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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雲南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案例綜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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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一月九日】

引言
一、正月十六,曲靖市陸良縣法輪功學員遭綁架
二、二月十四,臨滄市鳳慶縣法輪功學員遭綁架
三、五月至七月間,昆明市各區縣法輪功學員遭綁架
四、二零一二年被迫害離世的法輪功學員
五、結束冤獄仍被騷擾的法輪功學員
六、二零一二年被迫害的其他法輪功學員

引言

在法輪大法的真相廣為世人所知曉的二零一二年,中共邪黨的暴戾也越來越被徹底的揭露,然而中共流氓的邪惡本性決定了它依然在迫害修煉「真、善、忍」佛法的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的雲南,地震、泥石流、乾旱等自然災害頻發,無一不在警醒著世人: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其實是對眾生的災難。以下是明慧網刊登的二零一二年雲南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例。

一、正月十六日:陸良縣法輪功學員就開始遭綁架

二零一二年二月七日,也即正月十六,是陸良縣當地的小年慶祝活動,這一天,陸良的父老鄉親們都會在當地的小廣場舉辦熱鬧的慶祝活動,從昆明及周邊各縣的法輪功學員也趕在這一天,以歡慶腰鼓、唱天音歌曲的形式向陸良的世人們講真相,送神韻,祝福陸良的鄉親們有一個幸福平安的新年。然而,曲靖市陸良縣「六一零」(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公安局國保大隊卻對到陸良縣參加當地歡慶活動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瘋狂的抓捕。

當天下午三點多,陸良縣公安局突然出動了大批警車和警察,首先強迫車站停售開往昆明的車票,同時封鎖公園路口,開始瘋狂抓捕法輪功學員,他們非法盤查行人和非法搜身,有法輪功學員的挎包被搶走,被撕爛。此非法行為一直持續到晚上七點多鐘。

據初步核實當日已經被非法抓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有楊瓊仙,羅麗芝、肖玉霞、吳奇慧、吳奇芳、任麗娜、晉道蘭、吳光珍、吳海燕、楊菊英、蔣雪梅、吳啟文(男)、楊龔秀(後已回家)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隨後陸良公安國保警察在昆明市公安國保及所轄各區公安國保警察的參與下對被抓捕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抄家,搶走了大量私人財物。之後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被分別關押在陸良縣看守所和昆明市各區看守所。之後羅麗芝、吳光珍、吳啟文回到了家中。

被非法關押在陸良縣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有三位:肖玉霞、蔣雪梅、吳奇慧。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上午八點,曲靖市中級法院在陸良縣法院對肖玉霞、蔣雪梅、吳奇慧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法輪功學員家屬委託了正義律師為她們做無罪辯護,曲靖市中院無視事實,非法對三位法輪功學員判刑五年,目前三位法輪功學員仍被非法關押在陸良縣看守所。

法輪功學員肖玉霞,今年五十歲,家住昆明市官渡區,自營一家美容院;蔣雪梅,今年四十八歲,家庭主婦,家住昆明市官渡區;吳奇慧,今年六十二歲,退休職工。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八日早上九點半雲南昆明市中院對法輪功學員楊瓊仙、吳奇芳、任碧麗(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西山區看守所)非法開庭家人請到了律師到庭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法庭審判長楊傑當庭威脅律師,謊稱律師代理手續不合法,甚至情緒失控大聲呵斥律師,當天沒有開庭,第二天九月十九日楊瓊仙、吳奇芳、任碧麗三位法輪功學員都回到了家中。

二、二月十四日:臨滄市鳳慶縣法輪功學員遭綁架、騷擾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四日,十多個不明身份的人突然闖進雲南省鳳慶縣法輪大法學員李全的家大肆進行抄家、搶掠,不但未出示他們的身份證件,就連搜查令也沒有。一幫人(多達十五個左右)先後搶掠了李全在迎春小區的家和像塘辦事處李全母親曾菊芳的家。他們無視法律,根本就不出示任何證件,擄走電腦、打印機、光盤和法輪大法書籍等個人財產,另有現金五千元左右,此外還搶走了其它甚麼物品,家人無法得知。但知道警察共裝走幾個麻袋的物品,還抬走一個大皮箱。初步估算,被抄走的私人財物總價值在兩萬元以上。最後將李全綁架而去。李全六十多歲的母親當時驚恐萬分,嚇得精神恍惚,連說話都口齒不清了。

事後得知,這幫類似土匪的人,原來是鳳慶縣公安局的警察。儘管沒有任何法律手續,李全被綁架後還是被關進了鳳慶縣看守所,藉口是李全修煉法輪功。

李全,男,今年四十三歲,是雲南鳳慶縣農業局公務員。家中有母親曾菊芳(務農)、妹妹李鮮(教師)和弟弟李興(教師)。家住臨滄市鳳慶縣像塘辦事處白墳村132號。李全自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法輪功以後,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時時處處做一個好人。然而在中共邪黨的欺世謊言下,鳳慶縣公安局的警察卻昧著良心搶劫李全家的錢物,還將李全這樣的好人關進了看守所,警察揚言要對其重判,期間惡警不斷對其家人進行騷擾恐嚇。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三、十四日,臨滄市國家安全局、市「六一零」、市政法委、市公安局與鳳慶縣「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國保大隊聯合行動,非法抓捕了多名法輪功學員。

