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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普洱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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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普洱市位於雲南省西南部,二零零七年由思茅市更名為普洱市,下轄一區、九自治縣。在迫害法輪功的十四年中,中共邪黨的黑手也沒放過這個眾多少數民族居住的邊陲地區。以下是普洱市部份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案例:

楊鳳林老人遭恐嚇倒地昏迷

楊鳳林,男,今年七十六歲,原寧洱縣蟲膠廠廠長,現住寧洱縣蟲膠廠職工宿舍。一九九七年,楊鳳林看到老伴修煉大法後身體的巨大變化,也走入了法輪大法修煉。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之前,蟲膠廠有二十多位法輪功修煉者,楊鳳林向蟲膠廠租借了一間房子作為集體學法煉功的場所,還向工會借了一台錄音機用於播放煉功音樂。通過廠裏修大法學員展現高水準的高的表現,廠裏的人都見證了法輪大法的美好。楊鳳林也向自己的同事弘揚法輪大法,使許多人都看了《轉法輪》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公開迫害法輪功,當地「610」(中共為迫害法輪功專門成立的非法機構)將蟲膠廠作為重點迫害單位。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晚上七點多,寧洱縣公安局張金才等四、五個警察,闖到蟲膠廠,當時的廠長楊治平、副廠長李健雲、周興明通知楊鳳林以及廠裏其他的法輪功學員到會議室開會,張金才當場宣布說不許大家煉法輪功了,讓大家把大法書交出來。第二天,楊鳳林找到副廠長李建雲,問他:「法輪功好不好?這麼多人煉功祛病健身,這是你看到的,你得給我們說句公道話!」之後楊鳳林又找到廠長楊治平,楊治平就從抽屜裏拿出來一份機密文件,內容是昆明要召開世博會,江澤民親自發話說要解決法輪功問題,不准煉了。

二零零六年六月九日晚上,寧洱縣國保大隊警察鄭勇林、張金才、岳利紅闖到楊鳳林家非法抄家,抄走了《轉法輪》、法輪大法日曆、楊鳳林女兒用的電腦和打印機。第二天,鄭勇林、張金才把楊鳳林叫到國保大隊非法審問,從早上八點半一直審到十二點,還威脅楊鳳林如果不說就要送看守所。在強壓下,楊鳳林當場栽倒在地不省人事,之後才慢慢甦醒。鄭勇林、張金才見狀,只好叫楊鳳林的女兒、女婿將他接回家。鄭勇林、張金才之後不敢再騷擾楊鳳林了,但是卻不斷干擾他的女婿。半年後,楊鳳林要回了被抄走的電腦顯示器和打印機,但惡警卻遲遲不還主機。

李華瓊女士被關洗腦班迫害

今年五十九歲的李華瓊女士,是寧洱縣林達木業公司退休職工,家住公司的職工宿舍。1998年,熟人送了一本李洪志師父的《法輪功》,李華瓊一口氣看完後就被法輪功的深深法理所吸引,後來省城的同修到寧洱縣來弘法,李華瓊就和其他法輪功學員一起集體學法煉功。修煉前,李華瓊的身體非常不好,患有美尼爾氏綜合症、腎炎、胃病、腰痛,走路都很困難,修煉大法後不久,她一身的病都不翼而飛。李華瓊將自己受益的故事告訴周圍的人,還同其他法輪功學員一起到鄰縣、周邊的村落去弘法,使許多有緣人都得以聽聞法輪大法,走入修煉。

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後,李華瓊根本不相信電視、廣播誣蔑法輪功的謊言,還告訴周圍的人不要聽信中共的謊言,以免上當受騙。二零零一年「天安門自焚偽案」在殃視播出後,寧洱縣林達木業公司的邪黨書記黃健忠要李華瓊寫個保證不去北京。李華瓊不寫,她對黃健忠說:「這麼好的功法,我肯定要煉,我到哪裏去是我的自由!」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晚上九點多鐘,寧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鄭勇林、張金才、岳利紅等七、八個人闖進李華瓊家,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就公開搶劫,搶走了法輪大法書籍、煉功磁帶、法輪功真相資料以及刻有「法輪大法好」的圖章以及電腦、複印機、錄音機,搜查物品清單上寫的經辦單位是寧洱縣國保大隊劉曉珠、岳利紅。之後,警察將李華瓊綁架到寧洱縣一個派出所,所長對她非法提審,當晚十點多鐘才讓她回家,並稱不許她外出,隨時會來找她。此後一個星期,每天早上縣國保大隊就來車將李華瓊拉到國保大隊非法提審五、六個小時。一個星期後,又對李華瓊作出非法監視居住半年的判罰,強迫她去縣「610」、國保大隊在寧洱縣邪黨辦的洗腦班,進行洗腦迫害。洗腦班主要頭目是鄭勇林以及縣「610」的佘亞。

