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得大法 做好人 疾病全無
從小我患有多種疾病,吃葯也不見好轉。在十幾歲時,我就患上了關節炎,開始只是腿痛,逐漸的手、胳膊、腰、肩、腿、腳等多處都痛,越來越嚴重,胳膊、腿開始麻木了,還經常抽筋,手不能見水了,只要手一觸及到水就痛。最後發展成為類風濕性周身性關節炎。
由於萎縮性胃炎,多年來不能吃生的、硬的、涼的、刺激性的食物。多年來中藥西藥吃了不少,也沒有甚麼效果,身體狀況越來越差。還有,婦科病、頭疼、失眠、貧血、低血壓等等很多病。
我的丈夫曾經說我:「你從頭髮梢到腳趾甲沒有不痛的地方。」真的是這樣。我每天都在疼痛中度過。
九七年十月十六日,我從遠方親戚那裏得到一本《轉法輪》,我如飢似渴的看書,越看越愛看,感到大法太好了。十一月二十四日又得到了一本《大圓滿法》,就看著《大圓滿法》,自學動作。剛把動作學會,我以前得的疾病就已經好了,我激動的心情無以言表。多年來,吃了無數的藥,沒有把病治好,反而身體越來越差。修煉才一個多月,全身的病都好了,真是個奇蹟。
從我看書的那天起,我就在儘量按照大法的要求在做,處處以「真、善、忍」的標準去要求自己。把大法的法理講給家人聽,丈夫和孩子的身心也在發生著變化,他們也受益了。
在工作上,我更加兢兢業業、任勞任怨。我的工作在全單位是最忙的,不但在八小時內很忙,晚上還經常加班。在九九年的一年中大多數時候晚上要加班,不論多忙多累,從沒向領導提過任何要求。我的工作常常得到領導和同事們的讚許,也受到客戶的好評,但我卻覺得這是我應該做的。
九九年進京說句公道話 遭迫害
九九年七﹒二零以後,中共邪黨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在各種媒體上造謠誣蔑法輪功,誹謗師父與大法。我心裏很難受,我想這麼好的大法,卻被中共邪黨惡毒的誹謗。我作為一個受益者,就應該把大法的美好告訴世人,為大法去說句公道話,把真相講出來。當我聽說有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時,我決定也去北京上訪。
二零零零年一月十六日,我和法輪功學員去了北京。到了天安門廣場,廣場上布滿了警察和便衣,警察問我們是幹甚麼的,就告訴他們:「我們是煉法輪功的,是來上訪的,是來向政府反映情況,說明法輪功真相的。」警察不由分說就把我們推上了警車,劫持到前門派出所,那裏關著很多和我一樣來北京上訪的大法弟子。我們把上訪信交給了警察,後轉押駐京辦事處。一月二十八日由我單位的人和當地警察把我倆接回來,並把我們非法關進了看守所,並抄了我們的家,搶走了大法書和煉功磁帶。在送往看守所之前,公安局的警察趙大義、李謐說;讓我倆把身上帶的錢、手錶暫由他們給保管,我們出來就歸還給我們。我倆輕信了他們的話,就把錢、手錶給了他們。我的現金是八百多元,法輪功學員的現金是二百多元。
警察李謐、陳延華去接我倆時,陳延華還帶著她的女兒去玩,他們三人來去的各項費用,公安局通知我的單位,從我的工資中扣。單位就從我的工資中大約扣了三千多元。
在看守所裏,我們學法煉功,給看守所的警察和關在那裏的人講法輪大法的美好。我們不應該被關在這裏,這裏是關壞人的地方。我倆絕食抗議這種迫害。在絕食到第六天的早上,看守所又把我轉到武威市看守所。在武威市看守所裏,犯人牢頭李某不但搶了我的東西,還折磨我。我走到哪裏把真相講到哪裏,告訴那裏的人法輪功是教人做好人的功法,非常好,並講了我和其他修煉者的身心變化,以及如何做人和善惡有報的道理,還把我帶的《洪吟》等給她們看,她們明白了真相。有一個殺人犯(她已經判了死刑,正在上訴),她聽了後說:如果早知道法輪功,她也會學的,她也不會去殺人幹惡事的,她非常後悔自己的所為,後悔今世不能得法了。我說你現在聽到了,也是你的福份。
我被非法關押了四十九天。三月十六日放我的那天,丈夫去接我,公安局的趙虎向我的丈夫索要了幾百元錢。我出來後到公安局去要存放在那裏的錢時,趙虎只給我五百元,其餘的三百多元至今都沒有歸還。
