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甘肅金昌市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檢察院、法院人員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十三年來在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系統中,檢察院、法院作為「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的打手,起到了助紂為虐的作用,它們被中共當成對外標榜「依法治國」,進一步欺騙民眾,欺騙國際社會的道具,也是給所有中國人灌輸所謂「黨法律」的一個平台,中共把法律當成冠冕堂皇的遮羞布,對法輪功學員實施暴力專政迫害。因此把這個體系中還在繼續維持、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不法人員曝光出來。

在中共司法體制中,法院審判委會員的主任往往由法院院長擔任,而且中共的獨裁體系也造就了第一主管說了算的體制,因此「六一零」在迫害法輪功學員時,往往要先向檢察院和法院的第一主管傳達迫害意圖,再由檢察院和法院的第一主管安排具體的檢察官或法官對法輪功學員實施司法手段的迫害,因此我們也將幾年來,甘肅省金昌市檢察院、法院在位的第一責任人曝光出來。

【首要責任人信息追蹤】

王軍:男,漢族,一九六五年八月出生,甘肅永昌人,二零零二~二零零七年任永昌縣法院院長,現任金昌市中級法院政治部主任。

馬毓潤:男,漢族,一九五五年五月出生,甘肅民勤人,二零零二~二零零七年任永昌縣檢察院檢察長,歷任金昌市檢察院檢察員,金昌市檢察院副縣級檢察員、職務犯罪預防處處長、檢委會委員,金昌市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處處長(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亢生偉,男,漢族,一九七零年七月出生,甘肅金昌人,歷任金昌市法院民二庭庭長,二零零七年三月任永昌縣法院院長。二零一二年任金昌市法院副院長。

萬建軍,男,漢族,一九六八年四月出生,甘肅民勤人,歷任金昌市檢察院犯罪預防處處長,二零零七年三月任永昌縣檢察院檢察長,現任金昌市中級法院紀檢組長。

魏崇文:男,漢族,一九六三年十一月出生,甘肅金昌人,原任金昌市金川區法院審判長,現任金昌市法院審委會委員、研究室主任(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日),任金昌市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八日)。(多次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審判)

樊新平:男,漢族,一九六六年四月出生,甘肅永昌人,原任金昌市中級法院副縣級審判員、審委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現任金昌市中級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多次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審判)

張慧凝:原金川區法院審判員,後調到金川區司法局,現任金川區政法委副書記,主管維穩辦。(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審判)

金川區維穩辦電話:0935-8236979
顧長壽:男,漢族,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出生,甘肅武威人,二零零二年任金川區法院院長,二零零七年任金川區檢察院檢察長,二零一二年任金昌市檢察院副檢察長。0935-8337319, 13830567719, 18909457719(多次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王永剛:男,漢族,原任金川區檢察院檢察員,在二零零二~二零零三年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起訴,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日金川區檢察院檢察長,後轉任金川區法院院長,二零零七年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王玉梅、李霞等的誣判。電話0935-8213016手機:13909459168

王順魁:男 漢族,永昌縣法院紀檢組長

【迫 害 案 例】

一、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秦德悟、張永龍、安佔峰、郭紅迫害的人員
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基本情況
秦德悟:男 一九六六年十月九號出生 永昌縣焦家莊鄉居民,二零零零年被金昌市勞教委員會非法勞教迫害一年,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安佔峰:男 一九六九年十一月七號出生,原金川集團公司化工廠職工,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被非法判刑十年。
張永龍:男 一九六六年三月二十六號出生,原金川集團公司第二冶煉廠(精煉廠)職工,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被非法判刑七年。
郭 紅:女 一九六二年二月六號出生,原金川集團公司動力廠供水車間職工,二零零一年被金川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二年被龍首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被非法判刑十一年。
迫害、抓捕、抄家單位: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金昌市公安局龍首分局
金昌市金川區檢察院 公訴人:韋興順(0935-8336510 13993598903 18993507903)
金區檢訴字【2002】79號
金昌市金川區法院 審判長:魏崇文 審判員:謝玉平、張慧凝 書記員:馬 琳
金川區法院【2002】金刑初字第106號

