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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廣漢市羅朦女士十四年被迫害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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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省報導)羅朦,是廣漢市興隆鎮法輪功學員,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多次被迫害,更曾一度被迫害致精神失常。最後一次被非法冤判回家後,被迫流離失所,當地派出所曾多次到她家騷擾。以下是她自述苦難遭遇。

我叫羅朦,女,四十一歲,家住四川廣漢市興隆鄉八大隊十隊。九八年喜得大法,明白了人活著的目的是返本歸真。修煉後,身體上所有的疾病與精神上的極度痛苦不翼而飛。

第一次:被無故勞教一年半

九九年,我在興隆場開了一個理髮店,理髮店生意很好,來理髮的人很多,卻成了興隆場派出所迫害的藉口,說店裏人多在煉功。向彬用手銬銬我,強制我到派出所打掃衛生,每天按照他們上下班的時間去打掃,不給報酬。那時,我的女兒才幾個月正在哺乳期,每天給孩子餵奶都要請示。派出所所長郝志傑叫我洗車,另一個派出所的人養斑鳩,叫我洗斑鳩籠子,打掃興隆鎮政府廁所衛生不給報酬,就這樣,我的理髮店被他們搞垮了。

我經常被他們無故抓到鄉政府迫害。有一次把我用拖車載上去遊街示眾。在防暴大隊,李建新狠狠地打了我兩個耳光後,第三耳光直接打在我懷中僅幾個月大而且還不會說話的孩子臉上,孩子好久都緩不過氣來,小臉上鼓起了指印,嘴皮發烏,好久才哭出聲來。李建新又開始搜我身時,孩子看見他時嚇得全身發抖直往我懷裏鑽。我的自行車被他們搶走了,至今沒有歸還。

7月19日深夜,派出所把我從家裏抓走,銬在農技校的大樹上,乳汁流滿衣褲都不准我給孩子餵奶,非法關押我半個月後才放回家。孩子因突然斷奶大病了一場,婆母為了帶孩子瘦了一圈。

有一次,我在家洗衣服,派出所的邪黨人員又來抓我,我問他們要傳喚證,他們拿不出來,就把我強行推到麵包車上。鄰居叫我丈夫,我丈夫看見他們幾個人在整我,就大喊著:你們幾個整她一個,並同他們打起來了。他們把我丈夫銬在黑屋子裏。婆母趕到後大罵他們,他們才把我丈夫放了出來。

二零零零年十月,我在慧劍寺發了一張「格庵遺錄」被綁架,在興隆派出所,他們把我吊銬在窗戶上,遭受到廣漢市六一零姜天星、李俊、李建新的暴打,並被勞教一年半。

在四川資中楠木寺勞教所我被七中隊隊長叫張小芳的迫害。我不報數,被殷幹事、秦隊長等惡警用電棍電擊我的頭部、臉、耳朵。有一次,張小芳在辦公室打我,把我按在寫字檯上猛打,後來我醒轉來時,卻是在另一間屋子的地上爬起來的,中間過程甚麼都不知道。我不「轉化」,經常全天罰站,站爬壁虎,深夜才准睡覺,每天僅睡兩、三個小時,經常被殷幹事等惡警用電警棍打,我絕食抗議,就弄去灌食,再後來還是罰站。有一次把我銬鐵門上。由於多次遭電擊,導致我精神失常了,經常哭,一會兒普通話,一會兒四川話。

教期滿了,派出所聽說我瘋了,他們沒來人,家人也不來接我。回家後我是恍惚的,神智不清,目光呆滯,失去記憶,連人都不認識,看人死死的盯著,前言不搭後語。

第二次:被誣陷勞教兩年半

我回家後,家裏的人看我神智不對,就罵我打我,奶奶用寬竹片打我,用鐵鏟砍我。受了驚嚇,我在院壩裏唱起了:「法輪大法好」,引來了很多看熱鬧的人。小叔子打電話給我丈夫說我瘋了。我丈夫打電話叫我收拾東西走,趕我出家門。我沒錢就到同修家去。在廣興街上被原廣漢市興隆派出所黃代敏認出來,他抓住我的肩膀叫道:「羅朦你還跑到這來了!」當時有李俊、姜天星,他們看見我就打。突然受此強烈的刺激,我只知道喊「法輪大法是正法」、「還師父清白」、「好人被關進監獄,真話不許說,教人向善成了罪過」,他們幾個把我推到派出所。風和日麗的天突然刮起大風,雷聲大作,瓢潑大雨傾盆而下。雨停後,他們又毒打我一頓。與姜天星一起的周誠實自己編寫了筆錄叫我簽字,我看到他寫的:「我說自己沒有親人,還有資料。」我一把撕掉了他編造的誣陷之詞,因為我沒說一句話。他二話不說就撲向我暴打,姜天星也來打,全打頭部。我沒有還手,只是高聲呼喊師父的名字,他們一聽到我喊就飛快的跑向汽車開走了。