我出來後到單位去上班,領導讓我先在家裏待著。期間單位領導受邪惡的影響,幾次找我談話,逼我不要煉功了。我說:「法輪功非常好。電視上的都是造謠。法輪功既是一種十分有效的健身功法,又是一種崇高的信仰。是教人做好人的功法。信仰『真、善、忍』,就會使人變得真誠、寬容與善良。我要堅持修到底」。一次領導威脅說:「如果你還繼續煉功的話,要開除公職,還要沒收你的樓房等等。」我堅定的說:「在工作、樓房與修煉之間,如果你們非要讓我選擇的話,我選擇修煉法輪功。」一個月後,單位通知我上班,我去上班,領導讓我待業。在待業期間(待業就是每天在人秘股閒待著,不給安排工作),我主動找事幹,打掃衛生、收發工作、還把客房的床單、被套、沙發套等,及整個三樓的辦公室的沙發套等全洗了。而且那些日子裏請假的開會的人特別多,我主動給請假或開會的人頂班。在任何時候,我都在嚴格要求著自己。而在待業的三個月時間裏公司卻只給我發基本生活費。
零零年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裏三十三天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晚,有人敲門,我剛開門,趙虎帶領著六、七個警察闖了進來,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就在我家裏到處亂翻,並把我綁架。同時把來我家的兩個親戚(常人)也非法抓去了,到公安局非法審問後放回,這樣使我的親戚也受到了驚嚇和傷害。我被非法提審後,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裏三十三天,直到十二月二十六日才放回。
在看守所裏,我背法煉功,那些高牆上面的武警也用手在比劃著學我煉功的動作。有一次看守所所長也進到女號室,看到我正在打坐煉功,就在院子裏靜靜的看了幾分鐘,而後說,不要打擾人家煉功,就出去了。
再一次進京上訪
從看守所出來的第三天,十二月二十八日,我又去北京為師父和大法鳴冤。到北京後,住旅店是很困難的。我們在半夜的時候,才找了地方(不是旅店)住下,兩個人擠在一個沙發上,躺了一會兒,還沒有蓋的,凍得無法入睡。第二天,就流落街頭,下午五點多,才住在旅店,可是七點多(十二月三十日晚上)就被北京的警察綁架,他們用警棍在我的腳踝骨上打了幾十下,還不停的辱罵師父、大法和我。
晚上十二點多,我被非法關在拘留所(不知名),非法審我的警察連打帶罵折磨我,打的我眼冒金星。十二月三十一日,一整天沒有給我們一口水、一口吃的,到零一年一月一日的中午,我們自己掏錢,他們才給我們買了點吃的。零一年一月一日晚,又把我非法關押到北京海澱看守所。
在海澱看守所裏,十幾平米的牢房塞進了二十多人,吃喝拉撒睡都在這麼大個地方,每天被逼迫坐在沒有鋪墊的鋪板上碼坐,從早到晚坐十一小時以上,屁股都爛了,很痛。在那個房間裏非法關了九個大法弟子,刑事犯們不讓我們大法弟子之間互相說話。我們就絕食反迫害,絕食到第三天時,警察和犯人才允許我們互相之間說話。
在海澱看守所裏關了二十多天。他們在非法提審我的時候,不停的在辱罵師尊、大法和我,還用2釐米左右厚的書猛打額頭。二十三日古浪縣警察把我接回當地,並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我去北京後,古浪縣公安局用恐嚇、威脅的辦法,逼我的丈夫去北京接我,他們所有的費用都讓我的丈夫支付,第一次去北京,沒有把我接上,只接回我縣的其他法輪功學員,我丈夫花去了五千多元。過了幾天,又逼我的丈夫去北京接我,丈夫又花去了五千多元。
那時在古浪縣看守所裏非法關押了十三個大法弟子,(有六個女法輪功學員,七個男法輪功學員)我們每天高聲背法,煉功。一天,公安局警察趙虎等人把我們十三個人召集在一起,他們念誹謗大法的報紙,我們就大聲高喊:「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不聽他們的胡言亂語。
後來,我與四位大法弟子被非法勞教一年。四月十六日,把我們五人送往甘肅省第一勞教所,其中一位六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被勞教所拒收後,他們又把她拉回來,關在了看守所,又關了九個多月才放了。其他八人繼續關在看守所裏,六人被關了六個月,兩個人被關了九個月才放。非常可笑的是,還讓這八個人簽了「監視居住」的單證。監視居住應該是不在監管場所的範圍內,而他們八個人本來就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裏,被警察和武警看管著,還需要監視居住嗎?這不是執法犯法嗎?
