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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遭關押勞教 黑龍江女青年有家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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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五日】出了勞教所不長時間,我滿口的牙齒都掉光了,露出了光光的牙床,看上去就像個沒牙的老太太,吃飯很費力,無奈只得鑲上一口假牙,我才30幾歲呀。

我叫張海燕,女,1975年出生,未婚,同父母一起住黑龍江伊春市南岔區,因堅持修煉法輪功,曾多次被非法拘禁,兩次被非法勞教迫害。勞教所長期超負荷的勞動,伙食極差,根本談不上營養,精神上壓力很大,我的健康狀況越來越差,經常是動一動就冒虛汗。我的頭髮白了許多,並且牙齒鬆動,開始脫落,牙齦萎縮。

我從小體弱多病,有個流行感冒,甚麼流行病的我都攤上,而且我對生活總是抱著悲觀的態度,遇事想不開,心眼特別小。父母就我一個女兒,凡事都順著我,養成了自以為是的性格,從不知替別人著想。修煉法輪大法後,我的身體越來越好。我讀了《轉法輪》等法輪功著作後,明白了人應該怎樣活著,做甚麼事都首先為別人考慮,善待周圍的一切人。我的心態變好了,每天都覺的活的那麼充實,感覺早上的太陽都格外美,我真的很幸福,每天都那麼有活力。

我母親趙淑閣,60歲,南岔糧食分局退休職工,曾多次被非法拘禁,2009年11月2日被綁架,並非法判刑2年,劫持到黑龍江哈爾濱女子監獄迫害。母親出獄時是背出監獄大門的,走路十分困難,只能在地上一步一步挪,扶牆走路,生活上需要人照料。就是這樣,南岔區610、政法委書記姚鳳軍、南岔東升街道辦事處主任喬豔彬,等在監獄大門口,還要把我母親送到伊春市洗腦班迫害,我父親據理力爭,說:人都這樣了,應該立即回家住院治療,才沒把我母親送洗腦班。

一、迫害開始被非法拘禁

1999年7月20日後的一天,烈日炎炎,南岔東升派出所警察戴衛東來到我家,騙我說派出所領導要找我談談,把我帶到東升派出所。從中午一直關到第二天上午,因為我們(大約有10名同修)拒絕寫保證書,不放棄信仰,又被綁架到南岔公安局。在那裏,我們被監禁在一個大會議室裏,晚上睡在會議室的地板上。禁止隨便進出會議室,上廁所有看管的警察帶著,每天由家屬給我們送飯。非法拘禁一週以後才放我們回家。

1999年9月10日早上5點多,東升派出所戴衛東誣陷我們非法聚會,把我和母親劫持到派出所,並給我們分別做筆錄。然後,以莫須有的「擾亂社會治安」罪,把我母女綁架到南岔看守所非法關押。小房間不大住了12~13個人。非法關押我們15天。

15天後,公安局又把我們關押到南岔消防隊,9月末已近深秋,讓我們住在二樓地板上。每天家屬給送飯,又非法拘禁到大概10月4日左右,才放我們回家。被迫寫保證書,不許聚會,不許上訪。

二、被劫持到洗腦班及流離失所

2002年3月份,南岔辦洗腦班,地點就在南岔聯合街道辦事處活動室,不大的房間裏放滿了誣蔑法輪功的圖片。有5名法輪功學員,每天被強迫看誹謗法輪功的錄像片,像上班一樣,中午、晚上回家。兩天後,我以生病為名托辭不去,東升派出所三名警察就開著警車去我打工的單位預謀綁架我撲空。我不能去上班了,又不能呆在家裏。等我再去上班時,老闆說造成影響不好把我辭退了,一份很穩定的工作就這樣沒了。洗腦班結束時,南岔610還上我家逼迫我在保證書上簽字,我不簽 ,我父親承受不住巨大壓力,被迫在保證書上簽了字。

2003年2月23日下午,南岔公安局政保科韓振中(忠),東升派出所戴衛東,還有幾個警察闖入我家中非法抄家,企圖劫持我母親去公安局,我母親與他們僵持了半個多小時,那些警察無奈只好離開。

