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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五」綁架案 中共違法行為貫穿迫害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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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在中共政法委的統一安排下,河北、遼寧和山東三省的十五個市縣的百餘名法輪功學員幾乎同時遭到綁架,其中僅河北省唐山一地就涉及人員多達三十八人,受迫害情況最為嚴重。

到目前為止,一年多的時間過去了,當我們回頭再來審視這一重大綁架案時,我們可以清晰的發現,中共的整個司法系統從抓捕、抄家、審判、勞教一直到監獄關押,沒有一個環節不貫穿著違法和犯罪行為。

下面,我們就以受迫害最為嚴重的河北省唐山市為例,仔細的看一看這些所謂「執法者」的惡行。

一、如此惡性迫害的起因竟是「光盤盒事件」

「二二五」大抓捕波及範圍如此之廣,迫害人數如此之多,令人瞠目。然而究其原因,竟是中共懷疑這些人涉及了一樁光盤盒生意,懷疑這些光盤盒很可能用於包裝神韻藝術團的新年晚會光碟。那麼這個神韻藝術團到底演出了甚麼樣的節目,竟能讓中共如臨大敵而大動干戈呢?

神韻藝術團創立於二零零六年,總部設在美國紐約。自創辦以來,神韻藝術團以中華傳統文化為底蘊,以一台台純善純美的歌舞打動了億萬觀眾的心,「美的讓人落淚」,被海外譽為藝術盛典,世界第一秀。幾年來,神韻在全球五大洲巡迴演出,規模越來越大。每到一個城市都備受讚譽,場場爆滿及一票難求的盛況接連不斷。大量海外華人慕名觀賞,為中華文化自豪,對神韻充滿感恩的同時,很多人不禁想到家鄉人,感歎「讓大陸的民眾能看到神韻多好」!

在「二二五」大抓捕中遭到綁架和騷擾的法輪功學員就是被懷疑傳播了神韻藝術團的演出光碟。中共的公安、檢察院和法院將「集體購買光盤盒」這樣的「罪名」堂而皇之的寫進了法輪功學員的卷宗!

二、「辦案」過程警察表現與強盜無異

1、到目前為止,尚無一例綁架案中顯示參與的警察主動出示證件,在搶劫式的抄家中,也無一例出示搜查證明。

2、警察違法在先,卻對不配合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暴力毆打。曾有人親眼看到,唐山法輪功學員李文東被劫持後,遭野蠻毆打逼供,臉被打得紫一塊、青一塊的。

法輪功學員楊國光在當庭敘述被抓情形時說: 「我接到家裏人的電話後回到家門口,就看到了兩輛車。我好心地上前詢問:你們是幹甚麼的?他們回答說是電信的。而後幾個人一哄而上,搶走了我的摩托鑰匙,把我打得夠嗆,自始至終沒出示任何證件。」

3、借抄家之機搶劫財物。在綁架卞麗潮的同時,唐山市路南區國保大隊人員從卞麗潮家抄走了十幾萬元現金,然後開出假單據誘騙卞麗潮的妻子簽字,最後達到侵吞的目的。(詳見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二日文章《中學教師面臨非法庭審 惡警詐騙十餘萬元》)

李文東遭綁架時,妻子也曾被劫持到派出所,並遭搜身及搶劫。後來,李文東的妻子曾為此寫信給當地檢察院,信中說:「這夥人將我弄到一輛車上,兩個男人對我強行搜身,搶走了一部手機、手提包和家裏的鑰匙,然後我被拉到了稅東派出所。回到家裏,已經是一片狼藉,很多值錢的東西都被拿走,包括首飾、銀行卡、證券和手機等。我曾到派出所告訴他們那是我的私人物品,要求返還,但被拒絕。」

4、厲玉書在外出購物時被幾個便衣綁架,將其身上近九千元現金搶劫!當時厲玉書問他們是幹甚麼的?這夥人說:「到地方就知道了」同時還綁架了一名搭乘厲玉書車外出購物的豐潤法輪功學員楊國立。