二、參與對法輪功學員武開禮迫害的人員
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基本情況
武開禮:男 一九四九年六月七號出生 原金川集團公司動力廠退休職工,曾被金川公司公安處非法拘留十五天,被金昌市勞教委員會非法勞教迫害一年。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被非法判刑六年。
迫害、抓捕、抄家單位:武威市涼州區廟山鄉石崗村七組村委會主任李海元,武威市涼州區公安局。
武威市涼州區檢察院 公訴人:郝紅明
武涼檢訴字【2003】40號
武威市涼州區法院 審判長:王信賢 審判員:宋光忠、盛 強 書記員:俞天福

三、參與對法輪功學員單思源、李桂英、馬志剛、崇金霞迫害的人員
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基本情況
單思源: 女 一九七零年八月二日出生 大學文化 原金川集團公司培訓中心電氣教研室教師,二零零四年一月十六日,被非法判刑十三年。
李桂英:女 一九四六年八月二十五號出生 個體經營商戶,二零零零年被金昌市金川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被金昌市勞教委員會非法勞教迫害二年,二零零四年一月十六日,被非法判刑十三年。
馬志剛:男 一九七五年三月二十四日出生 大專文化 原金川集團公司精煉廠動氧車間職工,二零零二年被金昌市勞教委員會非法勞教迫害二年六個月,二零零四年一月十六日,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崇金霞:女 一九七三年十月三十一號出生 大學文化 原金川集團公司培訓中心電氣教研室教師,二零零四年一月十六日,被非法判刑十三年。
迫害、抓捕、抄家單位:金昌市國家安全局,甘肅省國家安全廳
金昌市金川區檢察院 公訴人:王永剛、陳吉萍
金區檢刑訴字【2003】078號
金昌市金川區法院 審判長:魏崇文 審判員:張慧凝、楊立強 書記員:馬 琳
金川區法院【2003】金刑初字第某某號

四、參與對法輪功學員魏安月、何斌英、王愛玲迫害的人員
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基本情況
魏安月:男 一九六零年十二月九日出生,原金川集團公司運輸部火車司機,二零零一年因上訪被金川公司公安處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六號被非法判刑十年。(目前仍被非法關押在蘭州監獄迫害)
王愛玲:女 一九七四年十月二十一號出生,大專文化,金昌市居民,二零零零年被金昌市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一年被金昌市勞教委員會非法勞教迫害二年,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六號被非法判刑八年。
何斌英:女 一九六一年一月三十一號出生,金昌市居民,魏安月之妻,二零零零年被金昌市金川公安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被金昌市勞教委員會非法勞教迫害二年,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六號被非法判刑七年。
迫害、抓捕、抄家單位:金昌市國家安全局、蘭州市國家安全局、甘肅省安全廳
蘭州市七里河區檢察院 公訴人:陳 嶺、郭玉潔
七檢刑訴字【2004】160號
蘭州市七里河區法院 審判長:唐培勇 審判員:付宏觀、杜春由 書記員:王小軍
蘭州市七里河區法院【2004】七法刑初字第195號