在甘肅省第一勞教所裏遭洗腦、奴工迫害
在勞教所裏,法輪功學員不但要做奴工,還要受到警察指使的吸毒犯們的毆打、體罰虐待。在四月底的一天,勞教所強逼我們法輪功學員看「自焚」謊言碟片,並讓我們把「認識」寫出來。三中隊一組裏非法關押著九個大法弟子,我們九人就都寫上法輪大法好,碟片上的自焚事件是政府給法輪功栽的贓。
第二天中午,程小紅(臨洮人,三十多歲)毆打我們,其中一拳打在我的眼眶骨上,當時那個地方就起了個雞蛋大的疙瘩,眼睛都睜不開了,幾個月後才好。
那裏我們每天幹的活都很苦,量又大,如果完不成任務,收工後還要用「倒掛」等方式虐待我們。警察指使吸毒犯強逼「轉化」我們。
二零零一年八月三十日,程小紅罰我站了一晚上,三十一日下午,又讓我們幹很髒很重的活,晚上又罰站,在夜深時,程小紅、高春梅等幾個人把我的雙手扭到背後,用繩子把雙手綁住,然後再吊在門上,整個身體懸空,吊一會兒,突然間把繩子鬆開,幾分鐘後,又將我吊起,又鬆開繩子,反覆多次,並毆打我。
直到零二年一月十五日才把我從勞教所放出來。在勞教所裏幾乎天天被這些人毆打、辱罵。有些人甚至連廁所都不讓去。
在看守所被迫害身體惡化 後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二年五月,我與幾個法輪功學員坐車去農村發真相資料,在裴家營加油站加油時,一個法輪功學員下車在加油站的院內貼了講真相的不乾膠,被加油站的人舉報了(把車號記下了),幾天後,我們就被古浪縣公安局綁架了。我、王會中、馮金蓮、侯菊花與她的兩個兒子管永靜、管永慶。馮金蓮、侯菊花被非法關押在武威市看守所,其餘四人被非法關押在古浪縣看守所,並非法抄了我們的家。
張積才非法提審我時,他極其兇惡的罵我,並在我的面前走來走去,我面帶微笑看著他,他罵了一陣子後,突然問我:「你望著我幹啥?」我用善抑制了他的惡,他不那麼邪惡了。
二零零二年九月四日,我們中四人被非法逮捕了,九月五日,我和管永慶被放了,張積財讓我倆在簽字時,日期寫成九月四日。看守所向我索要了六百元錢。九月二十七日,張積財與馮維海到我家,把我騙到公安局,又把我非法關進了看守所。管永慶在零三年二月又被綁架。
二零零三年四月,我們被非法庭審。在法庭上,我讀了自己寫的辯護詞。我在辯護上寫道:《憲法》是國家的基本法律,在《憲法》規定:「我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我信仰法輪功,這是我的權利,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干涉我的自有。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功是教人如何做一個好人的功法,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並講了我修煉大法後的身心變化,大法的洪傳情況,自焚真相及其他謊言等等。並把辯護交給了法庭。過後法院的副院長對我說:你寫的太好了。
四月底,我被迫害的出現了嚴重的咳嗽,同時肚子也脹得很厲害,就像七八個月的孕婦一樣,五月十三日看守所的警察帶我去醫院檢查,查出有膽結石、腹水、肺上也有問題。五月十五日,讓我去住院,住院後,我抗議,不接受任何治療,警察讓醫生強行給我抽腹中的水,醫生說:本人不配合的話,我們也不敢抽。在我住院的期間,非法判決下來了,王會中被非法判八年、管永靜被非法判五年、侯菊花被非法判五年半、馮金蓮被非法判四年半、我被非法判四年、管永慶被非法判一年半緩刑。
住了五天院後,又把我關進了看守所。我到看守所後,就開始絕食,並寫上訴。五月二十三日,我被保外。同時公安局、政法委、社區派人監視我,還到我家中騷擾。七月初,上訴駁回維持原判。七月九日,看守所所長杜國峰和馮香蘭來我家騙我說:現在你的判決下來了,你去看守所辦一個正式的保外手續,他們說一會兒就回來了,我和女兒就去了看守所。可是去後他們就不讓我回家了。
