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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司機四次遭綁架、陷冤獄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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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王軍,今年三十九歲,家住佳木斯市向陽區,是一名司機,修煉法輪功後,找到幸福和健康。但中共迫害法輪功以後,先後四次被綁架,非法關押到派出所、看守所,銬「老虎凳」、做奴工;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七日,王軍被非法判刑四年,在佳木斯監獄受盡折磨。家中父母、岳父母、妻子和年幼的女兒因此遭受無盡的苦難和悲傷。

王軍敘述當初的情況說:「我年幼的女兒非常想念我,不畏嚴寒酷暑,一次次隨家人到監獄見我。臨行前,女兒總是滿懷希望的頗費一番心思,考慮著送給我甚麼樣的禮物,才能讓身處魔難中的我高興一些,但每次都因為見不到我而大失所望,有時站在監獄的接見廳就哭了,有兩回一回到家就躺在床上默默地哭泣,整天不吃不喝,不願說話,這場本不應該存在的迫害給女兒幼小而又純真的心裏留下了難以承負的傷痛。」

現在冤獄生活雖然結束,但被迫害時的情景常常出現在腦海;肉體上的折磨雖然結束了,可是精神上給王軍造成的陰影仍然揮之不去。

下面是王軍自述遭中共迫害的情況。

一、修煉法輪功給我幸福和愉悅

修煉法輪功以前,因為長期開車、飲食起居十分不規律,我的身體狀況十分糟糕,患有嚴重的胃炎、腸炎等疾病。當腸炎發作時,有時疼的只能躺著。為治好這個病,我曾想過許多辦法,也服過多種藥物,但均未治癒。因為病痛,有時心情十分煩躁,夫妻時常吵架,甚至打架。

修煉法輪大法以後,我明白了很多道理,並且嚴格按照「真善忍」來要求自己,修心向善、做個好人,身體很快得以康復,夫妻和睦了,家庭也幸福了。  

二、四次被綁架、遭酷刑

1、煉功證實法 被綁架到派出所

九九年七月,中共邪黨開始迫害以後,二零零零年的春天,我、妻子和另一個同修在我家樓下煉功(當時妻子已懷孕七、八個月了),卻被建設派出所的惡警非法把我們三人弄到派出所,強迫做筆錄。在這期間,有幾個警察輪番找我們談話,企圖逼迫我們放棄修煉,並把我們在派出所關了一天才放回。後來我的身份證也被片警王偉非法扣留。有一天晚上,建設派出三、四個警察到我家騷擾,我們沒給他們開門,他們才悻悻的走了。

2、上訪被關押 被染疥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七日,我和兩名同修去北京依法上訪,為大法討公道。在天安門廣場,我們幾個人被惡人弄到佳木斯駐北京辦事處關押了四、五天,後被帶回佳木斯市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看守所伙食極差,一天只給兩個窩頭和一點沒有油的菜湯,還被迫經常幹零活。我在看守所被非法關了三十多天才放回。因為看守所衛生條件十分糟糕,我身上長了疥,回家後剛出生的孩子、妻子和岳母也都染上了。大人小孩身上奇癢,真是苦不堪言,孩子整天整夜哭鬧,連鄰居都受到影響。

3、被誣成「小偷」綁架 被銬「老虎凳」

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早八點左右,我將孩子送到幼兒園後,準備去一位朋友家小坐。途經佳木斯市永安巷永安派出所東側的紫雲波浴池時,被一名準備去浴池洗澡的警察一直跟蹤,尾隨到一居民住宅小區。幾年來,被中共邪黨指使和操控的惡人對法輪功學員迫害中所使用的陰邪手段我非常了解,這不由得引起了我的警覺。

