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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雪梅第二次在馬三家勞教所被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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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按:遼寧省丹東王雪梅女士,現年五十二歲,係丹東婦女兒童醫院職工。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丹東國安、610、振興區公安局、桃源派出所等合謀互相勾結綁架王雪梅,被劫持入丹東拘留所遭迫害。六月六日被非法勞教一年半,當天被第二次送入馬三家勞教所。在此勞教所王雪梅遭到酷刑折磨。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回到家中。以下是她的自述。

一、丹東國安、610、振興區公安局、桃源派出所等合謀互相勾結共同實施迫害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下午二點半左右,丹東振興區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顧麗領著七、八個人,非法闖入丹東振興區桃源小區法輪功學員我的妹妹王雪潔家,欲強行拆掉衛星接收天線(大鍋)。妹妹和其女兒阻止其惡行,與其講理,僵持了一個多小時,惡警理屈詞窮,揚長而去。撇下一句話:明天必須拆下來,不拆就強拆,還得罰款五千元。

次日下午二點半左右,桃源派出所惡警王子宇與七、八個人再次來到妹妹家強行拆鍋。當時我也在妹妹家。我倆一起阻止強拆,問:「你們為甚麼要拆,看甚麼電視節目是公民的權利,你們要拆鍋有甚麼依據」。於是他們拿出一份印有一九九一年李鵬簽署的,過了時的,而且連公章都沒有的兩張紙。其中一個警察指著五十釐米的小鍋說:「你們看甚麼你們自己心裏最明白」。我知道他們的目的不是單純因為我們安鍋的問題,而是因為我們修煉法輪功。我說:「你是指收看新唐人電視節目吧」。我說:「新唐人電視台是世界敢說真話的唯一電視台,現已是全球各大媒體關注的重要媒體,你們為甚麼不讓看,為了自己生命的平安健康,你們也應該看看」!警察說:「他們宣傳法輪功」。「法輪功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有甚麼不好?」我說。我再次向他們講述法輪大法的教人向善做好人,收看國外新唐人電視,了解法輪大法真相是每個公民的合法權利等法輪功真相。惡警無言以對。當時圍觀有很多人,好心人勸說我們:鬥不過他們,小胳膊扭不過大腿,就拆了吧。妹夫不想找更多的麻煩,就把大鍋拆下來,並把大鍋拿回家。這些人強逼把鍋拆卸後,其中一名惡警國保大隊長洪靜打電話又叫來七、八個惡警,領頭的人是丹東振興區公安局國保大隊指導員丁峰和桃源派出所副所長關東。十多名惡警不由分說綁架妹夫,妹妹上前阻止被警察強行拽上車。我從屋裏出來阻止,被五、六個警察抬上車,我就從車裏爬出來,抓住車門不讓他們關門,政委趙某掰我的大手指,我感覺手指要斷了似的,疼的不行,我一動他就使勁扳。最後我們三人同時被綁架到桃源派出所錄口供,惡警不談他們非法拆鍋的事,只講我姐妹倆當眾宣傳法輪功的事。國保大隊惡警顧麗以此為由偽造假口供,逼迫我倆在上面簽字。遭拒絕後,我倆連夜被送進丹東拘留所。妹夫當晚深夜十一點才被放回家。

廣電局本來是屬事業部門,是靠百姓納稅錢養活。今年初,丹東有線電視全部換了數字式電視,每戶二百八十元,不換就掐節目,只留三個台,老百姓很多改安大鍋,這樣廣電局的利益受損,收買公安警察,據說公安給每個派出所還安排六個強拆名額的任務,以逼迫百姓都安裝有線電視。

六月四日,桃源派出所拿來編製的假口供又讓我們簽字,因和事實不符,遭拒絕。同一天桃源派出所通知單位,我被教養的決定,根本沒有通知家屬。六月六日桃源派出所警察要送我倆去馬三家,臨走前,我給家人打電話,家人才知道消息,等她們趕到拘留所時我們已被送走,連最基本的換洗內衣、洗漱用具都沒拿。家屬到派出所問為甚麼把人送走?派出所警察講,這個案子後來轉到國家安全局,謊稱因國安局用測量車測到她們看禁台,所以教養。