七月十日,他們就把我、王會中、管永靜往蘭州監獄裏送。在體檢時,查出我有胸腔積液,監獄拒絕接受。十一日把我拉回古浪又關進了看守所。那時,我的身體狀況是很差的,咳嗽的很嚴重,再一次關進了看守所後,咳嗽的更嚴重了。整個晚上都咳嗽個不停,根本就不能入睡,一躺下就咳嗽的氣都上不來,晚上就一直坐著。幾天時間人瘦得皮包骨頭了。八月初在家人的要求下看守所向上級呈報了給我保外的手續,八月二十日上級批下來了,可是古浪縣公安局卻遲遲不放人。九月二十七日看守所的警察陳立科對我說,讓我的家人交二千五百元的保證金,公安局的局長董大儒從蘭州回來就放你。我的家人就交了二千五百元,錢交了看守所並沒有放人。一直到十一月二十五日還不放人,看守所就把錢退給我,可是看守所只給我的家人退給了二千元錢,五百元被看守所沒有理由的扣掉了。
零四年五月二十三日放我回家。在我辦手續時才知道,看守所已經又讓我的女兒交了二千元,這個錢看守所再沒有給我退。
再被非法判刑五年半 惡警「送禮」將我關進甘肅省女子監獄
二零零七年二月八日,一夥人闖進我家,有公安局的張積財等幾人、政法委的王立平、還有社區的幾人,共有十多人。搶走了我家的電腦、打印機、裝訂機、切紙刀、三個MP3、師父的法像、護身符等物品,並綁架了我。非法提審後,關進了看守所。
在看守所裏,我背法、煉功、發正念,給那裏的人講真相,告訴他們法輪功已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受到世界人民的喜愛,上億人修煉法輪功。修煉者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獲得了健康的身體和高尚的道德。全世界的人都歡迎法輪功,只有中國在迫害法輪功。中國政府在各種媒體上有關法輪功的報導都是造謠、誣陷、賊贓陷害。天安門自焚、4.25上訪、傅怡彬「京城血案」等等是怎麼回事。還告訴他們善惡有報是天理,破壞法輪大法、迫害了大法弟子的人都會遭到報應的。邪黨幹下的壞事太多了,在歷次運動中迫害死中國同胞八千多萬,現在又迫害修煉法輪功的人,迫害信仰神的人,天要滅邪黨。只有三退(黨、團、隊)才能保平安。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會有福報的。他們聽明白了。有的人三退了。有一個人她患有靜脈曲張,腿很痛。我讓她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幾天後,她說腿不痛了,而且她時間不長就出去了。
我被非法提審,被非法判刑五年半。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四日,看守所把我往甘肅省女子監獄裏送,但不是通過正常的手續送,而是通過送禮走後門的方式。在送我的車上,坐有董大儒、杜國峰與他的妻子張某。他們讓張某去送禮走後門(給康復醫院的一個高個子五十多歲男人送禮)。他們把我拉到康復醫院院內,並沒有讓我下車去體檢,杜國峰與他的妻子張某提著禮物去門診部送禮,一會兒他們就拿著體檢表(章子都蓋齊全了)出來了,就拿著一個完全是虛假的體檢表,把我往監獄裏送。當時我對他們說:「你們迫害法輪功學員,你們幹壞事,還把你們的家人也扯進來幹壞事,你們弄虛作假,真是太卑鄙了。」
在甘肅省女子監獄裏受到的殘酷迫害
在甘肅省女子監獄裏,有一個科室是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在那裏的一切都散發著邪惡的氣息,生活中的瑣碎小事都會隨時會成為法輪功學員的苦難。警察指使著包夾人在幹著最邪惡的事,每天強逼法輪功學員看那些謊言碟片、書,內容都是栽贓、誣陷、誣蔑、誹謗法輪功的,然後強逼寫「思想彙報」,內容要按邪惡的警察與包夾人的要求去寫,如果不按她們的要求去寫,她們就會採取各種各樣的極其陰險毒辣卑鄙的手段:如毆打、電警棍電、體罰、羞辱、虐待方式來折磨迫害法輪功學員。甚至還不讓上廁所、不讓睡覺等諸多手段,強逼法輪功學員轉化。我們的一言一行都受到包夾人的嚴密監視,我們法輪功學員之間互相看一眼都會招來包夾人的打罵。