五、參與對法輪功學員毛偉、符玲文、劉桂菊、姚芙蓉、曹芳、蔡勇迫害的人員
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基本情況
毛 偉:男 一九六七年十月九號出生,原金川集團公司鎳鈷研究設計院工程師,二零零零年被金川集團公司洗腦班綁架,後被龍首公安分局非法關押近十個月,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被非法判刑六年。
符玲文:女 一九四零年十月一號出生,中專文化,金昌市居民,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被非法判刑四年(監外執行)。
劉桂菊:女 一九五四年十月十六號出生,原金川集團公司生活服務公司退休職工,二零零二被金昌市勞教委員會非法勞教迫害三年(因病未執行),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被非法判刑四年(監外執行)。
姚芙蓉:女 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六號出生,原金川集團公司家屬區巡邏隊職工,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被非法判刑四年。
曹 芳:女 一九五五年二月二十六日出生,金昌市居民,二零零四年被金昌市勞教委員會非法勞教迫害一年(後撤銷),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被非法判刑四年。
蔡 勇:男 一九六六年二月十號出生,原金川集團公司精煉廠原料預處理車間職工,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迫害、抓捕、抄家單位:金昌市公安局、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金昌市公安局龍首分局、金昌市永昌縣公安局、甘肅省公安廳
金昌市永昌縣檢察院 公訴人:劉 澤
永檢刑訴【2007】61號
金昌市永昌縣法院 審判長:王順魁 審判員:張永儒、肖立仁 書記員:董奎德
永昌縣法院【2007】永刑初字第70號
金昌市中級法院 審判長:樊新平 審判員:劉維亮 張洪勇 書記員:陳曉菊
金昌市中級法院[2008]金中刑終字第03號

六、參與對法輪功學員韋風玲迫害的人員
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基本情況
韋風玲:女 一九四四年五月四日出生,金昌市居民,二零零四年被金昌市勞教委員會非法勞教迫害一年九個月,二零零八年十月八號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迫害、抓捕、抄家單位:金昌市公安局、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金昌市永昌縣公安局、甘肅省公安廳
金昌市永昌縣檢察院 公訴人:徐同善
永檢刑訴【2008】76號
金昌市永昌縣法院 審判長:王順魁 審判員:張永儒、鄧永花 書記員:王燕萍
永昌縣法院【2008】永刑初字第78號

七、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王玉梅、石汝珍、李霞迫害的人員
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基本情況
王玉梅:女 一九六九年五月十一號出生,金昌市居民,二零零零年被金川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一年又被金川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二年被金昌市勞教委員會非法勞教迫害一年,二零零七年被永昌縣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號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
石汝珍:男 一九四一年一月二十八日出生,原甘肅省地質六隊退休職工。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號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四年。
李 霞:女 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三日出生,金昌市居民,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號被非法判刑四年。
迫害、抓捕、抄家單位:金昌市公安局、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
金昌市金川區檢察院 公訴人:謝德祿(0935-8336710 13014155159 18993507159)
金區檢刑訴字【2009】177號
金昌市金川區法院 審判長:程 光 陪審員:曹 莉、曾令柱 書記員:沈勤學
金川區法院【2010】金刑初字第012號

八、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馬詠雁的人員
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基本情況
馬詠雁:女 一九六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出生,大學文化,金川集團公司動力廠供水車間職工,二零零二年被金川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一日被龍首公安分局非法刑事拘留,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移交金川區檢察院,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被金川區檢察院提起非法公訴。
迫害、抓捕、抄家單位:金昌市公安局龍首分局、金昌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處
金昌市金川區檢察院 公訴人:趙 凱(0935-8393851,13993599159,18919359159)
金區檢刑訴字【2008】10號

九、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李得香、趙豐蓮的人員
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基本情況
李得香:女 一九六一年出生,金昌市居民,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被金川分局非法拘留十天,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又被非法關押在戒毒所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一日,被金昌市勞教委員會非法勞教迫害一年六個月(實際執行一年九個月),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六日被金川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趙豐蓮:女,一九五三年出生,金昌市居民,武開禮之妻,二零零一年被金昌市勞教委員會非法勞教迫害一年。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六日被金川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在甘肅女子監獄被迫害致死。
迫害、抓捕、抄家單位:金川公安分局政保科 :李敘和、劉成業、李新華等 濱河路派出所:馬長貴
金昌市金川區檢察院:公訴人:張 健
金昌市金川區法院:審判長 謝玉平 審判員 祁世萍、楊立強