據明慧網報導,二月十四日同時被迫害的鳳慶縣其他法輪功學員還有:

小三,女,四十多歲,鳳慶縣水電公司職工,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四日被綁架關押。

趙秀娥,女,七十多歲,鳳慶縣退休職工。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四日被綁架關押。

張順英,女,七十多歲,退休教師。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三日早上十點多鐘,大概十幾人,其中有鳳慶縣公安局的一個局長、派出所的、社區的主任李鳳彩(女)、何祖衛、劉翠萍等,共四個女的、約七個男的,闖進法輪功學員張順英家中,非法抄家,抄走一些大法資料,真相幣,電腦,大法書籍等等,並將張順英綁架至雲南省臨滄市鳳慶縣鳳山派出所非法關押。

紀漢良,女,七十歲左右,農民。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四日被綁架關押。

李鮮,女,二零零五年被非法誣判七年,並被開除工職。於二零一零年回到家中後一直被惡警騷擾、恐嚇,全家人一直生活在膽戰心驚之中,其丈夫已患有嚴重的恐懼症。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五日中午,臨滄市公安局三警察到其家中非法抄家,在沒有抄到任何他們所需要的物品情況下,三惡警威脅其丈夫轉告李鮮:叫其主動交出大法書籍,只要主動交出來,就沒有甚麼事。致使李鮮的丈夫因承受不住巨大的壓力而向李鮮提出離婚。

朱兵,女,五十多歲。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五日遭到臨滄市公安局警察的騷擾。

三、五月至七月間,昆明市及各區縣法輪功學員遭綁架、抄家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凌晨,昆明市五華、盤龍、官渡、西山四個主城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在昆明市公安局的統一部署下,同時出動警察、特警,非法抓捕了五華區的葉保福一家,盤龍區蘇昆、張曉丹夫婦,官渡區的普寶玉、繆青、姜允楠,西山區的王匯真、蔡文慧(五月五日在王匯真家被綁架)。同時,昆明市周邊海口的李竹秀、原建水縣工商銀行的楊麗文、王暉、馬旭勇、紅河州開遠市的李啟鵬、戴培順也遭到當地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

短短兩天時間,雲南省共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達十六人,在五月至七月的兩個月時間內,雲南省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共計四十三人。

1、昆明市五華區葉保福、楊明清、葉茂一家三口被綁架,非法關押在五華區看守所至今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一大早,一輛特警車開進了葉保福一家所住的雲南林業培訓中心家屬住宅小區,一些穿著警服的警察將葉保福、妻子楊明清、女兒葉茂從家中帶走,警察還對葉保福的家進行了攝像、拍照、搜查,搶走了大量法輪功真相資料、私人物品和現金,電話被掐斷,下午兩點多鐘才離開,走廊上警察扔下了許多煙頭。葉保福一家三口被非法關押在五華看守所。之後昆明市檢察院非法對他們三人提起起訴,法院還未開庭審理。

葉保福,男,六十二歲,原林業中心醫院副院長(二零零五年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開除工職);妻子楊明清,女,五十九歲,原林業培訓中心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五年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開除工職),女兒葉茂,女,三十四歲,被公安逼迫失去工作。二零零零年4月4日葉保福與妻子楊明清到雲南省委上訪被非法關押三十天;二零零一年8月15日葉保福與妻子楊明清、女兒葉茂在流離失所住地被昆明市盤龍區國安及防暴隊非法野蠻綁架,隨後葉保福與妻子楊明清被非法勞教兩年,女兒被非法勞教1年;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葉保福與女兒葉茂在家裏又再次被昆明市盤龍區國安、「610」綁架(妻子楊明清在辦公室被綁架)、抄家,關押在盤龍區第二看守所,隨後被非法判刑五年。妻子和女兒同時被非法判刑三年。

2、雲南國防技術學校教師蘇昆及妻子張曉丹被綁架

蘇昆與妻子張曉丹,家住昆明市盤龍區雲南省國防職業技術學院世博校區宿舍二棟樓一單元三零一室,夫婦倆按照真善忍做人,向來是善良守法的好公民。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蘇昆、張曉丹卻受到昆明市盤龍區公安分局的警察嚴重非法侵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六日,電腦教師蘇昆因給本校學生法輪功真相光碟而被不明真相的學生家長誣告,被昆明市盤龍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綁架並非法勞教三年,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第三大隊,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又被轉到一大隊迫害。被非法加期七個月,二零零八年七月回家。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蘇昆和妻子張曉丹在家中被昆明市盤龍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一群警察綁架。二人分別關押在盤龍區第二看守所和盤龍區第一看守所。警察到蘇昆、張曉丹家裏搶走了家裏的台式電腦主機、筆記本電腦、移動硬盤、手機、大法書籍等物品被搶走了。張曉丹在看守所還遭到毆打。之後昆明市檢察院非法對夫婦二人起訴。

