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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籍教師徐旭東在湖北法教所遭受的殘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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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湖北十堰籍法輪功學員徐旭東老師,在武漢被鄖縣 「六一零」與國保大隊綁架,於三月下旬被轉移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橋洗腦班)殘酷迫害,遭到毒打和長期精神折磨。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在武漢打工的十堰籍法輪功學員徐旭東(男)在漢陽區自家住處旁被六個便衣按倒在地,隨後這些人在沒有出具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將徐旭東抬上一輛車後實施毆打,並連夜綁架到十堰市鄖縣看守所。經核實,這次暴力綁架徐旭東的犯罪行徑是由鄖縣國保大隊隊長靳方吉帶領馮文會 、齊兵、王俊等警察所為。

三月二十五日晨,鄖縣公安局又將徐旭東送至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實施非法拘禁及暴力洗腦迫害,直至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晨帶回至鄖縣看守所。

三月二十五日至四月二十七日,徐旭東被非法拘禁於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期間,司法警察劉成(三十多歲)及雇佣的社會閒雜人員包愛華,在「法制教育中心」二樓二一七、二一九室二次對徐旭東進行毆打,每次持續半小時,並以謾罵親屬、祖宗八代的方式對徐旭東進行人身侮辱,還使用厚書猛砸頭頂,致使徐旭東頭暈、頸部不能轉動。

每天早上八點到晚上九點,以上課名義,五六人圍繞徐旭東進行歪曲事實的謾罵,強制聽、看已在國際上被廣為曝光並被國際社會證實為中共蓄意製造仇恨的誣蔑誹謗法輪功的資料,晚上回到房間後,電視、電燈不許關閉,噪音很大,通宵被兩名工作人員監視,毫無隱私可言,根本無法入睡。

法制教育所這種長期的精神折磨導致徐旭東頭痛欲裂、精神崩潰,體質下降,三月二十五日前體重原為一百四十斤,現只有一百一十斤。

四月二十七日徐旭東被帶回至鄖縣看守所後,鄖縣公安局構陷所謂罪狀「二零零八年教別人電腦技術、送給別人光盤刻錄機等一切一切」企圖迫害徐旭東,將羅列的罪名及所謂證據材料報到鄖縣檢察院,目前鄖縣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將材料退回公安局。徐旭東本人對強加的罪名表示全都不承認,要求立即無罪釋放,回去侍奉年逾七旬的老父及撫養妻兒。

在徐旭東的家人聘請兩位正義律師介入後,十堰市六一零串通湖北省六一零使用非法手段通過司法局對兩位正義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施壓,不准律師代理法輪功無罪辯護案件。

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期間參與迫害徐旭東的猶大:
丁星樵(特別邪惡)
包愛華(丁星樵之妻,特別邪惡)
劉之安(六十多歲,特別邪惡)
周紅萍(女,四十七歲,宜昌人)
潘愛鳳(女,四十一歲,黃石人)
姚四芳(女,五十一歲,十堰人)
馮豔芳(女,約五十歲,特別邪惡)
代健春(女,四十多歲)
趙國蘭(女,六十多歲,十堰房縣人)
肖老太太(女,六十多歲,十堰人)

鄖縣檢察院相關辦案人員:張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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