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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米易縣法院院長唐良宏遭惡報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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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繼米易縣法院刑事庭庭長周開瓊因昧著良心誣判修煉「真善忍」的好人,遭惡報患乳腺癌之後,米易縣又一個迫害法輪功的法官遭惡報患癌症斃命,他就是米易縣法院院長唐良宏。

唐良宏,男,一九六二年出生,任撒蓮鄉惡黨書記及米易縣法院院長期間,跟隨中共惡黨及江澤民流氓集團,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而遭惡報。唐良宏患肝癌,於二零一二年年底死亡,年僅五十歲。

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中共惡黨及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利用掌握的整部國家機器悍然發動了這場對全國億萬法輪功煉功群眾的血腥迫害和瘋狂迫害。唐良宏曾經擔任米易縣撒蓮鄉惡黨書記和米易縣法院院長,積極跟隨江氏流氓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犯下了滔天罪行。

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是以宇宙特性「真善忍」為指導的真正性命雙修功法。法輪功修煉者有很高的心性標準,從做一個好人做起,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不求名不求利,做事先考慮別人,發生矛盾找自己的不足,法輪功是真正的「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好功法。

修煉者通過修煉法輪功,普遍告別了疾病和痛苦,得到了身體的健康;大法直指人心,使修煉者的思想得以淨化、道德得以回升,家庭和睦、鄰里和諧,對社會的穩定、治安狀況的好轉和兩個文明的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正面作用。

大法洪傳,米易縣撒蓮鄉是受益最大的地區之一。僅舉兩例:撒蓮鄉三大隊一直缺水,特別是旱季,莊稼無水澆灌歉收,甚至無收。過去,農民為了爭水灌地,吵嘴打架的事經常發生,甚至出現過傷人的事件。一九九六年,三大隊有三十五位農民修煉法輪功後,他們想問題做事情都先為別人考慮,缺水的季節,他們主動讓其他農民先放水灌地,他們後灌。從此再也沒有發生為爭水打架的事了。

一九九八年發生特大洪災,撒蓮拖長河溝路段的公路上淤泥積了二尺多深,多輛汽車、摩托車翻在溝下面,有的陷在淤泥中,不能前行,也不能後退。電話告知養路段,他們忙搶修國道公路;告知政府,他們沒有這筆經費。附近的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知道後,自動帶上工具用了八、九個小時,將公路上的淤泥全部清理,使車輛得以順利通行。法輪功學員的善行義舉受到社會的普遍關注和高度評價,無不讚譽法輪大法是高德大法。

作為主政一方的一把手的唐良宏,無視法輪功給撒蓮人民和社會帶來巨大好處,跟隨江氏集團,昧著良心詆毀、抹黑這樣一個利國利民的好功法,殘酷迫害這樣一群修心向善,一心為他人著想的法輪功學員。

一.唐良宏任撒蓮鄉惡黨書記期間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五年,唐良宏任撒蓮鄉惡黨書記,正是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的高峰,為了實現江澤民「三個月消滅法輪功」的目的,唐良宏不遺餘力,成立了以惡黨副書記何富強、副鄉長陶雲春及武裝部長、治安員等組成撒蓮鄉「六一零」(中共凌駕於法律之上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辦公室,把對法輪功的迫害作為全鄉壓倒一切的中心任務,肆無忌憚的迫害法輪功學員。據不完全統計,撒蓮鄉法輪功學員有二百多人次遭暴力洗腦;二百多人次遭綁架、抄家、關押;十二人被非法勞教;五人被非法判刑;一人被單位開除;三百多人次遭到經濟勒索,金額達二十多萬元。

1、辦洗腦班,暴力「轉化」法輪功學員

唐良宏指揮鄉「六一零」多次辦洗腦班,強制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尤其是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和二零零零年七月兩次全鄉性的洗腦班。鄉「六一零」將法輪功學員綁架到洗腦班,由打手專門監管,隨意打罵,法輪功學員完全失去人身自。白天,強迫法輪功學員掃街、沖廁所、清除街上所有的垃圾、裝卸車等髒活累活,晚上強迫法輪功學員看誣蔑法輪大法的錄像,強行洗腦。

「六一零」私設公堂,私設刑法,對法輪功學員用手銬銬、警棍電擊、電線當鞭子抽打、腳踏、打耳光、罰跑步、罰站、不准睡覺等手段暴力「轉化」,強迫表態不煉功,放棄「真善忍」的信仰。當法輪功學員提出抗議,鄉「六一零」頭目何富強威脅說:「上面有規定,打死幾個(法輪功學員)都不算犯法」。一位老年大法弟子以絕食抗議惡黨的迫害,另一個「六一零」頭目周從貴將這位已經絕食六天,沒有力氣站起來的老年人踢倒在地,當場昏過去。

據不完全統計,撒蓮鄉法輪功學員先後有二百多人次遭到暴力洗腦,法輪功學員做好人的權利被各級「六一零」給剝奪了。

2、唐良宏指使撒蓮鄉「六一零」人員夥同國保大隊警察暴力剝奪公民的上訪的權利

自九九年七月以來,中共惡黨利用掌握的國家機器,開足馬力迫害法輪功,靠造謠和謊言抹黑法輪功和大法師父,靠暴力禁止群眾修煉法輪功,靠強權改變群眾對真善忍的信仰。為了澄清事實,討回公道,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說明真相,是法輪功學員的責任,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可是,公檢法司、「六一零」、政法委對上訪法輪功學員以「進京滋事,擾亂治安」為藉口,肆意抓捕、關押、罰款、酷刑折磨,甚至判刑、勞教。