我每天看到的是惡警指使包夾人(刑事犯)百般的刁難、虐待、體罰、毆打、折磨我們法輪功人員。聽到的聲音都是打罵聲、威脅、恐嚇、訓斥聲以及污言穢語。我們法輪功學員受著非人的折磨,每天都在極其艱難、極其痛苦中度過。
很多刑事犯對法輪功學員犯下了滔天罪孽,其真正的主謀就是那些教唆指使她們的惡警。而那些作惡的刑事犯人只是被惡警們利用的工具、打手。在一個懲治改造犯人的機關,那些犯人敢如此猖獗、肆無忌憚的作惡,沒有警官的縱容與主使是不可能的。她們也常說:「其實我們也不願這樣對待你們,政府叫幹也沒有辦法,我們也與你們無冤無仇,可我們要多掙分早回家,警察還等著拿獎金。」
我在寫「思想彙報」的時候,就是按事實寫,不按她們的要求寫,根據所看的內容去揭露揭穿邪惡的謊言,講真相,指出國家在各種媒體上所有對法輪功的報導都是不實的,都是謊言,都是造假,都是栽贓陷害。寫出自己修煉了法輪功後親身受益的體會,還列舉出許許多多的修煉者身心受益的實例來證實大法,法輪大法教人做好人,使煉功者不但道德提升了,而且還有了一個健康的身體。法輪功是非常好的功法。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由於我不按她們的要求去寫,就遭到了惡警與包夾人的殘酷迫害。但惡警與包夾人無論採取甚麼樣的手段迫害我、強逼我,我都是在按我自己的想法去寫,每天都要重複多次的去寫,有時十幾次、二十幾次的重複去寫,無論寫多少遍認識還是那樣的。有時候她們說,不管你心裏怎麼想的。只要在紙上應付一下就行了。我說:「那不行,我修的是『真善忍』,就必須要說真話,必須表裏如一。做人得講良心,我決不做昧良心的事,因為大法給予我的太多太多了,我無法用言語來表達我對師父和大法的感激之情。有一句話叫: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因而我也決不做忘恩負義的人。大法比我的生命更重要,即使我失去生命,也絕不會改變自己的信仰。你們殘酷的迫害我,能摧殘我的身心,甚至也有可能把我迫害致死,但你們永遠也改變不了我的信仰。改變不了我堅修大法的決心。任何強制的辦法都不可能改變我信師信法的心。」
下面是我在二零零七年十月至一一年五月二十日這段時間裏,所經歷過的大概情況。
不讓睡覺:整夜不讓睡覺的時間累計超過一百多天,有多次一、二、三、四天,甚至還有更長的時間不讓睡覺,零八年三月四日到十三日晚上十點,二百三十二個小時裏,我的眼睛只閉了十三個小時。有三年的時間裏都是晚上加班到很晚才能睡覺。
不讓按時上廁所:有三年的時間裏,每天只能上二、三次廁所。
不讓按時洗衣服:很長時間才能洗一次衣服,在一零年的一年中只洗了三次衣服,包括內褲也是。
吃喝拉撒睡等,這是每個人最基本的生存權利,而那些惡人把我最基本的生存權利都給剝奪了。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幾日,我已經把「思想彙報」完成了,楊慶汝(蘭州人)問我:法輪大法好不好?我說好。就因為這,晚上不讓我睡覺,她還多次打罵強逼我按她的要求去寫。因為她在警官面前說下了大話,兩個月內要把我轉化。
我從零七年五月就被迫害的開始咳嗽了,古浪看守所害怕送我去監獄被監獄拒收,就採取了送禮走後門的方式把我送進了監獄。我到監獄後,也一直在咳嗽,就告訴那裏的警察,我沒有經過體檢。十月二十二日,警官帶我去外院檢查,查出是肺結核,就讓我住進衛生所裏治療,就在我住院的三個月的時間裏,包夾人每天都要強逼我按她們的要求寫「思想彙報」,我不照辦,楊慶汝、常春(內蒙古人,三十四歲)、方志娟(慶陽人,三十七歲)每天毆打辱罵我,不讓我睡覺、不讓我上廁所、也不讓我喝開水。她們百般的刁難折磨我,衛生所的人都看不過去了,說她們在外面做了惡事,遭到了懲罰進了監獄,在監獄裏還這麼邪惡的害人,太過分了。她們由於受到衛生所裏的人的反感,她們的邪惡氣燄稍微有所收斂。常春還說等出院後,她再好好折磨我,到那時,幾天的時間就要把我折磨的讓我爬著走,非要把我轉化不可。我出院後,常、方每天都在毆打辱罵虐待我。
