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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農安縣法輪功學員程麗娟被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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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吉林省農安縣燒鍋鎮革新村法輪功學員程麗娟女士,因堅持信仰法輪大法,並為大法的橫遭誣蔑與誹謗而數次進京上訪,遭到包括農安縣拘留所、北京延慶縣看守所、北京燕山監獄及革新村大隊的多次迫害及無端騷擾與勒索。迫害給她和她的家人帶來了難以磨滅的傷痛。

下面是程麗娟女士的自述:

我叫程麗娟,一九七零年出生在一個普通的農民家庭。從小我就體弱,長得瘦小,總是肚子疼,傷風感冒不斷。平時坐的時間要是長了,後背就疼,農村地裏活也幹不動。由於身體不好,每天總是無精打采,悶悶不樂。母親不想讓我在農村找對像,就找到城裏,結果結婚一年半就由於種種原因協議離婚了。這樣稀裏糊塗地過了而立之年,也不知道人為甚麼活在世上。

一、法輪大法重塑了我的生命  

一九九九年六月份,經一位法輪功學員介紹,我喜得了大法。那是我終生難忘的日子,我找到了人生的真諦,每天不再昏昏沉沉,過得充實、快樂。我開始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遇到矛盾向內找。同時我也有了健康的身體,從新擁有幸福的家庭。

記得有一次我去城裏辦事,剛穿過一條馬路,沒看見有車,走到馬路中間時,有一位中年婦女騎著自行車就向我奔馳而來,躲我已經來不及了,把我仰面朝天撞倒在地,兜子也飛出去了。她紅著臉趕忙說:「對不起,我騎得太快,下不來了。」當時我站起來首先想到的是師父教我們凡事為他人著想,不給別人添麻煩,就說:沒事,我是學法輪功的。撿起兜子就去辦事了。

還有一次,我騎自行車去看熱鬧,由於車多擁擠,人走道困難,只好把自行車放在了不太合適的地方,這時過來兩個小姑娘喊著說「誰的車子這麼礙事,往那邊靠靠!」邊說邊罵一些很難聽的話。我笑笑把車挪挪,她們過去了。

家人看到我的變化,打心眼兒裏支持我。

二、第一次進京上訪遭拘留、騷擾、罰款

正當我沉浸在大法帶給我和家人的美好與喜悅之中,誰知好景不長。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集團利用手中的權力,開始全面迫害法輪功。作為一個在大法中受益的生命,為了更多的有緣人能不受矇騙走進大法,我決定進京上訪,告訴他們中央政府是錯的,師父和大法是被冤枉的。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一日,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一起去北京信訪局依法上訪,當時信訪局的牌子已經摘掉了,門前全都是全國各地的便衣警察,他們問出我們的地址後,不容分說地把我們推搡上車,送到長春駐京辦事處。辦事處有專門的警察在那看著,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上廁所也要有人跟著。

到了天黑,他們把所有吉林省進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全部遣返回當地。在火車上,一個不明真相的警察跟我說「你這麼小歲數煉那幹啥,回去別煉了。」我沒答應。到了長春站,警察把我們三個農安縣法輪功學員的胳膊用膠帶一個連著一個地纏上,接著被當地農安縣公安局劫持到農安縣拘留所。

在拘留所走廊裏一個法輪功學員跟我說惦記家,我就安慰她幾句。這時一個姓黃的女獄警聽到後馬上惡狠狠地叫道:「這是甚麼地方,不許你們隨便說話。」當時拘留所裏已經非法關押了好幾百名法輪功學員,每天給我們吃的都是大碴粥、窩窩頭,長毛的鹹菜,和帶泥的白菜湯。裏面沒有生活用品,多人使用一個牙刷,每天我被強迫坐板、念監規,姓黃的女獄警(30多歲)還強制我給拘留所打掃衛生。由於吃不飽飯,渾身無力,兩腿發軟。

