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北京工大教師向高檢控告30餘名北京警察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工業大學教師、法輪功學員莊偃紅就自己被綁架、非法勞教的遭遇,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向最高檢察院、北京市檢察院控告三十餘名北京警察涉嫌徇私枉法、濫用職權、非法拘禁罪。

被控告的警察包括:

1、北京市公安局八里莊派出所十三人:李斌、白洪富、郝崔征、劉守臣、楊崇輝、郭紅、王浩、李強、王寶聖、李斌、孫磊、所長張碩、政委劉全喜;

2、朝陽分局十二人:國保支隊石偉、徐勇、孫磊、許錚;朝陽分局預審處張英男、郭京紅,法制處審批人員周麗媛、周莉,朝陽分局局長陶晶、立案人趙鵬。朝陽分局國保支隊負責人趙鳴、朝陽分局負責人胡宜彪;

3、北京市公安局法制辦負責人戴涴等;

4、北京市女子勞教所所長、管理科科長周豔(警號1159307)、女警察(警號1159216)等人。

北京工業大學人文社科學院教師莊偃紅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被綁架後遭非法勞教,被非法關押在大興勞教所遭迫害。莊偃紅及家屬一方面衝破重重阻力,請律師依法提出行政覆議,另一方面,莊偃紅向最高檢察院、北京市檢察院控告三十餘名涉案的北京警察。

以下是莊偃紅遭遇簡述: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六個警察闖到北京工業大學,不顧幾位到場領導的阻止,硬把教師莊偃紅從學校辦公室拖走,警察非法抄查莊偃紅的住所發現一個小mp3,後以「藏有法輪功宣傳品」為由,對她非法勞教兩年半。

莊偃紅多次請求家屬為其請律師申冤,她的家屬也深知自己的親人是好人毫無罪錯,決定對「勞教決定」依法提出行政覆議,為莊偃紅請了律師。但卻遭到警察的百般阻撓,先是延遲通知勞教書,目的是拖過抗辯期,接著是威脅律師,結果律師不得已和莊偃紅家屬解除了委託合同。

想到以前莊偃紅遭綁架後遭受的種種非人折磨,家屬心急如焚,決心繼續幫助莊偃紅請律師維權,於是聘請了另一位北京正義律師程海。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下午三點多,程海律師在莊偃紅家屬陪同下,到大興女子勞教所要求見人,行使法律賦予當事人和律師會見的權利,卻被一位女警周某拒絕,要求律師先到律師公會備案,否則不讓見。程海律師說:律師公會是律師和工會之間的事,與你們沒有任何關係。你拿出法律依據來,哪一條說不讓見?我要投訴。警察說要投訴可打投訴電話,律師當場打了幾個他們說的號碼都沒人接,於是徑自從門口接待室向勞教所裏面的辦公樓走去。

進了辦公樓後,律師和家屬堅決要求依法辦事,警察只好讓他們先進了會議室。律師告訴警察:上級犯了罪,下級如果跟著執行,也是要承擔責任的。雙方在會議室又僵持到快五點,警察打電話「請示」了半天,才鬆口說可以見人。不過當時已過下班時間,只能先把委託書送進去讓莊偃紅簽字,改天再來會見。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日,程海律師終於得以會見莊偃紅,簽署了代理合同。

前些天,莊偃紅對北京市勞教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覆議。三月十一日收到北京市政府行政覆議決定書,非法維持原判。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