在綁架厲玉書後,又到厲玉書家中抄家,在厲玉書妻子拒絕開門的情況下,強行將防盜門撬壞打開,將其妻帶到團結路派出所,晚上近八點才被放回。在家中無人的情況下,將厲玉書家中現金八萬餘元及五部電腦搶劫一空!其妻找到公安以及國保要還被劫持的現金及北斗星汽車,他們都以各種理由迴避不予歸還。

5、在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警察用毆打、誘供、脅迫、離間以及構陷等手段非法取證。

1)楊正在看守所遭到了毒打,造成右耳幾近失聰,聽力模糊。而吳建輝(開平區檢察院人員)竟利用這一點在法庭上數次戲弄楊正。

2)在當庭陳述中,卞麗潮揭露路南檢察院呈列的所謂證據:「他們以我妻子和女兒的安全威脅我,不承認就將她們母女都抓起來。還強加我一些不相干的人和事,以達到捏造證據的目的。」

3)在看守所,李文東被剝奪了表達無罪的權利,嘴被警察用膠布封住。為此,所以李文東絕食抗議半個多月,每天被強制灌食三次。律師見面時,發現李文東已十分消瘦,說話無氣力,聲音很小,鼻腔內仍插著灌食用的管子,雙手被銬在一起。

4)為構陷和重判厲玉書,豐潤公安竟對一同遭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楊國立誘騙恐嚇,讓他說厲玉書是其「領導」,並說是厲玉書製作真相光盤給他讓其發。所謂的公訴人更是無中生有,捏造事實。比如,所謂的「證據」中提到厲玉書家有八百二十多本掛曆,有四千多個項鏈掛墜。而厲玉書當庭告訴法官:我家最多有兩本自己用的掛曆,家裏只有十來個別人送的項鏈,都是我的合法私有財產,我不明白這些大數量的物品從何處而來。

三、一審階段的種種違法行為

1、干擾家屬聘請辯護律師

「二二五」大抓捕發生後的幾個月中,周秀珍(卞麗潮的妻子)的工作單位唐山第十一中學以及李樂梅(李文東的妻子)的工作單位唐鋼公司,無一人為兩位婦女施以援手,無一人伸張正義,甚至無一人送來一句關心的話。兩位弱女子憑著對人間正義的堅信,入手了解相關的法律,明白自己的丈夫是無罪的,於是她們聘請了辯護律師為丈夫做無罪辯護,同時向社會各部門投遞公開信,反映她們各自家庭所遭受的不公對待,希望有關部門和正義之士能夠提供援助。

然而這時,她們所在單位的領導卻在當地「六一零」的施壓下,開始「關心」她們了。唐山十一中的領導和唐鋼公司的領導「關心」的方式如出一轍──他們不關心員工的家庭發生了甚麼樣的變故,不關心員工受到了甚麼傷害,不關心員工家裏是否有甚麼困難,所有最需要關心和最應該關心的事,他們都不關心,他們只關心這兩位婦女是不是還在四處反映情況,並逼迫她們解聘辯護律師,不許她們再到各部門伸冤,甚至逼她們與自己的丈夫「斷絕關係」、「劃清界限」,不要給無辜身陷囹圄的丈夫送錢,明目張膽的給已是滿心愁苦的兩位婦女施壓。

2、阻撓律師會見當事人

1)二零一二年五月七日上午,法輪功學員李文東的律師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會見,遭到拒絕。看守所所長孫彥頌不但拒絕律師與當事人會見,而且態度蠻橫。為此,律師分別用電話與開平檢察院、開平分局和唐山市政法委取得聯繫,反映第一看守所的不法行為。經反覆交涉,律師於當天下午三時許得以與李文東會見。

2)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七日,鄭祥星家屬為鄭祥星請的北京律師來唐海到看守所要求會見鄭祥星,看守所要求律師找李富國寫條子才能見。鄭祥星家屬及律師到公安局去找李富國,同時律師按照法律程序要向李富國遞交律師信函,當律師及鄭祥星家屬找到李富國辦公室時,李富國不在,只有參與抓捕鄭祥星的孫敬森在,律師和鄭祥星家屬說明來意時,孫敬森不但不接律師正常遞交的信函,拿起一個本子就往外走,說要去開會,鄭祥星家屬問孫敬森,你不管,我應該找誰?孫敬森說找副局長劉加滿。