為了躲避騷擾和迫害,我和母親只好離家出走,在外面流離失所。那段時間警察經常上門騷擾,向父親詢問我母女二人的下落。父親一人在家每天擔驚受怕,看見警車或警察就心驚肉跳的,總怕警察找上門,就怕我母女二人再被迫害,他深知中共的流氓與殘暴,日夜寢食難安,度日如年,身心備受煎熬。

三、第一次被非法勞教

在外漂泊了三年,2006年我和母親才回到家裏。2007年1月17日晚七點多,我和另一同修在南岔火車站站台上發真相資料,被蹲坑的南岔鐵路派出所警察綁架,關在派出所一夜,我二人被分開關押,我被銬在一個椅子上,又照相又審問做筆錄,我拒絕回答他們的問題,折騰的一宿沒閤眼。

第二天早上5點多,4名警察連推帶搡的把我和那位同修劫持到火車上,我不上車有一個警察把我的羽絨服扯了一個大口子,連拽帶拉把我們弄上火車,直接送到佳木斯鐵路公安處。公安處一科王國志審問我,他問我資料哪來的,我不回答,他就把我銬在卷櫃的鐵把手上。那位同修在我對面房間裏被審問,我能聽見一個男人聲嘶力竭地對他喊叫。晚上4點多,我倆一天沒吃飯,餓著肚子被劫持到佳木斯鐵路看守所,讓我們每人買一套行李200元,說是拘留7天,可我倆在這被非法關押了兩個月。

2007年3月還不讓我們回家,又被劫持到佳木斯西格木勞教所。在看守所買的行李不讓用,非讓花180元再買一套新行李。所警張豔、孫慧、劉亞東對我倆非法搜身,衛生紙被打開扔了一地,身上衣服搜了個遍。然後,她們拿出事先寫好的三書(保證書、悔過書、決裂書),我不簽字幾個警察一擁而上,按住我的胳膊,我用力掙扎 ,孫慧照我胸前一拳,把我手沾上紅印泥,強行在三書上按手印、簽字,真是無恥、流氓至極。

到勞教所前三個月是嚴管期,逼迫每個人背「二十三號部令」(不知是哪個部的命令,有近30條),背不下來的就挨訓、挨罵。三個月後,強迫我們去車間幹活,每個人都有定額,挑冰棍桿,做棉被,秋天縫毛衣的小零件,天天做奴工卻沒有一分錢報酬。一日三餐是鹽水煮白菜,煮大蘿蔔條,一大盆湯菜少的可憐,湯裏沒有一滴油,吃的是鐵鏽色的饅頭,夏天野菜長出來了,有的普犯就去採野蒿子,吃野菜,臉都吃腫了。

2008年1月17日,一年後我回到家中。

四、再次勞教二年

2009年11月2日晚5點多,南岔公安局610,東升派出所一共四名警察,其中有廉生,其他不知姓名到我家敲門,不給開,他們強行撬開大門鎖,拽開房門闖進室內,不出示證件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和資料,然後他們以調查核實為名,強行把我母女二人帶上車,騙我們說上公安局,卻直接把我們劫持到南岔看守所。一個姓張的警察問了我一宿,第二天還接著問,我不答就罰我站著,一會罵我一會哄騙我,軟硬兼施。

晚6點多,我和母親還有一位姓張的女法輪功學員被關押進監舍裏,告知被非法拘留15天。我身上穿的羽絨服是新買的,衣服上的鐵拉鏈被用鉗子擰掉,塑料的牛角形扣子被剪掉,帽子上的尼龍繩被拽掉,一件新衣服就這樣給毀了。

15天後,他們出爾反爾,南岔公安局610主任王宇輝通知我被勞教二年。我當時對王宇輝說:「你們也太狠了,勞教我兩年。」王宇輝說:「你想出去,就讓你爸拿錢來贖你。」後來得知母親被非法關押大半年後,非法判刑二年,投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女子監獄。