3、官渡區姜允楠、繆青在回家路上遭官渡區國保大隊綁架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下午二點多,昆明法輪功學員繆青和姜允楠,在回家的路上,被昆明官渡國保大隊便衣開車攔截,搶到二人的包包,翻出神韻光盤,拍照。非法搜查包包拍照後,「穿制服的警察」搶走包中的鑰匙,分別去二人家中抄家,搶走家中電腦,光盤,大法書等私人物品,整個過程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和搜查證。當晚八~九點,二人先後被帶到官渡分局(春城所)銬在椅子上提審。半夜一點左右,繆青被帶往官渡區空軍醫院體檢,因體檢不合格,看守所拒收,被送回家。姜允楠被非法送到官渡區看守所關押。

十一月二十九日,昆明市中級法院5庭非法開庭一個小時左右,圖謀進一步迫害法輪功學員姜允楠、繆青,當庭沒有宣布結果。姜允楠被劫回看守所,繆青原本是取保候審,自己回家。原定於十一月二十九日九點三十分開庭,開庭當日臨時改為21庭十點,兩位法輪功學員都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

四十一歲的繆青女士,是雲南藝術學校美術教師,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在課堂上被非法抓捕判刑五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繆青的丈夫也是該校的美術教師,兩人都非常有藝術才華。在惡警非法抓捕繆青時把屬於她丈夫的現金、電腦及其搞藝術設計的器材全部搶走,價值約五萬多元。繆青被非法抓捕後,一直堅決抵制邪惡的迫害,曾多次絕食,在眾多的惡警和死緩罪犯要對她進行捆綁強行灌食時,為抵制邪惡迫害,她被迫從高處跳下致使腰部受傷,一條腿兩處骨折,後康復。在女二監,繆青被長期關禁閉直至出獄。

4、普寶玉在其大兄弟家被綁架,關押在昆明市官渡區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半夜十二點,七個惡警闖入普寶玉大兄弟家非法抄家,將普寶玉綁架走。家人稱,家裏被翻了個底朝天,這夥人近凌晨三點才離開。普寶玉後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官渡區看守所2-9監室。

普寶玉,女,五十四歲,早年離婚,一個人把女兒拉扯大。因為退休工資僅一千多,租房後所剩不多,其大兄弟遂讓普寶玉和自己及家人同住。普寶玉的女兒已經出嫁。這次抄家嚴重影響了大兄弟及家人的生活。二零零五年普寶玉被昆明市官渡分局綁架,判刑三年,關進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一進監獄就被關進禁閉室,共四十二天,在禁閉室期間不准梳頭、不准洗漱,不准洗澡,不准換洗衣服,每天只准上四次廁所,不准用水,成天坐在小板凳上,屁股生瘡流膿。

5、王匯真、蔡文慧兩位法輪功學員在王匯真家遭西山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綁架

二零一二年五月五日,法輪功學員王匯真、蔡文慧在王匯真家裏被警察綁架,警察說她倆法輪功聚會,短期內不會放出來。兩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西山區看守所。

蔡文慧,四十一歲,家住昆明市西山區新聞路,二零零八年八月十日下午帶著神韻光碟到宜良縣南羊鎮,被其中一個接到光碟的人舉報到了南羊鎮派出所,當天晚上警察把她送到宜良縣南門看守所,一直非法關押到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一日宜良縣公安局對蔡文慧非法逮捕,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日昆明市中級法院法官在宜良縣法院秘密對蔡文慧開庭,非法對蔡文慧判刑三年,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蔡文慧被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直到二零一一年二月九日才從監獄回家。回家後蔡文慧一直沒有工作,二零一一年的十一月份蔡文慧找到了一份從事財務的工作,在昆明微量元素檢測中心做會計,直至去年五月五日被綁架。

王匯真,女,五十五歲,原新華社雲南分社下屬新華廣告公司職員,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在單位複印真相信,被單位夥同六一零騷擾威脅,二零零一年五月三十日下午,昆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非法抄了王匯真的家,抄完家就直接把她送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以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非法關押三十七天,之後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一年七月六日送雲南省女子勞教所。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八日回家。回家後,單位非法剋扣王匯真的養老保險,也不給她安排工作。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日,王匯真在昆明市西華公園內向民眾發真相資料被公園管理人員構陷,隨後官渡區國保大隊抄家後送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八個多月,後被非法判刑四年。於二零零四年五月八日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回家。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晚上九點左右,王匯真在永昌小區雲興路十號院內發真相資料,再次被綁架到西山區看守所。十月十日,昆明市中級法院對王匯真非法開庭,對她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八十二月十七日從西山區看守所轉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回家。回家後在昆明世紀城一家機械設備公司打工。

6、海口法輪功學員李竹秀被綁架、段旭英遭騷擾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家住海口的法輪功學員李竹秀被警察綁架,李竹秀至今仍不知被非法關押在何處 。

李竹秀,女,六十三歲,海口雲南水泥廠退休工人。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九日被昆明市五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馬斌等警察綁架到五華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四十五天,之後又被非法送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同一天,海口法輪功學員段旭英也遭到警察的上門騷擾。

7、安寧法輪功學員溫永樹家被非法抄家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上午,自稱是安寧國保大隊的人突然敲開法輪功學員溫永樹的家門,非法搜查,搶走大法書籍、私人電腦等物品。並要求溫永樹到安寧回答問話,查問近期海口出現大量真相印章和粘貼的事情。溫永樹的妻子對警察說說學大法的都是好人,不許騷擾。