在半個月時間裏,他們互相推諉、狼狽為奸、栽贓陷害、綁架、迫害無辜,天理難容。莫須有的罪名完全是以上機關臆造的。強拆公民的合法設置,本身就是違法的,當事人拒絕他們的不法行為,就綁架,這是執法犯法。拆鍋不成,惱羞成怒,就施陰招,逼迫當事人往法輪功上說,只要說「法輪大法好」就以宣傳法輪功為由抓人。又怕只說「法輪大法好」不足以定罪,於是說國安監控車監控到當事人收看國家禁止收看的國外電視台。內行的人都明白,不是在終端測試,不能知道的信號性質,衛星發射的不是單一信號,是多個信號同時發射,而用戶調的是哪一個頻道你不在終端是不知道的,這種違背科學的歪理,只能用來欺騙無知的善良百姓。這就是當前中國執法機關不法行為的真實寫照,不是以維護公民的利益為宗旨,而是為權力機關非法斂財開道。當公民敢於堅持基本人權不與妥協時,他們就官官相護,肆意踐踏法律與人權,完全演變成了打、砸、搶的社會黑幫。

丹東國安、610、丹東振興區公安局、桃源派出所、丹東廣電局、丹東市勞教委員合謀互相勾結、狼狽為奸共同實施迫害,於二零一二年六月六日早九點,我們被送往臭名昭著的迫害法輪功的魔窟馬三家勞教所。我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妹妹是一年。

二,我和妹妹在黑窩馬三家的迫害經歷

二零一二年六月六日,我和妹妹被綁架到邪惡的黑窩馬三家勞教所。在這裏常年折磨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獄警要看誰不順眼,就把誰拉到「東港」去。「東港」是馬三家專為迫害法輪功學員設置的秘密「基地」。這裏專門用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對不放棄「真、善、忍」信仰學員、新抓來的不聽從她們安排的或被迫妥協後又聲明重新修煉的學員都帶到這裏折磨。「東港」位置相對偏僻,所有房間的門窗都糊得嚴嚴實實,在外面聽不到裏面的聲音。法輪功學員被帶到這裏後,惡警採用種種酷刑,折磨、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主要採用的迫害手段有:洗腦、罰站、罰蹲、用木板打臀部、抻掛、吊刑、上大掛、電棍電擊、野蠻灌食灌水、打耳光、踢、往牆上撞、毒打、用塑料袋套頭、吃嚴管飯、不許睡覺、不許上廁所、非法剝奪接見、逼吃藥,還有把學員的一隻手用手銬固定,三、五個警察一起扒學員的另一隻手指,在所謂的「轉化」書上按手印等等。惡警用盡了各種殘忍手段,製造恐怖聲勢,施高壓恐嚇威逼,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逐一在精神上、肉體上、經濟上進行殘酷迫害,強制「轉化」。他們叫囂:「必須得轉化,轉也得轉,不轉也得轉。」所謂的「轉化」就是強迫法輪功學員違心表態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承認法輪功是某教。法輪功學員都在做好人,中共卻強迫他們「轉化」,可見中共才是一個真正的邪教。

演示圖:電棍電擊

參與迫害的主要成員有:張環、張磊、張莉莉、張秀榮、張卓慧、任紅讚、張軍(女所所長)、周政委、於慧晶、司海燕;幾名協從男警有:院裏的副所長王某、馬吉山科長、於科長、張科長、范姓(音同)男警察。迫害的黑窩設在「東港」。

我的妹妹王雪潔到馬三家勞教所時就由搞過傳銷的張桂蓮包夾,看的很緊,不讓與任何學員說話,說話就上報警察。有邪悟者關豔每天強行灌輸邪悟的歪理,給她洗腦;警察張麗麗強行用錄音機放誣陷大法的邪惡的理論逼她聽;在一二年六月下旬,一天,警察張麗麗和三個人把她叫到「東港」,她的一隻手被警察強行用手銬銬在鐵床的三角鐵上,然後三個人一起妄圖扒開她的手指,往已經寫好的三書上按手印,逼她「轉化」,王雪潔全力的反抗,最後沒有按上。後來警察張環說:「王雪潔虎虎慥慥的,甚麼事都能幹出來」。他們是怕出人命,才罷手的。

