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偷盜村」的變化
河源市位於廣東省東北部,東江中上游,東江自北向南流經市區,新豐江從西向東繞城而過,兩江在市區東面交匯,使得整個城市三面環水,看起來像浮在水上的木筏,因此而得名「河源」。
河源市紫金縣臨江鎮,有一個因「偷盜」而聞名的盧屋村。由於水土等自然條件比較好,市農委在村子附近開辦了一個六百多畝的水果基地。沒想到的是,村民們都把水果基地視為發財致富的搖錢樹。每到收穫季節,幾乎是家家出動偷水果,到市場上出售。「偷盜風」成了當地政府治安管理最頭痛的問題。即使每年動用很多人力、物力來看護果園,甚至將一些偷盜數額較大的人抓住,掛牌示眾,但村民們照偷不誤。
一九九八年初,法輪大法傳到了這個小村莊。全村三百人,有八十多人每天參加集體學法煉功,自覺地不再幹偷盜的事了。在這些人的帶動下,這裏的「偷盜風」得到了徹底地改變。這一年的冬天,村民們派代表,到廣州參加修煉心得交流會,談了他們變化的經過。
法輪大法(法輪功)是由李洪志先生於一九九二年在吉林長春傳出的高德大法,以修煉「真善忍」為核心,強調修煉者一定要重視心性修煉,提高道德境界。李洪志先生在廣州辦了五期講法傳功班,將法輪大法傳到廣東。廣州法輪功學員為了讓更多的人能從法輪功中受益,於是自費義務到粵東八個地區去傳播法輪功,其中,胡錦濤的清華大學同學張孟業教授帶頭到河源等山區去弘傳法輪功。
法輪大法使河源人身心受益,盧屋村的變化,正是那個時期法輪大法在中國社會造成影響的一個縮影。有學員說:「修煉者按大法的心性要求去做,如果是國家幹部,一定是個勤政廉潔的好幹部,如果是工人,一定是個遵章守紀的好工人,如果是普通百姓,一定是個在社會上有益於他人的人。」
當時,中國政府很支持法輪功,河源法輪功輔導站,就是掛靠在當地體委等主管部門的。
二、好人被當作「精神病」
葉紅芳,女,大學畢業生,河源市電力工業局職工,河源市法輪功學員,修煉後,她知道了做人的道理,她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好人,心靈充實,身體健康,生活幸福。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掀起了一場政治運動,使葉紅芳的命運發生逆轉。當時,中共不顧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事實,硬是發動了對法輪功的全面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三日,葉紅芳赴京上訪,被遣送回河源非法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其後,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河源市公安人員張日強夥同河源市電力工業局,將葉紅芳從白嶺頭看守所送往惠州市精神病院,還對其家人說,如果送精神病院,就不用勞教,以誘使她家人同意。一到惠州市精神病院,他們就將葉紅芳捆綁起來打吊針,強迫她吃精神病的藥物。葉紅芳告訴醫務人員:我是因堅持煉法輪功而被送到這裏來的,我沒有精神病。一位醫生說:你這麼頑固,就是病。該醫院的駱醫生每天查房時都問她:還煉不煉法輪功?並說只要她思想不轉變過來,就天天給她打針。每天她被迫吃兩次藥(每次十二、三粒),每天的打針、吃藥使她的身體極度疲倦、乏力、心悶。她被關押在精神病院近一個月,被注射了二十六瓶叫「蘇比利」的吊針。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四日,公安黃小波等人因葉紅芳不肯寫保證不去上訪、不與其他學員聯繫,就將她按在床上打了一針,第二次將她送入惠州市精神病院。顯然公安人員知道她沒有精神病,他們採取這種卑鄙的手段只是為了阻止她進京上訪,以及與其他學員聯繫。她單位的人還交代駱醫生:「兩會」以後才允許她請假(單位的人怕她在「兩會」期間為法輪功上訪)。儘管她丈夫央求駱醫生不要給她打針,但他還是打了一針「蘇比利」,又強迫她吃藥(一天兩次)。她不吃,他們就用電棍逼她。這次服藥的副反應更強烈,她全身抽筋,四肢麻木,視力模糊,乏力、心悶、月經失調。到了三月十多號時,她覺得自己成了廢人了,精神似乎也要崩潰了。直到三月二十號才允許她丈夫接她回家,她的身體已被嚴重摧殘,身體極度虛弱,上街買菜、幹輕度家務、看書、寫字都感到吃力。