唐良宏專門抽出撒蓮鄉副書記何富強、副鄉長周從貴、陶雲春及工作人員白廷飛、陳林平等人積極配合國保警察綁架、迫害上訪的法輪功學員。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一年撒蓮鄉到北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遭綁架有:蘇麗娟一次、何明珍二次、何明菊二次、王元品二次、劉長會二次、周盛會二次、馬鈴二次、羅江平一次、文福品一次、廖國美二次、江從猛二次、曾平蘭一次、王美二次、曾平陽父子、陳朝英夫婦等二十六人次之多。

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都遭到駐京辦人員搜身,搶走法輪功學員所帶的大法書及所有錢財;遭到惡警的打罵、侮辱、冷凍、戴手銬、不給飯吃、不准睡覺等酷刑折磨,並遭非法審訊、非法關押,強行收取生活費;被政保科非法罰款每人每次至少二百元;被鄉「六一零」洗腦、勞役,強行罰款、勒索「保證金」數萬元。因進京上訪說明法輪功真相,堅持真善忍信仰,劉長會、蘇麗娟等被非法勞教。蘇麗娟被單位開除,一九九九年的工資、獎金全扣。

3、唐良宏指使撒蓮鄉「六一零」人員夥同國保大隊瘋狂綁架迫害本鄉法輪功學員。

比較典型的有:

1)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五日,羅江平、王美、馬玲(化名)、王元品、廖國美、陳朝英、曾國仲、莊福仙、余友瓊等三十二名撒蓮法輪功學員在本鄉三大隊九隊集體學法,撒蓮鄉「六一零」人員白廷飛、陳林平等夥同政保科向金發、柴發祥等惡警將法輪功學員綁架到鄉政府迫害,三十二名法輪功學員男女老少關在一間屋裏,二十四小時不給飯吃、不給水喝,被強迫罰站、非法審訊,暴力洗腦。被鄉政府每人罰款一百元,其他人放回家,羅江平、王美、馬玲、王元品、廖國美、莊福仙等人被向金發等惡警劫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每人被政保科罰款二百元、勒索生活費一百五十元。其間,莊福仙的丈夫在家死亡,需要辦理後事,經再三要求,被國保警察勒索二百元,於五月十三日才將莊福仙回家。

2)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日,米易縣幾十名法輪功學員在撒蓮鄉拖長河溝一僻靜處集體學法,被撒蓮鄉「六一零」人員和縣「六一零」及公檢法人員包圍、毆打,馬玲、曾國仲、白朝霞、羅江平、曾世華、余友瓊、王元品、張洪英、莊德林、李銀奇、張正煥、周盛會、宋成會、曾平蘭、胡興玉等二十多名大法學員被綁架到公安局,胡興玉等七人被「教育」放回家,其餘人被非法關進看守所。曾國仲、白朝霞、曾世華、余友瓊、曾平蘭、馬玲等被政保科非法關押一個月,羅江平被關押三十六天,強迫每人交罰款二百元和生活費。王元品、張洪英、莊德林、李銀奇、張正煥、周盛會、宋成會等人被非法關押六個月,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七日,米易縣法院對七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判刑:周盛會八年、張紅英四年、張正煥四年、莊德林三年半、李銀奇三年半、王元品三年半、宋成會四年。

羅江平於六月二十日遭綁架被非法關押期間,撒蓮鄉「六一零」人員陶迎春、白廷飛、陳林平、唐禮華帶領一幫黑打手,共二十幾人,闖入羅江平家恐嚇其妻子和女兒,搶走羅江平家的大彩電一台,年僅十歲的女兒嚇得驚叫,羅江平的妻子質問他們,不許他們搶東西,被鄉長陶迎春扭著手臂,手臂發青。 羅江平的四弟趕來制止陶的惡行,被打手們圍攻、恐嚇。

3)面對中共惡黨和米易「六一零」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世人被惡黨的謊言矇蔽的太深,米易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在全縣大範圍的曝光惡黨迫害法輪功真相。米易「六一零」氣急敗壞的調集公檢法司和縣鄉兩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在全縣進行拉網式的排查,查找資料的來源,查清掛橫幅、貼真相標語的人員。唐良宏派出鄉「六一零」人員楊鄉長、白廷飛、唐禮華、陶迎春、陳林平等人夥同政保科惡警周林,向金發,柴發祥,廖紅兵等惡警大肆抓捕法輪功學員,先後有五十多名撒蓮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鄉政府非法審訊。廖國美、何明珍、王美、何明菊、馬玲、白廷先、江從猛、曾平蘭、羅江平、曾元芳、李會瓊、陳朝英、黃明福等人又被劫持到公安局政保科,吊銬在政保科樓道上不給飯吃、不給水喝,不讓上廁所,寒風刺骨。又被向金發、周林等惡警刑訊逼供。黃明福、陳朝英夫婦倆被吊銬一天一夜,非法罰款四百元;白廷先被吊銬四天三夜,罰款二百元;廖國美被吊銬兩天一夜,罰款二百元;曾元芳被吊銬一天一夜,罰款二百元;王美被吊銬兩天一夜,罰款二百元;何明珍被吊銬五天五夜。罰款二百元;何明菊被吊銬五天五夜,罰款二百元;馬玲被吊銬三天兩夜,又關進看守所七個月;江從猛被吊銬三天兩夜,又關進看守所七個月;羅江平被吊銬二天二夜,又被關押十一個月。何明珍、何明菊、馬玲、江從猛被非法勞教,李會瓊被非法判刑四年、羅江平被非法判刑五年。