二零零二年某月,我回家不到三個月又被他們綁架,這一次他們陷害勞教我兩年半。

在勞教所裏,每天勾花,白天不准休息,晚上熬夜勾,規定每天勾完兩斤多細線,每月只給十五塊錢,連買洗漱用品都不夠。有一次十五個晝夜不准睡覺、不准瞇眼睛;幾個月不准洗澡、洗衣服,例假弄髒秋褲也不准洗。有一次被李奇安排的包夾暴打後吊銬在樹子上,腳不沾地,手腕被勒爛很深,至今還有疤痕。經常腳腫,上廁所蹲不下,有一次不讓我上廁所,全拉在褲子裏。她們還強迫劉鳳霞喝尿,惡警楊正容把黃敏的頭撞牆,給她灌水後不准上廁所。包夾有權隨時打罵,我經常挨打,有一次,三個人打我,把我背上的水泡都打爛了。

有一天,李志強喊來很多學員來看我,並說:「明慧網上說羅朦死了,她還在這裏。」以此來攻擊明慧網。我知道這是邪惡騙我的伎倆,彭華容就是這樣受騙被「轉化」了的。

有次叫我們念邪書害我們,教我們誣陷師父,彭仕瓊不讀,包夾就用東西戳眼睛,把她打得上不了廁所還不准說。

勞教期滿,鄉幹部把我接回了家,我卻記不得她們是誰了。鄰居對我丈夫說:「你老婆回家時是痴呆的。」

從勞教所回家後,我堅持學大法、煉功,身體恢復了健康,後來又開理髮店維持生活。有一天我在田裏栽秧,被姓鐘的和幾個惡警把我從田裏抬到麵包車上,強行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我十五天。

第三次:一句話被誣判四年冤獄

2008年5月。我到災民安置點搭建帳篷,見一太婆頭髮長了,出於好心想幫她理髮,我對她說:「我是理髮的,明天我來給你理髮。」第二天下午去找她時(因下午帳篷多了),我就挨個挨個的去找她,結果被香港路派出所王秀輝和達瓦松布當小偷抓起來了。突然受此驚嚇,我不停的說:「我是煉法輪功的偷你東西幹啥?」就這句話他們不准我說話了,張彤用手機照我的相,不准我走。我的隨身物品、理髮工具、營業款、幾百元的房租費、小靈通被他們收走了。

在香港派出所,曾經同姜天星一起迫害我的小白臉問我:「我打你沒有?」我說:「打了的,把我送到勞教所打瘋了。」深夜,他們把我送到了廣漢看守所非法關押。

在臨時法庭上,公訴人易玲念的證言與我的實際情況完全不相符合,他們還是強行非法判我四年冤獄,誣判的罪名是: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我申訴到德陽中級法院,到德陽中院時,廣漢法院人員沒有按法律規定迴避,結果維持原判。

在勞教所裏,胡隊長問我:「羅朦,你是咋個進來的?」我說:「不知道。」她說:「那上面寫的是你背了一挎包資料。」我才知道是惡警亂寫的陷害我,把我整進了勞教所。我不認罪,被生活隊長曹玉容體罰,長期是晚上12點後才准我睡覺。我被四個犯人包夾,監獄唆使同監室的犯人排擠我、辱罵我、孤立我。因長期體罰,我每天晚上心跳厲害,不敢側臥。有一次體罰我站立,三天三夜不准睡覺,腳腫的老高,手也腫,白天照常幹活,在畫片組我暈倒在地,又罰我站立。

在監獄,我不報數,不打報告,惡警曾某不准全隊人吃早飯,挑起全隊人恨我。惡警曹玉容長期體罰我,白天幹活,每天完成三千多個珠子的分線任務,回監室就罰站,洗漱時間只給十五分鐘,包夾催道:「羅朦,搞快些。」有時洗髮還未洗淨就罰站,晚上通宵罰站,不准睡覺,眼睛看東西成了雙影,手和腳經常都是腫的。有一次,讓監護守著我站在監控器看不見的地方,我頭碰著牆,挨著牆就睡著了,監護趕緊喊醒我,不然她會受罰的。家人送來的衣物、鞋子都不給我。後來我用《刑法》248條檢舉她,我趁包夾不注意將檢舉信投到了信箱,她被調離,曹玉容調走了,換了王亞玲,每天晚上找我談心,實際是剝奪我的睡眠時間,表面又造成關心我的假相,更陰險。