十、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伏桂琴的人員
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基本情況
伏桂琴:女,一九六一年出生,金昌市保險公司職工。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四日被金川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四日被金昌市勞教管理委員會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一日被金昌市金川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後被非法判刑五年。
迫害、抓捕、抄家單位:龍首公安分局
金昌市金川區檢察院:趙 凱
金昌市金川區法院:審判長 謝玉平 審判員 李玉芳、楊立強

十一、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趙桂香的人員
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基本情況
趙桂香:女 一九二四年八月十六日出生,金昌市居民,二零零一年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七年三月九日被非法判刑三年(監外執行),因迫害受驚恐過世。
迫害、抓捕、抄家單位:金昌市公安局、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金昌市永昌縣公安局
金昌市永昌縣檢察院 公訴人:趙顯明
永檢刑訴【2007】08號
金昌市永昌縣法院 審判長:王順魁 審判員:肖立仁、張萬龍 書記員:董奎德
永昌縣法院【2007】永刑初字第12號

十二、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雷佔香的人員
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基本情況
雷佔香:女 一九五四年三月十九日出生,金昌市居民,樊永成之妻,二零零零年因上訪被金川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一年一月五日被金昌市勞教管理委員會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二零零六年四月十日被非法判刑七年。
迫害、抓捕、抄家單位:金昌市公安局、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金昌市永昌縣公安局
金昌市永昌縣檢察院 公訴人:劉 澤
永檢刑訴【2006】12號
金昌市永昌縣法院 審判長:王順魁 審判員:張永儒、肖立仁 書記員:鄧永花
永昌縣法院【2006】永刑初字第25號

十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張延榮、秦德新、樊永成、王澤興、岳培福、褚大義、胡尚學、王澤芳、秦吉昌、王永芳、嚴生傑的人員
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基本情況
張延榮:男,一九六零年五月十二日出生,永昌縣焦家莊鄉河灘村七社居民,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一日因上訪被金昌市勞教管理委員會非法勞教二年,二零零二年十月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在酒泉監獄被迫害致死。
秦德新:男,一九七二年三月五日出生,永昌縣焦家莊鄉北泉村一社居民,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因上訪被金昌市勞教管理委員會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二零零二年十月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樊永成:男,一九六零年四月四日出生,原金川集團公司生活服務公司退休職工,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被金川公司公安處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二年十月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王澤興:男,一九六五年三月十六日出生,永昌縣焦家莊鄉河灘村八社居民,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一日因上訪被金昌市勞教管理委員會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二零零二年十月被非法判刑十年。在武威監獄和酒泉監獄被迫害致瘋。
岳培福:男,一九四八年三月三日出生,永昌縣焦家莊鄉北泉村六社居民,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七日被永昌縣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二年十月被非法判刑十年。(已因事故病亡)
褚大義:男,一九五八年十月七日出生,永昌縣焦家莊鄉雙磨街村九社居民,二零零零年一月三十一日被永昌縣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二年十月被非法判刑八年。
胡尚學:男,一九四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出生,永昌縣焦家莊鄉水磨關村三社,焦家莊鄉獸醫站退休職工,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四日、十二月一日被永昌縣公安局非法治安處罰兩次,二零零一年永昌縣公安局企圖非法勞教迫害未果,二零零二年十月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王澤芳:女,一九六二年五月十四日出生,永昌縣焦家莊鄉河灘村七社居民,張延榮之妻,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七日被永昌縣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八日又被永昌縣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二年十月被非法判刑八年。
秦吉昌:男,一九四五年二月二日出生,永昌縣焦家莊鄉北泉村六社居民,二零零零年一月三十一日被永昌縣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二年十月被非法判刑七年。
王永芳:女,一九六八年三月十日出生,永昌縣焦家莊鄉河灘村八社居民,王澤興之妻,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七日被永昌縣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八日又被永昌縣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二日又被永昌縣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二年十月被非法判刑七年。
嚴生傑:男,一九四二年出生,二零零二年十月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四年。
李長峰:男,被非法判刑七年
迫害、抓捕、抄家單位:金昌市公安局、金昌市永昌縣公安局
金昌市永昌縣檢察院 公訴人:何振中
永檢刑訴【2002】57號
金昌市永昌縣法院:審判長:石多英(已經惡報死亡)審判員:周瑞榮、張永儒、書記員:馬冬梅
永昌縣法院【2002】永刑初字第80號
金昌市中級法院:審判長:樊新平 審判員:李偉玲、蔣興平 書記員:陳海東
金昌市中級法院[2002]金中刑終字第101號