一天,我正在監號吃飯,燒鍋鎮派出所戶籍員周紅林(男,五十多歲)和革新村書記張坤(因殺人罪已被判無期徒刑)到監號來了,張坤故意問我想不想回家,我沒說話,他們回去竟惡毒地散布謠言說:「學法輪功的人都瘋了,願意在那裏蹲著,不願出來。」

過了幾天,獄警叫我出去,燒鍋鎮派出所所長李振(已遭報死亡)和革新村中共書記張坤到拘留所逼我簽字放棄大法,被我拒絕。還有一次,拘留所非法提審,警察逼問我還煉不煉,我堅定地說「煉」。當時有一男學員被警察逼著喊「××黨萬歲」,這位學員不喊,就被警察打了耳光,他沒有生氣,也沒有還手,只是一直站在那平和的給他們講大法的美好,講李洪志大師教我們「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講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我記得當時的副所長姓陳,六十歲左右,戴眼鏡,站在走廊用手比劃著我們連喊帶罵地衝我們咆哮,胡說八道的喊:「你們比殺人放火還殺人放火!」我被非法關押一個月時,陳所長逼我在決裂書上簽字,稱如果不簽字,就不放我回家,當時我為了不讓年邁的父母惦記,違心地簽了字。我回家之後,才知道我父親被革新村書記張坤以「上邊」的名義勒索了3000元現金,也沒給開收據。

由於害怕再次遭到迫害,我被迫外出打工。在打工期間,革新村書記張坤與革新村治保主任於長波(已遭報車禍死亡)兩人狼狽為奸、積極參與迫害,兩次向我父親勒索錢財,讓再交5000元。我父親說,「都罰3000元了,怎麼還要?!」張坤謊說:「再交5000,你姑娘不煉了還返回來。」我父親這次沒有受騙。

值得一提的是,革新村書記張坤和我家還是親戚,可在他的眼裏只有金錢和權力,親情早已被黨性所扭曲。一次,革新村大隊會計鄭廣文,治保主任程琳和魯青又到我家騷擾,張坤人雖沒來卻打來電話稱還要罰錢,因我哥在大隊建築工地幹活,大隊有我哥工資,就要用我哥工資當罰金,當時正趕上我在家,被我拒絕。後來張坤又去我家騷擾,謊說我和當地一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了,要打車去北京接我,想藉這個編出來的謊話再次勒索點錢財,結果被父親識破。

還有兩次,農安縣公安局夥同當地革新村的治保主任程琳和徐岩到我家想綁架我,因我沒在家,他們沒得逞。

三、第二次進京上訪被施以酷刑折磨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八日,我再次去北京護法,到了天安門廣場,伸手剛要拿出準備好的條幅,就被廣場的便衣發現,他使勁用胳膊向後勒住我脖子,膝蓋則用力頂住我雙腿,將我摔倒在地,又把我弄到大客車上,每排座都坐著武警看著大法弟子,車上一共有二十多個武警。

我們被拉到北京延慶看守所加以迫害。當時天已經黑了,他們強迫我們站在外邊凍著,然後被逐一單獨叫進屋裏,拷問我們家庭住址。法輪功學員不說,警察就拿煙頭熏鼻子、燙手背。報姓名的都被遣返回當地了;不報姓名的都給編號關押,我被編36號。

到了監號裏,我被強行照像。但我突然意識到不能承認這場強加的迫害,我們修大法、做好人沒有錯,按照憲法上訪說句公道話更沒有錯,在一個正常的國度裏,好人不應該被迫害。接下來的按手印、量血壓我就沒有配合。然後我開始絕食反迫害,抗議對我們法輪功學員的無理關押。

