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德陽中院法官成被告 簡以叢家屬要求公開開庭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德陽中級法院法官許斌百般拖延、阻擋律師介入法輪功學員簡以叢的上訴案、被律師於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五日正式控告後,只好允許律師調閱卷宗,但對開庭審理仍舊含糊其辭,簡以叢的家屬強烈要求公開開庭。

德陽市旌陽區法院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不通知家屬,偷偷摸摸對法輪功學員簡以叢非法庭審、判刑三年。簡以叢的親友聘請律師提起上訴。德陽中級法院法官許斌以不接電話、不見面等手段百般拖延、阻擋律師遞交上訴手續及調閱卷宗。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五日,許斌被律師和家屬迎面撞見,躲無可躲,遂稱「這個案子不予開庭,已經由內部合議完畢了」。

根據今年一月一日開始實施的《刑事訴訟法》第223條第2款規定:第二審法院決定不開庭審理時,應當聽取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意見。主管法官許斌顯然違法剝奪了當事人簡以叢的辯護權利。簡以叢的律師立即在當日將許斌控告到德陽市檢察院。

一月二十一日, 德陽市檢察院給律師打電話,說書面答覆已經寄往律師事務所。

一月二十二日上午,許斌給簡以叢的丈夫打電話,說律師可以來調閱卷宗了,並說估計在下週一開庭。但當簡以叢的女兒給許斌打電話確認此事時,許斌卻又改口說不一定會開庭,並再次以簡以叢沒告訴他們請律師為藉口,繼續推卸責任。

而事情的真相是:

當家屬獲知主辦法官是許斌後,曾多次要求見面辦理辯護相關手續,都被許斌以不接電話、不見面等手段一拖再拖。直到二零一三一月十四日,律師突破重重阻攔見到被非法關押五個月的簡以叢,簡以叢親手簽署了委託律師辯護的手續。而在此之前,「610」、國保、看守所等人員根本不讓家屬見簡以叢,與世隔絕中的簡以叢如何自己去請律師?家屬請到律師又如何告訴簡以叢?這就是相關公檢法司人員在「610」的指揮下使出的無賴手段。

而且,是否聘請律師,根本不能成為開庭與否的理由。許斌胡亂找藉口糊弄家屬的行為,令簡以叢的親友們非常氣憤:一審偷偷摸摸,肆意侮辱、強加罪名、枉法冤判,二審竟還想如法炮製,許斌一夥在怕甚麼?

簡以叢的親友們認為,許斌在法律的壓力下暫時作出部份讓步,被迫讓律師介入,但這還遠遠不夠。修煉「真善忍」的親人無辜被判刑,一定要得到公開辯護的權利。親友們的目標是:一定要開庭。要許斌說出幕後黑手,他才能贖罪,減輕壓力,讓公檢法司的人選擇善行。

據悉,一月二十三日上午,簡以叢的親屬要去德陽市法院要求開庭。請正義人士繼續關注此案,支持善良。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