二零零零年六月四日,公安企圖再次送葉紅芳送入精神病院,由於她家人的強烈反對而未遂。二零零零年九月,葉紅芳被無故拘留十五天,釋放後對她嚴密監視,十月十五日,葉紅芳被迫離家出走。二零零一年,葉紅芳被非法勞教一年,送廣東三水婦教所二大隊迫害。二零零二年葉紅芳又被強行送到三水洗腦班迫害,惡人三次拉著葉紅芳的頭髮往牆上撞,導致葉紅芳的頭被撞破,視力下降,雙眼幾近失明。惡人又將她帶回河源市,非法關押近一年後,二零零三年七月,非法判處葉紅芳有期徒刑七年。
一個好人被當作精神病反覆摧殘,這就是中共治下社會的真實寫照。
另有一例:葉素情,河源法輪功學員,廣州某重點大學高才畢業生,被非法勞教二年,出來後又被廣州公安抓進看守所,打壞腦部,被送進精神病院打毒針,身體受到極度摧殘,在廣州某醫院治療半年多,病情不見好轉,仍處在不清醒狀態之中。
明慧網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我被折磨得精神失常、喪失勞動能力》的作者提到曾在河源紫金古竹鎮精神病院遭受迫害的經歷。
三、權力與良心
楊華維,一九四八年出生,廣東龍川人,一九九八年一月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任中共河源市委書記,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後,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對轄區內法輪功學員大肆迫害,製造了大量冤案,因其迫害「政績」,後遷任廣東省民政廳長。
梁偉發,一九五二年出生,廣東羅定人,二零零三年三月至二零零七年四月,任中共河源市委書記,對轄區內法輪功學員大肆迫害,特別是非法勞教法輪功學員人數眾多,在全省各地級市中尤為突出。二零零七年四月,梁偉發接任陳紹基的廣東省公安廳長職務。陳紹基是廣東省迫害法輪功的主要頭目之一,在國際上受到控訴,在國內則因遭惡報而被查處。梁偉發能升任廣東省公安廳長,顯然是因其迫害「政績」而被中共高層選中。
陳建華,一九五六年出生,廣東陸豐人,二零零七年四月接任梁偉發的中共河源市委書記職務,一上任就開始大力迫害河源地區法輪功學員。凌王正等五位法輪功學員刷寫了幾條真相標語,當局竟派出七十多名特警實施非法抓捕,並出動軍犬和開槍,對凌王正、葉志堅、鄧仕娥、肖美蓮、盧春燕分別非法判刑六年、五年、四年、四年、三年。陳建華還通過加倍收費和全面攔扣摩托車等搜刮河源市民的血汗錢,用於所謂創衛生城市和安裝路況攝像頭,實質是為了對付河源地區法輪功學員發傳單和貼真相標語。在其在位期間,河源非法抓捕了大批法輪功學員。陳建華針對法輪功學員的二十四小時監控系統及各種特務手段,流毒至今。因其迫害「政績」顯著,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升任廣州市長。(接任的中共河源市委書記是何忠發)
楊華維、梁偉發、陳建華,一個比一個狠,一個比一個升官升得快,這是甚麼道理?
楊華維、梁偉發、陳建華,在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法輪功無論在提升道德方面還是在祛病健身方面都有顯著功效的情況下,為了權力和升遷,賣力執行上頭的迫害政策,顯然是出賣良心。楊華維、梁偉發、陳建華的升官之道,可用一句話概括,那就是「用良心換權力」。越狠毒越能升遷,中共這種「逆向淘汰機制」正是中共反人性的本質體現。
中共迫害法輪功,徹底的將其大小官員都變成了壞人!