4)二零零零年六月下旬,撒蓮鄉「六一零」人員陶春雲帶領一幫人闖入陳朝英家,非法抄家,抄走了陳朝英全部大法書和師父的講法錄音帶、煉功帶等,搶走了現金二千九百元。陳朝英夫妻倆被綁架到鄉政府,遭到陶春雲、唐禮華及一幫打手的毒打,強迫幹重體力活。勞動之餘又遭罰站、長跑、站軍姿、烈日下暴曬。在這期間,陶春雲等一幫惡人再次闖入陳朝英家,搶走(陳朝英準備給兒子結婚用的)一台大彩電、兩頭大肥豬。陳朝英夫婦被非法關押九天,兒女們想方設法湊夠二千元交給鄉政府,才放他們回家,

5)二零零一年八月,王美被撒蓮鄉和政保科向金發、周林等人非法抄家,王美被它們綁架到公安局,用手銬銬在二樓鐵欄杆上一天兩夜不給飯吃,又把王美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兩個月。 二零零一年十月,王美被非法勞教二年,政保科廖紅兵、柴發祥押送到勞教所途中,一天一夜不給飯吃。廖、柴還侵吞了家裏給王美的三百九十元錢。在成都轉運站體檢時,王美的身體不合格,勞教所不收,他們通過卑鄙手段強行將她送進四川資中楠木寺勞教所。

6)二零零二年七月中旬,中共惡黨召開十六大前夕,米易的縣、鄉、村邪惡機構受「六一零」指使,企圖將劉長會抓到公安局再次迫害,劉長會被迫流離失所八個多月。家人不斷遭到恐嚇、騷擾,劉長會維持一家人生活的百貨店被迫關門,經濟損失四千多元。

7)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二日,徐天福因發真相資料遭綁架,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五日,米易縣法院對徐天福非法判刑九年,徐天福被強行劫持到四川德陽監獄遭受迫害。

8)二零零三年八月,何明菊與老伴和自家的五妹在擺龍門陣(嘮嗑),鄉「六一零」的夫成龍帶來了幾個便衣警察,有一個是丙谷派出所姓丁的小伙子,進門就抄家,搶走兩本《轉法輪》,十一盒法輪功教功錄像帶和煉功磁帶。把他們三人綁架到鄉政府說他們在一起煉功、集會、在串聯。被非法審問、強迫簽字。何明菊因說了一句法輪大法是正法,一個警察走過來,狠狠打了何明菊兩個耳光。

9)撒蓮鄉法輪功學員鄧昌蘭三次被鄉「六一零」綁架:二零零三年臘月鄧昌蘭和幾位法輪功學員在一起學法交流,被撒蓮鄉「六一零」知道了,夥同國保警察抓走了四個法輪功學員。當鄧昌蘭從外面回家時,剛要到家,鄰居告訴她:警察到你家三次了,這會兒正在你家抄家,你不要回去了。等警察走後鄧昌蘭回家一看,師父的法像和所有的大法書籍都被抄走了,鄧昌蘭放在香爐下的五十元錢也被搶走了。沒等幾天惡警又來抓鄧昌蘭,鄧昌蘭被迫流離失所四個月後才回家。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九日國保大隊的楊梓華、李雪松等四個人闖入鄧昌蘭家,抄走了所有的大法書和真相資料,把鄧昌蘭銬到米易縣丙谷派出所,逼問鄧昌蘭真相資料是從哪裏來的,用手銬銬了一天一夜。二零零五年十二月15 日,四川省冬旅會在米易開現場會,從早上起,米易進城的各條通道、路口都布滿了崗哨,安寧橋頭有七、八人把守,戒備森嚴。各村的村長隊長參與守候,不准法輪功學員上街。惡人在街上發現法輪功學員鄧昌蘭,就在街上把鄧昌蘭抓捕,隨後抄家,抄走了屬於鄧昌蘭私人的東西。

4、唐良宏任撒蓮鄉惡黨書記期間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

1)劉長會,女,四十多歲,家住撒蓮鄉三大隊八隊。劉長會被綁架、關押三次,強迫進洗腦班一次、流離失所八個多月,經濟損失六千多元。二零零零年一月中旬劉長會第二次到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打橫幅遭綁架,在攀枝花駐京辦劉長會的衣服、鞋、現金全部被搶走,押回米易在看守所關押了七十多天,其間遭到看守所惡警吳學明、劉獄警、黑獄警等人的殘酷迫害,雙手對銬,雙腳銬三十多斤重的腳鐐十五天、後又被一隻手反擰,卡住脖子將頭猛撞牆,頭和臉都撞出血,用電擊腳,嚴冬用冷水潑濕衣服冷的直打抖。二零零零年八月劉長會被非法勞教二年。

2)何明珍,女,五十多歲,家住撒蓮鄉平陽村十隊。何明珍被綁架、關押十次,被勒索二千多元。二零零零年因何明珍上訪和參加集體學法,其丈夫兩次被單位扣工資,在惡人的教唆下丈夫離婚,一個家庭被拆散。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日,撒蓮鄉「六一零」人員和政保科惡警向金發等人闖入何明珍家,非法抄家,並綁架到公安局銬在欄杆約七十個小時後,關押兩個月,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日被公安局判勞教二年,由政保科惡警柴發祥,廖紅兵等人押到四川資中楠木寺勞教所。路途中惡警不讓吃飯、喝水,侵吞了何明珍等人的一千二百元錢。到楠木寺勞教所,體驗不合格拒收,帶回米易後又被非法關押了二個月,這過程中被惡警殘酷地折磨。