為了不給別人增添不必要的麻煩,我只好從小區中折身而出,繞道至沿江早市。這時,我發現身後跟蹤的著裝警察越來越多,還跟上來了一輛佳木斯市永安派出所的警用麵包車。在沿江早市的魚市路口處(佳木斯市糧食局東側),永安派出所的惡警們圍了上來,在早市熙熙攘攘人群的眾目睽睽之下,惡警們強行脫去了我的鞋、抽出了我的腰帶,並用腰帶勒住了我的脖子。

在惡警施暴的過程中,我喊出了發自肺腑的聲音:「法輪大法好!」人群中,有明白真相的正義之士質問警察為甚麼抓煉法輪功的好人時,惡警們一邊用腰帶狠狠地勒著我的脖子令我幾近窒息,一邊心虛地狡辯著:「誰說他是煉法輪功的?他要敢說他是煉法輪功的,我們現在就放了他。他是拎包的小偷,已經在早市上拎過很多包了……」。隨後,這伙惡徒將我連拖帶拽的強行塞入警車。後來聽說,第二天這伙惡警又出現在沿江早市,當有人認出他們並向他們打聽我被抓原因時,他們還撒謊說我不是煉法輪功的,並一口咬定我就是他們一直在尋找的拎包的小偷。由此可見,他們對法輪功的迫害自知理虧,不再敢到處聲張,已經是偷偷摸摸地在進行了。

這群惡警將我綁架到了佳木斯市永安派出所,非法扣押了我隨身攜帶的筆記本電腦兩台,小靈通電話一部,優盤一個,機動車駕駛證、上崗證各一本及現金,隨後將我非法關押到佳木斯市看守所。我先後被永安派出所所長,佳木斯市公安局直屬國保大隊的陳萬友和張東輝,市公安局國保支隊一名年輕支隊長及國保大隊的其他人員非法提審了三、四次。惡徒們軟硬兼施,一會兒威脅和恐嚇我要給我判刑十幾年,一會兒又以我的女兒太小、妻兒需要照料等偽善的方式「勸說」。

在被非法關押了一個月後,九月二十七日早八、九點鐘,市局張東輝和另外一個惡警將穿著拖鞋的我,拉到佳木斯市警官學校的警犬隊(即狗圈)非法提外審。他們將我銬在老虎凳上,逼迫我說出與我有聯繫的其他法輪功學員,被我拒絕。後來,陳萬友來了,他還領來了一個據說是家住在佳木斯郊區的猶大企圖給我灌輸邪說。張東輝見我不為猶大的邪說所動,衝著銬在老虎凳上的我就是兩巴掌,還狠狠地掐我的人中部位。他們還威脅我說如果再不「交代」,就找根繩子把我吊起來,或扔到狗圈裏餵警犬,或扒光衣服,扔到外面的狗圈裏凍。

佳木斯市公安局主抓迫害法輪功的局長、市局國保支隊政委趙毅等一行十餘人隨後也陸陸續續的趕到了。在邪黨惡徒們偽善、誘騙和恐嚇等方式的壓力下,我做出了違背自己良心的事,出賣了與我有聯繫的幾名同修。惡徒們並不肯就此善罷甘休,還逼迫我答應以後要為他們「做事」,即做他們的內線,並叫囂著要將法輪功學員「一網打盡」。由張東輝執筆「編寫」的提外審筆錄上,他們逼迫我在上面簽字。在所謂的筆錄上,他們還替我做出了跟中共邪黨「保持一致」之類的承諾,還一再告訴我不要將此事告訴任何人。

當天夜裏十一點多鐘,穿著拖鞋被非法提外審審了一整天,已經飢寒交迫的我又被送回到看守所。由於在邪惡的迫害下違心出賣了同修,我在悔恨和自責中切實的感受到了痛不欲生、生不如死的痛苦。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張東輝和另一名警察就法輪功學員商錫平被非法抓捕一事又對我進行了非法提審。九月三十日下午,陳萬友、張東輝到看守所,要求我在為他們繼續做事的所謂「保證書」上簽字後,又將我拉到佳木斯百貨大樓附近的「花樣年華」攝影樓進行拍照用以存檔備案。接著又將我拉到佳木斯市公安局去見他們的頭。最後,讓我對外就說自己因患「乙肝」是以保外就醫的形式回來的,企圖以此來迷惑和騙取其他法輪功學員的信任。陳萬友還要求我在十月三日與其再「見面」。

