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轉變人的觀念 才能真正在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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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四月七日】七月二十三日那天,鄉里綜治辦主任找我讓我到新上任(主謀迫害法輪功的)的書記辦公室,當時我心裏很清楚,就是信仰法輪功的事,我沒搭理他,他就走了。過了一會,我去了新上任書記的辦公室,他問我妹妹(同修)的電話,說以後便於聯繫,我帶著怕心(因他是政法委調來的)給他講了點真相。事後他非常生氣,然後把我報到610,說我做宣傳(十年來鄉里一直沒向上報我),當時我想報就報吧,既然學了就不怕。第二天,我見到他冷酷的面孔,不屑一顧的樣子,我想人咋這麼難救,沒有往深想。

第三天,有個同事告訴我,這個書記在全村幹部和村書記會上下令,各村必須人人都簽「承諾卡」,否則拿村書記是問。並且態度非常強硬,並找到鄉邪黨書記和我的所長,說我如何頑固等等,緊接著我就聽他讓派出所所長給610打電話,說關於我們鄉學法輪功的人數報的少,要從新報……當時我的腦袋「嗡」的一下,哎呀,這不要害眾生嗎?前任領導明真相,關於簽「承諾卡」的事是應付過去的,這時我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我坐在辦公室開始向內找,當時對綜治辦主任怨恨不滿,同時又帶著怕心跟那個領導講真相,這哪在法上啊!完全用了人的觀念對待這件事,自責的不行,師父一句法打進我的腦子:「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1],我想還得跟他講真相,一定要把這個生命救了,師父說:「惡人的表現,那是邪惡在後面撐著幹的。你們老是把眼睛看在表面上這個人怎麼這麼壞呀,這個人怎麼這麼邪惡呀、這個惡警怎麼怎麼樣啊,這個人表現的怎麼這麼沒理性啊,總是盯在表面這兒。」[2]「所以眼睛不要老是盯在表面上的人,解決那些背後的因素才能根本上解決問題,才能使形勢發生變化,才能使人發生變化。」[2]我頓時對綜治辦主任不怨恨了,對那個書記不感到不可理喻了,在心裏默默鏟除操控這兩人背後的邪惡生命,不讓他們對佛法和世人犯罪,當時面對面給他講真相已不可行了,我決定寫信給他講真相,心想我一定要救他。

回到家後,我把這幾天發生的事說給了同修,同修讓我把書先轉移,我也想萬一來家翻書……,我送了一兜子後,我就不送了,總感到不在法上,我就想,前幾天切磋的是要轉變人認識法的狀態。那在這個問題上我要怎麼認識呀?那把書送走是師父所要的?還是留在家裏是師父所要的?答案是:留在家裏是師父所要的;那邪惡來家翻書是師父所要的?還是它根本就不應該來是師父所要的?答案是後者。那為甚麼會有要被迫害的想法呢?不就是因為覺得自己有執著,沒做好嗎?但這種思維邏輯不正是舊勢力的想法嗎?無論我修的如何,師父的法是不變不動的,法的標準是不變的,法中沒有迫害,師父不承認這一切,那這一切就應該沒有,一件事該不該發生,不是以我修煉的狀態決定的,是以正法的需要來決定的。一切都是以正法的需要與師父所要的為最大。認識到這些之後,我的心豁然開朗,我轉變了以前用人的觀念思考問題的思維。觀念轉變了,能在法上思考問題了,心裏踏實了,把送走的書又拿回來了。

在同修的幫助下,我們帶著一定要救了他的強大正念,給那個書記寫了一封真相信,在送信的時候心不自覺的怦怦跳,那張嚴肅的面孔在眼前浮現,心想再難也要救他,救眾生是圓容師父要的,同時把自己擺在法中。「你正念足了,誰要敢做甚麼,那咱們在理上,師父甚麼都能解決。」[2]心裏底氣很足,送完信,就求師父幫助我解體他背後的邪惡生命與因素,讓這個生命得救。給過信後,那個書記沒再找我,我也沒受到其它任何干擾,後來見面他對我也很客氣,我想從他心靈深處明白了真相,他一定能得救。

通過這件事,我對師父說的「難行能行」[3]和師父講的:「你們不改變常人那千百年來骨子裏形成的人的理,你們就退不掉人的表面這層殼,就無法圓滿。」[4]又有了更深一層的理解。我深深的感到只有轉變人的觀念,才能真正在法上,一個真正在法上的生命,才能不受舊宇宙理的制約。我們不僅安全,還能真正救了眾生,宇宙大法的莊嚴與神聖才能展現!正如師父在《警言》中教誨我們的:「如果你們人人都能從內心認識到法,那才是威力無邊的法的體現──強大的佛法在人間的再現!」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師徒恩〉
[2]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十年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4]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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