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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巍山縣蘇慧芝遭四年冤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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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蘇慧芝,今年五十九歲,家住雲南省大理市巍山縣,原先是巍山縣建築公司的工人,生活壓力很重。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大法,心情舒暢性格開朗,像換了一個人一樣,從而也將法輪大法的美好傳遍整個巍山縣的大小村莊。然而,中共開始迫害後,蘇慧芝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冤獄四年,回家之後,又遭巍山縣六一零主任不斷騷擾、盯梢。以下是蘇慧芝自述其遭受中共迫害的經歷。

一、大法的美好在巍山縣傳揚

年輕時候,丈夫就去世了,我獨自一人承擔起家庭的重擔,上有一個老婆婆,下有兩個女兒,從建築公司失業後,全靠我一個人四處打工維持生活,超負荷的勞動使身體虛弱,精神壓力也很大。

一九九七年三月,昆明的法輪功學員到巍山縣弘揚大法,一個朋友說有一個功法非常好,叫我去聽聽,我就去了。從聽聞到法輪大法後,看了師父在廣州的九天講法錄像,我頓時覺得整個人就像換了一個人,精神振奮,之後又看了李洪志師父的《轉法輪》、《轉法輪(卷二)》、《法輪大法義解》,覺得自己一生所尋找的就是大法了,幾經人生的苦難,終於找到了!

通過修煉法輪大法,身體健康,再沒有進過一次醫院,也沒有吃過一片藥,從此心情舒暢性格開朗。同時,也將法輪大法的美好在整個巍山縣的大小村莊弘揚傳播。

二、中共迫害初期 持續遭騷擾、關押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發動了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七月十六日,巍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郭家信、巍山縣六一零主任趙志敏到家裏來騷擾我,威脅我說叫我放棄修煉法輪功,如果再繼續下去,就不客氣。

七月十七日,巍山縣文化局的四個人到我家,聲稱調查我開的書店裏《轉法輪》、《法輪大法義解》等法輪大法書籍,問這樣的書多不多?

七月十八日,巍山縣南詔鎮書記康晉星來家裏找我,叫我取消七月二十日集體學法的安排。

七月十九日,巍山縣文化局的四個人又來到我的書店,要收所有的法輪大法書籍,沒有收到,卻對我錄了音,拍了照。

七月二十日,電視、報紙開始了鋪天蓋地對法輪功造謠誣蔑,巍山縣南詔鎮書記康晉星三天兩頭就來找我,有時候一天還跑兩三次,威脅我不許集中所有巍山縣的法輪功學員,還要說出巍山縣所有煉功點輔導員學員的名字。同時巍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郭家信、縣六一零趙志敏也三番兩次到家裏來騷擾我,甚至還拿著手銬來,晃盪著手銬說如果再修煉法輪功就要送進去了。他們這樣的做法,我的老婆婆被嚇得高血壓,兩個孩子也被嚇哭了。

巍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郭家信和南詔鎮書記康晉星將我叫到南詔鎮政府辦公室,將我軟禁在那裏,逼迫我打電話給所有法輪功學員交出自己的法輪大法書籍。我不同意,就給他們講法輪大法的美好,還遭到郭家信的辱罵。

之後,郭家信威脅說,叫我寫一份承認錯誤的檢討書,我就寫了自己為甚麼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大法後身心受益,以及法輪大法教人做好人,交給了郭家信。三天之後,郭家信領著一幫人,有縣六一零主任趙志敏、副主任朱碧清,巍山縣公安局的陳建學,到我家裏,把我寫的修大法身心受益的認識砸在我面前,對我說:「你這個不叫認識,是宣傳法輪功!」接著就開始在家裏抄家,翻箱倒櫃,連搜查證也沒出示,最後甚麼也沒抄著。抄完家又繼續威脅我,說如果我再不悔改,他們就要採取行動。

不久,巍山縣電視台就將文化局的人去我書店拍的錄像在電視上播放,加上郭家信、趙志敏這幫人三天兩頭的到我家裏騷擾我,逼得我全家雞犬不寧,我的書店也開不下去了,被迫關門,頓時一家人就失去了經濟來源,我只有四處找打工的地方。這樣的生活一直持續了一年半,直到二零零一年六月,我實在忍受不了郭家信、趙志敏的騷擾,也害怕了家裏老婆婆的辱罵,孩子們的驚嚇,無奈之下我就離開家鄉到昆明打工。