十四、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郝俊的人員
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基本情況
郝 俊:男,一九五八年出生,大學文化,金昌市地稅局職工,曾任市地稅局分局副局長。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被金昌市勞教管理委員會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三年五月三十日再次被金川公安分局綁架,二零零三年九月四日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
迫害、抓捕、抄家單位:金川公安分局:孟家賢、李新華、劉成業
金昌市金川區檢察院:公訴人:
金昌市金川區法院:審判長:魏崇文 審判員:楊立強、張慧凝 書記員:董開榮
金昌市中級法院:審判長:樊新平 審判員:史 莉 張澤勇 書記員:劉維亮

十六、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朱蘭秀的人員
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基本情況
朱蘭秀:女 一九五四年八月二十八出生,金昌市居民,二零零零年一月九日因上訪被金川公安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二月一日因再次上訪被金昌市勞教管理委員會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二年二月再次被金昌市勞教管理委員會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三年五月三十日再次被金川公安分局綁架,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二日被非法判刑四年。
迫害、抓捕、抄家單位: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巡警大隊,龍首分局:代寶吉、李平
金昌市金川區檢察院 公訴人:趙 凱
金區檢刑訴字【2004】45號
金昌市金川區法院 審判長:謝玉平 審判員:祁世萍、楊立強 書記員:董開榮
金川區法院【2004】金刑初字第55號

十六、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高吉銀、王玉紅的人員
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基本情況
高吉銀:男 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八號出生,原第八冶金建築公司職工,二零零五年三月被非法判刑五年。
王玉紅:女 金昌市居民,高吉銀之妻,二零零五年三月被非法判刑三年。
迫害、抓捕、抄家單位:金昌市「六一零」、 國家安全局特務梁柏等、金昌市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惡警李新華、李庭琴(女)、金川路派出所、廣州路派出所,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日,金昌市金川公安分局李敘和、樊永明對高吉銀、王玉紅非法執行逮捕。
金昌市金川區檢察院:公訴人:
金區檢刑訴字【2005】某某號
金昌市金川區法院:審判長:魏崇文 審判員:祁世萍、楊立強
金川區法院【2005】金刑初字第某某號

十七、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陳旭中、余成紅、劉志萍、路軍的人員
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基本情況
路 軍:男 一九七二年二月二十九日出生,金川集團公司鎳鹽廠職工,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三號被非法判刑五年。
余成紅:女 一九七三年十一月六日出生,金川集團公司化工廠職工,路軍之妻,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三號被非法判刑四年。
陳旭中:男 一九七一年十月三十號出生,金昌市供電公司職工,大學文化,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三日被金川公安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一年九月四日被罰款二百元,二零零二年五月十日,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分別被金昌市勞教管理委員會非法勞教三年,一年。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三號被非法判刑四年。
劉志萍:女 一九六零年六月十號,金川集團公司動力廠退休職工,二零零二年二月十八日因上訪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三號被非法判刑三年。
迫害、抓捕、抄家單位: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濱河路派出所,金昌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處
金昌市金川區檢察院:公訴人:韋興順、賀琴利
金區檢刑訴字【2012】55號
金昌市金川區法院:審判長:程 光 代理審判員:俞志斌、李永東
金川區法院【2012】金刑初字第66號
金昌市中級法院:審判長:徐 興 審判員:狄培明、劉維亮 書記員:陳曉菊
金昌市中級法院【2013】金中刑終字第10號