四、動輒綁架,然後拘留、勞教、判刑或送洗腦班迫害
惠州當局對法輪功學員上訪、講真相、堅持修煉或互相交流的任何活動都殘酷迫害,動輒實施綁架、抄家,然後根據迫害需要分別判拘留、勞教、有期徒刑或送洗腦班迫害。
(一)上訪被綁架、非法拘留或勞教
一九九九年九月,九人上訪被綁架、拘留;十月,二、三十人上訪被綁架,其中進京兩次的被判勞教,葉××二年,利玉霞一年半,袁群瑞和陳××一年。
二零零零年二月,曾雨文和沈雪梅、沈明軍、白靜等上訪被拘留,沈雪梅、沈明軍罰二千元。曾雨文後來又經歷多次迫害,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零年三月,曾雨文又和沈雪梅、沈明軍、沈紅梅、陸波、吳平進京上訪,曾雨文再次被抓回紫金。吳平被抓回中山,被非法判兩年勞教,沈雪梅、沈紅梅,沈明軍三姐弟被抓回羅定,雪梅、明軍被非法判一年勞教,沈紅梅被扣留一個月並被罰款兩千元,陸波無音訊。
二零零零年二、三月份,肖美蓮上訪被綁架關押一個月;四月中旬,先後又有三十多人上訪,其中最小的才四歲,最老的七十五歲,她們被綁架和刑訊逼供;李超群的妻子進京上訪已被關押,李超群也被關押一個多月。六月底,又有十個學員上訪,被綁架、抄家,潘素珍因家裏拿不出二千元的押送金,公安局把她家裏的電視機、紅木家私搬走來抵押,還有幾個學員也被搬了東西;七月初,陸陸續續又月八、九個大法弟子上訪,賴五妹等幾個學員被用棍子打;八月上旬,兩名學員被非法二年勞教,多名學員被非法三年勞教。
(二)堅持煉功被綁架、拘留、罰款
二零零零年千禧之夜,約五十人在公園煉功,四十多人被拘留,其中六人的家屬被勒索保釋金二千元;二、三月份,邱××、柳素芬、耿建英、禾彩翠等十多名在家大法弟子被綁架、關押;四月底到五月初,肖美蓮、李梅、李超群、潘秀玲、黃海南、吳××、陳××等多名在家堅修的弟子被綁架;六月,肖美蓮、葉紅菱等幾個在家裏的大法弟子又被非法關押,並且要求葉紅蘇的家屬上交五千元的擔保金,否則以關精神病院來進行威脅;六月,紫金學員溫秋梅也被綁架;七月初,鄧新在家被警察爬上二樓,把房間門踢破個洞鑽進去強行綁架,還有一些在家學員也被強行抓進看守所或拘留所非法關押起來,其中李××母女被罰款五千元。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五日,河源市某區大法弟子在集體學法時被綁架,黃貴霞、劉羅添、王海南被非法拘留一個月仍不釋放。
(三)講真相被綁架、抄家
例如,二零一二年七月八日下午,河源市法輪功學員曾玉先、利新娣在市郊發真相資料時被惡人綁架到白田派出所。家人到派出所要人時,所長賴國飄說他知道法輪功好,但你們發資料被人舉報了,我的「工作」(指迫害法輪功學員)不做不行……(編者提醒這位警察:根據國際法和中國公務員法等法律,警察執行公務犯罪同樣要追究法律責任)。
七月十九日下午四點左右,河源市、源城區、東源縣的惡警再次闖入家住文明路附近的曾玉先家中,綁架了曾玉先。同時還綁架了李青梅、吳紅衛、楊降娣、李秀琴、郭淑雲、張國英、利新娣等十幾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審訊。
又如,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中午一點多,河源市法輪功學員袁群瑞在騎摩托車外出的路上被惡警綁架,惡警搶走了她的摩托車、人民幣、家裏的鑰匙,並在她家沒人的情況下用鑰匙開門非法抄家。她丈夫回來後發現存摺、現金都找不到了。到底抄走了多少東西現在無法計算。
河源地區很多法輪功學員都曾因講真相而被綁架,如:廖華英、葉紅梅(海南人)、符芳(葉紅梅大女兒)、魏常齡、具秀香、歐運連、楊文耀、亞娟、宋秋梅、羅美、黃德嬌、管彩蘭、羅雲香、羅清蘭、陳裕民、陳秋梅、宋冬梅、黃秀蓮、柳素芬、葉響英、阿珍……
五、洗腦班強制好人「轉化」成壞人
法輪功學員都是在修煉「真善忍」做好人,而中共當局卻用盡一切手段強迫法輪功學員妥協「轉化」,中共為強迫法輪功學員「轉化」而開設的洗腦班(對外稱「法制教育學校」),實質上就是要把好人向壞人方面「轉化」。
◇溫國良,原是紫金縣公安局一名警察,自從修煉法輪功後,為人誠實善良,身體健康,工作負責。二零零零年前後卻遭受洗腦班迫害,後來,又被本單位副局長彭振標夥同國安大隊頭目葉劍波、「六一零」頭目廖燕輝等人多次騷擾,並被強行劫持到廣州洗腦班進行迫害(也可能是廣東省法制學校即三水洗腦班)。
◇◇何美玲,河源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八月三日前後,從香港回大陸,在深圳海關被惡警綁架,繼而被劫持到三水洗腦班迫害。(二零零九年何美玲陪同被綁架大法弟子黃玉英的家屬去要人,被惠州市博羅縣公安局非法拘留、迫害將近一年,才非法開庭,而一個月後,又再次開庭,非法判了十四個月,過程中,邪黨的有關人員勒索了她的親人大量錢財。)