六月十九日,我在昆明被幾個便衣綁架,將我劫持到昆明市官渡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劫持我的警察是李候君、木建忠,對我非法審訊,問我是哪裏人,還有別的甚麼人,我不說,一個便衣就打我耳光,之後又揪著我的頭髮靠到牆上照相,說要將我的照片發到各地公安局,查我是甚麼人。當晚就給我關在辦公室大廳裏,不讓我睡覺,也不給東西吃。還換了幾撥警察輪番審問。

第二天早上又逼我說出我是哪裏人,姓名地址,我還是不說,就將我送到收容所,呆了兩天,第四天查出我是巍山的人,巍山縣國保大隊隊長郭家信,縣六一零主任趙志敏就到昆明來將我帶回巍山。把我關進巍山縣戒毒所,關了將近一個月。七月四日郭家信、趙志敏將我用手銬銬著,把我送到昆明市大板橋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在勞教所我被強制做奴工,做一次性衛生筷子,包裝筷子,加工手套,縫製手工藝品的花生、玉米。這期間,官渡公安分局的李候君和木建忠還經常到勞教所提審我。我在勞教所呆了一百多天,出現高血壓的症狀,同時手抖、頭搖,站都站不穩了。勞教所就通知家屬對我保外就醫,我就回到巍山老家。

回家後,縣國保大隊隊長郭家信、六一零趙志敏、縣公安局勞教科劉洪會到家裏騷擾,並讓我每月給他們做思想彙報。那段時間,我一出門就會有便衣跟蹤我。

三、冤獄四年 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昆明市官渡公安分局的李候君、木建忠還有一個警察到巍山縣我的家裏非法抄家,抄家後,就將我帶到巍山南詔公安分局非法審訊,將我兩隻手反手銬在背後,讓我說出巍山縣各個煉功點的輔導員,還有多少人修煉,真相資料從哪裏來,明慧網上登的巍山縣的煉功情況是甚麼人發的。我都不說。官渡公安分局的人還打我,當時七、八個人圍著我又吼又叫,叫囂我不說的話就打我。之後,將我銬在椅子上銬了一晚上。

第二天下午,昆明市官渡區的一個便衣警察汪進紅和另一個人又來審問我,將我又反銬起來,威脅我。之後將我連拉帶推的塞進車裏,送到巍山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月十四日對我非法逮捕。

二零零五年二月十八日,巍山縣檢察院巍檢刑訴字〔2005〕11號起訴書對我非法起訴,誣蔑我「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公訴人是楊華強。

三月四日,巍山縣法院對我非法開庭,審判長是左兆明,審判員:孟增祥、王明暉,書記員童青玲。開庭那天,法院都沒有通知我的家屬,是秘密開庭,法官問我為甚麼修煉法輪功?我說我這一生命運坎坷,是法輪大法救了我,法輪大法是我這一生要找尋的,我就走這條路,修煉大法後,我身體也好了,我沒有犯法,更沒有破壞法律實施。三月七日巍山縣法院(2005)巍刑初字第25號刑事判決書對我誣判四年。

拿到判決書的第三天,我就被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先將我送到集訓監區,每天坐小板凳,從早上六點到晚上十點鐘,我坐小板凳坐了兩三個月。晚上睡覺的時間很少,有時候睡下去了,還要被叫起來,獄警逼迫我放棄修煉法輪功。

之後,我被轉到第五監區,每天高強度的做奴工,每天早上六點半起床,晚上十點多才讓睡覺,每天十四、五個小時的強制奴工,不准和別人講話,幹不動了也不准抬頭,我被分在縫紉組,剪衣服上的線頭,整理半成品,做手工,串珠子,縫包包上的裝飾品、衣服上的裝飾。因為高強度的奴工,一年多後,我在車間休克,昏倒在地。警察怕擔責任,將我送到監獄醫院,兩個多小時後,我甦醒過來,醫院知道我是疲勞過度,就給我吸氧,即使這樣,警察還總是將我叫去逼迫我放棄修煉。三天後,我又被強行送到車間繼續做奴工。

四、回家後 「六一零」騷擾、跟蹤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從監獄回家。巍山縣六一零主任換了,換成蘇坤生,我出獄那天,蘇坤生以及南詔鎮書記馬勛將我從監獄接回家。

回家後,蘇坤生和六一零副主任石春秀每個月都來家裏騷擾一次,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之類,一直持續到二零一二年上半年。巍山縣日升街辦事處的人員、警察退休的人員還會跟蹤、盯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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