以上是甘肅金昌十三年來被公檢法系統迫害的部份事例,每一個事例的背後都飽含著一個家庭甚至是一個家族的慘痛記憶,每一個事例的背後都有邪惡六一零操控迫害的影子。希望世人看清製造這些殘酷事件的,都是那些公務人員,在這場迫害中他們都發揮了怎樣的作用,在迫害體系中處於甚麼樣的位置。我們衷心希望全世界正義的組織和團體對這場系統的迫害積極關注和追查,為未來正義的審判保存證據。

【後記】
當檢察院、法院的公務人員在面對正義之士的質問時,常常以我們是在執行上級的命令為藉口,無視他們在這場對法輪功學員長達十三年迫害中的助紂為虐,甚至想以此藉口替他們主動和被動參與迫害推卸責任。常年的被中共邪教洗腦參與迫害,使他們也認為這場迫害是正常的,是在維護邪黨的最高利益,整個過程中,檢察院、法院的公務人員良知在逐漸麻木、喪失。今天將這些迫害事例曝光出來,也是希望他們驚醒,告訴他們:「如果再如此無理智的維持迫害,你們今天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就是不久將來追查、審判你們線索和依據,我們堅信,你們總要面對這一天的!」

甘肅金昌市被非法判刑的部份法輪功學員照片

附錄:甘肅金昌檢察院、法院公務人員電話

金川區法院信息
院長:王永剛:0935-8313016 13909459168
刑事庭
嚴天平:0935-8212537 13993569355 18993503920(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審判)
程 光:0935-8335290 18993503921(多次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審判)
余志斌:0935-8335265 18993503923
李永東(刑事庭庭長):0935-8335249 13830576377 18993503925(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審判)
田廣新:0935-8335334 15809453010 18993503926
沈勤學:0935-8229590 15009456112 18993503903(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審判)
馬連霞:0935-8336727 18993589615 18993505811
審監庭
杜海軍:0935-8337715 18909453260
王永功:0935-8335143 13830568286
金 越:0935-8335403 3616953 18993503963
行政庭
張曉寧:0935-8316111 15025998629 18993503901
吳雅潔:0935-8335383 15809455298 18993503906
李憶菲:0935-8335379 18219773787 18993525697
速裁庭
孫志珍:0935-8316110 18993503908
王恩惠:0935-8335380 18993503909
韓曉芸:0935-8336634 18993503910
肖春玲:0935-8335436 18993503915
仲龍才:0935-8335141 13139451699 18993503965
王鵬: 0935-8335141 15009457034 18993503965
立案庭
馬玉林:0935-8335641 13309458889 18993505812
何叢華:13993586369 18993503865
仲桂林:15025999969 18993503869
何建輝:13739369383 18993525617
龍 瑤:15097047467
民一庭
李玉芳:0935-8336017 13909459200 18993503991(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審判)
彭 毳:0935-8335522 13195957444 18993503881(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審判)
李玉霞:0935-8335523 18909457922
李春慧:0935-8335527 18993503882
張銀紅:0935-8336719 18993505823
民二庭
王金義:0935-8212074 13884510148 18993503891
楊立強:0935-8335930 18993503892(多次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審判)
施麗群:0935-8335512 13519456828 18993503893
瞿曉萍:0935-8335264 15209459984 18993525817
蔡林汝:0935-8335386 15209457622 18993505825