在這個過程中,邪黨惡徒們並沒有忘記敲詐勒索我的家人。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下午二點多鐘,我岳母接到市公安局打去的電話,說我病的很嚴重,他們準備放人,要求家人帶五千到七千元的「擔保金」取人。我岳母接到消息後,由於盼人心切,就趕緊到鄰居那裏東挪西借,勉強湊到了1500元錢。

老人帶著錢,與在其後接到消息的妻子先後趕到了佳木斯市公安局。可她們一直等到晚上六點多鐘,才見到了陳萬友和張東輝等人。見我的家人所帶的錢數沒能達到他們的要求,於是他們就只好改口為至少要交三千元的所謂「保證金」才能見人,最後他們幾乎是從我家人的手裏奪走了湊到的一千五百元錢,並謊稱其中五百元是交到看守所的伙食費,另外一千元是「保證金」。他們還逼迫我的岳母在所謂的「保外就醫擔保書」上簽字,保外就醫擔保的內容大概意思因為我的身體狀況,在保外就醫期間如有甚麼意外,應由家人負責;我的身體狀況一旦出現好轉,還要求我的家人將我給他們送回去。

我家人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一家老小焦急萬分的四處奔波,到處求人打聽我的情況,後來得到消息說,如果我的家人能儘快給佳木斯市郊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李萬義送去一萬元錢,他就會設法將我很快放回來,後因我家人無力支付這筆高昂的「好處費」,最後只好作罷。

惡警們把我折磨的幾近崩潰。在這種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折磨下,我因違心的所做所行,使自己陷入了深深的負疚與自責之中,脫離邪惡和恐怖的黑窩後,痛恨自己、悔恨不已,並痛下決心絕不再做有違良心之事,更不會配合邪惡之徒的任何要求,曝光邪惡之徒們的無恥行徑,從新修煉。

之後,邪惡之徒陳萬友和佳木斯市郊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李萬義還到處打聽我的情況。更為可恥的是,他們連我的朋友都不放過。有惡警曾拿著我的照片找到我的朋友,向他打探我的下落,並謊稱他來詢問此事是因為我與一盜竊團夥有牽涉。由此可見,惡黨不法人員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何等的心虛與無恥。
  
4、非法判刑四年 監獄洗腦、勒索家人歷經苦難

因我回來後一直沒有配合邪惡的要求,惡徒陳萬友就氣急敗壞的翻印了許多我的存檔照片,分發到各派出所,讓他們非法抓捕我。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四日晚,我被佳木斯市向陽公安分局的惡警劉國強、張成綁架到西林路原永紅分局樓上,身上的手機、錢、駕駛證、上崗證都被他們扣下,後來我被綁架到看守所。

當時佳木斯看守所與某公司簽訂協議,由在押人員製作食品簽(就是牙籤尾部捻上塑料花的那種),出口韓國、轉入美國。看守所每個號每天必須做出六箱(一箱兩根)。平均每人每天要完成一萬根左右。每箱警察提成十二元。我只能完成八千根,還得拖地、打掃廁所,每天被奴役超過十八個小時,任務完不成不讓睡覺,精神壓力很大。伙食依然是兩頓飯,一頓一個窩頭和一點菜湯。在看守所,我對警察說我煉功沒有錯並絕食抗議,邪惡之徒就把我釘在鋪上(將人呈「大」字形銬到鋪上)迫害。

