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兩次發真相資料的經歷看正念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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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六月十日】今年三月十八日上午,我去市人大家屬院發真相資料。出發前早上在家已學了一講《轉法輪》,也發了正念,出發時也請師父加持。

去了之後,剛發了三層樓,就遇一退休男子,我熱情的送上一份真相資料。他問我:「是法輪功的吧?」我說:「是。」他馬上就大聲喊起來了。我說:「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有甚麼不好?」他說:「是國家(中共不代表國家)禁止的東西,你們反黨!」他讓我和他去見他們領導,同時還抱怨門衛不負責,怎麼把發資料的人都放進來了。

他在前面走,我沒理他,發著正念向後面樓房走去。他走了一會兒發現我沒跟他去,他就去找門衛。當我把真相資料發完,門衛也找到我了,連拉帶拽的把我往辦公樓推。當時我一點兒也不怕,有師父法身保護、有大法在怕甚麼?去就去,我讓他放手,我自己走。同時我想:是師父讓我救這裏的幹部吧,他們也是人,也應聽到佛法。到了領導辦公室,門衛向領導彙報我是發法輪功資料的,然後就走了。

開始那領導很兇,和剛才那人一樣的教訓我,並拿出紙筆像審問我一樣:哪單位?住哪兒?叫啥名字?我都不配合不說,只是發正念。後來他要打電話叫派出所來。我就給他講真相:「法輪功是受迫害的。法輪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有甚麼錯?法輪功是修佛家功的,是信仰問題,憲法上都允許信仰自由……」

後來他問我:「資料都發哪裏了?還有嗎?」我說:「沒有了。」可我口袋裏還剩了兩份剛好上面露了出來,他看見了順手把兩份都拿走了。還問:「包裏還有嗎?」我想說沒有了,可轉念一想:為了能救他們,把神韻光盤給他們,讓他們自己看看不就明白了嗎?我給了他兩盤神韻光盤。這時我說:「資料在你手裏,你看裏面寫的是甚麼?法輪功是甚麼?看了你會有很大的收穫,信了還會得福報的,能見到真相你就有福了。」

他把兩本真相資料翻了翻,好像覺得沒甚麼大不了的內容。加上我給他講了真相也發了正念,並且師父也為我鋪墊好了。這時他也不兇了,還問了一些電視上造謠宣傳的事,甚麼圍攻中南海呀、天安門自焚呀……我都給他講明白了。

最後他說:「走吧!走吧!回去吧!下次不許來了,上級有指示,我們得聽領導的。」我說:「你們都是替罪羊,你們只能聽到口頭傳達,卻見不到紅頭文件,這就是上級推卸責任的策略。黨永遠是正確的,錯的是執行者。當這冤案結束時,一查是執行者的錯,受罰的是執行者,上級沒行文,沒證據,所以倒霉的是你們。不要作惡了,給自己和家人留條後路吧!」他說:「走吧,快回去吧,不要說了。」

這場來勢兇猛的事件,在師父的呵護下,有驚無險的圓滿結束了,資料也發完了,這個領導、還有另一個辦公室的幾個人也都明白了些真相。

就在我要回去時,那個舉報者還打電話來,問領導我現在哪兒?是哪裏的?叫甚麼名字?領導說:「問人家了,人家不說。」

這裏我誠心的謝謝師父的呵護和加持!

第二件同樣的事,由於自己念不正,所以是另外一種結局。

事情是這樣的,我和另一同修約好,第二天去市郊農貿市場發真相資料。可到了第二天,天陰沉沉的要下雨,又刮大風。這時我心裏就動搖了,不想去了。但一想已和同修定好了,咋能不去呢?就算下雨又能怎樣呢?而且講真相救人是大法弟子的責任,一定要去。到車站後沒見到同修,我想他可能與我原來的想法一樣,可能不去了,我只好一個人去了。

這個地方我沒去過,情況也不了解,就按原來的方式從裏往外發,安全。可剛發了三份,第四份就遇到麻煩了,有個菜農是信耶穌的,當時就大聲嚷嚷,說的聲音又大又難聽。這時,我僅有的一點正念被她這一鬧也鬧沒了,認為這裏人多,地方又不熟,怕惹麻煩,就對她說:「你信你的,我信我的,井水不犯河水。」她反而邪勁上來了,把車子一推就往出走說:「我去派出所喊人來。」這時我真的有點怕她把警察找來怎麼辦?於是打算趕快一走了之,不在這兒發了。

也可能是師父點悟,這時一個婦女走過來了,對我說:「你剛才發的啥本子?還有嗎?」我說:「是法輪功的真相資料,你要嗎?」她說:「給我一本,我看看。」我就給她了一份。這時我順便給我身邊的幾個賣菜的人,一人一份發了幾本,但心裏還是怕,還是覺得危險,得快點離開這裏。

這時的我沒了一點兒正念,更不像個大法弟子,大法弟子是神,神怎麼會怕人呢?更不像話的是連師父都忘了,一點正念都沒有了,只顧一個勁兒的往車站走,生怕惡警趕來了,直到上了公交車後才放下心來。

上車後沒看到惡警。這時才想起:自己為甚麼會怕成這樣呢?我的正念哪兒去了?遇到點兒小事就嚇成這樣了呢?我來時不是都天不怕地不怕的嗎?今天怎麼會這樣呢?師父說:「念一正 惡就垮」[1],我怎麼連一點正念都沒了呢?我是一個修了十幾年的大法徒,我配這個光榮的稱號嗎?這不是師父在考驗我是不是真修嗎?同時讓我提高層次的嗎?怎麼這麼經不起考驗呢?這不是關沒過去嗎?

通過這件事情,暴露了自己平時修的不紮實,沒有嚴格按法的要求認真學法所造成的。修煉是嚴肅的,不是混事,也不是嘴上說說的,要實實在在的修才行,才能達到標準的。

由於自己修的不紮實而沒能過關,我自己心裏不舒服,我想師父心裏會更難受,為我不精進不爭氣而難過。我真對不起師父為我所付出的一切,我愧對師父。只有在最後的這一點時間裏,好好學法,嚴格要求自己,不走形式,實實在在的修自己。特別在做三件事時,要時時保持正念,遇事用法來衡量,不能用人的觀念、人的理來判斷對錯。

一樣情況而結果卻是截然不同,其差別就是一個在法上,一個沒按法的要求,用了人的理在做,所以就失敗了。這次教訓是深刻的,只有接受這次教訓,以後做好,不給自己造下痛悔,同時也不能給大法造成損失。

在此我誠心謝謝師父!謝謝師父對弟子的呵護!

註﹕
[1]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怕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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