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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安丘市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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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安丘市洗腦班名為「安丘市法制教育培訓中心」,實際上是安丘市「610」為了對法輪功學員實施強制洗腦(即使用暴力手段逼迫大法學員放棄信仰)的專門設立的機構。地址位於安丘市市北區原劉家堯鎮邪黨黨委舊址院內。該洗腦班多年來一直沒有停止迫害安丘市法輪功學員。自今年四月份以來先後有王玉英、王玉蘭、田玉芬、於啟文、趙星梅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此,遭強制洗腦「轉化」迫害。

在洗腦班他們受到了「610」頭目胡紹群和國保惡警宋桂旺、婁中民、徐建明(徐在9月份因酒後駕車出車禍致人死亡後逃逸,被刑事拘留。現關押在安丘看守所,遭到惡報)的瘋狂迫害。

目前大批勞教所紛紛解散,但中共仍以洗腦班、非法判刑等手段加重迫害法輪功學員。安丘市洗腦班就是其中之一。它打著「法制教育中心」的名頭,嚴重破壞中國現有的法制。該洗腦班實際上就是一個專門迫害法輪功的變相的短期勞教所。

洗腦班內對法輪功學員採用的迫害手段,同樣採用不讓睡覺、謊言欺騙、恐嚇、侮辱、強制灌輸歪理邪說、甚至暴力及其它陰損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這些迫害方式,是中共歷次政治運動中對廣大中國善良民眾實行迫害的各種殘酷手段的提煉和濃縮。給法輪功學員的身心以及家人的精神都造成巨大傷害。

法輪功學員按「真、善、忍」的法理做好人,更好的人,對這樣的好人進行綁架、囚禁、洗腦、判刑等等,迫害者實際知道這完全是違背法律的。於是他們就把大法弟子拘禁在洗腦班,名義上說是「學習」,實則全封閉式的囚禁,由警察看守,甚至連房間的門都不讓出,實際就是非法私設黑監獄,逼他們看、聽中共詆毀誣蔑法輪功的謊言,其中包括所謂的「天安門自焚」事件。對所謂法輪功學員「天安門自焚」事件,自事件發生的第一天就發表嚴正聲明,指出這是中共為加重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而自導自演的鬧劇;早在二零零一年八月,國際教育發展組織在聯合國發表聲明,指出該錄像的種種破綻,證明「天安門自焚」是中共政府一手導演的騙局。

在所謂的「學習」中,法輪功學員被威脅不放棄信仰、不寫所謂的「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決裂書」就會被無限期關押,就遭到酷刑折磨,在洗腦班被惡徒們毒打、電擊、逼迫「轉化」。

法輪功學員按「真、善、忍」的要求做人,在家孝順長輩,在外與人為善,工作上認真負責,勤勤懇懇,是單位和社會公認的好人,認識他們的人都說現在很難找到這樣的好人了。做好人,何罪之有?因為信仰「真、善、忍」,修煉法輪功,做個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好人,就被綁架、關押,暴力「轉化」,真是天下奇冤!當一個社會,好人可以被肆意綁架,壞人橫行,黃、賭、毒泛濫卻無人管時,這個社會還能稱為和諧嗎?

依據憲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八條,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它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依據憲法和刑法賦予的權利,控告安丘市政法委、「610」人員胡紹群等人及安丘國保大隊惡警宋桂旺、婁中民等私設黑監獄、綁架、囚禁他人的嚴重違法犯罪行為,以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保護人民的人身自由、信仰自由的權利。

在此也請安丘父老鄉親們認清中共邪惡本質,聲援大法弟子,儘快解體實施迫害的非法機構、並結束這場殘酷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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