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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延慶吳方玲十四年所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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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中共迫害法輪功已有十四年之久。這十四年中,中共用謊言抹黑法輪功,矇騙世人,眾多的煉功人為了說句真話而被迫害、為了堅持自己的信仰而被迫害、為了讓世人明白真相而被迫害。有的身體遭受各種酷刑折磨、有的成了殘疾人、更有失去寶貴生命的;有的人被迫害得有家不能歸,在外流離失所多年,甚至客死他鄉;有的被迫害得妻離子散失去家庭、親情;有的被剝奪工作權利,不能把自己的專長奉獻社會。

法輪功學員的親屬同樣遭受著迫害,甚至更是慘重。他們有的人心靈被扭曲的失去判斷標準,明知自己的親人修煉後身體好多年不看醫生、待人善良孝敬長輩,工作踏實是個可信任的好人,但卻要符合邪黨的說法,不敢承認事實,有的還違心的做出不該做的事。所以說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也是在毀滅世人的良知,是真正對中國百姓的迫害。

下面是北京延慶法輪功學員吳方玲女士訴述這十四年她和家人所經歷的各種迫害的事實。

一、七﹒二零中共公開施暴於法輪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清晨我剛到煉功場地,就聽先到的人說:出事了,咱們的輔導員昨夜被抓了,有人不想讓咱們煉功了,有人想去北京反映情況。聽說不讓煉功了,我覺得不是小事了,得去北京反映情況。當我到國家信訪辦時那裏已有許多的煉功人,大家不認識,交談中才知是中共的統一行動,全國各地的輔導員大量被抓。我們眾多的煉功人靜靜的等在信訪辦門前,等待來人接待。

大約十點多,信訪辦門前出現一輛接一輛的公交車,隨後出現大量的武警士兵,他們用人挨人的方法把等待答覆的學員圈起來,然後野蠻地往車上拉人,拉不上去就開打,許多人被打得鮮血順臉往下流,有的人胳膊被擰的多處是青。每輛車上都是人挨人的那麼擠著,我被他們連拉帶推地上了車,鞋子也掉了。他們把我們拉到豐台體育場,但不讓下車,故意讓我們在車裏熱著。一小時後把我們關到體育場裏,當他們勸說大家離開無效時,他們就動用大批的武警和警察,讓學員上他們準備好的公交車,學員不上,要求給個說法,但沒有任何人說話,這些警察像無情的機器人那樣發瘋似地不管不顧地抓住學員就往車上拖,有的兩個警察抓住一學員手和腳像拋東西似的把人甩到車上,哪管是否受傷。

整個豐台體育場上煉功人用血肉之軀承受著警察野蠻的摔打,聽著他們帶著髒字的謾罵聲。整個豐台體育場上空迴盪的聲音只有「法輪大法好」。這個場面持續幾小時。這就是我親眼目睹看到的中共開始公開迫害法輪功的暴行。現在想起來那個場景好像是昨天的發生的事一樣,太慘烈了。

二、四次遭受非法拘留迫害

自七﹒二零後,江氏集團利用中共的權利在全國製造了紅色恐怖,三個月裏所有媒體都在不間斷的大肆誣陷大法,謊言滿天飛,煽動仇恨與恐怖,中共的各級組織如臨大敵,草木皆兵,逼迫人人表態,脅迫老百姓參與迫害。

第一次被非法拘留(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日--二零零零年二月五日)

面對如此大的壓力,良知受到煎熬:大法好毋庸置疑,師父在受冤屈,當局禁止不讓煉,該怎麼辦?經過六個月的觀察、思考,我明白了作為修大法受益的人要報師恩,要為師父說公道話,為大法鳴不平。當時心想可能上邊不了解情況,要把自己的煉功受益的親身經歷告訴他們,及時糾正錯誤,怎麼能把這麼好的大法說成那麼不好呢?這會給國家造成多大損失呀!

