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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610洗腦班被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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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輪功以後,黑龍江牡丹江市政法委、「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先後在牡丹江橋北收容遣送站二樓、鐵嶺河鎮警校、機車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校,現在西十一條路的航空學院北側的三樓等地多次辦洗腦班,劫持法輪功學員進行強制洗腦迫害。

洗腦班對外打著「法制教育培訓中心」的招牌,實際上是牡丹江市「610」機構所設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場所。

'近日,位於西十一條路航空學院北側的三樓的洗腦班,整體四層樓房,僅兩天的功夫已經全部拆完。'
近日,位於西十一條路航空學院北側的三樓的洗腦班,整體四層樓房,僅兩天的功夫已經全部拆完。

近日僅兩天的功夫,位於西十一條路航空學院北側的三樓的洗腦班,整體四層樓房已經全部拆完。其實洗腦班在哪裏辦班哪裏倒霉,在牡丹江橋北收容遣送站二樓辦班,收容遣送站被取締,改名為「救助管理站」。在牡丹江鐵嶺河鎮警校辦班,警校被拆遷,現已是臨江住宅小區。真是在哪辦班哪倒霉!

洗腦班其實就是一個黑監獄,打著「法制教育培訓中心」的幌子,不經任何法律程序,操控綁架並酷刑折磨修煉法輪功的善良民眾,使用的全是黑社會手段。近日農墾牡丹江管理局政法委和「610」邪黨人員拿著黑名單,到海林農場揚言要綁架法輪功學員進洗腦班,而且每「轉化」一個獎賞二萬元。這是拿百姓的錢迫害百姓。

近半年來牡丹江洗腦班不斷綁架法輪功學員,2013年9月25日,海林市新安鎮東和村法輪功學員李學花在市場賣菜時,被新安派出所所長胡貴全、杜春海等4-5人夥同海林國保大隊惡警綁架及非法審訊。家屬隨後去要人,國保大隊和「610」相互推諉,又迅速將李學花送往牡丹江洗腦班迫害。

海林市法輪功學員徐鵬雲被綁架到牡丹江洗腦班迫害。

2013年9月11日,牡丹江市陽明區政法委副書記、「610」頭目薛明霞,夥同二發電廠街道主任、退休辦主任闖到電廠付鳳梅家,將其再次綁架到洗腦班迫害了3天。

黑龍江省穆稜市馬橋河鎮新站村法輪功學員劉力蘭(劉立蘭),2013年8月15日早8點,在家中被當地派出所副所長宋嘉寧、教導員孫榮波等惡徒綁架,說到鎮政府談話,結果將她直接劫持到牡丹江。她丈夫當天下午就去牡丹江政法委要人,惡徒抵賴說人不在他們那兒。後來劉力蘭用手機號跟她丈夫通話時透露她被非法關押在一個山區、類似於洗腦班的地方。

7月5日中午,寧安市法輪功學員趙鳳蘭,67歲,在家中被寧安一派出所兩民警帶走後,社區人員說去「學習」幾天。

黑龍江省寧安市石岩鄉豐產村法輪功學員范寶和,七月四日下午被寧安、石岩兩地的派出所不法人員綁架,經多方打聽,才得知范寶和被送到牡丹江洗腦班。

洗腦班,其實就它是個怪物,是因為它似單位吧,又沒編製;是機構吧,又無明確的對口主管;不是監獄吧,比監獄還折磨人,限制人;是學校吧,不搞學習,專門整人。它打著法制的旗號,專幹非法的勾當。它抓人無需任何手續;關人無需審判,也沒有時間限制;施酷刑沒人管。

即使依據中共制定的法律,不論是公安局還是所謂的「法制教育培訓中心」,都沒有權力超越法律這樣長時間關押公民(依照現行法律,公安機關強行「留置」應不超過24小時,否則就要依法變更強制措施),以上參與迫害的相關人員牡丹江市政法委、「610」成員已觸犯法律犯下「非法拘禁罪」;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已犯了「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

然而,善惡有報是不變的天理。以下是部份牡丹江地區因迫害法輪功學員而遭惡報的人:原政法委書記田立軍、副書記李長清兩人相繼罹患癌症死亡,繼任的政法委書記潘影也患癌症。穆稜下城子政法委書記孟慶林,在2000年綁架法輪功學員時破口大罵,並揚言「不信能遭報」,結果四天後得腦血栓,成了植物人。海林政法委書記崔義文參與多起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最終溺水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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