由於她沒有「轉化」,邪惡者就安排她掃廁所,一掃就是小半年,有一個學員看到她把廁所打掃的那麼乾淨,被感動的都哭了。

1)剛到馬三家勞教所時所遭受的迫害經歷

剛到馬三家勞教所時,每一個法輪功學員,都被安排兩個惡人包夾,不許和任何人說話、交往,每天都有人輪番的對你灌輸誣蔑法輪功謊言;在精神上的折磨迫害法輪功學員,惡警們都惡言惡語的攻擊大法,天天都逼迫看誣蔑大法的光盤,幾個光盤反覆的播放。看的過程眼睛必須盯著電視,只要稍一低頭、閉眼睛,就被警察或「四防」(幫助警察管理犯人的犯人)、猶大等點名提示,如再不按他們的要求做,就要被叫出去做工作、上刑等。邪悟者王文宏多次站在講台上,講她邪悟的歪理,逼迫學員們聽。有一次在食堂吃完飯,所有的人被逼背「三十條」(勞教局規定的教養院管制條例),張環拍著我後排的桌子叫囂:「你們得給我好好背,大點聲」。還有兩次張環在教室裏叫囂:「沒轉化的人聽著:你別給我覓著,裝著沒有你的事似的,你等著我找到你,就不是現在這樣了,特別是有學歷的那個人,你給我聽著,到這裏來就是來轉化的,轉也得轉,不轉也得轉」。我知道她說「有學歷的那個人」是在說誰,因為謊言已經騙不了我,她們想用恐嚇在精神上給我壓力,讓我妥協,放棄修煉。

我剛來就被安排了本溪的邪悟者高秀紅和犯人包夾我,吃飯、去廁所等都隨從,寸步不離。每天都有不同的人,來給我做「轉化」工作,如邪悟者王文宏,袁樹珍、關豔等。幾天後惡警張莉莉來作我的「轉化」工作。告訴我她剛結婚,並說:「你今天轉化了,我明天(是星期天)就可以去婆婆家,告訴我婆婆:法輪功的學員是好人,否則我今天就休息不了了。」我知道她在哄騙我;後來又有張環來找我,我就對她說:「現在給法輪功學員定所謂」罪名」,一個是:利用某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再一個就是:擾亂社會秩序。請問:我們法輪功學員大部份都是家庭主婦,我們利用了哪條法律?怎麼破壞的法律實施?破壞了哪條法律實施?是怎麼破壞的?你是學法律的,我不懂法律,你給我講明白,我就簽字」。她沒有吱聲,就草草收場;張磊也來找我。問我:「藏字石」你知道吧,是明慧網多次報導的說在貴州平塘縣掌布鄉。你去過貴州嗎?」我說:「沒去過」。「我們這兒的某某隊長前幾日去過,剛回來,她說那兒根本就沒有『藏字石』,你信嗎?」我回答:「我不信。」她馬上氣急敗壞地叫囂道:「啊!你是在說我們的隊長在說謊,是吧?你在侮辱我們警察。」我沒有吱聲,也不再搭理她了。不一會,她也走了。

2)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四日至八月二十一日,我在「東港」所遭受的迫害經歷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四日星期一,我被警察叫到「東港」,有大隊長張環、張磊,警察張秀榮等用謊言欺騙我,企圖讓我放棄修法輪大法。我很少說話,因為這些人很可憐,被邪惡的因素利用來「考驗」法輪功學員,自己卻選擇了被淘汰。每天從早上八點多就被帶過去,晚上八點以後直到所有的學員都上床就寢,我才從「東港」回來。白天一整天都和她們在一起,聽著他們東拼西湊來的,在人類道德以下的陳詞濫調,甚麼:「小胳膊扭不過大腿」、「管好自己和家人,別讓家人擔心」、「好人最起碼是對自己的家人好」等等。就這樣一個星期就過去了。星期五下午警察張磊已經氣急敗壞了,對我呵來呵去。警察張環說:「明日兩天你好好想想。我們給你講了這些天了,也不能叫我們白講啊!」我沒有吱聲。