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九日我到北京永定門處的信訪辦,那裏的工作人員告訴我法輪功人都到天安門去,來到天安門廣場把我寫的修大法給我及身邊人帶來的身心變化的信交給了所謂的信訪人員(其實是警察)。隨後警察客氣地讓我上車,沒想到車子開到天安門派出所,把我和全國各地來反映情況的法輪功學員關在鐵籠子裏。在那裏我才明白沒有人聽一聽法輪功學員的肺腑良言,上面的命令就是見到法輪功的就抓,啥法律不法律的,上面說的話就是「法律」。

直到深夜我被當地公安連夜接回到公安局。公安二科的科長看我不放棄大法強逼我寫辭職報告,不達目的不罷休,威脅說你要工作就不能煉法輪功,這是「國家」規定,讓我選擇其一。在他們的威逼下我在二科辦公室寫了辭職報告,他們在二十日清晨把我劫持到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從看守所出來時他們又勒索一百五十元錢,但沒有任何收據,也就是說他們那時就公開勒索煉功人的錢財了(被拘留人員是不收費用的)。

第二次被非法拘留(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五日--三月二十七日)

從拘留所出來後,覺得大法不能被冤枉,自己反映情況被拘留是不合法的,是冤枉的,想反映給人大,就在給人大代表的信中簽了自己的姓名。就為這,公安又把我綁架到看守所,非法拘留我三十天。

這三十天我目睹了延慶看守所警察和國保大隊警察無視國法無視人權的暴行。由於全國各地的煉功人不斷有人到北京上訪,為法輪功鳴冤,遭到非法抓捕,有城區近郊的看守所容納不下,就分流到遠郊,所以延慶看守所裏也就關押了眾多的煉功人。這些警察為了讓他們說出姓名不擇手段的折磨他們:拳腳相加、電棍電擊、冬天用冷水澆身、對絕食者野蠻灌食,管子插入胃中再拔出來,故意折磨人。吃的是一咬一道白印不熟的玉米麵窩窩頭,喝著帶泥根的白菜「游泳」的菜湯。十幾個人住的監室要關二十多人,一個被子睡兩個人一個頭朝上一個頭朝下,就是這樣有時還得有人站在地上等待替換睡覺呢。

一樁樁非人待遇,讓我明白獨裁的中共是不給百姓人權的,憲法只不過是它的獨裁的幌子。

第三次被非法拘留(二零零零年十月六日--十一月五日)

隨著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不斷升級,從開始迫害時誣陷為非法組織、到誣陷為×教、後乾脆說成「勾結反華勢力的反動組織」。我抱著一線希望還想讓當局聽一聽真實情況,趕快停止這場針對百姓信仰的鎮壓的想法,再次來到天安門廣場。我看到的是到處是警察追打和綁架和我一樣想說真話的煉功人。廣場上遊人被嚇得躲到邊上靜靜的看著場上警察打人的暴行。

偌大個廣場,除了上訪的煉功人,就是警察,警察毫不顧忌的往車上抓人,對那些喊「法輪大法好」的、煉功的舉手就打,場地上到處是一片片鮮血,然後強行拉上車帶走了。隨後洒水車就往那血跡處洒水,清潔車緊跟著把血跡擦掉。剛剛恢復平靜,又有煉功人喊出「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還我師父清白」的口號,警察像蒼蠅一樣再次蜂擁到喊口號的煉功人跟前大打出手,然後把人拖走。

後來在非法關押處,聽警察說,六號那天在天安門廣場就抓了至少六百多人。天安門廣場見證了那年十月七天假日裏一幕幕煉功人遭警察暴行的經過,有多少法輪功學員的鮮血撒在了那裏。我被警察抓上車,先關在天安門派出所的鐵籠子裏,人多放不下了又被拉到順義一個派出所裏,而後被當地公安接回第三次被非法拘留了。

第四次被非法拘留(二零零二年二月五日--三月五日)

快過大年了,我忙完一天的工作已經晚上八點多了,為了答謝一同修的幫助來到他家,剛進門沒有十分鐘,延慶的國保警察十幾人欺騙同修說有事核實,當同修開門後他們便迅速的把同修和我按倒在地,戴上手銬,然後開始抄家,把同修的小客人嚇得直哭。聽他們向上彙報時才知他們早已準備好,是九點全縣統一行動,那天共有七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在看守所裏,為了反迫害,有多名法輪功學員絕食抗議這種非法抓捕關押。我無辜被抓,沒有人給啥說法。我四次被非法拘留的理由是強加的「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從進到看守所到無罪放出共計二十八天,一直被野蠻灌食迫害,出來時從胃裏抽出的灌食的管子都變成黑色的。