8、原雲南省建水縣工商銀行楊麗文、王暉、馬旭勇被綁架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在雲南省建水縣工商銀行負責人何永剛和李雪梅的同意下,原銀行職工楊麗文、王暉、馬旭勇被建水縣國保大隊徐衛東等人非法搜查和搶劫。楊麗文、王暉、馬旭勇三人目前被非法關押在建水縣看守所。

楊麗文、王暉、馬旭勇是原建水工行職工,因修煉法輪功,被迫買斷工齡。五月四日早上九點,國保大隊徐衛東等搶走楊麗文剛買的筆記本電腦和其他私有財產和現金,搶走王暉和馬旭勇的刻錄機、新買筆記本電腦和現金。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雲南建水縣法院非法秘密開庭審理了馬旭勇、王暉、楊麗文、張燄雲、張麗雲、萬桂芬等六位法輪功學員,庭審中強行剝奪學員自我辯護的權利,不給學員任何說話的機會。隨後雲南建水縣法院在十一月三十日枉判馬旭勇九年重刑,枉判王暉四年刑,其餘四名學員都枉判三年有期徒刑。現六名學員已集體提起上訴。

楊麗文,女,建水縣工商銀行職工,一九六六年生,紅河州瀘西縣人。二零零零年八月中旬,被綁架到建水縣民兵基地的洗腦班迫害,一同被綁架到洗腦班的還有楊麗文的母親李玉珍,約七十歲。二零零一年三月,楊麗文第二次被送到個舊市茶桑果站洗腦班迫害。楊麗文丈夫劉文,紅河州瀘西縣人,一九六二年生,二零零零年六月被建水惡警綁架勞教兩年,送雲南省第二勞教所祿豐縣大坪壩迫害。

馬旭勇,男,一九六三年生,雲南建水人。二零零零年四月被綁架二十多天後放出。其妻為建水縣工商銀行職工朱麗芳,也是法輪大法的修煉者,但在中共邪黨的邪惡迫害下,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中旬因癌症去世,年僅三十九歲。朱麗芳,一九六二年生,雲南省個舊市人。曾患有多種疾病,一九九七年修煉大法後各種疾病不治而癒,身心健康。一直堅修大法,其丈夫被綁架後,在強大的壓力下,被強迫放棄信仰,導致舊疾復發,最終轉為癌症。在醫院的一年半時間裏,邪惡並未停止迫害,如:610不讓她到醫院治療,說是怕人跑了(實際上人走路都困難了),最後單位在人員萬分緊缺的情況下,派出兩名職工跟到兩百多公里外的昆明醫院,全天24小時監視,才得以入院治療。其間,其丈夫與其他同修一起被單位逼寫揭批材料,並召集職工開揭批會,人人過關發言;多次被國安部門及610非法傳訊、強迫到洗腦班洗腦、上電視;在家休息時,多次被國保大隊、縣610辦、居委會相關人員半夜三更非法入室騷擾。迫害和騷擾最終導致朱麗芳病情惡化,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中旬去世。

王暉,女,一九六三年生,雲南建水人。二零零零年八月中旬,被綁架到建水縣民兵基地的洗腦班迫害。

9、雲南紅河州開遠市國安綁架李啟鵬、戴盆順

二零一二年五月五日,雲南省紅河州開遠市國安大隊長徐永平帶領惡警非法闖入法輪大法學員李啟鵬和戴盆順家,進行了非法抄家,並且將二人綁架到開遠市看守所。

戴盆順,男,六十多歲,雲南省開遠市解化廠合成車間職工。二零零一年二月被綁架,同年八月十一日被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三監區。出來後又再次被非法勞教二年,被關押在祿豐縣大坪壩雲南省第二勞教所六大隊迫害。

10、付國蘭等三位法輪功學員被官渡區國保大隊綁架

二零一二年五月七日,家住昆明東站省建六公司的付國蘭、姓吳、姓羅三位法輪功學員被官渡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之後付國蘭的女兒接到一個電話被告知她的母親有前科(付國蘭向世人講法輪功真相被非法抓捕過)問題嚴重,不能見母親。

付國蘭是雲南省保山人,曾因向世人講述法輪大法的真相被邪黨非法抓捕,這次再遭綁架並被非法送到昆明市大板橋雲南女子勞教所。她的女兒去勞教所探視她時,發現她已經不能說話,並且表情呆滯、臉部紅腫、小腿青腫、身體多處淤青,額頭被抓傷,體重明顯下降,人消瘦了很多。她女兒只問問惡警為甚麼把她媽媽打成這樣,惡警卻說誰都沒有打她。見惡警不講理,付國蘭的女兒極度悲傷地無奈回家。

11、法輪功學員李培高再遭綁架

二零一二年五月法輪功學員李培高再次被綁架,現已回家。

李培高是雲南建工安裝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師,今年七十九歲,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李培高向周圍的親朋好友講述自己修煉「法輪大法」後的親身經歷,多次遭到中共邪黨人員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四日被昆明西壩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同年十一月八日被昆明五華公安分局一科惡警李國忠、王朝風非法抄家。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七日,李培高在雲南大理賓川縣講真相時,被賓川縣公安局惡警趙勝、楊洪、段德彬等綁架、抄家、拘禁,罰款二百元。二零零二年到二零零四年,李培高被昆明五華公安分局「六一零」大觀辦事處、大觀派出所三次綁架到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二日晚李培高被昆明五華政保、大觀派出所非法抄家、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昆明五華看守所。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五監區。二零一一年元月(過年前)回家。