二零零八年二月的一天,常春把我叫到廁所裏毆打我,我的鼻子都被打青了。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日下午七點多,在二號室裏,常春在我的胸部狠毒的打,當時我疼的坐在了地上,都喘不過氣了,她還罵我在假裝,同時常春和方志娟還用唾沫唾我,我的滿臉都是唾沫。三月六日晚,我整夜沒有睡覺,從十二點過後二點開始,常春就毆打辱罵我,一直打到早上六點,在我的臉上打了無數個耳光。採用了各種方法折磨我,她說有的是辦法來折磨我。硬逼著讓我寫天安門自焚人員是法輪功人員,逼著我說假話。
常春在二零零七年十月至二零零八年六月間,每天都用卑鄙惡毒的手段毆打辱罵折磨我。不讓上廁所,不讓洗衣服。方志娟在二零零七年十月至二零零八年三月間,經常打罵我。
咸德英(蘭州人,四十六歲)在二零零八年三月至零九年四月間,每天都用極其卑鄙惡毒的手段迫害我,不讓上廁所,不讓洗衣服。在此後的時間裏,也多次辱罵欺負過我,多次把髒水往我的身上潑。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六日晚上加班到十二點,咸德英在我的褥子上潑上水,我無法睡覺,就坐到了天亮,起床後,我把褥子抽出來,打算曬一下,咸德英辱罵,她還把我的褥子、被子、氈全都扔到了樓道裏。當時我給值班警官羅雅瓊說了,她說她不管。警察不管,咸德英就更肆無忌憚的作惡了,最後被褥氈被扔在了廁所裏,全都濕濕的了。同時,另一個人龐威(蘭州人,四十七歲)和咸德英等人在我的床板上潑水,拖把在床上拖,龐威在第二天說,她們在床板上潑了七、八盆水。十點多咸德英又逼我把濕濕的被褥氈鋪在床上,我就在濕床上睡覺,以後也沒有再曬過被褥,而且那年的暖氣送的很晚,十一月二十幾後才供暖氣的。就在那天晚上咸德英還讓值夜班的馬桂芳在我的頭上敲,不讓我睡,而馬桂芳用拳頭在我的頭上打,早上馬自己說打了我三十多下,連續打了三晚上。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的一天,我只在早上七點上了一次廁所,下午七點多了咸德英還不讓我上廁所,不但不讓我上廁所,而且她還打我,還有佟華給咸德英幫忙,她倆把我按倒在地上,咸德英又抓住我的頭髮把我往起提,我的頭髮被她拔下來很多,並在我的頭上使勁打了幾十下,我的頭都被打木了,眼冒金星。也是十二月的一天,我已經九個多小時沒上廁所了,下午四點多,我正在上廁所時,咸德英抓住我的頭髮要把我從廁所坑子上往下拉,我用手抓住廁所牆,她沒有把我拉下來,她又把一盆水從我的褲腰處灌入了褲子裏,我的褲子都濕透了,她又把我按倒在廁所地上,用腳使勁的踢了七、八下,又逼著我去寫思想彙報。
二零零九年一月的一天,咸德英在我的右肋處狠狠地踢了一腳,(肋骨傷了,當時我並不知道),當時我疼的喘不過氣了。而在場的咸德英、龐威等人還罵我在假裝。晚上睡覺時右側不能睡,也翻不了身。第二天我們勞動,從樓下往樓上搬毛巾箱子時,我疼的提不動箱子,咸德英、孟海紅(五十一歲,張掖人)等人連罵帶打,逼著我提著箱子要走快。十多天後還是疼的很厲害,警官帶我去醫務所,大夫看後說,一根肋骨頭突起,問我怎麼了,警官不讓我說實情,我說是打傷的。七、八個月後才不疼了。
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全省各地市縣政法委的人去監獄時,武威市政法委的兩人,他們見了我和武威市的兩個法輪功學員,當時在場的還有朱監獄長、肖晶警官。我把在監獄裏所遭受的迫害告訴了他們,把邪惡的罪惡醜行進行了曝光,起到了震懾邪惡的作用。從那以後惡警及包夾人稍微收斂了一下邪惡的囂張氣燄。可是過了三、四個月後,她們又肆無忌憚的照舊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了。