星期一,也就是八月二十一日,我再次被她們帶去「東港」,張秀榮問我:你思考的怎樣?我沒有吱聲。這時張磊氣急敗壞地大聲叫道:「你覺得我們在陪你玩呢?」隨手就推我一下,我倒退三、四步,差點摔倒。她又舉起手打我耳光;拽我叫我蹲著,我沒聽她的,她就將我按倒,叫我蹲著,我爬起來坐在水泥地上。她說:「坐著也行」。隨後中午吃飯的時間到了,我隨隊伍一起下樓吃飯。吃完飯,我再次被叫到「東港」,張磊等人就要給我上刑,我對她們說:「被稱浩劫的」文化大革命」也不過十年,法輪功被迫害十三個年頭了,你們覺得這場迫害還能持續多久?不是江澤民說法輪功是邪教,就是邪教的。如果江澤民死了,法輪大法是正法,你們怎麼辦?」。我說完,沒有人吱聲。此時張磊拿起手銬就給我銬上,隨後張秀榮等人,就把我銬在床上──抻刑。兩隻手臂分別銬在鐵床兩側的三角鐵上。用以根一米多長的拖布把,橫在鐵床的兩條腿中間,把我的兩條腿用布帶捆在拖布把,死死的固定住,兩個惡警分別使勁拽我的兩隻胳膊,抻到不能再抻的地方,此時腳已經離開地面,或者只有腳尖著地,再用布帶把手銬固定。半小時後,雙手因不過血脈,呈青紫色時,再把布帶打開,讓你的胳膊鬆一下,警察用雙手使勁拍打你的被抻的青紫的雙臂。這時的我疼得好像要昏死過去一樣。隨後再把我的胳膊抻到極限,用布帶再把手銬固定。如此反覆,此時的我被抻疼的大汗淋漓,全身發抖。持續到晚上七點多,張環才給我拿下來,卸下來的我幾乎全身癱瘓,腰、腿疼的不能挪步,張環用那根固定我兩腿的木棒,敲打我的腰部,並問:「怎麼個疼法?」我扶著東西走幾步,遭到張環的訓斥:「要不能走,就在這兒,繼續上」。就這樣我一瘸一拐的回到了監舍。我原來在上鋪睡覺,由於全身疼的爬不上去。只好和下床的瀋陽學員換了一下,才得一休息。由於我全身疼,我連續三頓沒有吃飯。星期二的晚上,我吃了一點東西,並喝了一袋牛奶。

3)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我在「東港」再次遭受的迫害經歷

星期三,也就是八月二十三日早上吃完飯。我又被叫到「東港」。張磊看到我說:「我昨天晚上看到王雪梅在那兒『吱吱』的喝奶呢」。隨後我就被張磊、張環、張秀榮等人,再次抻上。到中午警察都去吃飯了,只有張環在屋裏,我被抻的失去知覺,等我醒來,已經躺在水泥地上,滿嘴救心丹的藥味,張環告訴我:「王雪梅,你已經在轉化書上簽字了。」並把簽有我名字的「三書」拿給我看。當時在場的有:張環、張秀榮、齊福英。可能張環發現我昏死過去後,趕緊叫人,張秀榮、齊福英跑過來,按著我的手在已寫好的「三書」上簽字,隨後就拿來救心丹(她們之間說話我聽到是十二丸),塞我的嘴裏,怕我死了不醒過來。並且把所有的刑具都收起來,放到隱藏的地方,怕醫務人員看到。隨後我被張磊帶回學員中,手裏拿著簽有我名字的「三書」,在少部份學員中宣說:「王雪梅已經轉化了,你們看她的「三書」在我這兒」。以此方式想叫我默認邪惡的安排。

4)第一次被逼絕食絕水後,所遭受的迫害經歷

為了制止惡人的迫害,我從此絕食絕水,持續八十三天。在此期間,經過張環、張莉莉的用開口器開口,野蠻灌水、灌食的迫害,我上下的所有門齒全部鬆動;張環還用MP3放侮辱法輪功師父和法輪功的話,塞到我的耳朵裏強迫我聽。野蠻下管灌水、灌食、灌藥;輸注藥物等等迫害。有一天,負責下管的護士休息,張磊和另一個不知姓名的警察叫我到「東港」去,開始那個警察手裏端著一碗稀粥勸我喝。我不喝,張磊一下把我推倒躺在水泥地上,我爬著剛剛坐起來,她就又把我推倒;等我再次起來,她又推倒我;就這樣連續推倒我八次。每次推倒都使勁用開口器壓我的門齒,並且邊推邊對那個警察說:「我今天壓根就沒想要給她飯吃」。

