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監獄裏講真相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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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眾所周知,監獄是中共邪黨的魔窟,關押的人形形色色。在那裏,同樣有可救度的眾生。通過一段時間的實踐,我有了一點體會,現寫出來與大家交流。不妥之處,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第一、要取信於人

只有取得人們的信任,人才願意與你真心交流,知道你是真心為他的,才有講真相的機會。否則,人家憑甚麼相信你說的話呢?

邪黨的謊言迷惑、毒害了眾生。很多人對大法弟子懷著深深的誤解,他們可能覺得:這些人可能因為精神空虛或沒有頭腦,沒有分辨能力,才煉了法輪功;有些人因為生活中遇到挫折、對社會不滿,藉機發洩;有些人是否想鬧事出名、出人頭地;有些人想當官、掌權,推翻中共;還有些人背後有甚麼外國勢力支持,拿了誰的錢,在給誰賣力,等等。

如果我們在講真相時表現情緒化,或者講些常人聽不懂的東西,就會讓對方覺的「中共是對的,這些人的表現和電視裏說的很像。」所以,我們的言行要讓周圍的人覺得我們是正常的,且是有理智、有能力的實在人,對家庭、對工作負責,熱愛生活、珍惜情誼,根本沒有甚麼幻想和奢望。

個別同修講真相時急於求成,一上來就給人家講甚麼「另外空間」、「法正人間」、「退黨保命」,或者講自己修煉中的超常經歷,甚至直接勸人家來修煉。這些同修可能覺得講的高一點、玄一點、新奇一點,常人愛聽。在日常生活中,確實是這樣的,比如,電視廣告、相聲小品、商業電影等,確實是把各種新奇、玄幻的東西湊起來,但那都是為了滿足常人追求精神刺激的心理。講真相不是常人中的事,也不是常人做的了的,是修煉的一部份,是在助師正法,實質上是非常嚴肅的。講真相的內容、方式必須嚴格按照師父的要求,才會有大法的力量存在,才能真正救了人。決不能自己想起來甚麼就講甚麼,也不能常人想聽甚麼就給他講甚麼。

師父明確指出:「我所說的這個「真相」啊,包含的內涵很大。現在講的是,告訴人邪惡為了迫害法輪功編造的謊言真相;中共邪黨到底是一個甚麼東西,這個真相;為甚麼迫害法輪功,這個真相;法輪功到底是甚麼,大家也在講,這個真相人很難認識。」[1]

在獄中,我和那些良心尚存的犯人們和睦相處、互相關心,他們都把我當作無話不談的朋友。有了這個基礎,我再去講真相,他們都願意聽。有個人說:「看了共產黨的電視宣傳,以為煉法輪功的都不正常,現在接觸了你們,才知道煉法輪功的人太正常了!太有素質了!」

第二、要找準切入點

師父要求我們解開眾生的「心結」,這就是講真相的切入點。

有人覺得邪黨太厲害,誰也制服不了,還是忍氣吞聲為好;有人覺得現在生活畢竟好了,別管那麼多事,過好自己的日子就行了;有人覺得邪黨不像以前那麼壞了,湊合活著吧;有人覺得掙錢第一,多掙錢去國外,這才現實;有人覺得從古到今的歷史就是這樣,沒辦法,說不定誰倒霉;有人覺得共產黨又沒迫害我,法輪功的事與我無關;有人覺得退黨能起啥作用,還得依靠軍事力量武力解決問題,等等。

個別同修誤以為面面俱到才好,像背課文一樣,希望把《九評共產黨》或其它真相資料的內容全盤複述一遍。其實,眾生不是大法弟子,他們不需要知道那麼全、認識那麼深。就像醫生治病、教師講課一樣,不能期望患者精通醫學、不能期望學生達到教師的水平,而要「對症下藥」、「因材施教」。

師父說:「你也要看看他的心結在哪裏,打開他的心結就甚麼都能解決。一般情況講清真相中先別考慮叫其學法,效果會更好。」[2]

有個人,我給他講真相後一直沒甚麼反應。後來,他自己說出來了:「聽說,你們煉法輪功的,能在缸裏變出米來?」我問:「你聽誰說的?是真的煉法輪功的人嗎?」他告訴我說:「是聽別人說的,不是煉法輪功的。」看來,社會上被邪黨煽起來的謊言、誣蔑、造謠,形形色色。我針對這個問題給他做了解答,這個人明白了,退黨了。

第三、 要循序漸進

任何人,從謊言中、從誤區中、從泥潭中走出來都要有一個過程。

有的人深知邪黨之惡,故對其非常恐懼,以致過度;有的人無意維護邪黨,但擔心聲名利益受損;有的人良心尚存,但信仰無神論;有的人曾助紂為虐,左右為難;有的人難以權衡,等待觀望,等等。他們雖明真相,但一時拿不出勇氣和決心與邪惡決裂。

個別同修覺的這些人不可思議,難以救度。

其實,可能對邪黨還抱有一絲幻想,可能擔心安全問題或有其它難言之隱。作為大法弟子,應該循序漸進的一步一步打開他們隱蔽很深的「心結」,不可輕易放棄努力,更不可催促強迫他們表態。

有個經濟犯,曾經在邪黨體制中風光過、得到過不少好處,一次次的講真相,他都認可,可就是不願意退黨,覺的自己已經被開除了,和退出沒甚麼兩樣。直到我臨出監之前,再次問他:「用不用我幫你聲明退黨?」他堅決的說:「退!退!退!」原來,近期他被一個所謂「口碑很好、關心犯人的」邪黨「指導員」騙了,他對邪黨最後一絲幻想破滅了。

第四、要適度

師父說:「這就是為甚麼大法弟子要講真相,目地是解除邪惡的謊言,看清共產黨的真面目,清除人對神佛犯下的罪惡,從而救度世人。」[3]

如果一個人公開聲明「三退」了,公開聲明自己在無知的情況下對大法的不利言行作廢並向大法道歉,就已經得救了。至於他是否走入大法,這並不是必須做的。要具體看這個人的意願、條件和所處環境。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二年美國首都國際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四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經文:《講真相的根本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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