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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安、法院人員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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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大陸報導)在中共十幾年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中共各級公檢法人員一直被中共利用踐踏法制,迫害善良,直接在一線 「犯罪」。

這些公檢法人員因為迫害有了「飯碗」,因違法犯罪有了獎賞、升官或其它誘人的蠅頭小利。錯覺中,他們真的以為自己是中共踐踏法律法制的受益者,卻不知道,他們只不過是中共利用的工具,早已選定的「替罪羊」;同時,天理的懲罰也是他們始料不及的。

看看下面公安、法院人員惡報死亡的實例,也看看明慧網上已經報導過的萬餘例惡報的事實,是不是能看到這些跟隨邪黨的人是這場迫害的最大的受害者呢?中共給他們的是沒有任何希望的絕路和死路。

內蒙古興安盟烏蘭浩特公安局科長韓峰遭惡報死亡

韓峰,內蒙古興安盟烏蘭浩特公安局科長,,主管判刑、拘留,正準備提拔局長之時,二零零四年初,因患食道癌,死於北京。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韓峰參與了很多次非法抓捕、判刑、勞教法輪功學員的事。

韓峰還在二零零二年,向當地電視台點歌,在播放歌曲之前,有污衊誹謗師父和大法的話,還參與了一次非法抓捕25名法輪功學員的壞事。

韓峰的惡行也殃及他的兒子。他的兒子因精子成活率低,至今不能生育,媳婦也因此離了婚。

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山前派出所副所長姜海濤車禍死亡

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山前派出所副所長姜海濤,男,三十二歲,二零一三年初,和朋友開車去吉林豐滿遊玩,在回來的路上,出車禍,當即身亡。

姜海濤自到派出所後,緊跟邪黨迫害大法弟子,私闖民宅,綁架大法弟子,有的大法弟子被折磨、非法勞教等。姜海濤遭此惡報,年紀輕輕就喪命黃泉,當了邪黨的替罪羊。

四川省敘永縣法院庭長及工作人員迫害大法弟子 遭惡報死亡

四川省敘永縣人民法院庭長龍興明,男,五十多歲,職員王元彬,男, 五十歲,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於二零零六年,誣判大法弟子王滿群(女,六十多歲)四年勞改,王滿群在成都監獄遭迫害。

二零零七年六月四日,龍興明死於癌症;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王元彬死於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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