三、遭受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一年「五一」,延慶六一零和國保警察脅迫單位強行把我帶到洗腦班,地點是農技校。那是當地第一次辦洗腦班,六一零頭子劉連山及劉合榮、政法委主任趙勝利及李明亮等人員、公安副局長李明義,加上單位的書記和同事,可謂「陣容龐大」。他們把電視上說的謊言當成依據,大肆誹謗大法和師父,不斷恐嚇威逼讓我放棄大法。不放棄就不讓回家。白天單位人看著一起被他們洗腦,晚上讓家屬看著,持續十天,在他們長時間的威逼下迫使我做了違背良知的錯事,讓我留下修煉的污點。

四、被勞教迫害(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八日--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七日)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八日我在家休息,國保警察姜書亮和一瘦小的年輕警察來到我單位,叫單位辦公室主任把我騙去說有事,到單位後就把我扣押,當天把我送到看守所拘留,藉口就是我煉法輪功。這是我第五次強加以「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被非法拘留。在看守所只呆一天,三十號他們把我押上車直接到北京勞教局辦勞教手續,把我送到勞教所勞教兩年。他們抓我是為完成他們抓人的指標,否則他們就不能拿到足額獎金。因過大年是所謂的敏感日,他們有抓人指標。法輪功就成了他們迫害的對像。這就是中共縱容警察知法犯法的流氓行徑,而被欺騙又無理智的警察也就充當了打手幫兇。

勞教所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集中營,那裏關押的人員百分之八十五都是法輪功,大多數是五十歲以上的白髮蒼蒼的老太太,有的都七十多歲了。剩餘是吸毒、賣淫、賭博、偷盜等人員。勞教所採用各種手段「轉化」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也就是強迫放棄修煉法輪大法,「轉化」手段卑鄙、殘忍、惡毒、恐怖,比法西斯還惡,比日本侵華時的七三一還壞。在勞教所,法輪功每天要被洗腦強迫看誣陷大法的說辭,還要當奴工給勞教所掙錢創收,還要自己種地養活自己。還要被那些吸毒賣淫的普教監視,二十四小時沒有自己可支配的時間,而警察利用那些普教監視法輪功學員,警察不敢幹的卻讓他們幹,如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剋扣飯菜,體罰、打罵等等,這就成了普教立功提前解教的條件。所以勞教所不是讓犯錯人改過的場所,而是叫那些犯錯的人在裏面再多學些做壞事的本事,往壞裏教人,讓人泯滅良知學的更壞。

勞教所的開支完全是國家出資,而且警察工資比其它司法部門的警察工資要高出很多,「轉化」煉功人還額外有獎,為的就是讓他們為了利益而死心塌地的迫害煉功人。而且北京女子勞教所還向外地勞教所輸送勞教人員,送出一個獲利一千元,他們把這種勾當當成創收的渠道,所以勞教所的警察不怕人多。

五、中共對我經濟及家庭的迫害

我多次被非法拘留,被洗腦,被勞教,身心受到嚴重的摧殘,同時經濟上也受到很大損失,六一零、國保強迫單位不發工資、多次不給漲工資、扣發獎金,二零零八年我被非法勞教,本應正常發放的二零零七年的效益工資被扣下。勞教期間停發工資,連最低生活費都不給。這就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要達到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原則的具體體現。

我是為健康走進法輪功的,修煉後身體無病一身輕,給家庭帶來快樂。然而中共不擇手段的迫害法輪功中,把家屬孩子,父母兄弟等親屬都綁架上。中共為了達到不讓我修煉,逼迫我愛人勸說我,打我,罵我,跟我離婚,甚至往死掐我。我愛人夾在中間,承受著難以想像的壓力。孩子小,收入低(愛人失業),電視上的殺人謠言讓他睡覺不踏實,還經常看到樓下監視的人,恐怕警察再把我抓走。多次綁架我後,都是他在痛苦中收拾整理警察抄家後的一片狼藉,他由此走路不願抬頭,怕見到人指指點點。

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十四年,眾多法輪功學員被殘酷迫害,中國的百姓也被迫害十四年,他們自由信仰法輪大法的權利被剝奪、而且被強迫參與迫害。我所經歷的只是其中之一。在正邪的較量中,中共的嗜血本性暴露無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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