◇黃火蘭、趙海勤被多次洗腦班迫害,家庭陷入困境
河源市連平縣大法弟子黃火蘭,趙海勤多次被強行綁架到河源市水山莊洗腦。二零零三年四月底,六一零再次強行綁架這二位大法弟子,據說她們被送往廣東三水洗腦班。兩位大法弟子的家庭因此而陷入困境,趙海勤的小兒子(三歲)得不到母親的照料,家裏的店鋪因無人管理而不得不轉賣掉了。黃火蘭的女兒正在念高中,母親不在身邊,因此而影響學業,而這兩位大法弟子的丈夫仍被江氏集團捏造的謊言矇蔽,是非不分,助紂為虐。
◇何炯輝,紫金縣水電局職工,三十六歲,大專文化,二零零七年五月十日,紫金縣六一零頭目廖燕輝、國安副大隊長張法仕夥同附城派出所三名惡警及水電局領導等人闖入其工作單位──散灘水庫設下圈套將他綁架,綁架時,他不配合邪惡,當場慘遭惡警毒打。當天下午廖燕輝、張法仕及水電局領導將他秘密劫持到廣州洗腦班進行迫害,揚言三個月不「轉化」再加重迫害。後來,六一零辦公室脅迫水電局送錢到洗腦班。此次綁架蓄謀已久,此前,惡人曾多次騷擾他,幾次欲綁架他,都未得逞。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六日早上八點多,連平縣政法委、六一零、國安、派出所、元善鎮幹部共十幾人,到劉彩蓮家,破門進入,野蠻抄家後將她綁架,下午二點多又來二人通知她丈夫說劉彩蓮送去了「學習班」,不告訴真實地方,劉彩蓮下落不明……
河源當局除了將法輪功學員強送廣東省三水洗腦班迫害之外,還自辦洗腦班,例如: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日前後,河源市不法人員辦洗腦班迫害大法弟子,當時不知道有多少大法弟子被非法拘禁。
六、勞教,欲將好人「教養」成壞人
中共的勞教所名為「勞教」,實為將法輪功學員關押迫害,逼迫他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不再堅持做好人,而認可中共的假惡暴。對於不肯向中共妥協者,則予以滅殺。
◇中學教師曾流明被勞教所用淋濕的電棍電刑十七天。曾流明是河源市紫金縣上義鎮中學教師,被非法勞教三年多,在三水勞教所受盡各種折磨,自二零零一年四月起,白天他被逼迫操練立軍姿到晚上九點,又從九點強制「學習」到凌晨二點。他曾質問惡警張青美是否想把人折磨死,張青美說:「搞死你又怎麼樣,最多打個報告說你病死就完了。」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日,他從四分所調入「「轉化」攻關基地」(二分所禁閉室旁的兩層建築物),在二百零八號特別刑場內,六個值班的勞教人員輪流看守不准他睡覺,不准打瞌睡,經過十天的晝夜折磨,惡警又把他關進陰森的電刑室,用水淋濕電棍電擊,每日六至八支電棍,上午充電,下午充電,每次二小時以上,電刑後還不准打瞌睡,這種情況持續了十七天。十二月五日三年非法勞教期滿,惡警仍不放他。他的工作被剝奪,一家三口生活都無法維持。
◇組織部幹部吳光偉被勞教後生活無著。吳光偉,原是中共的組織部幹部,被迫離開單位,勞教二年出所後沒有恢復單位,在生活線上掙扎。
◇柳素芬被勞教所折磨致心臟病仍繼續迫害。柳素芬二零一零年底被判勞教兩年,後被三水勞教所折磨出心臟病才通知家屬接回,二零一二年九月已到解教時間,卻推遲一個多月,後其家屬追問才給解教通知書。出來後,從十月中旬開始,惡人幾乎天天去騷擾其家屬,套問她療養的地點,想逼迫她簽署所謂的「保證書」。
◇善良婦女李秀琴被二次勞教。李秀琴二零零零年上半年被非法勞教兩年,劫持到廣東三水婦教所迫害;二零零二年九月五日,她在一朋友家做事時,又被當地派出所無故綁架,並再次被劫持到暗無天日的廣東三水婦教所遭受非人的折磨。
附:河源地區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名單(共三十四人,非完全統計):
1、 葉紅芳(一年)
2、 葉素情(二年)
3、 利玉霞(一年半)
4、 陳媛英(一年半)
5、 阿翠(二年)
6、 曾流明(三年多)
7、 黃玉英(共六年)
8、 黃火蘭(二年)
9、 龔彩蘭(二年)
10、 趙海勤(二年)
11、 彭振萍(二年)
12、 楊惠江(二年)
13、 陳秀清(一年)
14、 鄧新花
15、 柳素芬(二年)
16、 李青梅(一年)
17、 黃秀連(二次或三次,其中一次是一年半)
18、 黃海南
19、 黃彩蘭
20、 陳仕娥(二年,被罰款幾萬元)
21、 袁群瑞(第一次一年,第二次二年)
22、 吳光偉(二年)
23、 張偉仙(二年,被罰款五萬元)
24、 張新彩
25、 李彩琴
26、 李秀琴(一年半)
27、 陳葵花
28、 張秋濃
29、 朱愛娟(一年半?)