3)何明菊,女,四十多歲,家住撒蓮鄉平陽村。何明菊被非法關押六次,身體遭到殘酷摧殘,被搶劫、勒索現金三千多元,二零零零年四月,何明菊、何明菊的丈夫、女兒、女婿同時遭公安局關押,當年種的三畝多早市蔬菜正是收穫的時候,因無人管理、無人採摘出售,最後全部乾死,造成經濟損失近四萬多元。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九日,何明菊被撒蓮鄉「六一零」頭目何福祥帶八、九個人綁架到鄉政府洗腦班,一進門就罰站、挨打,由十多個打手押著,強迫奴役,罰站在太陽壩裏暴曬,站軍姿、跑步,跑圈,何明菊遭惡人毒打三次,耳朵差點被打殘。面對殘酷迫害,何明菊等絕食抗議,絕食第八天何明菊已經有氣無力,皮包骨頭,唐良宏之流叫其子女代替寫了保證書交了二千元罰款,才將何明菊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正月十六日在撒蓮平陽村五福橋下,被鄉「六一零」人員唐禮華夥同政保科李雪鬆綁架到公安局被銬在政保科走廊的欄杆上五天五夜,不給飯吃,不准睡覺,天下著小雨,北風吹著,身體被凍得發抖,後被轉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九個月,其間,何明菊被管教惡警罰戴手銬十七天,罰站、頂牆、潑冷水,刑訊逼供。被米易縣公安局非法勞教二年,因何明菊身體被迫害的很虛弱,於是判監外執行。

4)王美,女,四十多歲,家住撒蓮鄉三大隊。王美被非法關押八次,遭到刑訊逼供,身體受到嚴重摧殘,被搶劫、罰款、勒索現金二千一百二十多元。二零零一年八月,撒蓮鄉「六一零」人員夥同政保科向金發、周林等人闖入王美家,非法抄家,被綁架到公安局,用手銬銬在二樓鐵欄杆上一天兩夜不給飯吃,不准睡覺,後在看守所非法關押兩個月。 二零零一年十月,王美被非法勞教二年,政保科廖紅兵、柴發祥押送到勞教所途中,一天一夜不給飯吃。廖柴還侵吞了家裏給王美的三百九十元錢。在成都轉運站體檢時,王美的身體不合格,勞教所不收,他們通過卑鄙手段強行將她送進四川資中楠木寺勞教所

5)徐天福,男,五十多歲,米易縣撒蓮鄉三大隊農民。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五日,王元品、周盛會等人在徐天福家煉功,突然闖進幾個警察,以政保科惡警周林為首搶走了徐天福的錄音機和煉功帶。第二天,即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六日,撒蓮鄉「六一零」人員白廷飛、陳小平到徐天福家,對徐天福說:「你收拾簡單行李到縣上住幾天」,將徐天福騙到鄉政府後,當天就劫持到米易看守所關押迫害四十三天,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八日,徐天福被米易縣公安局非法勞教,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日徐天福被劫持到四川綿陽新華勞教所迫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才得以回家。

6)馬玲(化名),女,家住撒蓮鄉。馬玲遭綁架關押五次,被敲詐勒索一千二百多元。二零零零年十二月,馬玲發真相資料,二零零一年三月,政保科的向金發、周林夥同撒蓮鄉「六一零」不法人員威脅恐嚇逼迫家人交二百元罰款。這夥人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一日對馬玲抄家,抄到真相資料,於是將馬玲綁架到國保大隊,被惡警向金發吊銬在鐵欄杆上三天兩夜,站不直、蹲不下,十分痛苦,不給飯吃不給水喝。隨後把馬玲關進看守所關押,其間,遭到惡警林海、赫獄警、劉啟朝、周林、廖紅兵等人毒打、頂牆、戴手銬等折磨。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三日,馬玲被米易公安局被非法勞教二年,由廖紅兵、柴發祥押到四川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在車上馬玲等法輪功學員被廖紅兵、柴發祥戴手銬,一天一夜不給飯吃。在轉運站體檢,馬玲的身體不合格,勞教所拒收,廖紅兵等用金錢買通勞教所,將馬玲強行留在勞教所遭受迫害。

7)蘇麗娟,女,四十多歲,家住米易縣撒蓮鄉。蘇麗娟因參加集體學法及進京上訪遭綁架,關押三次,被搶劫、勒索千元以上,扣發一九九九年全年的工資獎金,被單位開除。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日,米易政保科警察廖紅兵、柴發祥夥同撒蓮鄉政府的何富強、唐禮華、夫成龍等非法闖入蘇麗娟家,從家中將蘇麗娟綁架到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五天,強行收取生活費二百二十五元。其間,蘇麗娟被反覆提審,每次審訊都採用恐嚇、威脅、刑訊逼供,多次遭到辱罵、打耳光、拳打腳踢。當時政保科副科長廖紅兵因得不到她想要的東西,狠狠的打蘇麗娟一耳光,罵著叫蘇麗娟去死。看守所的吳學明、朱成龍、林海等體罰蘇麗娟蹲馬步、頂牆、不准睡覺、罰站通宵,把頭推去撞牆,雙手高舉貼在牆上,戴手銬。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七日蘇麗娟被劫持到楠木寺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

8)江從猛,男,六十多歲,撒蓮鄉人。江從猛三次被綁架、關押,被勒索一千四百四十五元。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江從猛貼真相標語,被政保科向金發和周林綁架到看守所,在看守所,江從猛被獄警朱成龍勒索現金一百一十元,經常遭到毒打,罰頂牆,被折磨的周身發腫,吐血半年多。江從猛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長達七個多月。二零零一年十月,江從猛被米易公安局非法勞教,到了綿陽新華勞教所因體檢不合格被拒收,無奈之下,只好將江從猛又押回米易看守所關押。江從猛又被公安局非法關押長達近八個月,被酷刑折磨的只剩一口氣了,政保科害怕江從猛死在看守所承擔責任,才將江從猛放回家。

