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五年元月,他被非法勞教於四川新華勞教所六大隊二中隊。這一年的十月四日早晨,勞教人員何小龍無故毆打他,之後向警察誣告陸智勇把他的鼻子打出血了。陸智勇於是告訴警察說:「我沒有修煉以前都很少打人,自從我修煉了真善忍之後,我就再沒打過人。在我當警察的時候,別人把口水吐在我的臉上,我擦乾後依然給人講道理。」
然而,勞教所幹警沈銳不分青紅皂白就用拳頭猛擊陸智勇的頭部。智勇喊:「沈銳警察打人……」沈銳連續打了幾拳後,又向陸智勇的胸部猛擊一拳。這一拳把陸智勇打得眼前一片黑,暈倒在地。好大一會兒才醒過來,陸智勇於是對沈銳說:「沈銳,你作為人民警察打人,你的行為違犯了《人民警察法》。」沈銳說:「我現在不是警察,打了你又怎麼樣!」智勇說:「我不怕你。你是警察,你打人,我要告你!」
陸智勇堅持要告沈銳,其他幹警故意拖延,但陸智勇毫不退讓。十月八日晚上八點過,沈銳把他叫到辦公室,談了很久。因為他們都在政法管理幹部學院讀過書,他們就談學校,談家庭。後來沈銳哀求智勇說:「你放我一馬,以後我們甚麼都好說。」智勇說:「在原則問題上,我是不會讓步的。四號發生的事,我肯定要寫在週記上。」智勇還說:「你作為一名警察,不嚴格用《人民警察法》要求自己,還知法犯法,那麼法的威嚴何在?」陸智勇最後堅持把四號發生的事情寫在了週記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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