律師和鄭祥星家屬來到劉加滿辦公室,劉加滿一聽是因為鄭祥星的事,就破口大罵,對律師及鄭祥星家屬進行人格侮辱,吼叫著:甚麼破律師,滾出去。同時恐嚇律師說把律師也抓起來。

當天下午,律師及鄭祥星的家屬再次來到公安局,但孫敬森、李富國辦公室的門一直鎖著,律師及鄭祥星家屬等了一下午,也沒有見著李富國。第二天整個一天,律師及鄭祥星家屬多次來到公安局,孫敬森、李富國辦公室的門仍然鎖著,律師只好回北京了。

3)當厲玉書的律師韓志廣,江天勇到豐潤公安分局辦理手續時,豐潤國保的隊長曾祥海(從九九年迫害法輪功至今一直是急先鋒)以各種理由拒絕見律師,一星期後急急忙忙將卷宗送到檢察院。律師到檢察院辦理手續後,豐潤看守所會見厲玉書時,又遭到蠻橫阻擋,律師被告知:「上面有規定,法輪功不許會見」,當律師要求出示文件,並拿出相關法規文件告知他們的行為是違法的時,他們竟狠狠的說,「你告去吧,法輪功就是不許見!」無奈,律師寫了投訴信給豐潤的法院,檢察院,人大,最後律師才會見了當事人。
3、阻撓、剝奪家屬、親友旁聽權利

1)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當周秀珍(卞麗潮的妻子)和律師進入路南法院大廳後,法官王健告知當事人家屬周秀珍不能以家屬身份進入旁聽,原因是抓捕卞麗潮時也同時抓捕了周秀珍,並做了筆錄,簽了字,所以周秀珍被定為證人,失去了家屬身份。周秀珍說「我那是事實陳述,沒給誰作證」,同時表示放棄作證人,自己要求做家屬,但王健說不允許。最後,周秀珍只有在兩個校長和一個書記的陪同(監視)下在大廳無奈的坐著。

2)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唐海縣法院在律師的據理力爭下勉強同意公開審理後,又想取消鄭祥星的妻子旁聽資格。按照法院旁聽規則,除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未經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外,所有的人均有權旁聽,何況當事人的妻子呢?對於如此讓人費解的無理要求,律師再次力爭,法院才答應允許鄭祥星的妻子參加旁聽。

3)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日上午,唐山開平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李文東、張國臣、岳長存、楊正、高兆臣非法庭審,消息傳開,來了好多關心當事人的親朋好友,因為這些法輪功學員都是單位、鄰居公認的好人。開平法庭只允許當事人每人兩名家屬旁聽,其他人不能入內。其他親友不但不能進入法庭依法旁聽,而且遭到警察以「執行公務」為名驅趕。

4、百般阻撓、刁難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合法辯護

1) 二零一二年八月初,北京律師接到河北省唐山市開平區法院趙立佐的一個電話,要求他到律師協會和當地派出所開具證明,證明他不修煉法輪功。律師對此表示非常不解,也非常不滿,並嚴詞拒絕。

2) 二零一二年八月七日上午十點,唐山法輪功學員李文東、張國臣的家屬接到開平法院的電話通知:八月十日上午八點半在開平區鄭莊子鄉中心法庭對李文東、張國臣、岳長存、楊正四名法輪功學員同時開庭。根據法律規定,法院必須提前七天通知家屬和律師。可是開平法院卻只提前三天通知家屬和律師。

同樣的,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鄭祥星的律師來唐海法院了解鄭祥星案情時,才「恰巧」碰到法院通知五月二十九日下午兩點將對鄭祥星開庭。

3)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在對法輪功學員卞麗潮的非法庭審中,律師從法律層面以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關聯性」對公訴人的所謂指控逐一駁回。在整個質證過程中,主審法官王健和陪審員不斷的阻止律師的質證和辯護,王健甚至威脅說:「我們已經警告你兩次了,再提法輪功是信仰問題的話,就對你採取措施。」庭審中,公訴方不提供任何證物,而律師多次要求傳喚證人周秀珍出庭作證,都被無理拒絕。從一開始的質證一直到卞麗潮和律師做最後陳述,被法官王健無理打斷二十多次。不僅如此,王健還質問律師:「你在為誰辯護?!」「不許談政治!」