12、安寧市法輪功學員蔡春被安寧市國保大隊綁架

雲南省安寧市法輪功學員蔡春,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一日去安寧國保大隊講真相,被綁架,同日又被抄家,後被非法逮捕。參與迫害的警察有安寧是國保大隊的羅喬良,葉林,張春,汪利文等,有的警察是十多年來一直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參與者。

蔡春在家是個好兒子,在單位是個好員工。此次被綁架後單位上還出具了蔡春在單位裏優秀表現的證明,蔡春在二零零八年汶川地震中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用化名「微塵」捐款一萬二千元,相當於他半年的工資,而且他還辦了一張「壹基金」愛心卡。就這樣一個好人,本著善心向迫害好人的警察講真相,讓他們不要助紂為虐,停止迫害好人,為自己和家人留一個好的未來,反而被迫害。留下孤苦的老母親整日以淚洗面,悲痛度日。

13、紅河州個舊市法輪功學員張公勤被非法抄家

二零一二年五月五日,雲南省紅河州個舊法輪功學員張公勤被當地警察非法抄家。

14、昆明市金星小區李思湘家被非法抄家

家住昆明市金星小區的法輪功學員李思湘,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早八點左右被官渡區公安分局警察非法抄家,抄走了法輪大法書籍、電腦等物品,來的警察還威脅他不許為前妻楊瓊仙請律師。(楊瓊仙也是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二月七日在陸良被陸良國保大隊非法抓捕並抄家,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西山區看守所,後取保候審回家)

15、昆明市黑林鋪法輪功學員劉祥雲、謝美芬遭非法抄家

劉祥雲,七十一歲,雲南開遠鐵路段職工,家住昆明市黑林鋪雲汽實業公司職工宿舍,二零一二年五月十日下午三點,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國保大隊三個便衣敲開劉祥雲的家,緊接著後面又來了七八個男女,全是身著便衣,這些人衝進家裏二話不說,就開始翻箱倒櫃,搶走了家中的電腦、現金近三千多元,MP3六個,來的人中其中一個像領導的對劉祥雲說:「我們可以給你戴頭套給你帶走,就憑我們翻出來的這些東西就可以判你了,但是,看你老了,就不抓你了!過幾天我們還要來的。」這夥人在劉祥雲家從當天下午三點一直抄到七點。過了幾天,劉祥雲主動打電話給當地派出所,把五月十日家裏遭抄家的情況向派出所反映了,派出所說他們不知道這件事,派出所的警察就把五華區國保大隊警察的座機告訴了劉祥雲,讓他直接找國保大隊。這些人抄家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和搜查證,也沒有開具搜查物品清單。

家住昆明市交通學校附近小區的法輪功學員謝美芬,是雲南省開遠市醫院退休藥劑師,五月十四日上午十點多鐘,一夥人來到他家非法抄家。

16、雲南林業職業技術學院周模芳、梅碧琳夫婦遭綁架、抄家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七日中午十一時左右,雲南省林業職業技術學院退休職工梅碧琳和丈夫周模芳遭盤龍分局警察綁架、抄家。此次參與非法抄家的警察均穿便衣,共有七人,他們將梅碧琳、周模芳家裏的書籍、電腦、光盤等資料均搶劫一空,並將周模芳、梅碧琳夫婦綁架到昆明市印象派出所,逼滾手印、驗血,之後送醫院體檢。當晚梅碧琳被非法關押到盤龍區第一看守所,周模芳因血壓高看守所拒收,於當晚回家,卻被要求簽字取保候審。

當晚梅碧琳被新華同仁醫院檢查出高血壓,依然被強行送到盤龍區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梅碧琳持續高壓,並診斷出腦梗阻伴有出血。五月二十六日下午盤龍區國保通知家人到看守所接梅碧琳回家。當時是由看守所派了三個犯人將梅碧琳抬出來。盤龍公安分局以「不適關押,取保候審」為由開了釋放證。

周模芳,六十一歲,男,原雲南林業職業技術學院(原雲南省林業學校)教師,後被單位非法開除工職。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被昆明市公安局以「證實一個問題」為由,將周模芳騙到雲南省第二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日,周模又芳被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綁架,同年十二月五日被逮捕,非法關押在昆明市西山區看守所。昆明市中級法院刑一庭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六日對周模芳秘密開庭,並誣判五年徒刑,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周模芳出獄回家後,被學校無理開除,並經常受到省、市、區六一零、國安、派出所警察的騷擾,省市區六一零還非法禁止他離開昆明市,周模芳要回四川探親,被邪黨人員強行退機票三次。

梅碧琳,六十一歲,女,雲南林業職業技術學院(原雲南省林業學校)退休教師,家住雲南林業職業技術學院家屬區五幢。

二零零零年放寒假期間,梅碧琳被單位二十四小時監視居住一個多月。二零零零年四月在熟人家被警察抓走,在看守所關押一個月後被送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勞教三年。二零零二年過年前被所外執行送回家。