王亞玲同王亞傑用軟方法,每天安排猶大陳淑琴、王小箐、王林英、王禮玲給我灌輸歪理邪說,王亞玲、王亞傑她們稱「4.25上訪違反遊行示威法」,教我如何誣陷師父,逼看「凱風」邪惡網站上的文章,逼看邪惡之徒寫的《法輪功大起義》歪書,用《刑法》300條強迫我認罪,我不簽字。王亞玲威脅我說:「你不認罪就是和13億人作對。」我說:「是執法者執法犯法,我沒犯法,是他們濫用職權,我師父是來度人的,這個字不能簽。」我泣不成聲,淚流不止。她們利用包夾人員套學員的執著、個人信息,針對學員的弱點下手。我因家庭關係不好,她們就說我丈夫要和我離婚,還叫我用甚麼方式對付。給我照相、錄像說是給家人看,要我穿便服面容要帶笑,要讓家人看了放心。她們拿著照片去我家「家訪」,監獄派車接我的家人來監獄來給我下跪,強逼我簽字。我見到女兒及丈夫徐光平、奶奶鐘育秀、婆母蘇天瓊時,除了笑毫無表情,聽到女兒喊:「媽媽」時,我只說了句:「你好」就是笑。當時婆母說:「是不是瓜了?」八十多歲的奶奶給我下跪,說甚麼:「簽了字就回家了。」逼我簽字,我不簽。我說:「你們再跪,我就撞死在這裏,你們是在脅迫我。」結果不歡而散。

後來,王亞傑就叫蔣麗等三人來強按我的手簽字,我掙脫了,王亞傑給我穿約束衣,我靜靜的看著她,後來就放了。

每天叫我寫思想認識,寫實話,不收,叫重寫,不然就不讓睡覺,要寫她們如何好、如何好,所有寫的東西都是惡警認同的才收,才准睡覺。教我造假,教我罵恩師,教我如何誣陷法輪功,想方設法毀我修行,毀我信仰自由、良知善念與做人的權利,一個目的就是要說她們好,其實她們最壞,是真正的邪教徒。我不知道堅持說真話會遭到這個真正的邪教組織這樣殘酷的迫害,難怪老天要滅它。

過年了,王亞玲單獨給我和包夾吃餃子,後來我記憶全無。每天只准許我睡二、三個小時,白天與包夾一起洗腦迫害我,不准我閉眼睛休息一下,很快我被迫害精神失常。用包夾肖琳娟的話:「王警官,羅朦都瓜了,眼兒都不知道轉了,剛說的甚麼都不知道了。」

在七中隊,我看見別人暈倒都會情不自禁的哭出聲來,經常情緒失控,控制不住的哭,這就是我在這個魔窟中生活了四年的結果。可表面上她們還說對我有多麼的好,還叫我鄉的司法所長、婦女主任來看我,其實是來幫教「轉化」。曾清科長還當著我鄉的人給我倒茶,其實我在監獄裏受的一切迫害都是在她的安排下進行的。原科長余治芳多次教我誣陷大法,要我認罪。她們放碟子,我就指出事實,她們不叫我看了。由於我精神不正常,目不轉睛,我不打報告詞,她們怕七隊的人知道把我整傻了,就把我調到四隊去了。

在四隊,由張慶、殷獄警管理,由陳琦、李永、楊小林、梁英四個經濟犯包夾我。張慶說我不完成作業(勞動定額),就要受懲罰,通宵不准睡覺。四個包夾可以任意辱罵、體罰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劉開珍被折磨致精神失常了都經常不讓她睡覺,叫她站在樓梯的轉彎處,叫包夾監視、控制她的行動,讓犯人逗她。胸牌上的劉開珍漂亮、健康、祥和,卻被監獄迫害成瘋子,她們不准其他人知道劉開珍的情況,這是四川省女子監獄迫害法輪功的真實事例。

我因長期經受體罰,不准睡覺,在惡警的強制洗腦及恐嚇、辱罵、喝斥等迫害中,成了失去記憶、反應遲鈍、叫幹啥就幹啥的機器了,連自己的技藝都做不來了。

廣漢610頭子毛莉到監獄來說:「羅朦,久仰你的大名了。」那時的我已經被迫害得精神不正常了,情緒波動很大,一說被綁架的經過,未語淚先滾,常常哽語一句話:「我是煉法輪功的偷你東西幹啥?」就這句話換來了四年冤獄!

二零一二年,四年冤獄期滿,我回到家,家裏的親人都仇視我。一個年輕女人和廣播局的人給我女兒拍照、錄像,送她一個小錄音機、二十元錢,誇她作文好。他們的目的是挑唆女兒與我的關係,結果女兒非常仇視我,說要把我送精神病院,還和婆婆一起催丈夫與我離婚。我在家呆不了,只好外出打工。廣漢六一零邪黨成員還不放過我,派六個「二排」到我打工單位騷擾,我只好離開另找活幹。

由於我記憶沒有完全恢復,中共邪黨成員迫害我的事例還多,我回憶不起來了。現在他們還在打探我的去向,我真的覺得沒有一點人身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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