2009年11月20日,我和張玉蘭(勞教二年,南岔一中教師)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戒毒勞教所迫害。在勞教所前樓醫院裏體檢,我被診斷為高血壓,需留所察看5天,要交 300元檢查費,280元行李費。

五、在哈爾濱戒毒勞教所遭受迫害

(一)單獨關押、強制洗腦

我和張玉蘭被分開。我由王寶英、黃桂玲兩個「轉化」人員包夾,關在圖書室裏。她們兩人反覆哄騙企圖讓我寫保證書,「轉化」,被我拒絕。每天從早到晚,除了晚上睡覺,都在那個房間裏,包夾寸步不離,我當時頭暈腦脹,戒毒所大夫開了降壓藥,警察強迫我吃藥。

5天以後,我被帶到四樓單獨關在一個房間裏,勞教所首先要給新來的洗腦、「轉化」。幾個包夾仇淑鳳、宋偉茹、宋露、張淑清、高雲、張翠清、李向娥。她們輪番轟炸圍攻我一個,想盡一切辦法哄騙、嚇唬,讓我寫保證書。天天如此,大有不達目的不罷休的架勢。後來宋露單獨和我在一起,她軟磨硬泡,嚇唬我說:勞教所有鐵椅子,不「轉化」就坐鐵椅子,受那份罪幹啥,不為家人想想麼 ?你父母看你遭罪,能受得了麼 ?你要是坐在鐵椅子上再「轉化」寫保證,也別想輕易就下來。我膽怯了,覺得真是難以承受這份折磨。宋露又找了一個賣淫女邵玉環來勸我:胳膊擰不過大腿,好漢不吃眼前虧,跟她們犟啥呀?先寫個保證,出了勞教所照樣煉,真想不開,應付過去不就完事了。我看過許多報導,法輪功學員不「轉化」被折磨的死去活來,有的被打殘,甚至被迫害致死,恐懼籠罩在我的心頭,我真怕承受不了,無奈之下,只好違心的寫了保證書,決裂書,悔過書。一共5份,(監獄稱為「五書」)寫完後,我淚如雨下,失聲痛哭,當時已是半夜12點了。

又過了幾天,警官姜周讓我寫一份思想彙報,交給梁雪梅(教導員)。每天不到5點就起床,別人5點半起床,晚上九點半以後,別人都休息了,才讓我回監舍。這樣除了包夾,我沒有機會可以接觸其他人,他們怕我反彈,思想有波動。為了達到給法輪功學員洗腦的目的,每天大量的播放佛教光碟,閉眼不看不行,包夾總在旁邊看著,讓人滿腦子灌上這些東西。

賣淫女邵玉環是警察的眼線,監視我們的一舉一動然後去彙報。我每天都很痛苦,做了法輪功學員不該做的事,覺的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我決定寫嚴正聲明,聲明「五書」和「思想彙報」作廢,堅修大法到底。就在過大年前,我交了「嚴正聲明」,心中好輕鬆。

王海英是2班包班警察,兩次找我談話,威逼我撤回聲明。她說:如果不在勞教所「轉化」好就別想回去,而且回家後,當地610還會找我的麻煩,勞教所會跟當地610溝通我的「轉化」情況。我經過認真思考,鼓起很大的勇氣,戰勝恐懼說:我不撤回,我是不會反悔的,這輩子我離不開大法。王海英氣的臉色鐵青走了。因為交聲明我被加期3天。

(二)酷刑迫害、無故加期

2010年7月1日,勞教所出動男警把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強行帶到五樓、六樓上刑,有任淑賢、佟雅琴、劉惠、門秋銀、王鳳霞、於小華、馬淑芬等。警察怕他們的惡行曝光,命令我們關嚴門,不許看,空氣彷彿凝固了,我們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從那一天開始「嚴管」,每天在房間裏坐小凳,坐成一條直線,還得面朝門的方向,凳上不許放椅墊,不許隨便說話,伸腿也不行。警察從監控室能看到每個房間每個人的一舉一動,不許踏出房間半步。一日三餐由食堂人員送上樓,挨個房間打飯。衛生間不許去,每個房間放一個塑料桶,拉尿都在屋裏。警察來回在走廊溜達,小凳從早坐到晚,一站起來警察就吼叫。時間長了屁股又疼又麻,腰酸腿痛。

