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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賓川縣劉國花被非法判刑 監獄阻撓家人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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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省賓川縣法院今年一月二十四日對法輪功學員劉國花非法庭審,儘管劉國花及律師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指出信仰真善忍無罪,迫害者違法,法庭人員也對此無以言對。但在兩個多月後,仍然違法對劉國花判刑三年半,並將她偷偷劫持入監獄。而劉國花的家人半年多後才得知,而監獄又刁難家人探視她。

今年四十五歲的劉國花,是賓川縣太和農場的一個普通農家婦女,家住賓川縣金牛鎮柳家灣華僑社區居民委員會第十五居民小組。劉國花於二零零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匪淺,她真心向周圍的人弘揚法輪大法的美好。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下午四點,劉國花在賓川縣喬甸鎮向民眾贈送弘揚中華傳統文化的神韻晚會光碟時,被喬甸鎮政法委書記葉勇發現,命令喬甸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劉國花。當天下午六點,賓川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楊瑜、賓川縣「610」主任張建陽、國保警察向永祥、李坤華、李豔萍等共十多人,闖到劉國花家非法抄家。

之後劉國花一直被非法關押在賓川縣看守所。在她被非法關押期間,賓川縣「610」人員及太和農場的領導曾逼迫她放棄信仰,逼她在所謂的「轉化書」上簽字。賓川縣「610」、公檢法法更進一步合謀對劉國花非法判刑。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賓川縣法院對劉國花非法開庭。針對於賓川縣檢察院公訴人楊永軍、楊彥豔誣蔑她發放洪揚五千年中華文化、再現神傳文化精華的神韻晚會光碟,是所謂的「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劉國花指出,自己按照大法原理「真善忍」做一個好人,將神韻晚會光碟贈給其他村民對任何人都沒有危害,她沒有罪。

劉國花的律師也從法律的層面為她做了有力無罪的辯護,指出信仰自由是天賦人權,真善忍是全人類的普世價值,劉國花信仰法輪功是一個公民最基本的權利,向他人贈送神韻晚會光碟也都是善意之舉,根本就不違法,更不犯罪,而明知劉國花的行為不違法,卻還要用所謂的法律來加以制裁這才是迫害,天理不容。

法庭人員對此無言以對。這場庭審本來就是違法的,當日也沒有宣判。三月七日,法院下達對劉國花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的通知書。今年四月十五日,劉國花被秘密劫持到位於昆明市西郊林家院的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但是奇怪的是,賓川縣看守所一直向劉國花的家人隱瞞這個事實。直到家人多方打聽,近日才得知劉國花已被劫持入監獄,至今已半年有餘。目前,監獄一直阻撓劉國花的家人探視。前不久,家人找到雲南省監獄管理局反映情況,監獄管理局獄政科人員欺騙家人寫了一份所謂協助監獄做「轉化」劉國花工作的承諾書,聲稱寫了之後就給安排會見,家人想見劉國花心切,無奈之下簽了承諾,但將所謂承諾書送到監獄時,卻被門衛告知不能安排會見。家人從中也看到了中共邪黨的流氓和無恥,非常後悔寫所謂的承諾。

幾天後,女二監給劉國花的家人打電話,說可以安排會見,但要賓川縣「610」開個證明。家人找到賓川縣「610」主任張建陽,張建陽一再推諉,最後躲避不見、不接聽電話。劉國花的家人至今未能見上她一面。

賓川縣「610」主任張建陽13987218414辦0872-7147783

參與迫害人員:
賓川縣喬甸鎮政法委書記葉勇13577858819
賓川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楊瑜、警察向永祥、李坤華、李豔萍
賓川縣檢察院:檢察員楊永軍、王蘇會、楊彥豔
賓川縣法院:審判長徐維堪,審判員:楊正良、賈繼鐘,書記員蔣枝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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