一、福建工程學院屢次迫害陳雪
在過去的幾年裏,陳雪由於修煉法輪功,屢遭到福建工程學院某些領導和邪黨警察的迫害。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底,陳雪在課間和學生講「天安門自焚」,在邪黨書記陳樺的授意下,福建工程學院將陳雪調離了教師工作崗位,改做行政。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陳雪被福州晉安區國保大隊綁架,因拒寫「保證書」,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回校後,福建工程學院繼續對陳雪迫害,將她上學年度的考核定為「不合格」,行政記大過處分,並因此強行逐月從其工資卡上扣除累計近一萬五千元。
為更好做好教學工作,陳雪曾攻讀了在職教師碩士學位,已到了學位論文階段,卻被院方通知因為「政審」不能通過而無法畢業。
二零零八年五月九日下午陳雪在系辦公室被福州市鼓樓區國保大隊強行綁架到福州洪山派出所,當晚被非法抄家、搶劫走打印機和電腦主機等私人物品,陳雪被劫持到福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四天。
二、被秘密勞教兩年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九日早上八點左右,陳雪在下樓上班時,被福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抄家,電腦、大法書籍等個人物品被劫,走時留下一張倉山區公安分局刑拘證(陳雪家並不住在倉山地區)。
二月十五日,陳雪家人為她請了律師,十六日,律師依法給福州市國保二大隊警察林峰打電話,要求見陳雪。林峰迴答說要請示領導,再答覆。後林峰打電話給律師說:領導不同意見,說等起訴後,再通知律師來見。
法律規定的律師接見權(只有保密案件才不能見),卻因領導的一句話就給否決了,那麼法律在這些人眼裏是甚麼呢?只不過是這些人嘴裏的一句話,隨時可變。
之後,陳雪被非法勞教二年,於二月十五日被秘密劫持到福建省女子勞教所迫害。因沒有收到勞教通知書,家人無法請律師為她做行政覆議。
陳雪的家人去勞教所見她,遭阻攔,謊稱等下到中隊後才能接見。他們所說的下中隊,就是指強迫放棄信仰,也就是所謂「轉化」後才能下中隊,否則就一直呆在「單間牢房」裏,不准接見親人。
三、在勞教所遭肉體、精神雙重折磨
福建省女子勞教所,有一個特殊的「專管隊」,專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女子勞教所為了達到洗腦迫害的目的,經常給法輪功學員和其他勞教人員「上課」,以誹謗大法實施洗腦為所謂的「上課」內容,被非法關在這個「專管隊」502號房的法輪功學員陳雪當場就站起來嚴正指出,法輪功是信仰,不是迷信。使得警察不敢再提。
陳雪因不放棄自己的信仰,惡警周榕就經常在很晚的時候找陳雪談話,直至下半夜一、兩點才結束,故意不讓陳雪睡覺。這是周榕慣用的手法,周榕一直想做點「成績」往上爬,所以她常常表面都表現很偽善,實際周榕是專管隊裏最邪惡的惡警。
陳雪還被惡警強迫做奴工,沉重的勞役致使陳雪身體出現病症,勞教所還四處造謠陳雪已被「轉化」,從肉體和精神上對她進行雙重折磨。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八日是陳雪冤獄期滿的日子,望外界密切關注,不許勞教所繼續迫害陳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