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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各地前期迫害案例彙編(2013年12月17日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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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 手腳懸空上大掛 蘭英遭五年冤獄迫害

  • 保定安新縣法輪功學員鄧國英所遭受的迫害

  • 四川廣漢三水鎮法輪功學員高應舉遭受迫害的經歷

  • 黑龍江寶清縣法輪功學員朱明軍遭迫害經歷

  • 黑龍江寶清縣法輪功學員於佔鴻所遭迫害經歷

  • 雲南昆明市張士珍女士遭綁架、非法拘留經歷

  • 重慶開縣王英翠遭受的迫害

  • 手腳懸空上大掛 蘭英遭五年冤獄迫害

    蘭英是撫順市撫順縣會元鄉的法輪功學員,在一九九九年法輪功遭受江澤民和中共無端的迫害時,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晚八點多鐘,撫順市撫順縣會元鄉的鄉黨委副書記和派出所所長到蘭英家欲對其綁架,蘭英走脫,後在鐵嶺市銀州區被當地公安分局抓捕,遭到非人的迫害。

    險遭綁架,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晚八點半鐘,撫順市撫順縣會元鄉的派出所所長羅明、鄉里的副書記張軍,還有四、五個鄉里的幹部,到蘭英家砸門,後闖進屋中非法搜查。告訴蘭英到派出所去一趟。到蘭英家的人東看看,西看看,他們在翻東西的時候。蘭英走脫了,那些人隨後就攆蘭英,開槍射擊。一晚上,曾被他們兩次綁架,終沒得逞。那天晚上,書記張軍遭惡報,也受傷了。

    後來,在法輪功學員的幫助下,蘭英到了鐵嶺和當地的法輪功學中做救人和講真相的事。在經常接觸的法輪功學員有一夫妻。後來,這對夫妻被綁架迫害。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六日,蘭英也被鐵嶺銀州區公安分局綁架。當地六一零人員跟蘭英交談,讓蘭英說出更多的法輪功學員就把蘭英放了,蘭英不配合他們,蘭英一直堅持自己的信仰。到晚上把蘭英送到刑警隊繼續審訊和迫害。

    刑訊逼供上大掛

    到晚上刑警的那些人,就把蘭英弄到六樓,繼續對蘭英審訊。但是蘭英就是不配合他們。但是到了晚上十二點之後,那些刑警就把屋中的窗簾拉上。把蘭英的兩手分別銬到銬子上,每個手的手銬另一端都跟牆上的帶一條鐵鏈的環連上。牆上的兩個鐵鏈連的環的距離有一米多遠,兩個手銬和手接觸的地方,都抹布纏上。兩個腳把鞋脫下來,用腳鐐子將兩個腳分開之後,用腳鐐銬上,兩個腳分別被戴上腳鐐子。兩隻腳張開,銬到另一面牆上。這樣一個人的兩隻手,兩隻腳,都被銬住。之後懸在空中。承受這樣的痛苦,二十分鐘這個人就沒命了。而警察只讓一個人承受十五分鐘。當蘭英被手腳懸空時,撕心裂肺的疼痛,而警察還拿著暖氣罩上面的板條打蘭英的腳心。那個板長五十公分,寬三公分。這樣蘭英不但承受著被手腳懸起來的折磨,還得承受著警察用板條打腳心的那種痛苦。那真是讓你不死,還在折磨著你。那種滋味是難以想像的。但是無論如何的痛苦,蘭英沒有說任何事。硬是將這種痛苦承受下來。

    到了白天,經常將蘭英弄到樓下。銀州區「六一零」人員,又找蘭英談話。到了晚上又把蘭英弄到樓上去。蘭英也知道他還要承擔昨天一樣的酷刑折磨。那些警察將蘭英帶到上刑那個屋裏後,就把蘭英鎖到屋裏,那個警察跟別人去閒談去了。他們三個人一個班在看守蘭英。蘭英當時喊警察上廁所,回來後就沒在給蘭英銬上。讓蘭英一個人在屋裏呆著。蘭英想:怎麼折磨我,我也就是死,有甚麼好怕的。於是蘭英跑幾步對著關他那個號的門上的角鐵撞去。就聽到「噹」的一聲,蘭英的腦袋撞在角鐵上了,腦袋上就出血了,他就昏迷了。(註﹕法輪功學員所遭受的酷刑折磨是中共迫害造成的,請法輪功學員在痛苦中仍然和平理性的反迫害,不要用過激的方式。)當時警察過來了,抱住蘭英。叫醫院120車,就把蘭英送到醫院了。當時把蘭英的雙手、雙腳都銬到床上。後來蘭英醒過來了。那些警察再也不敢動蘭英了,把蘭英送到鐵嶺市看守所了。看守所看到蘭英有病就不留,那些警察給看守所的大夫錢,才把蘭英收下。而銀州區刑警隊,對蘭英的醫藥費花了三四千元。

