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集安市七旬李文卿被誣判入獄的遭遇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吉林通化市集安市今年七十歲的李文卿,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卻幾次被中共邪黨人員綁架迫害。下面是老人自述被非法判刑的遭遇:

二零一零年,我去發《九評共產黨》及真相資料,被邪黨綁架到看守所。邪黨給我吃的是狗都不能吃的飯,玉米麵全是壞的,玉米粥和窩頭都是一股霉味,窩頭硬的都能砸死人。在看守所不讓煉功,又學不上法,原來的老病都犯了,天天睡不著覺,頭暈目眩。就這樣還逼我上醫院打針,不去還不行,打的甚麼針,我都不知道。打針時非逼我給兒子打電話送錢。我兒子還得領他們去飯店吃飯,好菜好飯侍候著,天天在那混吃混喝。大夫和所長合謀騙我兩個兒子說要辦保外就醫,我兒子就當成真的了,還給大夫五百元錢,讓他幫助說幾句好話放我回家。說辦保外就醫就得上通化去辦,把我拉到通化醫院,這檢查那檢查,花了不少錢,警車去回來的油錢,加上四個人的吃喝錢,都是我們家拿的,保外就醫也沒辦成。

他們給辦保外就醫是假的,其實是騙錢,混吃混喝玩去的。通化檢查的醫生都是他們收買好,他們都很熟悉。我兒子看明白了,知道可能要非法判我刑,就給了一個邪黨警察五千元錢,問他們「能不能不判我媽刑」,兒子怕我歲數大,身體不好,怕我死在監獄裏。這個警察不知把錢自己留下了還是跟誰分了,告訴我兒子說是給廳長了。最後還是非法判我三年。快過年了,在陰曆的十二月二十五日把我送到長春黑嘴子監獄。

到了監獄裏,我剛進門,包夾猶大就用腳一腳一腳的踢著我,讓我換上監獄的衣服,給我一個小凳,讓我坐下,看著我,兩手還得擱在膝蓋上,一動不讓動。不管有甚麼事情都得向他們報告,上廁所也得報告,報告的內容是說「我是某某人,我叫甚麼名,我是一名罪犯,我要上廁所」,不報告就說是跟他們對抗,就不讓上廁所。有時憋不住就尿褲子了。有一次,我坐小凳非常涼,我把棉拖鞋放在小凳坐上了,包夾就讓我坐三條腿的小凳,我坐不穩,沒辦法我就用兩條腿支著,坐了一天兩條腿全腫了,到現在還是腫的。他們折磨的目的就是逼著你轉化。就這樣我坐了五個月的小凳,從早上五點坐到晚上十一點,包夾不讓凳上擱墊,屁股坐起了大泡。

獄警為了轉化指標,指使著包夾、猶大折磨我,我兒子女兒去了兩次,都沒有讓他們接見我。陰曆十二月份天特別冷,把全身都凍透了,全身直打顫,家裏拿的毛衣棉衣他們不讓穿,坐出了風濕病,滿身都像針扎的痛,特別是膝蓋更厲害,還得了一種病痛,吃甚麼就吐甚麼,全身沒有不痛的地方,一連住了三次院。我承受不住了,違心的轉化了,管教就讓猶大逼我寫五書,從那天起我就整天五點到大課堂學到晚上十點,天天被洗腦,誹謗師父。有一次,管教讓包夾把法輪功學員叫到一個活動室裏,讓我們扒光衣服,就剩一個褲頭,照裸體像,檢查身上有沒有傷疤,她們的目的做甚麼,不讓我們知道。在那裏洗澡是用一暖瓶水兌上涼水洗。我洗澡時從廁所的三層台階上滑下來了,把腰摔壞了,都不能翻身,獄警劉爽三天就讓我上課堂洗腦,我的腰不敢動,走路都難,都得一步一步扶著牆走。不能坐小板凳,沒辦法就求別人給我拿來一個高凳,劉爽就說我沒通過她允許就拿高凳坐,要寫檢討。在那裏,整天在很苦的日子裏度過。

法輪功學員孫桂英,二零一三年四月四日,也就是清明節那天上午,在市裏公園講真相,被實驗小學的一位男孩舉報,打110報警察大隊,來了四個小警察,左右前後堵著不讓她走,把她有40多人三退名單,兩個錄音機,一個背包,有手抄寫的《洪吟》一本都搶去,直到現在沒歸還她。操控這次迫害的是公安局的李正偉(音)。

劉虹二零零七年六月四日晚上五點多鐘,和同修到綠禹山莊發真相小冊子和《九評共產黨》,遭惡人舉報被抓捕到集安市黎明派出所,分別到她倆家非法搜查,搶劫走了大法書,光盤和一些真相傳單,晚十點多把她倆送到了集安看守所。六月七日,集安市國保大隊隊長姚新猛和萬新非法對她倆分別進行審問,最後集安市法院對她倆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和三年(後上訴改為一年六個月和一年八個月)。回來後,姚新猛和開發區街道韓主任一行四人,到劉虹工作的地方問她回來後為甚麼不到他那報到,臨走前姚新猛還揚言,只要他在這個位置上(國保大隊長)就會綁架、迫害法輪功學員。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