不久陳萬友領幾個人非法提審我,我拒絕了他們的一切邪惡要求。我在看守所被關了八、九個月,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佳木斯市郊區法院來了幾個人,說要給我開庭,我被車綁架到郊區法院。進了法庭我一看一個群眾沒有,全是法院個人和公訴人,他們這是迫害好人,幹壞事怕人知道,所以秘密開庭,不敢通知家屬。在法庭上我剛說了句:法輪功是世界上最正的法,他們就草草收場並把我送回了看守所。不長時間他們枉法判了我四年徒刑,枉法的審判長叫汝興德。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九日,我被非法送到香蘭監獄集訓隊。集訓隊裏還是強迫人捲牙籤,早晨四、五點鐘起床幹活,幹到很晚才睡覺。午飯是一個饅頭和沒有一點油的菜湯。一天除了幹活還是幹活,集訓隊只想著怎麼讓這些人多為他們掙錢,我們的死活他們不管。在香蘭監獄呆了一個多月後,我被非法轉到佳木斯蓮江口監獄。

到了佳木斯蓮江口監獄,我被分到了四監區(也叫中隊,監區長叫周慶國(音)),當時被非法關押在同一監區的法輪功學員還有綏濱縣的教師張景東和鶴崗市的李志剛。監區幹事王輝找我談話,讓我保證不煉功,我沒吱聲。在中隊呆了幾天後,中隊指導員滕樹良找我談話,讓我出工,我拒絕了。因為我煉功做好人沒有罪,我不是犯人。

蓮江口監獄白天讓人出工做奴工,中午兩個饅頭一碗菜湯。超市的東西很貴,而且有的食品都是過期的。對於拒不配合邪惡的法輪功學員,監獄各監區現已強行剝奪和切斷了法輪功學員與外界的一切聯繫,如與家人的會面,存錢、存物及自行在監獄內購物等基本權利。白天還得有兩個包夾人員,專門看著法輪功學員。在佳木斯監獄,我思想壓力極大。一個是來自監獄警察和犯人的壓力,另一方面也惦記妻子和女兒,不知道她們怎麼樣了;我父親患有小腦萎縮,生活不能自理也需要人看護。

二零零七年,當時的監獄長劉昌余找來一個姓陳的男性猶大(中等身材,當時五十多歲,非東北口音),給所有被非法關押的五六十名法輪功學員講那些個邪悟的東西,每名學員由兩名包夾看著聽。

在這期間,還經常聽到由於法輪功學員不配合邪惡遭到迫害毒打和關小號的消息。一到所謂的敏感日,監獄就開會要嚴管法輪功學員,晚上睡覺一邊一個包夾。家人來接見時,監獄都要以我尚未「轉化」屬於嚴管期,或者是因為家人也修煉而百般阻撓家人的正常會面、存錢、存物。其間,因無法與家人正常見面,而使我總是延期或無法收到家人給我存的錢物,其中一次因不讓見面,家人給我存的三百元錢就不翼而飛。

二零零八年的一天,教改科副科長馮忠慶和一個獄警找我談話,目的是讓我「轉化」,被我拒絕。馮忠慶氣急敗壞的和那獄警走了,後來我才得知父親去世了,是家人去監獄交涉,準備讓我回來參加父親的葬禮,而他們卻不同意。他們想「轉化」我被我拒絕後,監獄教改科副科長馮忠慶,歇斯底里的叫嚷著決不允許我與家人見面,還特意給接見室的惡警打去電話,串通一氣。當我的家人找到監獄獄政科,獄政科的人給接見室主任楊某打電話詢問此事時,接見室一體形偏胖的女惡警在一旁,與楊某一唱一和的對我的家人惡語相加。

佳木斯監獄,曹建武、張青峰(音)、一杜姓惡警長期不讓我和家人見面。我被非法關押四年,只見到家人十二次,其中二零零七年九次、二零零八年兩次,到了二零零九年只有一次,最長的間隔將近八個月。

我父母年事已高,我被非法判刑後對他們的打擊很大。父親患有小腦萎縮,生活不能自理,見我對他們而言真的是比登天都難。可就是這樣,每次佳木斯監獄都不能讓他們二老如願的見到我。當我父親病危,還處於清醒狀態時,曾跟我母親念叨著,想要去監獄看看我。而我只因堅持做一個好人而遭邪黨非法關押迫害,連和父親見上最後一面都未能如願,這成為了我極大的遺憾。