4)二零一二年八月十日,唐山開平區法院對李文東等四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被提問時,李文東想把事情的前後說清楚,但遭到趙立佐嚴厲制止,只讓李文東回答「是」與「不是」。當律師提示李文東時,遭趙立佐警告:「不能展開。」律師對所謂「公訴人」出示的扣押物品的相片提出質疑時,趙立佐惱羞成怒把法錘敲的震人耳朵,先後三次故意大聲敲錘干擾律師正常辯護。為此,另一位律師當庭指出:「敲錘的聲音大小和頻率是有法律規定的」。一位在場的檢察院人員接話說:「這是個人素質問題」。趙立佐目瞪口呆、啞口無言。

5)二零一二年八月六日上午九點,唐山市豐潤區第八法庭對豐潤區岔河鎮高坨村法輪功學員楊國光進行非法庭審。律師詢問楊國光:「你二零零零年被勞教是甚麼原因呢?」楊答:「我以前抽煙酗酒愛打架,後來修煉法輪功真、善、忍後,知道如何做個好人,如何對社會有利。可二零零零年在我家田間勞作時,無辜被綁架勞教了兩年多。」這時法官徐天鵬蠻橫打斷:「不要誘導當事人,這與本案無關,說與本案有關的。」

6)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上午九點,豐潤區法院對豐潤區十一小區法輪功學員厲玉書非法開庭,審判長是徐天鵬。書記員按照正常程序宣讀法庭紀律後,徐天鵬又氣勢洶洶地將所謂的法庭紀律重複了一遍,而且聲稱:如果旁聽的家屬包括律師,誰不遵守他就會「毫不客氣」。然後,徐天鵬又宣讀了一份所謂「法庭新規定」聲稱:如違反規定將處以罰款一千元和拘留十五天等。庭審尚未真正開始,這位徐天鵬法官已經營造了一個濃濃的恐怖氣氛。

辯護中,律師辯護時提到:一九四八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八條規定:「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權利,此項權利包括改變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單獨或集體、公開或秘密地以教義、躬行、禮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不等律師說完,徐天鵬就不無譏諷且充滿蔑視地對律師說:「沒必要宣讀甚麼國際法規,你要討論就去制定法律的地方去討論。」並說:「那你就到美國去呀。」這樣的場面發生了幾次。每當律師提到根本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法輪功為邪教時,徐天鵬就強硬制止:「不用你說,你上人大去說。」

7)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日,唐山市豐潤區法院故意不通知家屬,對張桂芝和張明鳳二位老人秘密開庭,並誣判二位善良老人。兩位老人的家屬得知消息後,找到法院詢問此事。法院竟無理地說:「沒必要通知家屬,我們通知了張桂芝、張明鳳本人就行了。」(根據中共高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判決宣告後應當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提起公訴的檢察院、辯護人和被告人的近親屬。)兩家的家屬聽此無理回答非常氣憤。現兩家已請了北京律師向法院遞交了上訴書,控告法院刑二庭審判長徐天鵬等人的不法行為。

類似的,豐潤法院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私自對豐潤區韓城鎮法輪功學員徐傑非法開庭兩次。而且當徐傑在法庭上堂堂正正為自己辯護時,被徐天鵬中途打斷,草草休庭。後來傳出消息,徐傑被非法判刑七年。

5、不給當事人、家屬判決書。

徐天鵬對所有律師的辯護都不作任何答覆,即使無罪也不放人,而後就是黑箱操作,在無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枉法裁判。誣判厲玉書十年徒刑、谷友文七年,楊國光四年半,何素英四年,王希文四年,賈元峰三年,張維仲二年,凌雲三年,不通知家屬不開庭枉判徐傑七年、張明鳳三年、張桂芝四年、鄧秀豔四年半。而當家屬依照法律規定向他索要判決書,他狂傲地說判決書從來就沒給過家屬,就是不給。