30、 宋冬梅
31、 陳彩香(一年)
32、 戴觀娣(一年)
33、 利新娣(一年,被迫害致雙目失明)
34、 楊慧香……
(註﹕以上名單可能因姓名不準確而存在個別重複)
七、扭曲法律,將好人判刑入獄
法律應該是維護正義、懲治壞人的,但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判刑,卻是將毫無罪錯的好人加以迫害,完全破壞了法律的本義。
◇二零零七年四月,陳建華接任中共河源市委書記職務,開始加大力度迫害河源地區法輪功學員。凌王正等五位法輪功學員刷寫了幾條真相標語,當局竟派出七十多名特警實施非法抓捕,並出動軍犬和開槍。
八月三日那天中午,在廣東省公安廳警察指揮下,河源市六、七十名警察端著衝鋒槍包圍了河源市區大法弟子凌王正的房子欲綁架凌王正,未得逞後,警察抓走了租住房內的十幾個老闆廠的職工,非法拘留一天至五天。在綁架過程中,惡警砸碎了凌王正的私人小汽車的玻璃並開走,甚至還以其鄰居的小汽車被凌王正借用過為由,一併搶劫開走。
當晚,凌王正在朋友家打手機被惡警定位,被四個手握衝鋒槍的惡警非法追捕四個小時,其中險象環生,凌王正最終脫險。凌王正的妻子被惡警帶回公安局兩次,被監視,凌王正一位住在其家的親戚也被帶回公安局一次。後來,凌王正被惡警綁架。
同一冤案中被綁架的大法弟子還有四人。後來,當局對凌王正、葉志堅、鄧仕娥、肖美蓮、肖春燕分別非法判刑六年、五年、四年、四年、三年。
◇黃玉英,廣東粵電新豐江發電有限公司內退職工家屬,曾遭受六年冤獄,二零零八年回家不到一年,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八日又被警察從家中綁架,「罪名」是黃玉英回娘家廣東博羅石壩探親時給了老鄰村幾個真相光碟被廖定衝舉報,不久被非法判刑五年。黃玉英被關押期間,兒子、媳婦要人又被綁架,同去的朋友也被綁架。
◇龍川縣三位法輪功學員黃德嬌、羅雲香、管彩蘭,都是六十五歲以上的老太婆,其中一個視力很差,被龍川公安局從家綁架到龍川看守所迫害,而且非法判三至四年。監獄不接收,她們的身體日漸消瘦,她們的家人非常擔心,但六一零操控看守所不放人。
河源地區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名單(共十五人,非完全統計):
1、 葉紅芳(七年)
2、 李雪瑩(廣東省女子監獄)
3、 吳日照(廣東梅州監獄)
4、 凌王正(六年)
5、 葉志堅(五年)
6、 鄧仕蛾(四年)
7、 肖美蓮(四年)
8、 盧春燕(三年)
9、 黃玉英(五年)
10、 黃德嬌、羅雲香、管彩蘭(分別為三至四年)
11、 戴觀娣(六年半)
12、 鐘豔英(四年半)
13、 何美玲(十四個月)
八、迫害致死,中共「消滅好人」
曾雨文,男,二十多歲,河源市紫金縣人,在廣東中山市開店做生意,二零零零年二月去北京上訪,被綁架回紫金後非法關押三十多天。紫金縣公安局政保股的人威脅他說:「如再煉法輪功,就要判刑。」他不願被繼續迫害,於三月下旬逃出拘留所。當時縣公安局動用了武警、公安帶著警犬、開著大車小車地去追,結果沒追到。他回到家後,聽他哥說已經花了三千元錢疏通,縣公安局政保股股長葉劍波已答應後天就放人,問他怎麼就逃出來了。
二零零零年四月份,他再次進京上訪,被接回後,先在拘留所被非法關押十七天後,又被送看守所非法關押,去看守所第二天他開始絕食,家裏人被勒索六千(或六千五百)元後於五月十二日放出。