第五天早上,他們把我和另兩位法輪功學員弄到一個屋子裏,開始強行灌食。我被五花大綁在一條長椅子上,腳被銬上腳鐐。兩個人按著我,一個男獄醫(大約50多歲,圓臉、戴眼鏡、頭上有一撮白毛)手裏拿著沒消毒的紅色膠皮管使勁往我鼻子裏插,弄得我直噁心,灌的不知道是甚麼東西,冰涼的,一邊灌食一邊誣蔑我師父,還說灌的是最好的牛奶。五天裏,我已經瘦得皮包骨。到了天黑,他們把我們輾轉拉到火車站,就揚長而去了。

這次一共迫害我五天。

四、第三次進京上訪再被綁架迫害

2001年元旦,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大法不斷升級,我又一次進京上訪。那天,天安門廣場戒備森嚴,邪惡陰霾籠罩著北京城。氣壓很低,壓得人喘不過氣來。到了中午我就向天安門廣場走去,武警阻攔我,恰好一外國旅遊團走過來,我就喊「法輪大法好」,旁邊一個女法輪功學員被警察打倒在地,另一個五十多歲的女法輪功學員上前制止,高喊「不許打人」。

當時天安門廣場「法輪大法好」喊聲不斷,此起彼伏。就像歌詞中所唱的「啊,法輪大法好,啊,法輪大法好,他們的聲音在空中迴盪著。」(歌曲《天安門廣場,你可否告訴我》)

警察叫來一輛大客車,強行把廣場上喊口號的、打條幅的法輪功學員抓上車,綁架到北京燕山監獄迫害。到了監獄,因不報姓名,我被編99號。負責迫害我的是一個中年警察,圓臉,中等個頭,還有一個較瘦的年輕警察,他們把窗簾拉上,開始對我非法審問,強迫我說出家庭住址,我不說,警察就強迫我長時間蹲著(雙手向前伸直),雙腿蹲的直麻,最後癱倒在地,又被叫起來。

這時進來一個胖警察,見我不說,就用手掌立起來砍我的脖子,並誘騙我說:「隔壁的大法弟子都說了,你也到天安門了、也正法了,說了就放你回家。」接著又有幾個警察拿李洪志大師的照片放到我腳下強迫讓我踩,他們十多人輪番折磨我不讓我睡覺,我迷糊過去,警察就叫醒我。折騰了大半夜,第二天早上,進來一個滿臉兇相,一口金牙的警察,恐嚇我說「現在說還來得及,你年輕輕的,進去了一輩子都出不來,那裏還有狼狗。」他還侮辱李洪志大師,侮辱我的人格,強逼我按手印,見我不說就把我投入監號。

八天裏又非法提審我一次,那兩個第一次審問我的警察都不認識我了,因為我那時已經瘦的不像樣了。他們說是剛開始年輕的那個嗎?又問我家庭住址,我沒說。他們見我不吃飯,就把我弄到監獄醫院,五個人圍著我,兩個人按胳膊,一個人按腿,一個人捏鼻子,一個人拿小木條撬開我牙齒,還說不往下咽就嗆死你。灌了一瓶鹽水。灌完後肚子脹脹的。第八天中午他們又要野蠻灌食,這時醫生說我的血壓沒了。

他們怕我死在監獄裏,兩、三個警察就叫刑事犯背著我去醫院。醫院的大夫說這人不完了嗎,要不輸血,這人就得死了。警察說沒事,她是學法輪功的,給她掛一支點滴就完了。下午放我的時候,讓我簽字,我寫下了「大法弟子」四個字。這次一共迫害了我八天。

五、我的心願──告訴世人大法好

回家以後,家人看我身體這樣,又心疼,又害怕。但是我經過在家學法、煉功,身體很快就康復了。人們也看到了大法的神奇。

寫出我的遭遇,是為了讓人們更能認清中共邪惡的本質。作為一個在大法中親身受益的人,其實我只有一個心願,那就是以我的切身經歷告訴您:法輪大法好。請您也相信「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並退出邪惡的黨團隊,您也會與我一樣,擁有同樣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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