二零零八年八月的一天,我向惡警朱鴻說了常春、咸德英迫害了我的事,朱鴻說我在說謊,她不相信常春、咸德英虐待折磨我的事。她明知道包夾人是如何迫害我們法輪功學員的,而且包夾人的所為也是在她們警官的授意支持縱容下,才那樣幹的,她還如此說。
在二零零九年的五、六月間,咸德英強逼著閆萍法輪功學員轉化,閆萍有兩次連續六晝夜沒有睡覺,而且白天晚上還站著,閆萍沒有睡覺的時候也很多,咸還用各種卑鄙手段折磨迫害閆萍。
在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日至十一月這段時間,黃亞琴(四十五歲,天水北道人)每天都辱罵我,不讓喝開水,不讓及時上廁所,一天只讓上二、三次廁所,八月的一天,黃亞琴在我的鼻子上狠狠地打了一拳,當時鼻血流了很多,我去向值班隊長肖晶說了事情的經過,肖晶說黃亞琴在打我時誰看見了,她的意思是黃亞琴沒有打我,是我在說謊。因為那裏的警官與包夾人經常會說這樣的話,每當她們打我,我在質問她們時,她們都會無賴的說:誰看見了我在打你?我一聽肖晶的話,當時就把擦了鼻血的一把廢紙從褲口袋裏掏出來(黃亞琴讓我把擦了鼻血的紙扔掉,我扔時留了一些),我說你看多數扔了,這只是一少部份,肖晶還說了甚麼我現在忘了。在十月十六日早上,黃亞琴不讓我洗臉,我就想用毛巾把臉擦了一下,黃亞琴就打我,把我按倒在地上,她又騎到我的身上,用手在我的臉上頭上不停的打。我給值班隊長丁海燕說黃打我,丁去調了一下監控後說你也在打她,因為你的手也動,我說我的手在擋黃亞琴的手。她明明看到我的手在擋黃亞琴的手,而她卻說我也在打黃亞琴。就這件事惡警孫立偉還罰我蹲了一天,還讓我寫檢查,我無辜被打還要讓我寫檢查,警察就是這樣幹的。在八月到十一月這四個月裏,黃亞琴不讓我吃飽,她讓打飯的人給我只打半勺飯菜,我每頓都吃不飽。
在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至一一年五月這段時間,延風(蘭州人,三十六歲)每天都用極其陰毒卑鄙的手段折磨迫害我。不讓上廁所,不讓洗衣服,不讓喝口水。
二零一零年三月至十月,在這八個月的時間中,延風每天都在毆打我,還專打我的頭,有時一天打幾下、十幾下、幾十下,還有打上百下的時候都有。那裏有一個人說:「你的頭就像個皮球一樣每天被延拍著。」我說:「如果是個皮球的話,無數個皮球都被打破了。」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四日,延風讓我在寫「思想彙報」時,不准寫「煉」字,只能寫「練」,我說修煉的煉就是火字傍,我不能亂寫。那天晚上,延不讓我睡覺,還強迫我蹲了一晚上,從晚上十點到早上六點連續八個小時不讓我動,不讓換姿勢,早上我都站不起來了,腰很疼,從那以後腰一直很疼。二零一零年六月的一天,延風把我硬拽到廁所裏打我,當時畢萬莉(天水人,五十一歲)、楊晶(蘭州人,三十多歲)、袁雪英(民勤人,三十九歲)也參與了,她們毆打我,把我的頭按入盛滿水的桶子裏,整個頭都被按入水中了。有許多次延風硬逼著我按她的要求去寫思想彙報,我不照做,就會有延風與十幾個人一起毆打辱罵我。一次延風用厚厚的書在我的頭上使勁的打,我當時就失去了知覺。每當延風打我的頭時,不但頭很疼,眼睛都感到憋出來了,眼睛也很疼。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惡警孫立偉用電警棍電了我四次,打我好幾次。電了閆萍好幾次。在那裏有二十多人毆打虐待迫害過我。不僅如此,毒販賈小蘭經常極其惡毒的辱罵毆打、迫害大法弟子。