三、全家人遭迫害

二零零零年六月,我去北京依法上訪的當天,懷孕的妻子就進了醫院,第二天便生了我女兒。在醫院裏,她看著別人的丈夫呵護在妻子的身邊,噓寒問暖無微不至的照看著他們的妻兒,自己的丈夫卻因為要做一個好人被抓被非法關押而不在身邊。家人們一邊照顧著她們母女二人,一邊還要為營救我而四處奔波。這場由中共和江澤民流氓集團發動的針對法輪大法的迫害,給我全家所造成的那種傷害和痛苦,是常人無法想像和承受的。

二零零二年四、五月份,我們接到電話說有同修被抓了,讓我們離開家住,我們抱著年幼的女兒離開了家。剛出來不長時間,佳木斯惡警就對法輪功學員實行了瘋狂的「地毯式」搜捕。佳木斯市永紅公安分局新立派出所和建設派出所的惡警們竟深更半夜的輪番到我家砸門,伺機抓人,家人嚇的不敢給這些土匪一般的「警察」們開門。這其中,以建設派出所惡警王偉表現的最為邪惡。

一天,他們趁我岳母不備,三個警察奪門而入,進來就開始東翻西找。當岳母質問他們是否有搜查證時,他們一邊回答說沒有,一邊卻還在翻著,分明在執法犯法。後來,他們五、六個人一夥,早、晚輪流守候在我家的樓梯口前,準備待我們夫婦出現時,將我們綁架。岳母獨自一人在家中,惡警們沒白天沒黑夜的上門騷擾,攪的岳母坐臥不寧、驚恐萬分。她嚇的不敢燒水做飯,晚間不敢開燈,四天沒敢邁出家門半步,只以家中僅剩的兩根黃瓜及冷水勉強度日。被逼得無路可走的岳母,在四天後的凌晨四時左右,帶著幾件衣物匆匆的逃離了自己的家。後來實在住不下去了,只好把房子賣掉。

二零零六年,我被非法抓捕以後,我家所租房子的房主不讓我妻子、孩子住了,讓她們另找住處,這對她們影響很大。為了我,妻子領著年幼的女兒到市局找陳萬友要人,陳萬友見到她之後,暴跳如雷的說,就是你們把我弄到明慧網上的,你回去吧,我幫不了你。

緊接著,陳萬有讓幾個人跟蹤我妻子和女兒,被我妻子發現。她正告跟蹤的惡人:不要跟蹤,我們孤兒寡母已經很不容易了!跟蹤的人(姓韓,中等身材、當時五十歲左右)先是百般抵賴,說我們組織派我們這樣做的,隨後又心虛地承認這是陳萬友的主意,陳萬友還不止是派出了他一個人。他們的陰謀已經被我妻子揭穿,仍不死心,還死死地跟著。在好心人的幫助下,我妻子才擺脫了惡人的跟蹤,年幼的女兒在驚嚇和勞累的情況下說:「媽媽,我已經跑的口乾了,要喝水。」當時妻子也被嚇得不行了,家也不敢回去住,也不敢上班了。

後來我妻子先後幾次到郊區法院詢問我的情況,都有沒結果。在這期間,孩子面臨上學,需要錢,妻子每個月九百元的薪水,既要照顧孩子,還要去要我,經濟和精神壓力都非常大。孩子上學期間,由於沒人照顧、放學沒人接,經常無處可去。有一次,由於妻子單位裝修加班,忘了接孩子,八歲的女兒在寒冷的冬天等了數小時,只好獨自一人找媽媽。當時女兒也不知道她媽媽單位在哪,只好問路人,在好心人的幫助下,女兒終於找到了媽媽,可我妻子眼裏卻含著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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