9)何福蓉,女,四十多歲,米易縣撒蓮人。何福蓉因參加集體學法交流和進京上訪遭綁架關押三次,被勒索千元以上。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日,政保科警察廖紅兵、柴發祥夥同撒蓮鄉「六一零」人員唐禮華、夫成龍等將何福蓉綁架到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七日米易縣公安局非法判何福蓉勞教二年,被劫持到楠木寺省女子勞教所迫害。

10)周盛會,女, 六十多歲, 家住米易縣撒蓮鎮灣崍村二社。二零零零年一月,周盛會到北京上訪,遭警察的綁架、毒打。周盛會被警察打昏,鼻子被打的鮮血直流,滿臉、前胸衣服都是血,被幾個警察抬上警車。然後被攀枝花駐京辦非法關押五天。遭到駐京辦工作人員非法搜身,所帶的錢物被搜刮一空。強迫他們脫掉衣服、鞋子,只許穿內衣內褲。數九寒天的北京,冰天雪地,不送暖氣,以此來加重迫害。政保科警察廖紅兵等將周盛會押送回米易,關押在看守所遭到惡警的酷刑折磨。二零零零年四月被米易縣公安局非法勞教,押送到楠木寺勞教所,因身體虛弱,體檢不合格勞教所拒收。

11)吳廷美, 女, 撒蓮人,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吳廷美參與大法真相資料大張貼,被政保科廖紅兵等綁架,關押在看守所,二零零一年三月被米易縣公安局非法勞教二年。

12)白朝霞, 女, 三十多歲, 撒蓮鄉農民。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白朝霞發真相資料,二零零一年三月,政保科向金發、廖紅兵、周林及撒蓮鄉「六一零」人員闖入白朝霞家,非法抄家。 二零零一年八月,政保科向金發、周林等人將在家的白朝霞綁架到公安局,用手銬銬在二樓鐵欄杆上一天兩夜不給飯吃。 二零零一年十月,白朝霞被米易縣公安局非法勞教二年,政保科廖紅兵、柴發祥押送到勞教所途中,一天一夜不給飯吃。白朝霞被劫持四川資中楠木寺勞教所迫害。

5、唐良宏任撒蓮鄉惡黨書記期間撒蓮鄉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1)王元品, 男, 六十多歲 家住撒蓮鎮灣崍村二社。一九九七年喜得大法,修煉前患有腎病、胃病、關節炎等多種疾病,因修煉不治而癒,思想境界得到昇華,一九九八年特大暴雨泥石流淹沒撒蓮拖長河溝公路,王元品等大法弟子自帶工具義務清理公路恢復交通。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王元品因堅持真善忍信仰,遭受六次綁架迫害。其中兩次撒蓮鄉洗腦迫害、四次被關押在公安局看守所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上旬王元品到北京上訪,證實大法遭綁架,又遭攀枝花駐京辦工作人員的非法搜身、勒索,禁閉一天,只給吃了一餐飯,每人被勒索現金六十一元,遣返回米易後被米易政保科勒索罰款二百元。二零零零年一月,王元品再次到北京上訪,遭警察的綁架、毒打,被攀枝花駐京辦非法關押五天。遭到駐京辦工作人員非法搜身,所帶的錢物被搜刮一空。強迫王元品等大法弟子脫掉衣服、鞋子,只許穿內衣內褲。數九寒天的北京,冰天雪地,不送暖氣,以此來加重迫害。五天後,米易公安局的謝榮(巡警隊長)、廖紅兵(米易政保科副科長)將王元品等人押送回米易。在火車上,王元品被惡警謝榮用手銬銬在座位的鐵管子上。回米易被關押在看守所迫害一個月,每人被勒索罰款二百元,伙食費一百五十元。回家後,王元品又被劫持到撒蓮鄉洗腦班,遭到鄉「六一零」人員唐禮華、陳林平、白廷飛、龔自國、宋立華的洗腦迫害和酷刑折磨。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五日晚王元品等法輪功學員在拖長河溝學法,遭到唐禮華、龔自國的綁架。被劫持到米易公安局非法拘留一個月。其間,遭到周林等惡警的強行洗腦、非法審訊、戴手銬,因手銬太緊了,王元品的手被銬腫了。每人被勒索罰款二百元,生活費一百五十元。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日王元品等法輪功學員在撒蓮拖長溝開交流會,被非法抓捕,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2)周盛會, 女, 六十多歲, 家住撒蓮鄉灣崍村二社。一九九七年,周盛會得法修煉,修煉後多種疾病不治而癒,真正體會到無病一身輕。一九九八年特大暴雨泥石流淹沒撒蓮拖長河溝公路,周盛會等大法弟子自帶工具義務清理公路恢復交通。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周盛會因不放棄大法修煉,遭惡黨迫害。二零零零年初周盛會到北京上訪說明法輪功真相被米易縣公安局非法勞教二年,因周盛會在看守所身體被惡警迫害的虛弱勞教所拒收。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日周盛會參加法會被非法抓捕,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判被非法判刑八年,劫持到四川簡陽女子監獄迫害。

3)羅江平, 男, 四十多歲, 撒蓮鄉農民。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為了讓世人了解真相,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羅江平發真相資料,二零零一年二月六日被政保科警察楊梓華、周林、柴發祥、撒蓮鄉政府的白廷飛等人從家中將羅江平綁架,關押在看守所遭到惡警的酷刑折磨,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四日羅江平被米易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劫持到德陽監獄迫害。截至二零零二年,羅江平因參加集體學法、上訪、發真相資料被綁架、關押五次,被勒索一千四百六十五元。

4)李會瓊, 女, 四十多歲, 家住撒蓮鄉丙海壩。為了讓世人了解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真相,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李會瓊散發真相資料遭綁架、關押,二零零一年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劫持到簡陽女子監獄迫害,二零零五年一月七日回家。截至二零零一年,李會瓊被綁架關押三次,被勒索罰款、保證金一千多元

