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內蒙古莫旗看守所殘害法輪功學員的酷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三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導)二零零零年至二零一一年末,莫旗看守所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這裏主要曝光中共邪惡之徒殘害法輪功學員時使用的主要酷刑手段。

1、設「過渡號」。鄂倫春旗法輪功學員李鳳飛、楊宇新(迫害致死)在「過渡號」遭看守所惡警及指使下的在押犯人用「過水橋」及扎竹籤(楊宇新遭受此迫害)等殘暴手段酷刑迫害。

2、鎖床板:用鐵鏈子鎖在床上,兩手腕、兩腳脖子都用鐵鏈子鎖在床上,身體不能動,兩手腕會被鐵鏈子磨爛,直接能看到骨頭(張勝山、李福榮遭此酷刑迫害)。

3、過水橋:拿多桶涼水從頭一直澆到腳,直到澆到人失去知覺(鄂倫春旗法輪功學員楊宇新、李鳳飛遭此迫害)。

4、「串糖葫蘆」:用一根鐵鏈將多人的腳串在一起戴上直棍腳鐐,甲的左腳鎖在乙的右腳,乙的左腳鎖腳鎖在丙的右腳上,依此類推,這種刑罰叫做「串糖葫蘆」。若有一人上廁所其他幾人站陪,大小便都不方便。(莫旗女法輪功學員肇淑芝、肇迎琴、張全、張一群、聶連輝、吳豔在看守所遭此迫害)。

5、野蠻灌食:人坐椅子,上銬,頭往後扳,椅靠背頂住後脖子,往下壓(食管幾乎摺疊)。捏住鼻子,用筷子、棍子撬開嘴,人滿嘴 是血,灌食時幾乎把人活活憋死,因掐住鼻子無法呼吸,食物堵在嘴裏,心臟供血供氧不足,此刑非常殘忍,人痛不欲生。(法輪功學員肇淑芝在惡警張世斌家洗腦班遭此迫害)。

6、扎竹籤:拿牙籤從腳趾縫裏扎進去(鄂倫春旗楊宇新遭此迫害)。

7、戴刑具:戴四十八斤帶轂轤腳鐐,叫滾地雷。

8、毒打:幾人或十來個人拳頭、耳光劈頭蓋臉,揪頭髮按倒,在頭上、身上狠踢猛踹,直到打累了才停手。打得口鼻流血、多處疼痛並瘀血青腫(法輪功學員肇迎琴遭此迫害。鄂倫春旗大法學員楊宇新遭此迫害)。

9、用鐵鏈子勒嘴:(看守所惡警杜玉林迫害張勝山時使用)。

10、灌鹽水(看守所惡警伊世敏迫害法輪功學員慣用)。

11、喝滾燙的水(張勝山遭此迫害)

12、夜間不給被蓋(張勝山遭此迫害)

13、不給水喝(張勝山遭此迫害)

14、不讓大小便(張勝山遭此迫害)

15、不給飯吃(張勝山遭此迫害)

16、手銬(李福榮、張勝山遭此迫害)

17、戴直棍腳鐐(肇淑芝、肇迎琴遭此迫害)

18、莫旗看守所多年來一直給在押人員吃發霉的玉米麵窩窩頭並且玉米麵窩窩頭裏面還有老鼠屎和沙子。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