二零一二年年末,中共罪惡的勞教制度面臨解體,馬三家勞教所作為這個罪惡制度的標本,也難逃敗亡的命運。舊勢力糾集最後邪惡因素瘋狂的迫害大法學員。二零一二年九月中下旬,馬三家搞所謂的「攻堅」,院裏的副所長王某親自督陣,三大隊張環為組長,主要成員有:張磊、張卓慧、任紅讚、張麗麗、張秀榮、於慧晶;所裏抽出的男警察有:馬吉山科長、於科長、張科長、姓樊男警察。迫害的黑窩設在「東港」。一天我在「東港」,副所長王某來到我所在的房間裏,問我為甚麼不吃飯?我告訴他:「抵制你們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也就是在阻止你們犯罪。」他說:「誰叫你們反對共產黨?」我說:「我們沒有反對它。九九年以前怎麼沒有三退之說,不就是因為它迫害了法輪功,非法抓捕、綁架、關押等迫害大法學員,才叫世人了解邪黨的嗎?」。沒等我說完,他一巴掌就扇過來,我一個趔趄就倒在地上,並且嘴裏還罵罵咧咧的說:「你們這些賤婢子的人,不收拾你們才怪呢,你趕緊給我吃飯,不吃飯看我怎麼收拾你」。說著開門走了。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警察張磊叫我到「東港」去,護士陳兵也到了。此時正值中午快吃飯時間了,陳兵護士著急下樓吃午飯。張磊轉身進屋去,隨後就出來對護士說:「怎麼沒人做飯呢?對了,今天誰誰休息,張某某又帶學員去了醫院,沒有人了」。陳兵護士說:「那怎麼辦?」張磊說:「還有點豆粉。」我聽著他們的對話,覺得他們很可憐,就說:「不灌了,我吃飯」。

5)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我再次被強迫去了「東港」上抻刑

吃飯後,不到一個月,十二月十四日,我再次被強迫去了「東港」上抻刑。此時的我各種生理功能都沒有恢復正常:胃腸功能紊亂,胃納不佳;心臟功能不正常,心動過緩等。開始讓我坐在塑料凳上,王所長、馬科長等在屋裏,這個說一句,那個說一句的。晚上十一點才讓洗漱,有一個警察陪著我睡覺,睡覺時警察把我的一隻手用手銬銬在鐵床上,屋裏很冷,我穿著棉衣棉褲還蓋個被,凍得我一夜未閤眼。第二天早上警察張環來到屋裏看我一眼說:「你別在這坐著,像沒事人似的,你得想問題。」我沒有吱聲,她看我沒有吱聲就說:「你給我蹲著」。我沒有動地方。她又說:「你給我站起來」。我站起來了,他一腳就把我坐著的塑料凳子踢出了門外,用手指著一個畫了紅框框的地板磚說:「蹲在那兒」。我沒有動,靜靜的看著她。她像是瘋了一樣地來拽我,這時王所長和一個男警察進來了,和她一起就把我銬到了鐵床上,那個姓王的邊銬我邊說:「這可別怨我們這樣對你,誰叫你不配合我們了。」我被抻得大汗淋漓,張環、邪悟者苑淑珍等在玩撲克,一會兒張環來把我腿綁上,把手銬鬆鬆,往後使勁抻我的雙臂,抻到極限再把手銬固定。不一會兒進來一個男警察,他把我的手銬鬆開,使勁的拉我的雙臂,然後再鬆開,再抻、再鬆、再抻,疼的我死去活來的。在此期間,我來月經,張環不讓我上廁所,血都滲在棉褲裏。我在長時間遭受邪惡的殘酷迫害下,承受不住折磨,被迫照抄了惡警偽造的「假三書」,並在上面按了手印、簽了字。

邪惡的舊勢力把我「搬下來」後,就叫我做我妹妹的「轉化」工作。由於我想儘快離開「東港」。也想儘快的和妹妹見面,就答應了。我此時的心裏很矛盾、很痛苦。明知道妹妹將要去受罪,可我又不知道怎麼做好?不叫妹妹去「東港」吧?那妹妹就得寫背叛師父、背叛大法的所謂「三書」;叫去吧?我知道妹妹去「東港」將面臨甚麼。我的心在流血。我只是無言的看著妹妹。妹妹被叫去「東港」兩天,我兩天沒閤眼,心一直在流血。