二零零零年七月份,他第三次進京上訪,七月十一日,在被帶回廣東省途中,在廣東樂昌路段,為擺脫惡警的繼續迫害,他跳火車逃離,不幸身亡。
紫金公安逼死人命後,不但絲毫不知悔改,反而在全縣大做文章攻擊法輪大法,公安局政保股的胡國光在看守所公然宣稱:「你們法輪功死了不就死了,也就一個骨灰盒,那又怎麼樣?」
曾雨文的家人幾天後看過他的遺體,他的頭部前額,胸部,手部有很少部份擦傷,懷疑曾雨文跳下火車後未死,後來才被警察報復打死,或者他們不搶救任由他傷重死去。而警察則堅持說他自己跳火車死。一般情況跳火車的都是斷手、腳,很少有跳火車直接死亡的例子。
警察在韶關樂昌讓他家人見過遺體後就匆匆火化,也沒有驗屍報告。曾雨文家人拜祭他的時候,看見點著的蠟燭在搖擺,其他人的蠟燭則沒有這種情況。照片旁邊是他的妻子寧海英(未修煉法輪功),在二零零四年四月得癌症不幸去世,留下三個孤兒,現由曾雨文的哥哥撫養。
◇河源地區長期參與迫害的部份六一零辦公室人員及政法委國保惡警:
彭定邦、歐某(市公安局正副局長),賴昌彬(源城區公安局局長),陳國安(市國保局局長),汪某、楊文輝、葉玉田、許照南、嚴宏岐(市國保副支隊長),劉新輝、葉其新、陳振英(市六一零辦正副主任),廖武(國安大隊長),丘常委(龍川縣政法委書記)黃某、謝某(龍川縣六一零辦),胡煥明(紫金縣政法委書記),廖燕輝、歐佛金(紫金縣六一零辦正副主任),賴偉忠、曾樹濃、謝春強(連平縣政法委正副書記),余洪雷、裴玉玲、徐耀目(連平縣六一零辦正副主任)。
(請注意中共各迫害機構人員變動的最新情況)
十、河源地區惡報警示錄
◇河源市紫金縣公安局副局長張祥輝,是紫金縣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管領導之一,退休後這幾年因患闌尾炎,兩次動手術,術後又發炎。年邁的身體怎經得這些病痛的折磨呢?
◇河源市紫金縣藍塘高坑村支部書記葉灼華,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配合惡警迫害法輪功學員,並在媒體上公開誹謗大法,出盡風頭。不久,被本村的一名瘋子在其回家途中當場用刀將其活活砍死。真是報應絲毫不差啊!
◇河源市紫金縣公安局政保股惡警楊杜光,幾年來參與綁架、迫害、關押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對其反覆勸善他都不聽。二零零五年端午節,他那唯一的一個兒子被河水淹死,使其及其家人陷入極度悲痛之中。真是一意孤行禍及子孫、親人呀。
◇河源市連平縣公安局法制股股長葉長龍,在任期間先後非法判處多名大法弟子勞教,二零零六年四月他因突發性腦溢血而死,應了善惡有報的天理。
◇河源市連平縣原公安局政保股股長余炳陽(音),非法判決大法弟子勞教後,他的女兒死於肝腹水病,他的兒子因事被撤離單位。
◇河源市連平縣原公安局政保股副股長鐘秋錦非法判決大法弟子勞教後,因身體被檢查出肝病而不得不提前離職,最終醫治無效死於肝癌。
◇廣東省音樂家協會的領導徐東蔚,當他叫派出所把敢講真相、抵制邪惡簽名活動的大法弟子張亮(女)抓走後不到兩個星期,徐自己「五一」期間回河源老家時就橫遭車禍,車毀人亡,音樂家協會落得人財兩空。這一切絕不是偶然的,正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