從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幾日開始,惡警孫立偉罰我每天晚上收號室後蹲半小時。延風就讓我每天最少蹲半小時,有多次都超過了一小時。收號室後其他人都睡覺了,我一個人就蹲在地上,甚麼時候延風同意了,我才能上床睡覺。蹲了三個月的時間。由於我的頭長期被惡人毆打,已經嚴重的受到了傷害,頭很疼,被罰蹲後,過了二、三天後,我就明顯的感到頭疼在加劇,腰腿也疼的很厲害。而且還不能用力了,就連擰毛巾用那麼一丁點兒力,都加重頭疼,只要用一點兒力,頭疼的就更厲害了。而且腿腳手也開始麻木了,也不靈活了。
我怕家人為我擔心,我遭受的迫害一直不敢給家人說。在二零一一年四月,我感到已經承受到了極點了,也感到隨時都會有生命危險。在四月五日早上起床時,就想這次女兒接見時,一定要把所遭受的迫害告訴家人,如果我不告訴家人的話,萬一我被迫害死了,邪惡們可能還會造出謠言來,邪惡不會承認我是被她們迫害死的。四月六日女兒接見時,我就把這些年遭受的迫害告訴了她。還對女兒說,如果我出了事,就是被迫害死的,你們要把我遭受的迫害告訴其他人,等等。把邪惡們的罪惡曝光。從那以後,惡警孫立偉才對延風說,再不要打我了,邪惡的氣燄才收斂了一些。
由於長期受到殘酷的迫害,我的身心都受到了嚴重的摧殘,頭、眼、耳等都受到了嚴重的傷害,精神都有些不正常了,經常出現精神恍惚的症狀,反應遲鈍,視力、聽力嚴重下降,神經也受到了極大的刺激與嚴重的傷害,我的腿腳手都不靈便了,身體失去平衡了,走路腳底下都不穩了,到現在這些症狀還非常明顯。在惡人沒有人性的殘酷迫害下,我失去了記憶,過去的許多事都記不起來了,還有大小便失禁的症狀。身體一直在浮腫,上次肺結核治療好了,停藥已經兩年了,可現在又犯了。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日,檢查後就讓我住進了醫務所。在醫務所裏,雖然不看謊言碟片,不寫「思想彙報」了,可是每天又讓我抄十頁書,那個量也是很大的,一整天不停的抄才能完成,而且還沒有桌子,我只能放在腿上寫,這樣導致我的胳膊、腰都很疼,眼睛也很疼。本來眼睛就已經受了嚴重的傷害,就更加劇了眼睛的疼痛和視力的下降。住了九個月院,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讓我出院了,出院後,在那個邪惡的科室裏不到一個月,又讓我住進了醫務所,這次住院是因為怕我在那裏會影響她們「轉化」其他法輪功學員。這樣我一直住在醫務所到出監獄。常春在二零零九年四月已經調到了醫務所,在我住院期間,常還多次辱罵欺負我。
在二零一一年七月,我要求自己出錢去外院做CT檢查,警官不敢讓我去做CT,她們害怕查出是因為被打傷的才導致出現的那些症狀。
九年遭迫害 家人承受巨大苦難
在中共江氏流氓集團發動的瘋狂迫害法輪功以來,我的家沒有安生過一天。在這些年中,我多次遭到邪惡的迫害,承受了常人難以想像的苦難。我的家人也承受了很大的痛苦和心裏創傷,內心和精神上時時都在承受著焦慮、驚恐,在痛苦中煎熬著。而且還有公安、政法委、社區等人無數次的到我家裏騷擾,嚴重的干擾了我們的正常生活。
我修煉後,我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也把法中的道理講給家人聽,丈夫在處理事務時也在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著自己,兩個孩子也知道大法好,一個非常和睦的家庭,這些年中卻被中共邪黨迫害的家不像個家了,一家人大人孩子身心都受到了很大的傷害。
我把我與家人所遭受的經歷寫出來,是讓更多的人明白真相,看清中共的真實面目,脫離中共的邪黨組織,奉勸所有被邪黨矇蔽、毒害、利用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警察和世人,不要再為中共邪黨賣命了,給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