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日早上,七、八個便衣公安突然闖進梅碧琳家抓人、打人、抄家,連她和丈夫的工資、課時津貼共三千多元現金都拿走了。之後梅碧琳又被送往昆明市第一看守所。一個月後公安人員以「取保候審」將她放回家。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七日上午,學校領導打電話通知梅碧琳調離教學崗位,說最近有一個文件,修煉法輪功的教師不允許上講台了。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盤龍分局國保大隊闖入梅碧琳工作單位,再次將她綁架並直接送到雲南省第二勞教所關押,昆明市勞教管理委員會昆勞管字(2004)第4021號勞教決定書,非法勞教三年,後被勞教所延期一個月。兩次非法拘留的通知書被警察抄家時偷走,第一次勞教三年沒有任何書面通知。

二零零七年十月,梅碧琳辦理了退休,但退休工資被林校現任邪黨委副書記郝傳松無理降級。

17、昆明和平村法輪功學員韓國龍一家遭非法抄家

五月二十九日上午九點左右,昆明市官渡公安分局太和派出所社區警察謝培傑帶著六個身著便衣的人闖到昆明市和平村141號的法輪功學員韓國龍家非法抄家。

當時韓國龍及老伴朱琴華還有兒子韓震昆都在家。兩女五男共七個人闖進家中後,就開始翻箱倒櫃,在韓國龍的一再要求下,才有一個便衣出示了證件,看到他的名字叫張磊,但是哪個公安局的卻不知道,其餘的幾個都不報姓名和身份。他們有的拍照,有的搜東西。

韓國龍,七十八歲,昆明市電信公司退休工人,老伴朱琴華,六十九歲,退休職工,大兒子韓震昆,原在昆明微量元素檢測中心工作,後單位迫於壓力將他辭退。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三日韓震昆、郭娟夫婦製作法輪功真相資料被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國保大隊警察非法拘留、逮捕、判刑。郭娟被判刑三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韓震昆被判七年的重刑,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二零一一年四月份才剛回家,才僅僅一年的時間,他們一家又遭到非法抄家。

六月四日韓國龍和老伴以及大兒子一起找到昆明市官渡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見到國保大隊隊長馮軍,馮軍拿著一張搜查物品清單逼韓國龍簽字,簽了字就收回去了。韓國龍對馮軍說,我們要找你說話,要求那天來家裏抄家的人都來聽一聽。馮軍說,你們要說話我們就要錄像。

18、昆明市白龍小區衛生防疫站職工、法輪功學員周敘琳被綁架

昆明法輪功學員周敘琳(女,50歲左右,昆明市白龍小區衛生防疫站職工。)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突然失蹤,家人到處尋找均無音訊,在無助的情況下報了警,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家人發現周敘琳家裏已經被警察搜過,家中的筆記本電腦及法輪功真相資料等均被搶走,確定她已經被綁架。其它情況不詳。

雲南昆明中級法院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對周敘琳、瞿澤碧、楊文清等五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

楊文清,男,四十歲左右,雲南省化工機械廠,二零一二年六月在打真相手機中被定位後被穿金路派出所警察綁架。

瞿澤碧,男,四十多歲左右,在昆明市東站鍋爐廠那條街自營一家鍋爐店。

周敘琳,女,二零一二年與瞿澤碧去雲南省祿勸縣,返回昆明的路上被祿勸公安局綁架。

19、雲南普洱市法輪功學員鄒勤普被綁架、抄家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雲南省普洱市法輪功學員鄒勤普在與丈夫一起散步時貼真相救人,被早已跟蹤多時的警察挾持。當天晚上十二點,惡警闖到鄒勤普家非法抄家,搶走電腦、打印機、真相幣及大法書等私人物品。

20、昆明譚美瓊老人被五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便衣非法抄家

二零一二年六月五日早上八點半,昆明市五華區國保大隊的五個警察身著便衣闖入青年路小花園的譚美瓊老人的家,拿出一張所謂的搜查令,對著老人晃了一下後就開始抄家。近七旬的譚美瓊老人見到這夥人搶走大法師父法像時,傷心至極,最終,將法像留下來,其他法輪大法的書被搶走。

法輪功學員譚美瓊,今年六十八歲,是雲南省水利局機械廠退休職工。二零一二年六月五日早上八點多鐘,雲南省水利水電院保衛科的趙敏帶著四男一女便衣來到譚美瓊家。譚美瓊開門後,趙敏指著帶來的人說:「他們是五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說完就走了。

21、昆明法輪功學員江潤麟被五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及建水縣國保綁架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三日,昆明法輪功學員江潤麟在中午下班回家後,就被早已在家等候的警察綁架,並被非法抄家,抄走了電腦及法輪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抄家的警察是五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馬迎暉、馬斌,還有建水縣國保大隊的警察。之後江潤麟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五華區看守所,她的家人給她送去錢物都遭到看守所拒絕。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昆明市中級法院對江潤麟秘密開庭。

江潤麟,女,三十五歲,雲南省建水縣人,後居住昆明市海源寺。二零零零年七月,在她母親朱德超上京為大法鳴冤回來被紅河州建水縣六一零、公安國保人員綁入獄迫害的情況下,年僅二十歲的江潤麟毅然進京上訪,為大法申冤,在北京被警察綁架,後被建水警察劫持回建水後,非法關押在建水看守所迫害。

