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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蓋州市李德成被迫害致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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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剛剛過完大年,萬家還沉浸於佳節團圓的喜慶中,然而李德成一家人遭中共迫害十四年來幾乎從未團圓過,今年更是淒慘:李德成被大連南關嶺監獄迫害的生命垂危,搶救兩個月後保住了性命,但生活不能自理,保外就醫直接住進了當地醫院。

不能自理的李德成
不能自理的李德成

四個多月以來,李德成妻子和小兒子一直在醫院護理著李德成;九十高齡的老岳父無人照顧又送進了敬老院;大兒子李廣被綁架關押在鱍魚圈看守所;李廣的妻子和幼子孤苦無助的守候在空蕩蕩的家中。

李德成被迫害得生活不能自理

67歲的李德成,因堅持真、善、忍法輪大法的信仰,二零零一年被遼寧省海城市公安局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在鞍山勞教所慘遭迫害。後來因警察不斷騷擾、恐嚇,一家人只好搬家。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九日,一家五口人又被營口市鱍魚圈國保大隊王洪魁等一夥惡警綁架,除了沒有修煉的李廣的老爺(七十八歲高齡)和李廣的弟弟(二十二歲)被非法關押幾個小時後放回家以外,李廣的父親李德成、母親孫慶華、李廣本人均被非法關押在鱍魚圈看守所迫害。一家人在看守所裏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折磨和虐待,李廣和父親李德成經常遭到刑事犯的毒打,當時耳朵被毆打的都失去了聽力,精神和思維都受到一定的影響。看守所的獄醫高日正還在他們的食物中下藥,並對其母親注射不明針劑,這種藥會使人思維錯亂,說話沒有頭緒。

在經過八個多月折磨後,鱍魚圈法院法庭庭長王業家(現已調離)非法重判一家三口。父親李德成被非法判刑七年六個月,母親孫慶華被非法判刑七年,李廣被非法判刑八年,後上訴營口高級法院被駁回。李廣和父親被送到遼寧省錦州監獄。母親孫慶華被送在遼寧省女子監獄九監區。

二零零九年末,李廣的父親李德成、母親孫慶華、李廣三人相繼出冤獄回到家中,把幾年中一直住在老年公寓的老爺和在外漂泊的弟弟接到了家中,這一年一家人終於過了一個團圓年。可好景不長,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二日父親李德成因到蓋州東城辦事處線溝村散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村民崔厚田舉報,線溝治保主任邰生玉和大隊書記王可新給蓋州國保大隊長慕德強及東城派出所所長張廣海打電話,慕德強、張廣海綁架了李德成。他被非法關押在蓋州市看守所。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蓋州市法院刑事庭副庭長陳瑋擔任審判長,非法開庭數日後,對李德成非法判刑六年,被關押在大連南關嶺監獄迫害。

李德成於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保外回當地醫院治療。當時李德成骨瘦如柴,左側臉已萎縮,左眼塌陷失明,右側身體沒有知覺,喉嚨處有管,還不能說話,需要鼻飼。雖恢復些意識,但還不能自理,需要特別護理。但最讓老人痛心的是大兒子無罪而被非法關押著這一事實。

李德成被大連南關嶺監獄迫害的左側臉已萎縮,左眼塌陷失明,腿部嚴重受傷

李德成被大連南關嶺監獄迫害的腦幹出血七毫克,生命垂危,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七日送到大連沙河口區中心醫院腦外科重症室搶救手術時,牙被撬掉。在大連住院的兩個月期間,李德成每天被三人看守著,一直戴著鐐銬,造成腿部嚴重受傷。

大兒子李廣無罪仍被非法關押著

十三年來一家人相聚在一起的時間總共加起來僅有三年。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李廣與弟弟按慣例每月一次到大連南關嶺監獄探視父親,沒讓接見,理由是邪黨要開「十八大」,禁止接見。回家後第二天李廣即被綁架。

十月三十日晚八點三十分左右,鱍魚圈區國保大隊惡警王洪奎帶領五、六個警察闖到鱍魚圈西紅海,用萬能鑰匙強行打開李廣的家門,一窩蜂湧進屋,不顧家中還有九十高齡的老人(李廣的外公),翻箱倒櫃挨屋查抄,搶走了家中兩台電腦、還有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在沒有出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將李廣綁架到鱍魚圈看守所。

