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到委屈說明了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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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長久以來,自己認為對名利看的很淡,還認為自己沒有這方面的執著。一個月前的一天,我們學法小組幾位同修在一起負責我們地區二十四小時接力長時間發正念(長時間學法、發正念)。在早上五點發完正念,大家就地休息半小時時,我與另外倆同修在教其他同修做某項目。正在休息的小愛(化名)同修突然很生氣的對我吼道:「某某,你家有房租出去掙錢,也不拿來給同修們學法用,人家新得法的同修都把她家的房子拿來我們學法用,資料你不放你那而拿來這,人家新得法的同修是給我住家的,我沒有搬去住,拿來放真相資料等東西和集體學法用了……你今後不要再來放資料和學法了,房子是給我的……」

我愣了一下,回她說:「是給你的(指房子)我就不來學,東西也不放那。」雖然當時沒有和她發生激烈爭執,但心裏很是不平衡,心想:我當時拿來時在你那拿的門鑰匙,也給你說過是因為我的打印機出了點故障,是托其他同修給做的資料,放那是方便另外幾個同修發放,當時你也沒有說甚麼,也同意了,況且又沒有放在你家,對你有甚麼壓力呢。

後來我們發完六點鐘的正念,小愛同修就走了。有同修又問起是咋回事,結果又把我的人心勾出來了,我覺得很委屈,就向同修訴說:從九九年到零六年幾年間,610人員和惡警把我們家全部資金凍結,不發工資,或只給幾百元的生活費,我家經濟損失幾十、上百萬。我家買的那套出租房的錢,是我請求師尊幫我們把單位的房屋公積金拿出來後與別人合夥共同買的。合夥買的人不同意,我們也不能拿來給大家學法用。再者,我們是被邪黨掛了號的,房子是我們的名字,其中還要考慮到有不安全因素。而且,我並沒有把那租金拿來做其它的開支,而是把那錢拿來做真相資料救人的資金了。

我當時覺得很委屈。事實上,這次爭執把我還沒有完全同化法的私心暴露無遺了。而我也放過了一次提高自己心性、擴大心容量的機會。

師尊在《精進要旨》〈佛性無漏〉中說:「我還要告訴你們,其實你們以前的本性是建立在為我為私的基礎上的,你們今後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別人,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所以你們今後做甚麼說甚麼也得為別人,以至為後人著想啊!為大法的永世不變著想啊!」

通過學師尊的講法,我找到了自己那個隱藏很深的顯示心、爭鬥心、求名的心、不願被人說的心、自私的心──沒有為同修小愛著想,沒有考慮她的承受能力和思想壓力──她是流離失所的同修。

在讀《轉法輪》時,師父的話再次點醒我:「人家說:我來到常人社會這裏,就像住店一樣,小住幾日,匆匆就走了。有些人就是留戀這地方,把自己的家給忘了。」

我悟到:常人這個地方,只是我們大法弟子助師正法救度眾生的場地,我還把它當作了我們的家,那麼執著的爭來爭去?我們真正的家是要同化了師尊的大法、同時助師正法救度眾生、完成使命才能回去的地方,那才是我們真正美好的家園。

師尊的諄諄教誨和苦心叮囑,使我感到太慚愧了。同時也慶幸,集體學法的環境,更能幫助自己找出修煉上的不足、隱藏的人心,從而去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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