七天後,被帶走上刑的法輪功學員回來了,她們有的上大掛,有的坐鐵椅子。雞西的王鳳霞站在地上二天,腿腳都站腫了,兩隻手分開銬在兩邊床欄上,手銬勒進肉裏,手腕上落了疤,大拇指始終麻木。並且每個回來的人必須寫保證書,保證遵守所規隊紀,不能煉功等等,才能從樓上放回來。被帶走的法輪功學員上刑的同時,大隊也要求我們每個人寫一份保證書。王丹(小)警察找我談話,我說不寫,當時心裏很慌,我知道這樣做,可能也要被帶走去上刑,結果卻沒有。這次事件之後,聽說一中隊劉淑玲不見了。到7~8月份,才知道劉淑玲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可是勞教所還在掩蓋。

一次從我們監舍劉惠那裏翻出手抄大法書,警察張春景宣布大隊決定給劉惠加期(多少天記不清了),我們幾個人都被加期一天。兩個普犯偷著哭,按勞教所的說法是聯保,有互相監督的責任,實際是用這種株連的手法挑動群眾鬥群眾,讓犯人仇恨法輪功。

2011年,走廊公示板上貼出一張告示,劉少華、陳敏、高淑華、張淑英、張林文等又被加期30天,以此加重迫害。劉少華開始絕食反迫害,大隊長、教導員(劉茗)警察(邢宇)輪流找她談話。劉少華絕食絕水五天以後,警察說:再絕食就灌食。劉少華停止了絕食。

2011年12月,省610來幾個人,單獨找每個法輪功學員談話。前一天,呂培紅就告訴我們說:如果610找你談話,你就說不練了,已經「轉化」了,就能順利回家,否則到期走不了。暗示我們不妥協有被加期的可能,我沒照她說的做,說了真話,我被加期2天。

在勞教所裏除了每天高負荷加班勞動還得定期寫作業,勞教人員紀實(每週一次),各科作業有幾項,其中有一項分類作業(誹謗法輪功),因為不寫這些東西,我一直被扣分加期,累計起來,一共加期30多天。

(三)強迫做奴工牟利

勞教所把這些人當作奴隸,只重經濟利益,根本不顧這些人死活。每天這裏就以幹活為主,活永遠幹不完,而且每個人都有定量,完不成就罰,罰扣分加期,用這種方法強制人拼命幹活。每天早上吃完飯大概一直到晚上7~8點多,有時活多,忙了就提前上工,早上六點多就幹活,要幹到晚上10~11點多鐘。

戒毒所常年幹的活就是包裝牙籤,每逢大汽車運來未包裝的牙籤,所有人都被趕下樓搬運,從一樓搬到四樓。小箱的有20多斤重,每個人搬一箱。有的一大捆包裝紙殼很沉,有50~60斤重,兩個人往樓上抬很吃力。一抬貨警察就直催,快點,慢了就直吆喝。我每次抬一箱牙籤上一層樓就得歇一歇,抬不動呀,心跳加速,大口大口的喘氣,汗水把內衣都浸濕了。包裝完後,再從四樓搬到一樓裝車運走。

牙籤裝到瓶子裏,再裝進盒子裏,要包上一層塑料袋封上口,必須的一道工序就是高溫加熱塑封,塑料經過機器高溫加熱後會產生一種難聞的氣味,每到要塑封時,警察們戴上口罩,逃出車間,躲遠遠的,他們知道這種氣味對身體有害。而我們幹活的只好在車間熏著,沒有口罩,沒有任何防護措施。那難聞的氣味刺鼻 ,有時熏的人直想吐。在車間裝幾個小時牙籤,手就會很髒,因為牙籤瓶子上有灰,根本不乾淨,也不消毒。牙籤是木質的,粉塵很大,有時嗆的咳嗽,有的人會對這種粉塵過敏。