四、二審以「維持原判」來維持迫害

卞麗潮被非法判十二年後,因非法抓捕、關押和庭審過程毫無法律可言,純係迫害,所以卞麗潮請律師向唐山中院遞交了上訴兼反控狀。唐山中院的所謂法官(杜鵑)不僅沒有著手依據事實和法律糾正一審錯誤,分別於九月二十一日和十月十日在尚未開庭的情況下向家屬和律師無理索要辯護詞,妄圖以不開庭的方式暗箱操作,維持原判。家屬和律師均明確告訴杜鵑,「不開庭,不會把辯護詞交給你。」

即使是中共當局自己制定的法律,也規定了二審應以開庭為主,不開庭為輔的原則。在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三條中有明確規定,「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第一審認定的事實、證據提出異議,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所以唐山中院作為本地區負責二審的主管部門妄圖迴避開庭、不顧事實維持原判的做法是明顯的執法犯法行為。然而,唐山中院,執法犯法,在沒收到律師辯護詞的情況下,於十一月二十七日通知卞麗潮的律師,「事實清楚,維持原判。」

同時,對於法輪功學員楊國光,厲玉書,谷友文,何素英四人的上訴,唐山中院均以「事實清楚,維持原判」的方式維持了迫害。

五、監獄的迫害違法

1、二零一三年一月二日,卞麗潮的家屬收到掛號信,得知卞麗潮已經被劫持到保定監獄。保定監獄在信中稱三個月後才允許家屬見人。卞麗潮的家屬通過法律諮詢知道,這是剝奪了自己的探視權。於是,卞麗潮的妻子遂向保定監獄、河北省監獄管理局遞交了會見申請,要求會見卞麗潮,否則將針對非法阻止會見的違法人員啟動法律程序。保定監獄對此拒不答覆,並於一月六日將卞麗潮悄悄轉到石家莊監獄迫害。

後得知,卞麗潮在近一年多的非法關押、刑訊逼供中,已被折磨的出現高血壓、心臟隔部堵塞(心絞痛),視力急劇下降等嚴重病症,體重不足六十公斤,晚上前胸後背很疼,每天都疼醒。然而,保定監獄不但不予治療,還令四個警察、三個犯人包夾、監控他,不許他出屋,連上廁所都必須三個犯人包夾同行,使卞麗潮的身體狀況每況愈下。

卞麗潮被轉到石家莊監獄後,出現了嚴重的心臟病症狀,心臟每天間歇二十多次,隨時有生命危險。為此,二零一三年二月十九日下午,卞麗潮的妻女為了給卞麗潮辦保外就醫,去保定監獄索要卞麗潮在保定監獄時的體檢報告。

面對這一正常要求,保定監獄醫院院長侯擁軍和獄政科科長石至勇,不但不提供體檢報告,狡辯甚麼卞麗潮的妻子不是本人,和母女發生了爭執。侯擁軍把卞麗潮的女兒按在地上不能動彈,母親看到女兒遭受如此欺侮,上前營救,被石志勇攔截,雙方扭打在一起。門外七、八個警察把門頂住,不讓母女出來,還以報警威脅。

卞麗潮的妻子自己撥通了110報警,被保定市北市區公安分局五七路派出所帶走。五七路派出所不但沒有做筆錄,還誣蔑說母女二人騷擾了監獄的警察。大約五點左右,母女二人才離開派出所。

二零一三年三月六日,卞麗潮的律師在石家莊監獄會見被拒,律師函還被獄方撕了。為此,家屬和律師到河北監獄管理局申訴,並把資料送達省最高檢察院。

2、鄭祥星被唐海法院枉判十年,並於八月八日被劫持至保定監獄。九月九日鄭祥星家人到保定監獄要求探望鄭祥星,被監獄非法剝奪探視權。十月二十六日鄭祥星被迫害致腦內出血,二十七日上午被送到保定第一中心醫院,當時鄭祥星瞳孔放大5.5,小便失禁,瀕臨死亡狀態。