金昌市中級法院刑一庭
書記員:陳曉菊 (參與多起對法輪功學員的終審判決迫害)13993576161
金川區檢察院:
趙 凱(公訴人):0935-8393851,13993599159,18919359159(參與多起對法輪功學員的終審判決迫害)
甘肅金昌金川區檢察院
顧長壽檢察長 0935-8337319 13830567719 18909457719(參與多起對法輪功學員的終審判決迫害)
王副檢察長 0935-8335900 13909458910 18909458910
蔡斌副檢察長 0935-8336550 18793605181 18909451181(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終審判決迫害)
段瑋山副檢察長0935-8336529 13993596233 18993516233(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終審判決迫害)
楊紅嬌 0935-8393855 18909450180 18909455180
馬院花 13993577120 18993507120
郝旭環 13309453613 18909453613
劉 明 15009450329 18909450329
公訴科
科 長:韋萬順 0935-8336510 13993598903 18993507903(參與多起對法輪功學員的終審判決迫害)
副科長:謝德祿 0935-8336710 13014155159 18993507159(參與多起對法輪功學員的終審判決迫害)
公訴科科員
張 健:0935-8337387,13209453751,18909456751(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終審判決迫害)
趙 凱:0935-8393851,13993599159,18919359159
許 麗;0935-8393853,13619357999,18919357999
賀利琴:0935-8393853,13993596302,18993506302(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終審判決迫害)
顧家華:0935-8393855,15101919286,18993507286
反貪局
李澤堂 0935-8336600 13993596239 18993506239
劉尚傑 0935-8336357 13830560189 18909455189
甄沛興 0935-8337397 13195955995 18909455995
黃澤民 0935-8337335 13830599791 18909455189
朱興琴 0935-8336937 18909456285 18993516285
薛小西 0935-8393862 13993598868 18909453868
王華天 0935-8336937 13014152588 18919357588
張 麗 13993599011 18919359011
反瀆局
王克華 0935-8337032 13993569656 18919357656
陶積聯 0935-8336555 13993566388 18993516388
張玉蓮 0935-8337607 13830596116 18919358116
宴貴賓 0935-8336208 13739360680 18993507680
郭立新 0935-8393865 13085953389 18909453389
王生瑞 0935-8393859 13830586979 18919356979
預防科
徐 賢 0935-8393856 13993598836 18993507836
香仲英 0935-8337331 13993580611 18993507611
顧長虎 0935-8337031 13993596258 18993507258
李振鈴 0935-8393866 13993596259 18993506259
王勝天 0935-8393869 13830568242 18993508242
民行科
姚立亮 0935-8393856 13884529253 18909459253
李玉民 0935-8337125 15809458766 18919358766
郭正明 0935-8393869 13830568071 18993508071
任慶娟 0935-8393867 13993588859 18993507859
姜有紅 0935-8393859 13619356800
技術科
王小玢 13884516346 18993506346
潘從寶 0935-8336552 13993590360 18993505360
王曉瓊 13659345739
程寶紅 15097022200 18919351200
王憶冰 0935-8393859 15109453385
監所科
田 勇 13993590515 18993506515
趙伯榮 0935-8336055 13993596980 18993507980
張新剛 15101916129 18909456129
顏 輝 13993598029 18909456029
控訴科
薛明亮 0935-8336515 13830565057 18993505057
陳季平 0935-8212000 13884508199 18919350199
潘存喜 0935-8337023 13993598985 18993507985
鄧漢民 0935-8393858 13993562256
蘆鵬雲 0935-8336505 15209458018 18909457018
法警隊
徐天禮 0935-8393861 15009458899 18919359898
童學川 0935-8337597 13993596211 18919351211
漢 虹 0935-8393861 13993596265 18993507265
張建榮 0935-8336238 13993596231 18993506231
李有琴 0935-8393860 13884528800 18993507800
邱維玉 0935-8335161 13209458699 18909454699
石代芳 0935-8393860 15593590975 18993507975
魯國瑾 0935-8335161 13195958696 18909457696
李金林 0935-8393860 15101916803 18909456803
門衛
劉廷義 18993512990
李發成 13085950385
張永珊 15109459289
郭祥雲 13399458602
魏玉成 15809356684
賈得霞 15339718559
張潤梅 13209455512
許 麗 0935-8393853 13619357999 18919357999
傳真 0935-8336028
顧家華 0935-8393855 15101919286 18993507286
邱興美 13079390584
張振過 13519469670
馬鴻雁 0935-8393855 13519465815 18909459815
興旺奇 13195958866 13079395253
保潔
李秀梅 13195951699
曹永霞 15809457169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