    非法判刑到東陵區監獄

    在鐵嶺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四五月,後來鐵嶺市銀州區法院對蘭英非法判刑五年。蘭英被送到瀋陽市東陵區監獄。

    在監獄抵制迫害

    到東陵區監獄之後,蘭英就被兩個包夾看著。晚上兩個包夾,在床頭坐著看著蘭英。而讓蘭英背監規,蘭英根本不背。白天到車間奴役十幾個小時,晚上回來還要背監規。蘭英就是不背。主抓教育的孫隊長讓蘭英背監規,蘭英根本就不配合他們。後來,孫隊長拿電棍電擊蘭英,蘭英抓著電棍的前端,四目以對。那個警察屈服了,以後再也不讓蘭英背監規了。

    在監獄裏每天奴役十幾個小時

    當時蘭英在東陵區監獄的四監區,那時的監區長叫韓紀國(50多歲)。他向監獄裏承包了做工藝品的活,製作聖誕老人、金字塔、聖誕樹等物品。一年向監獄裏交多錢,剩下的錢都是他的。

    當時韓紀國對犯人施加壓力,每天工作從早上六點到晚上六點。還經常的加班,一加班就到晚上十二點。那時監區裏有蘭英、付連山(鐵嶺人,四十二三歲)、張朝國(新民縣人,四十多歲)是法輪功學員。後來,撫順市撫順縣的夾河鄉的法輪功學員袁朋也被送監獄去了。在那承受著韓紀國為製作工藝品,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的勞動,還沒有任何的報酬。

    這個韓紀國對於犯人也非常狠,他迫害犯人時,將犯人的衣服脫光,騎在犯人身上用電棍電犯人。

    在監獄裏,副監區長警察李潤賓是非常偽善的。當時蘭英在車間裏幹活,李潤賓就不讓蘭英回寢室睡覺。告訴蘭英,你就在車間裏睡吧。把紙殼鋪到地上,李潤賓還把他的被拿來,給蘭英用。第二天,還不讓蘭英回寢室住,還讓他在車間裏住。當時兩個包蘭英包夾,就在那看守蘭英,晚上不准睡覺,若睡警察就收拾他們。

    這樣監獄長許樹文找蘭英談話,蘭英就把迫害法輪功的事說了,還告訴監獄長不讓他回寢室睡覺。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六日,蘭英在東陵區監獄被釋放。


    保定安新縣法輪功學員鄧國英所遭受的迫害

    河北省保定市安新縣新安鎮法輪功學員鄧國英,於一九九六年喜得大法後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凡事多為別人考慮,通過一段時間的學法煉功,所有疾病不翼而飛,達到了無病一身輕的狀態,修大法使她道德昇華,全家人都跟著受益。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一號早晨六點鐘,八、九個人非法闖入鄧國英家,有縣公安局長(長的胖,四方臉,四十多歲),派出所所長李滿屯,糧局局長谷金寶,還有糧局辦公室三人。他們對鄧國英說到派出所去一趟,上來幾個人對她連拉帶拽,另外幾個人進行非法搜查,搶走了大法書和一台打印機。鄧國英質問那些人:我沒有做壞事,為甚麼去派出所?警察騙她說:你到派出所說一說就回來。家人也聽信了他們騙人的鬼話說你就跟他們去一趟吧。就這樣,鄧國英被他們劫持到派出所。

    在派出所裏,鄧國英遭受非法審訊,給他們講真相,他們也不聽,還說一些不好聽的話。當天鄧國英就被他們劫持到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十五天,於二零零八年八月七號被惡警送進河北省石家莊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路上還給上了手銬。

    在勞教所裏,鄧國英被惡警和一個叫巧珍的普教犯罰坐冷板凳,不讓和別人說話,限制上廁所和喝水。除了吃飯和睡覺外,惡人巧珍每天讓她坐冷板凳,不許坐床,一連坐了六個月的冷板凳,坐的屁股生疼,都磨出了繭子。

    有一天惡警柳某某把鄧國英叫到一個房間裏「轉化」,恐嚇說:不轉化就加期,期滿還要送監獄。好幾個猶大圍著她,散布邪悟言論,一連幾天,弄的她頭腦不清醒,寫了所謂的「三書」,真是大錯特錯!