5)徐天福, 男, 五十多歲, 米易縣撒蓮鄉三大隊農民。一九九六年徐天福有幸得法修煉,修煉後多種疾病不治而癒,真正體會到無病一身輕。思想境界不斷昇華,明白了做人的目的,當地缺水的旱季,得法後的徐天福等大法弟子處處為別人著想,主動讓水給其他農民,從此結束了農民為爭水打架鬥毆的歷史,在社會上傳為佳話。可是像徐天福這樣的道德高尚的好人卻遭到中共惡黨的殘酷迫害。徐天福多次被非法關押、抄家,被米易縣公安局非法勞教一年。為了讓世人了解中共迫害法輪功真相,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二日,徐天福與法輪功學員發真相資料被惡意舉報遭綁架關押在看守所。在看守所,徐天福遭到惡警打罵、戴手銬、腳鐐。惡警逼問資料來源,徐天福不說,就遭到惡警的毒打,惡警打徐天福的耳光、拳擊身體,接著用手銬將徐天福反銬吊在窗戶的防護鐵條上,腳不著地。徐天福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年半,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徐天福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九年,被劫持到四川德陽監獄迫害。

二.唐良宏任米易縣法院院長期間對法輪功學員的誣判

法院應該擔當起維護正義、懲惡揚善、保護公民合法權利的責任。可是在法輪功案件的審理上,唐良宏聽命於「六一零」的指揮,包庇、縱容國保警察對法輪功學員綁架、抄家、搶劫、關押、刑訊逼供的違法犯罪行為,包庇、縱容檢察機關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起訴、誣告陷害,助紂為虐。對按照「真善忍」標準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殘酷迫害,捏造事實,顛倒黑白,妄加定罪。二零零六年至二零一一年唐良宏任米易縣法院院長期間,有九名法輪功學員遭法院誣判。

1、米易法輪功學員呂濤、張洪英、張家霜因發真相資料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日,法輪功學員呂濤、張洪英、張家霜在米易小得石發真相資料被長江造林局攀枝花得石分局(原小得石儲木場)派出所綁架。當天,米易縣國保警察周林等與攀枝花市國安人員立即趕往小得石,夥同儲木場派出所非法審訊呂濤、張洪英、張家霜。審訊中惡警採取刑訊逼供。惡警把三位女法輪功學員吊在派出所的窗戶上、腳不沾地、抓她們的頭髮往牆上碰。小得石趕集的人很多,惡警把呂濤等三人捆在一起,押到人多的地方,公開羞辱呂濤等人。不明真相的世人辱罵法輪功學員,有的甚至罵她們:你們長得這麼漂亮,怎麼不去賣淫,卻去煉法輪功。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五日,三位法輪功學員被國保警察轉押到米易看守所。在轉押過程中,周林等國保警察用黑塑料袋將她們的頭套住,像運貨物一樣運到米易火車站附近的一個秘密黑窩,逼她們說出資料的來源。惡警把張洪英捆在大樹上凍了一夜,然後又將張洪英和呂濤合抱一棵大樹銬在一起,又凍了一夜。那是十一月的冬天,又冷又乾燥,她們口又渴卻不給一口水喝,後又被押到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楊梓華、李雪松、周林、徐興把她們從早上九點一直吊到晚上睡覺的時候,連續吊了四天,手都被吊爪了,(放下來時周林還扳了好久才將吊扳直,)抓住她們的頭髮往牆上撞。呂濤、張洪英、張家霜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八個月,家屬不能見。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七日(星期天),米易法院非法對呂濤、張洪英、張家霜開庭。在法庭上,針對公訴人朱正富的胡編亂造,三位法輪功學員發言說:發真相資料是事實,那是在救人。法輪功學員質問法官:修「真、善、忍」是邪教?那甚麼是正教。法官和公訴人無言以對,並馬上制止她們的發言。開庭不到半小時,法官宣布休庭,稱:這個案子一個月後再審。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七日,法院在看守所秘密對呂濤、張洪英、張家霜非法宣判,法官周開瓊從看守所監室鐵門的送飯口(大約七寸見方的一個口子)把判決書給張洪英、張家霜、呂濤看後叫她們簽字,她們看了判決書都未簽字,都把判決書扔出送飯口。可是法院不顧事實真相,違背法律,違背良知強行判呂濤五年,張洪英四年半,張家霜三年半。三人都被劫持到四川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迫害。

呂濤三人被非法抓捕,家人也因此遭到株連迫害:

(1)呂濤家人受牽連遭受的迫害: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二日,國保惡警周林及米易城北居委會羅X等六人到呂濤的父親呂顯貴家抄家,呂顯貴拒絕開門,這夥人就翻上陽台,用刀割開紗窗從窗子翻進屋強行抄家,並將呂顯貴綁架,用塑料袋套住呂顯貴的頭劫持到米易火車站附近的一個黑窩內,用手銬將他銬在凳子上一夜,逼問呂濤的電腦、打印機在哪裏?這夥人非法抄走了兩台筆記本電腦和一台打印機及其他相關財產後才放了他。 呂濤的母親江益蘭的退休金(每月一千八百元),從二零零六年十一月開始到二零零七年底被全部扣發,從二零零七年底才開始每月只發三百元,以此來要挾江益蘭配合他們。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二日,國保警察周林將江益蘭哄騙去公安局,江益蘭剛到國保大隊的辦公室周林等惡警就開始用刑,將江益蘭銬上手銬拖去拖來,用電風扇吹冷風凍她,逼迫江益蘭說呂濤做了多少真相資料,傳給了誰。 二零零七年三月五日,呂濤的哥哥呂波和嫂子喬菊月到米易檢察院詢問呂濤被非法起訴的情況,在檢察院碰到周林,被周林夥同楊梓華、徐興將呂波按在地上強行銬上手銬,把他們二人強行綁架到米易縣攀蓮鎮派出所進行非法審訊。當天呂波被放回,喬菊月在派出所被戴手銬,下午五點多被楊梓華、徐興非法關押到米易看守所,後又轉移到四川眉山市東坡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才放出。呂濤的丈夫王建因呂濤被抓捕受牽連而流離失所,二零零七年五月十日米易邪惡大肆抓捕法輪功學員,王建被綁架關進看守所,因不報姓名被國保大隊非法關押長達三個月之久,出來時被敲詐勒索五百元。