在沒有通知家人的情況下,醫院做了兩側開顱手術。據醫生說,當時打開鄭祥星顱骨後,鄭祥星腦漿已經破裂,流出的腦漿與血攪在一起,腦內出血及大腦損傷是因左側顱骨受重擊斷裂後造成。鄭祥星被摘掉了左右兩片頭骨,直徑大約6-7cm,同時位於左側的語言、視覺、記憶部份神經被切除。鄭祥星被摘掉的兩塊頭骨一直未補,頭頂兩側只有薄薄的一層頭皮護著大腦。

在家人的要求下,保定監獄只提供鄭祥星倒地前後的一段錄像: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下午鄭祥星開始吐血,斷續吐了六次,這期間監獄無人過問,只是看到有犯人過來把地上嘔吐的血擦了。到下午五點多鐘,鄭祥星勉強起身,掙扎著到廁所去吐,吐了之後,實在無力支撐身體,臀部先著地,然後後腦著地,仰躺在地上,暈死過去,很長時間無人過問。大約在晚上七、八點的時候,一個犯人背著鄭祥星,一個從後面向上托著鄭祥星臀部走出了監室,鄭祥星的腿耷拉著。監獄的人對鄭祥星家人說是送監獄醫院治療。

保定監獄為甚麼只提供鄭祥星倒地前後的一段錄像,他為甚麼倒地,倒地前他就多次吐血,為甚麼嘔吐?鄭祥星倒地是後腦著地,為甚麼左側顱骨有裂紋?為甚麼不提供鄭祥星在監獄兩個多月24小時的全程監控錄像?監獄怎麼「轉化」他的?這些疑問獄方不予回答。

保定第一中心醫院多次做CT結果認為鄭祥星腦細胞基本死亡,活過來的可能性很小。奇蹟的是鄭祥星不但活了過來,而且還具有了正常人的思維,記憶也有所恢復,一隻眼睛也能睜開。而獄方看到鄭祥星一天天清醒過來,感覺始料不及,多次表示「鄭祥星死了就好辦了」,所以在鄭祥星生命垂危的情況下,竟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下午將其收入監獄醫院。

鄭祥星被保定監獄強行收監後,剛剛好轉的身體再次惡化。二月二十五日上午九點左右,鄭祥星的妻子和兒子來到保定監獄。到了病房,家屬發現鄭祥星兩眼發直,臉色蒼白,身體狀況很不好。家屬就對保定監獄醫院院長侯擁軍說:「他(鄭祥星)怎麼一天不如一天了?而且你們給他吃的疙瘩湯也太稀了。」侯說「只要沒有生命危險,就不讓轉出去,這是規定,我說了不算。」當家屬談到要找醫生給鄭祥星鑑定身體狀況時,侯說只能從保定當地請,不能請北京的醫生,並且警告家屬:「你們只有知情權和建議權」,不可以要求他們。並說「只給你們七天的時間,以後就不允許你們看鄭祥星了。」下午四點,保定中心醫院腦外科的賈同樂、眼科主任張月玲和康復醫院的一名醫生到了監獄醫院。對鄭祥星檢查了一小時以後,都告訴鄭祥星的妻子說沒有生命危險。

家屬感覺這三個大夫都不是為傷者負責的態度,就嚴肅地對他們說:「既然你們都說沒危險,那我家鄭祥星如果出了問題你們要負責!」范姓副監獄長(范建力)說:「我對所有的人負責,我一個人說了就算。鄭祥星的事交給我了,不用彙報,不用申請就能做決定。」

在社會各界的關注下,也在鄭祥星妻兒不斷要求下,三月八日(週五)保定監獄通知鄭祥星家人,三月十一日(週一)見鄭祥星。但三月十一日當孫素雲和兒子來到監獄時,監獄卻突然改變態度,怎麼也不讓母子倆見鄭祥星。孫素雲非常擔心鄭祥星的安危:「本來約定好的為甚麼會突然變了?難道我丈夫在裏面有甚麼情況不能讓我們家屬看到?難道鄭祥星有甚麼不測?」

結語

以上的一系列事實告訴我們,伴隨著對「真善忍」信仰者的迫害,中共已完全顛覆了司法系統的角色,公檢法已經淪為殺人害命的工具。中共的邪惡與愚蠢正在引發著整個社會的道德淪喪與動盪,其邪惡政權也必將在作惡中可恥的終結。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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