    後來鄧國英被迫參加超負荷勞動,做筷子活,一天十個小時,有時超過十二小時,晚上還加班,有時被強迫幹的活裏有刺鼻的嗆味,熏的頭暈腦脹,有時還不讓洗澡。

    就這樣,鄧國英在邪惡的勞教所裏被非法關押了一年多。


    四川廣漢三水鎮法輪功學員高應舉遭受迫害的經歷

    (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高應舉,四川廣漢三水鎮法輪功學員,只因修煉法輪大法,曾經被非法關押在廣漢市看守所,「死人床」迫害;被非法關押在和興洗腦班,全身被電棍打得血淋淋,高應舉雖然酷刑折磨、高壓威逼下脫離大法修煉九年,但一旦清醒後,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強制的迫害不能改變修煉人的心。

    一、廣漢市看守所「死人床」迫害

    二零零二年二月,高應舉去北京為法輪大法、為慈悲偉大的師父討公道,剛到天安門廣場,就被警察訊問:「你是煉法輪功的嗎?」高應舉回答: 「是」。這時過來一輛中巴車,幾個惡警就把高應舉塞進去,運轉到一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室內非法搜身,搶走隨身攜帶的身份證、500多元錢和所有私人財產。因高應舉不配合惡人,而被死死的戴上手銬,遭惡警棍棒毒打,高應舉疼痛難忍。

    當天下午,廣漢國保的惡警江天興等把高應舉劫持到德陽駐京辦事處。第二天下午,江天興和廣漢三水鎮派出所惡警劉光建等把高應舉綁架到廣漢市看守所。

    在廣漢市看守所,惡警進行非法提審,按照它們的意圖寫好稿子,叫高應舉簽名。他一看不對,一把給撕毀了,高應舉起身而去,直奔看守所大門,被門衛警察攔住,問:「你想幹啥?你敢衝出大門,我們就用槍把你打死在這裏!」高應舉說:「你們憑甚麼把我關在這裏?」

    這時,來了4、5個打手,將高應舉打倒在地,弄到「死人床」(死刑犯用的刑床)上去了,刑床上沒鋪墊任何東西,兩隻手被從上反分開,銬在刑床頭的兩邊,兩隻腳被分開銬在刑床另一頭的兩邊,惡人對高應舉拳打腳踢,照著頭狠打。

    就這樣,高應舉在冰冷的死刑床上絕食三天後。惡人找來一醫生,從鼻孔插入膠管,對他進行野蠻灌食,因從鼻孔插入膠管較難,所以一旦插上就不取出,以便下次再灌,導致高應舉整個心臟就像是要爆炸一樣非常難受,整個身體不由自主的狂跳,亂動,旁邊的人馬上把他穩住。

    他就趁此機會向他們講真相,講善惡到頭終有報的道理,並要求見他們領導。看守所副所長來了,高應舉說:「我請問你:你們憑甚麼關我在這裏,並對我進行野蠻灌食,我犯了國家哪條法,若屬實,我甘願接受處罰。否則,你們就是在執法犯法,必須無條件立即釋放我。」看守所副所長說:「我們的職責只是看守好你們不出事而已。」緊接著,高應舉告訴他們法輪功是甚麼,他為甚麼要煉法輪功,為甚麼要進京上訪和善惡終有報的天理等等。

    第二天早上約8點,獄警就來通知他回家了,並說:「快,出去了,我們不敢留你了!」

    後來的幾年中,高應舉家多次被中共邪黨的廣漢市國保、610、鄉鎮610、派出所的惡首、壞人等不出示任何證件非法抄家、騷擾,搶掠財物,翻箱倒櫃,弄得一片狼藉,還被勒索三千元錢。至今被搶走的身份證和被勒索的三千五百多元錢仍未歸還。