(2)張洪英母親受牽連遭受的迫害: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六日張洪英、張家霜的母親高龍英在家被國安騙去說是問話,高龍英來到公安局就被國保警察楊梓華、周林吊在攀蓮鎮派出所的窗戶上,腳不沾地。高龍英高喊「法輪大法好」,惡警們就把衣服拿來塞住高龍英的嘴,剛放下來,惡警又要將高龍英吊起,高龍英不配合,將雙手抱在胸前,攀枝花一個國保人員和楊梓華將高龍英的手臂從胸前扭到背後,用力過猛,高龍英的手臂被扭成粉碎性骨折。楊梓華等隨即將高龍英送到米易中醫院醫治,受傷的手臂縫了十幾針,又打上石膏固定。高龍英治傷期間,國保大隊專門找了四個閒雜人員晝夜監視高龍英,不准高龍英離開病房。邪惡之徒威脅高龍英說:「你如果要跑(離開醫院),把你打死就打死了,我們不負責任」。

2、米易法輪功學員唐興榮無辜在家中遭綁架,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

唐興榮, 女, 一九七零年出生 家住米易縣攀蓮鎮賢家村。2008 年七月三十一日晚上,米易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攀蓮鎮派出所、攀蓮鎮政府及賢家村一夥惡人惡警,闖入唐興榮家中,搶走兩台筆記本電腦打印機和其它相關財物,並將唐興榮綁架到警車裏。唐興榮高喊「法輪大法好」,遭一惡警打耳光。 惡警將唐興榮關押在米易縣看守所,期間又將她綁架到米易火車站附近的一個黑窩內,惡警周林、徐興等將唐興榮吊銬起來毒打,用煙火燙她的臉。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八日,唐興榮在看守所不穿囚衣,惡警將唐興榮上老虎凳、綁死人床(手腳成大字銬在死人床上,不能大小便)。 米易縣法院沒有公布開庭時間、地點、內容,也沒有通知家屬(後來家屬質問參與庭審的法官,庭審為甚麼不通知家屬?法官答覆:針對法輪功的案子根本不需要通知家屬),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九日對唐興榮秘密非法庭審,誣判五年。唐興榮不服提出上訴, 二零零九年一月九日,米易縣法院對唐興榮再次秘密非法庭審。法庭上,唐興榮質問法官:「我修大法做好人犯了甚麼罪?楊梓華、周林、徐興在迫害我的時候,他們將我吊銬起毒打,並用煙火燙我的臉,他們算不算犯法?」 法官不答話,並不准唐興榮說話。開庭只有十多分鐘就草草收場,法院依然枉判唐興榮五年徒刑。二零零九年三月一日,惡警將唐興榮劫持到四川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迫害。

3、米易法輪功學員高龍英、張正煥、羅世美、周建先發真相資料遭綁架,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日,法輪功學員高龍英、張正煥、羅世美、周建先到米易縣麻隴講真相,發真相資料,被米易縣國保大隊隊長楊梓華、警察周林、徐興、李雪松跟蹤並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米易看守所。當天國保警察周林等對高龍英、周建先進行抄家;當天晚上丙谷派出所警察分別闖到張正煥、羅世美家抄家。羅世美家沒有人,警察將羅世美的家門砸爛,像土匪樣的闖入家中,抄走真相資料和光碟。在看守所,警察要給高龍英、張正煥、羅世美、周建仙照相被拒絕,被警察打耳光。

高龍英等四人被非法關押近五個月,二零零九年九月三日上午九點多,米易縣法院對高龍英、張正煥、周建先、羅世美四名大法弟子非法庭審。

法庭外,國保警察楊梓華、周林、徐興等在法庭外走來走去,把所有旁觀者和法輪功學員全部趕出法庭,趕出法院大門,不准參加旁聽。

法庭上,有審判長、陪審員、書記員的牌子,可是這些牌子都沒有姓名。法院的「審判」人員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敢寫上去。後來得知審判長是程明恆。整個法庭只有法院的「審判」人員、檢察院的「公訴人」、法警和國保大隊警察,沒有律師,沒有旁聽者。審判過程中,法官不准法輪功學員發言,不准當事人自己為自己辯護,由公訴人胡言亂語亂說一通,法官就宣判判決結果。高龍英、張正煥、羅世美、周建先對法院的非法判決不服向攀枝花市中級法院上訴,被中院無理駁回維持原判:誣判高龍英五年,張正焅是四年,羅世美是三年,周建先是二年。高龍英、張正煥、羅世美、周建先被劫持到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4、米易法輪功學員龔順會在家中遭綁架,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龔順會, 女, 三十多歲, 家住米易縣掛榜(現白馬鎮)鄉。龔順會修大法以來,原來身體的多種疾病不翼而飛,龔順會努力按照「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思想境界得到昇華,遇到矛盾找自己的不足,得到家庭、鄰里的一致好評。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惡黨在全國鋪天蓋地的迫害法輪功,龔順會為了證實法輪大法是正法,為了讓更多的人了解法輪功被迫害真相,自費印製真相資料,向世人發放,遭到邪黨的迫害。二零零九年七月三十一日上午,國保大隊長楊梓華、副大隊長李雪松、警察周林三人強行闖入龔順會家,隨即進行非法抄家,抄走了電腦、打印機等物品。把龔順會和其丈夫楊朝洪以及來做客的表姐王子菊一起抓去關押在米易看守所。楊朝洪和王子菊被非法關押二十七天,於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六日被釋放,而龔順會被繼續關押在看守所。