十一月八日早八點三十分左右,鱍魚圈國保的警察三男一女又闖到李廣家,將李廣的母親和弟弟(未修煉法輪功)綁架到國保大隊,對他們威逼恐嚇,逼供,直到十二點左右才放回家。當天九點左右,國保大隊王洪奎領五、六個警察闖進李廣的妻子開的布藝店,非法抄查,搶走一箱大法書和大約現金六百元,使布藝店無法正常營業。

李廣於2012年10月31日被綁架至今已四個多月了,期間家屬多次到鱍魚圈公檢法、政法委與「六一零」(凌駕法律之上專門迫害法輪功的組織)要人,但都受到搪塞或威脅。

2013年1月31日、3月5日鱍魚圈區法院以「利用X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兩次對李廣非法庭審,李廣自我辯護無罪,北京正義律師也當庭為李廣做無罪辯護:依照憲法,公民有信仰自由,修煉法輪功合法;對法輪功懲治違反了"思想(信仰)不構成犯罪,刑法只懲罰行為"的普世原則;並當庭指出法院違法出示無效證據,應當庭釋放李廣。但法官羅義海和公訴人張曉荔等不尊重事實,多次無理阻攔律師辯護,明知無罪仍不放人,理由是他們說的不算,聽「上頭」的。

中共吹噓「依法治國」,可是對待法輪功問題從未講過法律。法官不是依法判案,而是聽「上頭」的指令,法官成傀儡被架空,法律成為一紙空文,開庭只不過是掩人耳目,走走形式而已。其實所有的執法者都清楚這一事實:法輪功修煉者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從沒觸犯過任何法律,於國於民百利而無一害。

究竟誰在違法犯罪破壞法律實施

法官成傀儡,那誰是真正的幕後操縱者?他們的依據是甚麼?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出於妒嫉發起了對法輪功學員的全面迫害,其爪牙──自上而下的各級政法委及「610」(凌駕法律之上專門迫害法輪功的組織)成員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元凶,他們依照的不是法律,而是他們「政績」的需要。當他們想立大功時,他們會根據需要編造案情,無中生有,栽贓陷害,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從李廣被抓的真實情況及庭審整個過程看,違法的不是李廣,而是鱍魚圈公檢法及政法委等執法者。他們無視國家法律以權代法,執法犯法。中國憲法中明確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有言論自由;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9條規定:公安機關及其警察對治安案件的調查,應當依法進行。刑法只懲罰行為,思想(信仰)本身不構成犯罪,這是刑事司法的鐵律。但王洪魁等人公然違法未經許可,強行闖入李廣家,非法抄家並搜走私人物品,綁架、關押,夥同政法委書記姜興業、公訴人張曉荔、法官羅義海等人濫用職權、枉法瀆職,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其受追訴,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等等,已經觸犯了《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等多部法律,已構成了非法入侵公民住宅罪、搶劫罪、綁架罪、誣告陷害罪、拘禁罪、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等。

李德成一家人,因堅持對「真、善、忍」法輪大法的信仰,原本幸福和睦的一家人被迫害的妻離子散。自九九年中共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十四年以來,一家人曾多次被綁架、關押、判刑,甚至連未修煉法輪功的老岳父和小兒子也未能倖免於難。如今李德成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大兒子李廣又被關進了看守所,家中妻兒老小無人照顧,生活狀況非常淒慘。李德成的小兒子由於看護父親無法工作,家中沒有生活來源;李廣妻子為營救李廣,將布藝店兌掉,抱著幼子四處要人。

大兒子李廣結婚照片
大兒子李廣結婚照片
大兒子李廣結婚全家合影
大兒子李廣結婚全家合影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這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在此我們奉勸公檢法司人員,停止迫害,不要再助紂為虐。人都是父母所生,不要為了追求名利,泯滅了人性。都冷靜、客觀、理智的思考一下法輪功問題,為自己和他人負責。真正的秉公執法,挽回損失,給自己和親人選擇美好未來,無條件釋放所有法輪功學員。

呼籲的所有善良正義之士,請伸出援助之手,幫助營救善良的好人李廣早日回家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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