    二、廣漢市和興洗腦班高壓洗腦迫害

    2003 年11月下旬的一天,四川廣漢市三水鎮時任派出所所長譚信海和卿三江、劉光建、廖先勇等人闖入高應舉家中,幾人強行把他綁架上車,送廣漢市和興臭名昭著的洗腦班迫害。 當時的洗腦班,門上有一塊大吊牌:「德陽市崇尚科學教育學校、法制基地」,裏面有十多個惡人,用手銬、電棍、拳、腳等酷刑迫害善良的好人。每個房間非法關押一位法輪功學員,另派一包夾人員(臨時工)。

    高應舉剛被關到和興洗腦班,一下車,就被廣漢市610頭目黃若松、周志紅、范林樂等惡首指使一大群打手拳打腳踢,當場被打昏過去,高應舉的錢包、證件、手機全被搶劫,醒過來時,他們認為高應舉在裝死,再繼續打。

    高應舉一進洗腦班就絕食抗議,不看誣蔑法輪功的書籍和錄像,不寫「思想彙報」,不寫「不煉功的保證」,被限制不准出門,不准睡覺,衣褲被他們強行脫的只穿很薄一層,並且還開冷風吹。打手們想打就打,手銬、電棍,各種酷刑任意濫用,把高應舉的雙手吊銬在窗子的鋼筋上,腳尖觸地,一大群打手對高應舉輪番拳打腳踢,高應舉被打昏死過去,醒來後,惡人仍說他是在裝死,再繼續打。

    在和興洗腦班期間,高應舉多次被打手們在夜深人靜時拖到僻靜的黑屋裏,用電棍猛打,打得全身血淋淋的。高應舉指出他們這才真是在犯法,一打手說: 對法輪功無法律可講,打死了拉出去埋了就是了。」負責管打手的是原廣漢三水鎮武裝部長范林樂。

    高應舉不配合其非法要求,他們就威脅道: 你若在過年之前,再不寫「不煉功的保證」,因為你,我們春節耍不成的話,判你十年刑……,並多次騙其家人來對高應舉施壓,對大法犯罪。

    在邪惡的高壓威逼下,高應舉給惡人寫過「不煉功的保證」,回家後內臟痛的極其難受,真是痛斷肝腸,生不如死,後悔莫及。當時雖意識到自己大錯特錯。但沒去深挖思想根源,竟然中斷了九年之久寶貴的修煉時間。直到幾月前,才又重新醒悟,繼續修煉法輪大法。

    參與迫害的相關人員及單位:

    三水鎮郵編:618300 電話區號:0838
    三水鎮邪黨書記 王 勇 13881001525
    鎮長 白定躍 13890266223
    三水鎮派出所報警電話:0838-5850002
    三水鎮時任派出所所長譚信海手機:13508002068
    三水鎮派出所惡警劉光建:13618109565
    三水鎮派出所惡警:卿三江,13696192123
    三水鎮派出所筆錄員:廖先勇(家住三水鎮光明村十五社,其父:廖成華,其母:劉應紅,其弟:廖先陽、廖先軍)
    三水鎮派出所惡警:黃勇,(迫害大法弟子,2002年一大白天路上沒人,它開車直衝一棵大樹遭車禍重傷。)
    三水鎮時任武裝部部長:范林樂(家住三水鎮政府:范林樂,因親屬有大法弟子被株連,邪惡用他父女的工作工資來逼迫他對其大法親戚進行迫害。現調到廣漢和興鎮洗腦班迫害大法弟子。范妻:張德瓊,其女:范中豔,兒媳:籐明勇,兒子:范中健,全家在一起住。電話:0838-5850058)


    黑龍江寶清縣法輪功學員朱明軍遭迫害經歷

    我叫朱明軍,男,一九七三年五月三日出生,現年四十一歲,家住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寶清縣東關村東桐巷43號,職業是出租司機。我曾被中共非法勞教兩次,第一次一年,第二次兩年。