妹妹被警察張秀榮叫到「東港」後,強行叫她蹲在地板磚上不讓動,當時在場的有張磊、張秀榮、司海燕。逼她寫背叛大法的三書,最後她的雙腿蹲得腫得好粗,穿的護膝勒在兩條腫脹的腿上,腿的皮都磨破了,褲子粘在磨破的腿上,鑽心似地痛。她逼寫了三書後,又叫她到學員中去念,由於她讀的時候哭了,警察任紅讚,一腳把她踢倒,叫她繼續蹲地板磚。

二零一三年四月,警察張麗麗逼她寫「現身說法」,張環說她寫的不行,叫重新寫,不寫就到「東港」去,她告訴張環說:「即使再逼我寫,也是假的」。張環回頭看了一眼我的妹妹王雪潔,就走了。

6)被逼第二次絕食絕水

一天,警察張莉莉在教室裏,正在和別的學員談論著甚麼。我正好來例假急著去廁所,就和「四防」請假去了廁所,沒有和張莉莉打招呼(當時我不知道出教室還得跟警察請假,只知道得」四防」允許),等我回來時,張莉莉厲聲問道:「你去哪兒?」。我回答說:「去廁所」。她用眼睛盯著我好一會兒,沒說甚麼。正好別的學員,在統計書櫃裏的書,我手裏有一本,是從別的學員手裏借看的書。這一下張就厲聲宣布:「從今以後必須自己借書,不准私自把自己的書借給別人」。藉此來發洩對我去廁所沒同她請假的不滿。後來在操場上,我跟她說話,她說:「別跟我說話,我煩你」。我笑笑就離開了,知道她還在因為我去廁所的事生氣。後來她教學員打太極拳,我沒有打,她就氣急敗壞的把我告到大隊:王雪梅是不想回家了,叫幹甚麼也不聽。大隊長聽了她的話說:不想回家,就給她加期,讓她在這兒呆著吧。

張莉莉叫學員寫「現身說法」,我沒寫。她把我叫出去,氣急敗壞的挖苦我說:「你的瓜葛太多,家裏的孩子放不下,生死放不下。如果你再絕食,我就叫你的女婿來見你,你的醜態叫他們看看,你折騰我們,我們就得折騰你的家人。我告訴你,你,百分之七十將被送去大北監獄判刑。」我鄭重的告訴她:「你說的不算」。她聽了我這句話,說:「這不正努力呢」。我知道她在給我湊材料呢。包夾我的犯人黃亞飛每天都做記錄上交,我每天說了甚麼、和誰說的、吃了多少飯、上幾趟廁所等。有一次我在一樓的衛生所掛吊瓶(那是我絕食期間,警察怕我死在馬三家,就給我掛吊瓶輸注藥物),張莉莉把黃亞飛叫到門外,說了好一會話,黃回來就問我:「法輪功是怎麼一回事?你給我講一講」。我馬上就奇怪的問她:「我平時給你講,你都大聲的反對,不讓我講,今天怎麼了?你可別為她們當內線,迫害大法的罪很大。我們都是無辜的被迫害,你還幫她們落井下石」。黃亞飛不吱聲了,我知道我沒有說錯,張莉莉叫她誘騙我講法輪功真相,她好給我湊材料迫害我。張莉莉為了給我和學員施加壓力,還把馬三家以前被警察湊材料,判刑的學員的錄像放給我們看,來證實她也能做出來這樣的事來。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早上,在監舍裏,坐在我的側面的學員和我說話,我回答了她。大連瓦房店的邪悟者王常香,聽到後就告訴「四防」趙樹英(邪悟者);同時也告訴當時監舍裏的室長大連的金桂梅。趙淑英又告訴警察張莉莉等,早上八點半左右,張莉莉只聽從單方之詞,進教室就喧囂:「誰想對著幹就站出來,當初大連和張士教養院解體時,表現不好的都被送到馬三家這兒來了」。我知道張莉莉在說我,她還想再迫害我。就這樣我被迫又開始了第二次絕食絕水,最後歷經四十六天,於八月八號停止絕食絕水五天後回家。