二零零零年八月中旬,江潤麟被綁架到建水縣民兵基地的洗腦班迫害,至九月中旬放回。母女倆出來後,移居昆明市,因堅修大法講真相,江潤麟於二零零一年一月(過年前兩天)上街講真相被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區分局警察綁架抄家,抄走大法書籍、電腦等財物,被非法勞教二年。母親朱德超於二零零二年被建水警察開車到四川省榮昌縣老家綁架,非法勞教二年。母女倆都被送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江潤麟與父親江昆、母親朱德超一起被昆明盤龍區警察綁架、抄家,江潤麟被判刑三年,父親江昆被判刑一年半,母親朱德超被判刑六年。江潤麟和母親朱德超都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父親江昆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

22、楚雄市法輪功學員劉枝萍、鄧麗華、侯發勇、白龍軍被綁架

雲南省楚雄州「610辦公室」密令、楚雄州國保大隊支隊長張會雲指揮部署,二零一二年七月三日早七點半,楚雄市公安、國保出動上百名警察、十多輛車,綁架侯發勇、鄧麗華、白龍軍、劉枝萍四位法輪功學員。侯發勇、鄧麗華、白龍軍被綁架到楚雄州看守所,劉枝萍綁架到祿豐縣看守所。

侯發勇被非法關押三十六天,在被非法關押在開發區公安分局期間,遭惡警張會雲等老虎凳刑訊逼供,侯發勇不配合一切審問、簽字等,絕食絕水四天抵制迫害。在看守所,所長白付、惡警王廷龍叫來多名犯人強行給他剃髮、穿囚服;他因不參加報數,被戴上五十斤重鐐,不讓穿鞋穿襪,肉被磨爛。因檢察院不批捕,侯發勇八月八日走出看守所。之後他去國保大隊要回被警察搶走的物品,警察拒還大法書、師父法像、電腦等。

十一月二十七日下午三點,雲南楚雄市法院非法開庭審理法輪功學員劉枝萍、鄧麗華、白龍軍,說是在大法庭公開開庭,開庭時卻變成了小法庭,除家屬外不得入內。就這樣,庭內30多人,庭外親朋和應邀旁聽的人有五十人左右不得入內。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楚刑初字第351號判決書非法對劉枝萍、鄧麗華判刑四年,對白龍軍判刑三年,審判長是文美惠,審判員是劉紅、李華美,書記員是李浩東。

劉枝萍,女,四十一歲,原雲南省楚雄市交通集團交通賓館員工。二零零零年一月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五十八天,同年四月二十五日被非法關押並勞教二年。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大板橋)期間遭受體罰,打耳光,跑步,站軍姿等迫害。二零零零年八月,懷有五個月身孕的劉枝萍在勞教所被強行墮胎,身心受到了極大的摧殘。二零零四年,因拿真相資料給同事看,被勞教一年半,後又延期半年。從勞教所回來後,「六一零」要求單位開除劉枝萍的工職,就連失業救濟金也不讓領。二零零六年八月,楚雄設洗腦班,市「六一零」多次騷擾要求學習,被家人拒絕。二零一二年七月三日,上午八點四十時左右,劉枝萍正在楚雄市米市街賣十字繡,突然她被七八個便衣圍住,並攝像。這些人問她是不是煉法輪功,她說:我是煉法輪功,煉法輪功沒錯!僵持了一會,幾個女便衣強行將她綁架。之後並非法抄家。被非法關在楚雄市祿豐縣看守所。

鄧麗華,女,五十七歲,楚雄市絲綢廠退休職工。二零零二年因發放真相資料被勞教一年,送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大板橋)迫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被再次綁架,非法判刑四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這期間長期罰坐,因罰坐時身體移動多次被「包夾」毒打。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回家後,退休工資被剋扣,只發三百元生活費。二零一二年七月三日,上午八點四十時左右,幾個便衣闖入鄧麗華住處,非法抄家、綁架。之後給家人的拘留證連名字都沒簽。

白龍軍,男,三十七歲,原雲南省楚雄市交通集團職工,後退職個體經營。二零零零年二月三日到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警察非法抓捕,在北京豐台區看守所關押三天後,轉到楚雄市看守所拘留。自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至二零零二年八月三日被非法勞教兩年半。由工作單位向家屬勒索非法罰款四千元。二零零零年三月四日被送到雲南省第二勞教所(大平壩)迫害。二零一二年七月三日上午八點四十時左右,非法抄家、綁架,被非法關在楚雄市看守所。楚雄市公安局陳獻磊、李果等人參與綁架。現在家中只有妻子帶著兩個小孩,一個讀學前班,一個剛滿五個月,生意無法運作,整個家庭陷入困窘。

侯發勇,男,五十多歲,四川省在昆明打工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一月,侯發勇在雲南省楚雄市被警察劫持後,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一監區。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日正月初三,監獄就逼迫犯人出工做苦役。侯發勇向監區申請,請假給家裏的親人寫封信,卻被副監區長趙凡拒絕,還指使一夥犯人將侯發勇推進嚴管室「嚴管」,並且用手銬將侯發勇的雙手銬在鐵欄杆上,雙腳又戴上鑄鐵腳鐐,每天二十四小時不得下腳鐐,每餐只准吃二兩米飯,不讓吃肉類食物。這樣連續迫害八十六天,致使侯發勇體重從八十三公斤下降至六十七公斤,對侯發勇造成了嚴重的身心摧殘。