    一九九九年十月末,我到北京為法輪功鳴冤上訪,被前門地鐵派出所警察攔住,強問到北京的原因,不說就不讓走,當告知是法輪功上訪者,即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達幾個小時,後來由雙鴨山駐京辦事處的一位劉姓科長非法押到雙鴨山駐京辦事處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十多日,後由寶清縣內保科長楊玉林等人非法押到寶清縣。在押我回來的車上,寶清縣公安局長李傑(音)、政保科長韓廣慶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因我回答「煉」,他們就把我非法關押在寶清縣第二看守所,戴手銬、腳鐐長約半個多月,連睡覺都不給拿下。因我堅持煉功,看守所警察多次對我進行辱罵、恐嚇。有一次,政保科副科長吳麗還因我常面帶微笑,對我大吼:「朱明軍,我叫你笑,到時候叫你哭都找不著調。」我在看守所被非法超期關押達八個月之久,就被劫持到雙鴨山市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在雙鴨山勞教所,獄警指使犯人野蠻干擾我煉功。我又被轉到另一個大隊,因為煉功,遭到警察電棍恐嚇,並被隊長毆打。在勞教期間反覆給我們灌輸他們自己錄製的誣蔑大法的錄像,四個月後,我被迫寫了不煉的保證書等,才被釋放。在寶清縣看守所期間,家人為救我出去,先後花了數千元。

    第二次被非法勞教是在二零零八年奧運會的前幾天。因同修刁麗霞過病業關,想和我們幾位法輪功學員交流。結果八五三農場公安局及政保科警察在局長的指使下,將我們綁架到八五三農場公安局,被強行搜身、照相,因為我抵制,遭到警察毆打。

    在紅興隆看守所,我拒絕報姓名,被警察扒光衣服大聲辱罵、恐嚇。我被戴手銬和戴十八斤腳鐐,達二十天之久,睡覺吃飯上廁所都不給拿下,要同室的犯人幫忙。

    惡警在紅興隆看守所非法提審我時,我問他們對法輪功有法律條文嗎,他們說有,我說那你拿給我看看,他們推說在局裏,下次拿來,我至今也沒有看到他們說的法律條文。我要求請律師,他們說請律師得由他們選的律師才可以,否則不能替我打官司。我要見我的家人。也不被允許,總之沒有一點法律可講。當時看守所還有法輪功女學員劉淑玲,她因喊「法輪大法好」被惡警打的頭部鮮血直流,後來劉淑玲在哈爾濱女子戒毒所被迫害致死。

    四十天左右,他們直接把我們送到綏化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剛進勞教所邪惡警察金慶福等夥同一些他手下的犯人即圍上來大聲辱罵、恐嚇,拿出一些事先寫好的一些保證:在勞教期間不煉功等條文叫我抄寫,因為怕心寫下這些,他們就更猖狂指使犯人兩三個看一個,不但不讓煉功,連說話都不讓,我因別人問一些問題回答了,即遭到犯人的毒打。犯人大多是盜竊的,家裏沒人管,他們就利用這機會,勒索其他人員,其他人員家裏有人給送錢的,他們就勒索,然後對你能多少好一些,不送錢的就經常找藉口打罵。這些都是在警察的包庇和默許下幹的。每天還要背他們的所謂監規,唱惡黨的一些歌曲,唱的聲音小的或不唱的就要被犯人或警察毆打,有的還遭電棍電擊。

    經常會有上級和本所內的上級來調查所謂的「轉化」情況,如果如實的說了或不回答就會受到恐嚇、毆打。有一次我如實的說了一些情況,即遭到勞教所小隊長石劍的恐嚇和惡警金慶福的毆打。有時要抄寫誣蔑師父和大法的東西,不抄就遭到犯人的辱罵毆打,接著警察也要毆打,還在別人都休息以後讓你碼坐很晚才能睡。我因為怕心等執著違心寫下這些東西之後,心理比身體上的痛苦還痛苦,總覺得對不起師父,很多時候都在自責中。在這樣的情況下每天還要被強迫坐著幹十多個小時的活,由於長期坐著許多同修還有別的犯人都出現雙腿麻木,警察誣蔑說是煉功煉的,但是從進看守所就不讓煉功,在家煉功時身體非常好,到底是誰在造謠這不一目了然嗎?由於我總是自責,精神上的折磨和身體上的折磨使我身體在幾天時間就瘦了幾十斤。

    廁所的門是鎖的,剛開始報告一下可以給開,後來必須說「報告,勞教人員×××請求方便」,不說就不給開。他們就是藉這種流氓手段侮辱、折磨法輪功學員。

    被勞教前,我剛花五萬元買了一輛出租車,因我被抓,被迫以四萬四千元的低價賣掉,現在出租漲價到三十萬元,不單是造成直接的經濟損失,我現在連穩定的工作都沒有。在這期間,家人為了減輕我的痛苦給勞教所個別人先後送了數千元。兩年後出獄時,寶清縣「610」頭目劉舜超又向我家人勒索了八百元才去接的我,使我在勞教所又多呆了一天。我所經歷的只是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中的一個。