我是看塑封機器的,每天臉烤的通紅,身上汗淋淋的。機器放在地面上,我只能坐在小凳子上,時間長了,腰酸背痛,後來直接拿個紙殼子鋪在地上,坐在紙殼子上。那地是冰涼的大理石地磚,勞累加上著涼,落下腰疼的毛病,這種活我幹了將近一年。後來因為腰疼實在幹不了了,才讓我幹別的活。

2011年勞教所接了一批活,裝喝飲料的吸管。每人都有定額,幹了幾天,我沒完成定額。有一天,生產隊長王丹(中)拿著生產記錄本問:誰沒完成生產定額?問到我時,她說要麼補上,要麼扣分加期,逼著我問是補上還是扣分?當時就讓我表態,我央求說:王隊長別扣分了。她說不扣分就得補上。後來還是別人多幹了幾箱,幫我補上來的。被勞教的人每天只有拼命幹活卻一分錢報酬都沒有。

(四)給法輪功學員和家人帶來的傷害

勞教所的伙食是天天饅頭大蘿蔔湯,幾根蘿蔔條少的可憐,冬天有酸菜湯臭烘烘的。只有上面來參觀檢查工作,桌子上才會作秀似的放上兩盤菜擺樣子。逢年過節才會有幾個菜,一桌子十個人搶著吃,有的普犯因為吃飯直幹仗,吵架。平時根本吃不飽,只能上勞教所商店裏買東西吃,勞教所規定日用品、食品只能從這裏商店買,外面家屬送的不讓拿進來,這個商店的商品很貴,超出外面價格很多。

我是家中獨女,算不上掌上明珠,可也從未遭過這樣的罪。母親和我都被關押迫害,家中只剩父親一人無人照顧。這兩年父親多次去哈爾濱看我和母親。因為經濟條件不允許,只能每隔3個月、2個月看我們一次,還得給我們存點錢買生活用品。

2010年9月份,我父親來接見,給我拿了幾件衣服和兩代洗衣膏,安檢時值班隊長孫寶蓮,警官謝麗佳、小王丹非讓我扔掉洗衣膏,不許拿。看見年邁的父親孤身一人又黑又瘦,大老遠的來看我和母親,控制不住內心的痛苦,我與他近在咫尺,卻只能中間隔著大玻璃窗,互相用電話交談,旁邊還得有警察監聽。

2011年,我父親來接見,告訴我爺爺去世的消息,我心中一陣酸楚,就在接見室哭了起來。警官謝麗佳上前一把扯住我的衣服,態度蠻橫的把我拽出了接見室,顧不得在家屬面前扮演警察的形像了,在這人間地獄連哭的權力都沒有。

2011年11月2日我應該到期的, 12月10日我才走出哈市戒毒勞教所的大門,共加期38天。以後東升街道辦事處喬豔彬,政法委姚鳳軍多次來我家騷擾,威脅我母女二人再寫「三書」, 否則還得去洗腦班。在這種情況下我只好離開家,去異地他鄉至今,在中共強權的迫害下,我有家難回。

奉勸所有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司人員和不明真相的世人,趕快懸崖勒馬,棄暗投明,法輪功學員不記恨你們,但歷史的審判已經開始,在這場正與邪的大戰中沒有看客,天滅中共在即,趕快將功贖罪,為自己留條生路。

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部份迫害人員名單(2010~2011):
所長:張洪彥\管理科科長:郭彤旭\法制科科長:梁雪梅
三大隊:大隊長 :牛曉雲 \副隊長:王丹(中)孫寶蓮
教導員:劉茗 \ 警官:謝麗佳 、 王丹(小)
四大隊(「轉化」組):教導員 : 呂培紅 \大隊長 :丁傑
副隊長 :師帥 \警官: 王海英  陸博雅
黑龍江伊春市南岔區公安局610主任:王宇輝、公安局政保科韓振中(忠)
黑龍江伊春市南岔區政法委書記:姚鳳軍
南岔區東升街道辦事處主任:喬豔彬、東升派出所戴衛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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