23、雲南丘北縣法輪功學員汪麗珍被綁架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下午六點左右,雲南丘北縣國安夥同文山州國安綁架法輪功學員汪麗珍,並非法抄家。

24、昆明法輪功學員陳淑琴、周雲珍被綁架迫害

昆明市法輪功學員陳淑琴(五十八歲)、周雲珍(六十二歲)七月初在公共汽車上被綁架,周雲珍當晚上被劫持到大板橋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 陳淑琴被非法關在五華看守所。

25、雲南通海縣法輪功學員王偉被綁架

二零一二年的七月二十五日早上十一點左右,通海縣法輪功學員王偉在玉溪被一夥人綁架,並被搶走私人電腦和部份大法真相資料。

法輪功學員王偉,男,約四十八歲,玉溪市國稅局職工,工作優秀,廣受好評。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上午十點左右於上班處,王偉被玉溪市紅塔區公安局國保大隊穿警服的十多人劫持,並搜身,搜查辦公室。上午十一點左右,被劫持回住宅。警察非法搜查,搶劫,威嚇家人,至下午六點左右。所有的警察入戶都不出示任何執法證件和,未辦任何手續,不留任何憑據,如土匪搶劫。

家中被搶私人合法財物主要有大法書籍十多本、手提電腦一台(值三千元)、手機一部(值四百元)、三個MP3(值三百元)、光盤十多碟、其他文件、資料、物品幾百件,裝了一大編織袋和一塑料袋,總值約五千元。下午六點左右,警察帶王偉去吃晚飯,然後將他送至玉溪市紅塔區看守所非法關押。

26、雲南文山州西疇縣法輪功學員小彩被綁架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左右,雲南省文山州西疇縣電力公司職工、法輪功女學員小彩(三十多歲)被綁架。

27、雲南賓川縣法輪功學員劉國花、朱會芬被賓川惡警綁架

雲南賓川縣法輪功學員劉國花、朱會芬,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在賓川縣喬甸鎮楊保街遭警察綁架,當天被抄家。

劉國花,女,四十四歲,家住賓川縣太和農場柳家灣十五隊。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下午四點,劉國花到賓川縣橋殿鎮被橋殿鎮派出所警察綁架。

當天六點賓川縣六一零和國保大隊的人共十多個(賓川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楊瑜、賓川縣六一零張建陽、國保警察向永祥、李坤華、李豔萍)到劉國花家非法抄家,之後賓川縣國保大隊將她帶回國保非法關押了一夜,第二天送到賓川縣看守所。

七月二十五日,賓川縣國保大隊給了劉國花家人一份拘留通知書。

八月三十一日,賓川縣國保大隊警察李豔萍電話通知劉國花的兒子鄒永峰去國保大隊拿逮捕通知書。家人為劉國花請了律師,律師九月三日早上八點多去賓川縣看守所沒有能見到劉國花,緊接著律師就去了賓川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找到警察李豔麗,國保大隊警察互相推諉,最終經辦人李豔萍、國保警察向永祥(警號043926)、督察彭桂興(警號043914)、劉政委都在場,說:「請示了,還是不能見劉國花本人。」

28、玉溪市周姓法輪功學員在通海被綁架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一位姓周的玉溪法輪功學員在通海被綁架,關押在通海看守所,具體情況不清。

29、玉溪通海縣張桂和等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抄家綁架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雲南省玉溪通海縣法輪功學員張桂和、錢海明(張桂和的姪兒,暫未修煉法輪功)、周大爹、張若龍被玉溪通海縣國安非法抄家、綁架。

張桂和,女,六十五歲,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被玉溪通海縣國安非法抄家綁架。

錢海明,男,三十多歲,通海水泥廠職工,(張桂和的姪兒,暫未修煉法輪功)。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被玉溪通海縣國安綁架。

周大爹,男,七十歲,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被玉溪通海縣國安非法抄家綁架。

張若龍,男,五十八歲,二零零二年五月曾被非法勞教三年,關押在雲南省祿豐縣大坪壩勞教所,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被玉溪通海縣國安非法抄家,第二天,七月二十八日,張若龍被玉溪通海縣國安綁架。

30、雲南玉溪市桂春麗被警察綁架,後絕食反迫害回家

玉溪市紅塔區法輪功學員桂春麗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被當地警察、六一零辦公室人員(其中一個是陳剛)入室綁架,抄家,嚇壞了家裏的孩子,致使孩子精神受到很大的刺激。參與這次迫害的有玉溪市玉帶路派出所、紅塔分局、六一零辦公室三個部門的人員,胡錦程、陳剛、何曉玉、朱家勇、杜忠榮、侯玉(音)唐玉瓊(音)等十幾個人。之後桂春麗被非法帶到玉帶路派出所審問,晚上十一點被非法送入紅塔區看守所,桂春麗絕食反迫害,於八月三日回到家中。非法關押九天迫害致桂春麗身體虛弱,回家後桂春麗繼續遭到騷擾與威脅。自從綁架迫害發生以來,家門口一直有不明身份的人出現,有一輛白色夏利(雲F56679)的車幾乎每天都要來。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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