    黑龍江寶清縣法輪功學員於佔鴻所遭迫害經歷

    我叫於佔鴻,男,一九六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出生,現年四十七週歲,職業教師,家住黑龍江省寶清縣寶清鎮南今巷34號。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因傳播法輪功真相資料,被連豐村村民舉報,被當時十八里鄉派出所一高姓警察非法抓捕,後被寶清縣公安局非法拘留15天,釋放時還非法收取人民幣三百元錢。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因修煉法輪功,在大法弟子蔣貴福家附近被寶清縣政保科(現在的國保大隊)強剛等人非法抓捕,(在我之前他們已經非法抓捕了大法弟子王俊紅、田小玄、姜傑、王亞榮、孟憲國、蔣貴福。後來又非法抓捕了大法弟子劉俊忠、田成君),被非法抓捕後,在當時的公安局副局長鄧龍波帶領下,在沒有合法搜查令的情況下,到我家非法搜查,搜走幾本大法書籍。後將我帶到寶清縣公安局審訊室非法審訊,然後將我非法關押到寶清縣看守所,在非法關押期間,還多次對我進行非法審訊,參與非法審訊的有強剛、雙鴨山市「610」杜佔一等人,非法審訊期間對我進行恐嚇、威脅、坐鐵凳子、不讓睡覺。

    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六個月後,寶清縣法院對我非法開庭,一審非法判我九年徒刑,劉俊忠被非法判十年,王俊紅十年,田小玄八年、姜傑七年、王亞榮七年、孟憲國七年、田成軍五年、蔣貴福四年。一審後我們上訴,二審雙鴨山中級法院非法裁決,改判我為有期徒刑七年、田小玄有期徒刑七年,其他人維持原判。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十一個月後,我們被非法送到佳木斯監獄。在看守所期間,因各種人心的執著和外部的壓力違心的寫了所謂的悔過書等,身心受到了很大的摧殘,一個月體重下降了十公斤。在佳木斯監獄,因違心的寫了所謂的「四書」,和一些誹謗師父和大法的話,心裏很痛苦,時刻有一種對師父、對大法、對眾生的負罪感,每天還要出奴工,不讓學法、煉功。

    由於我的被迫害,使八十多歲的母親、妻子和剛上初中孩子身心受到很大的傷害,孩子的學習受到影響,又由於我被非法開除公職、在看守所期間家人找人辦事、請律師也花了很多錢,使家裏的經濟、生活受到很大影響。


    雲南昆明市張士珍女士遭綁架、非法拘留經歷

    (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今年五十八歲的張士珍女士是昆明市西山區海口鎮三百號光學儀器廠退休職工,因多年的工作繁重,落下了一身的病。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後,這些病不治而癒,從此身心健康快樂。然而在一九九九年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學員後,張士珍女士卻無端遭到綁架和拘留。

    以下是她自述被非法迫害的經歷:

    我叫張士珍,今年五十八歲(一九五五年十二月出生),家住昆明市西山區海口鎮文化村二十二幢五十九號,原海口鎮三百號光學儀器廠退休職工。我一九七一年一月十五歲就入廠工作,由於長期從事繁重的工作,身體出現了各種疾病:嚴重的婦科病、頸椎病、腰椎間盤骨質增生、心動過速、慢性氣管炎、鼻竇炎、肩周炎、頭暈目眩、不能彎腰、嚴重時頭部不能擺動,在病痛折磨下苦苦煎熬著,心情時常煩躁不安。長年累月離不開各種藥物,吃藥只能暫時緩解病痛,全身無力,臉色蒼白,也嘗試過各種氣功,但都不能解除病痛。