7)警察假借關心我的身體,用藥物對我身體和經濟進行迫害

我絕食絕水後三天,張環、張磊等警察,把我叫到辦公室,張環說:「不吃飯就給你灌食,營養不夠,再給你扎針,你家有錢就使勁花吧」。幾個人連推帶搡的把我帶到一樓的醫務室,按倒在醫用的搶救床上,張環把我的右手用手銬銬到床頭上,張磊使勁拽我的左手,將手銬在左邊的床尾上,我的左右兩臂被抻的緊緊的,身體一點都動不了。她們同護士強行給我灌食。隨後大夫來到我身邊,沒有進行任何化驗做輔助,就告訴我說:「你的身體這麼虛弱,營養不足,不用藥不行」。我告訴她們:「我的身體沒有任何問題,你們給我用藥,就是對我身體的迫害,對我經濟的迫害」。隨後他們強行給我扎針,輸注脂肪乳、氨基酸、葡萄糖、鹽水藥物等。第二天,又給我扎針,護士陳兵因為前一天的藥沒有輸完,今天她看著靜點的滴數,只要稍微滴慢一點,她馬上就給調快,我告訴她滴快了身體難受,她說:「難受就忍著,誰叫你不吃飯了?」等到了下午,我告訴她:「我心臟很難受,胸悶氣短等。」這時她嚇得趕緊把針拔掉,告訴我:「不扎了」。六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兩天,我被強迫灌食又被強行輸注藥物;二十九日、三十號兩天是星期六和星期天,因為護士休息,既不灌食也不扎針。前兩天不吃飯有生命危險,那星期六和星期天兩天不吃東西,不用灌食也不用輸液就沒有生命危險了唄!從這裏可以看出張環等這些警察和馬三家的醫生、護士等是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身體健康負責?還是藉口?七月七日馬三家警察打電話通知我的家屬,來接見時帶錢交醫藥費和灌食費。

有一天,張秀榮說給我煮飯的電飯鍋壞了。第二天就聽警察說:「電飯鍋買回來了,是拿王雪梅的錢買的」。我聽後立即說:「你們的鍋壞了,憑甚麼拿我的錢買?」警察說:「是你用」。我說:「我在這兒還得睡覺,那床用不用我買?」她們不吱聲了。有一次在教室裏,周隊長拿著一些藥費條子找到我,叫我在這些條子上簽字,其中有一個六十五元的買電飯鍋的收據也叫我簽,我不簽,並告訴她:「這些藥費是你們對我身體和經濟的迫害證據,沒有吃飯三天就輸液,並且輸注的藥物都是人快死時用的搶救藥物,知道對我身體有多大的傷害嗎?再說你們的鍋壞了為甚麼要我給你們拿錢」。這時屋裏的好多學員都朝這邊看,並在聽我們的對話。周自覺的沒趣,再僵持下去,對她更不利就出去了。不一會周又進來了,把剛才的收據集中到一起,換成了一張打印出來的十六開紙,上面印有我欠七百六十元錢,並說:「電飯鍋的錢不用你簽了」。她看我還是不簽,就把我叫出教室,到警察的辦公室裏,有四、五個警察圍著我,你一言我一語的逼我簽字。八月十三日我臨走時,被任紅讚大隊長叫進警察的辦公室說:「你的錢卡就不給你了,你上次絕食和這次共欠教養院七千多元錢,由於帳沒結算完,等以後帳算完了,再找你算賬。飯鍋你拿走」。我說:「我不拿甚麼鍋」。走時警察硬是提著鍋給送到教養院的大門外,我的家人把鍋扔到了垃圾桶裏。周隊長找我簽字時我才知道,家裏來接見給我加了五百元錢,根本就沒有通知我,也沒打到我錢卡上,而是警察私自就給我扣了藥費。

結語

在長達十四年的對法輪大法與法輪功學員殘酷迫害中,中共所犯下的罪行罄竹難書。以上揭露的只是我在馬三家勞教所被殘酷迫害的冰山一角。在過去的十四年裏,每天都在這個人間地獄裏上演著慘絕人寰的罪惡。上萬個法輪功學員十幾年來已苦口婆心地給他們講大法真相,可喪失人性的警察依然不改邪惡本性。蒼天有眼,善惡有報是天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人類的歷史已經走到了盡頭,每個人都處在選擇留去的緊要關頭。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不管你身在何處,無論你的名字曝光還是沒曝光,都不會讓你落下,人間天上都有記錄。那些身負血債、死不改悔、繼續作惡的中共打手,大難與你近在咫尺,如影隨形。天滅中共之時,就是你被徹底清算之日!希望那些還在參與迫害的人能夠驚醒,從內心乃至行動上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那樣,你和你的家人才會走入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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