龔順會被非法抓捕後,米易公檢法互相勾結,採取卑鄙手段羅織罪名欲將龔順會定罪。龔順會為了澄清自己的清白,請了北京正義律師為自己辯護。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八日,米易法院對龔順會非法庭審。法庭上,龔順會為自己遭受的迫害進行申訴,被公訴人朱正福無理打斷,不准龔順會陳述,不准龔順會說話。龔順會請的律師為當事人進行辯護時被庭長周開瓊蠻橫制止,律師據理力爭,但律師的辯護多次被法官打斷,最後,律師根據中國憲法及有關法律規定認為龔順會信仰和傳播法輪功無罪,要求法庭立即釋放!可是,周開瓊等人違背法律、違背良知,誣判龔順會有期徒刑四年((2009)米易刑初字第135號判決書)。龔順會不服,上訴到攀枝花市中院,再次請二位正義律師為自己辯護。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上午,米易縣法院和攀枝花中級法院在米易法院對龔順會非法開庭(二審)。在法庭上,法官以當事人請的律師未經法院同意(法律規定:請律師由當事人自己決定,法院無權審批,只能尊重當事人的權利)為由,不准正義律師為當事人辯護,律師拿出法律條文後,法官啞口,勉強允許一個律師辯護。律師以「信仰無罪 憲法至上」為題進行辯護,法官威脅律師說:你不是中國人,是美國派來的法輪功學員。說要調查律師的身份。辯護律師頂著壓力繼續發言。法官無理制止,繼續威脅律師說:你再說,警察和國安在外面等著你。正義律師沒有被威脅所嚇倒,義正詞嚴的指出:一審法官對龔順會庭審是違法的,國保大隊非法抄家和綁架法輪功學員也是違法的,龔順會煉法輪功是合法的,應當立即釋放。在中共「六一零」邪惡組織的操控下,二審法庭對龔順會維持原判。龔順會被法院誣判四年。

即使按照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的審批都是違法犯罪行為。首先,法輪功是「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正法,如文章開頭所闡述的,是得到實踐證明了的,是國際國內均公認的好功法。即使按照中共法律,也沒有任何一部法律明確或國家哪一個有權職能部門認定法輪功是邪教。

其二,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是完全合法的。

其三,法輪功學員講真相、上訪,是因為中共惡黨無端殘酷迫害法輪功。沒有中共對法輪功的栽贓陷害、迫害,就沒有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的行為。法輪功學員澄清事實,講清被迫害真相是完全合法的。相反,對法輪功學員的綁架、抄家、關押、刑訊逼供、起訴都是非法的。

其四,對法輪功學員的庭審是非法的:法院對法輪功案件的審理從來沒有公開,也不敢公開,違背《中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法院審理案件一律公開」的原則;庭審不通知家屬,法官聲稱:針對法輪功案件根本不需要通知家屬,將法輪功學員另類看待;阻止公民旁聽,用暴力驅趕法院門外的民眾,國保警察徐興用腳踹,語言威脅一個公民,叫她滾回家,「不走就整死你」。庭審真是見不得人;法院剝奪當事人的辯護權利,百般阻止、刁難律師為當事人的辯護。法官威脅律師說:你不是中國人,是美國派來的法輪功學員。說要調查律師的身份。蠻橫無理制止律師發言,並說:你(律師)再說,警察和國安在外面等著(抓)你;法院聲稱對法輪功學員裁判的法律依據是《刑法》三百條,當事人質問法庭:國家哪部法律認定法輪功是邪教?法輪功學員的行為到底破壞或影響了哪一部法律法規的實施?庭審人員無言以對。但是,法院卻不顧事實真相,不顧法律尊嚴,對眾多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妄加定罪。法院迫害的是善良、維護的是邪惡,哪有「正義」可言。

多行不義必自斃

有道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多行不義必自斃」, 唐良宏聽命於「六一零辦公室」,迫害一群「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處處為別人著想,遇到矛盾找自己的不足,按照真善忍標準做好人的修煉者毫不手軟,明知是錯的卻硬要一意孤行。唐良宏已經喪失了一個執政者和執法者的道義、喪失作為一個人應有的良知,為天理所不容!

唐良宏患癌症斃命是迫害好人招來的報應,這是上天對唐良宏作惡的懲罰,也是對參與迫害法輪功所有人員的警示。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首惡江澤民叫囂:「三個月消滅法輪功」,十三年過去了,法輪功不但沒有被消滅,反而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深受各國政府和人民的擁戴和歡迎。社會需要「真善忍」、人類需要「真善忍」,已成為國際社會的共識,法輪功屬於全世界。

信仰無罪、制止迫害,已成為時代的最強音。 中共在迫害法輪功的同時,也把自己送上了歷史的絞刑架。解體中共,清算惡人是歷史發展的必然。屆時,天理與人間正義決不會放過任何一個行惡者,如不悔悟,一定會受到人間法律的制裁以及上天的懲罰!

希望受中共欺騙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所有人員,趕快醒悟,立即停止迫害,贖回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犯下的罪過,退出中共組織,不做中共的陪葬品,為自己和家人選擇美好的未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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