    一九九七年一月經過一熟人介紹說,有一種功法叫作法輪功,是佛家功法,祛病健身最好了,晚上放師父廣州講法。當時我就答應要去聽法,在似睡非睡中聽完了九天的講法,頭部感覺從未有過的清爽。隨著修煉和心性的提高,一個月後不知不覺中鼻涕不流了,嚴冬時氣管炎也沒有復發。半年以後,身體所有的病症漸漸減弱和消失,心更能包容家人和同事,修煉人的一言一行也體現在工作中,繁忙的工作做起來也感覺輕鬆自如,工作中不計個人得失,任勞任怨,得到了大家的認可,還被評為一九九九年度車間唯一一個生產能手。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我依然堅持修煉,無端遭綁架和拘留。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四日一早,我由昆明回廠給已故法輪功學員開追悼會,下午二點五十分我去另外一個法輪功學員家,門打開後,湖濱派出所的馬繼聰和另外一個警察把我「迎進」家,很快把門關上,問我來幹甚麼,是否煉法輪功等,就把我軟禁在家,非法搜包,搜去《明慧週刊》一本,大法經文三篇。五點左右,西山區國保大隊的王忠芳和徐崢嶸、陳坤足等把我帶到了湖濱派出所,國保大隊的王忠芳和徐崢嶸等對我兩次非法審訊,問我資料來源,和誰聯繫等,還強行按手印、拍照,直到下午六點多。隨後我被關在派出所,坐了一整夜,期間不准走動,不准講話,不准煉功,上廁所也有警察緊隨。

    十五日十點多,我被西山區國保大隊的王忠芳、徐崢嶸、陳坤足和馬繼聰帶到家裏非法搜查,王忠芳出示了搜查證讓我簽字,把家裏所有的櫃子門打開,搜走了大法經文和書共二十一本,還有磁帶,經濟損失約四百元。十一點多我被帶到了西山區國保大隊,下午三點多國保大隊的警察又對我非法審訊,強行讓我按手印,晚上七點多在沒有出示搜查證的情況下,又強行到我母親家搜查。因為母親癱瘓,我長期在母親家照顧。非法抄家後已是晚上十一點多,我又被帶回湖濱派出所,在派出所坐了一夜。

    十六日早上九點我被送到西山區國保大隊,遭非法審訊和強行按手印,二點多被送到西山區第一人民醫院做尿液檢查,六點多王忠芳、徐崢嶸等開車把我送到了西山區看守所。(西公刑拘通字(二千零四)四百四十號)。在看守所,不准我煉功,不准和任何人交談,每天從早上七點半幹奴工到下午五點多,做茶葉袋子、煙袋、筷子袋、手工藝品等。看守所裏賣的日常用品價格是外面的三倍。

    近一個月後的五月十一日我從看守所回家,回家後家裏電話一直被監控。

    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廠退管會讓我丈夫通知我參加所謂的法律教育學習班,實則強化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邪惡洗腦班,我抵制不配合。

    這場迫害還給我家人造成了很大的恐懼與不安,丈夫承受很大的精神壓力,體重從六十公斤降到四十五公斤。


    重慶開縣王英翠遭受的迫害

    2010年5月18日上午10點多鐘,一群惡警大約7-8人氣勢洶洶闖入王英翠家開的酒店,610頭目張代成見到她,就叫立即站住,不准動,惡警徐興學、蔣永超、王某、余某等人開始在她家酒店進行非法搜查,搶走了大法書籍和真相資料,隨後又去王英翠住房非法抄家,搶走了大法書籍及私人電腦,MP3,王英翠被綁架到國保大隊,非法審問,當天晚上就綁架到看守所迫害,一個月後,沒有經過任何法律程序,國保大隊610非法勞教王英翠2年。

    6月21日,王英翠被開縣610餘某等惡警將手反銬在背上綁架到重慶女子勞教所迫害,在勞教所裏每天站軍姿、蹲馬步、進行體罰半月,勞教所專門迫害大法弟子必須「轉化」的惡警,孫濤、胡小燕、朱易、陶星、賈真、胡梅、高虹、楊慶、楊移等人,她們強迫法輪功學員看誹謗大法,誣蔑師父的電視,看後強迫寫心得體會,強迫寫放棄修煉大法的五書。

    在2000年7月22日那天晚上,王英翠與另外兩位法輪功學員在鄉鎮街道馬路發真相資料,被當地不明真相的人跟蹤構陷,當時三人被當地派出所給綁架,當晚派出所的警察黃建國把三人綁架到開縣610辦公室,610頭目張代成、徐興學、王國華、蔣永超等惡警分別對三人非法審問,用恐嚇、威脅流氓似的手段逼迫她們說出資料的來源,第二天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在非法關押期間,610頭目張代成、徐興學、王國華、蔣永超等惡警利用王英翠兒子,丈夫親情來威脅她放棄修煉,強迫在當地電視上做秀,罵師父,罵大法,並給她攝像和錄音。那時學法不深,人心與怕心太重,被親情帶動就妥協了邪惡,非法關押了3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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