羅虹女士被非法判刑五年

今年四十四歲的羅虹女士,也是寧洱縣林達木業公司的職工,家住公司職工宿舍。一九九八年一個法輪功學員送了她一本《轉法輪》,羅虹一口氣讀完後就再也放不下了,這一生所困惑的、找不到答案的,比如人從哪裏來、天上是甚麼樣子這些問題,都從《轉法輪》裏找到了答案。羅虹不僅自己修煉,還走遍了寧洱縣所有的縣鎮,將法輪大法弘揚到了這些地方。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功後,羅虹依然堅持學法修煉。二零零一年,中共導演的「天安門自焚偽案」播出後,林達木業公司邪黨書記黃健忠叫她簽不煉功、交大法書的保證,寧洱縣團委的一男一女來找她,說她是全縣唯一一個修煉法輪功的「團員」,叫她不要煉了。羅虹都不同意。

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下午六點多鐘,寧洱縣國保大隊的鄭勇林等十多個人和寧洱縣林業局森林警察李文珍闖到羅虹父母家非法抄家,抄走了寫有「法輪大法好」的平安符,並將她綁架到寧洱縣公安局,晚上九點多鐘又將她帶到寧洱賓館,鄭勇林等十多個人輪番審問她。

八月二日,羅虹先後被普洱市公安局警察、普洱國保大隊岳利紅、思茅區國保大隊警察蘇利華等輪換審問,逼問她,在普洱市萬畝茶園萬人廣場懸掛的「法輪大法好」的橫幅以及在迎春巷懸掛的「法輪大法好」橫幅是誰掛的,字是誰噴上去的。惡警一夜沒讓羅虹睡覺。八月三日,羅虹又繼續遭非法審問,直到晚上十一點多鐘。

羅虹被綁架到看守所的第二十五天被非法批捕。在簽逮捕證前,國保警察蘇利華對她說,如果她寫一個不修煉的保證書,就可以放她出去。羅虹堅決不寫。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普洱市中級法院對她非法開庭。後非法判她五年徒刑。二零零七年三月,羅虹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九監區迫害,每天被逼坐小板凳,每天從早上七點半到晚上十點,坐了三個月,期間不准洗澡,不准拉蚊帳,不准和其他人說話,每天被逼迫寫誣蔑大法的心得。專門監控她的警察是孫凌爽、陳曉瓊、楊歡(隊長)以及一個姓鄭的警察。三個月後,羅虹被轉到五監區做奴工,穿珠繡、剪線頭、翻衣服口袋。直到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才出獄回家。

羅虹回家後,寧洱縣「610」主任祁斌、副主任徐還闖到她家騷擾,寧洱縣西城社區主任、副主任經常騷擾羅虹的妹夫,探問羅虹在不在家、煉不煉功、有沒有到甚麼地方去等,令家人既害怕又不堪其煩。

二零一零年四月一天,羅虹有事到昆明後,剛用身份證登記住宿,半個小時後就來了三個警察,問她來昆明幹甚麼,還叫她不要煉法輪功。

張清女士被非法判刑三年

張清女士,今年六十一歲,寧洱縣思茅總站二車隊的退休職工。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大法前,全身是病,天天吃藥,她患有心臟病、膽總管結石、風濕等病。有人借給她看《轉法輪》,她看了一遍覺的太好了,因為沒有書,就自己抄書,抄完第一遍全身的病就都沒有了。之後,從大法中從獲新生的張清就開始四處去弘揚法輪大法的美好。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七日,張清到雲南省景東縣講真相,被景東縣公安分局的國保四個便衣綁架,四個警察輪番提審她。她先被景東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星期,又被劫持到寧洱縣看守所,被寧洱縣「610」主任祁斌、縣國保大隊張金才、岳利紅等非法提審六天六夜,不讓睡覺,寧洱縣公安局局長張洪峰曾對張清說:「你今晚簽個字,說不煉了,我就可以送你到賓館去住。」張清說:「我們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人,這樣的人,能是你說送到賓館去享受就不煉了的嗎?」張洪峰說:「我們有一百多號人,我們就熬你,熬你三個月,看你怎麼樣!」張清說:「我們是你們熬不倒的!」 二零零七年四月,普洱市中級法院對張清非法開庭,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張清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張清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七日出獄回家後,仍遭到寧洱縣公安局、東城社區、寧洱縣「610」主任祁斌等上門騷擾。

曾世芬老人被強行非法錄像

今年七十三歲的曾世芬老太太是普洱市三木集團退休職工,家住三木集團職工宿舍,她曾經身體很不好,半邊麻木,手腳脹,腸胃不好,頭暈。一九九八年二月,她修煉法輪大法後,這些疾病都不治而癒。

二零零六年八月三日早上,曾世芬在普洱市的街面向有緣人講真相,被三、四個警察綁架到思茅回梓派出所,並被非法抄家,警察將《轉法輪》等大法書籍、《洪吟》、《洪吟二》、真相小冊子抄走,還在她家拍照、錄像。之後讓曾世芬在搜查物品清單上簽字,簽字後卻不給她清單。曾世芬被綁架到普洱市思茅區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二天,期間被非法提審三四次,將她帶到思茅區公安分局按手印、拍照,逼她唸誣蔑之詞,還給她錄音錄像。回家後,她還經常遭到邪黨人員的上門騷擾、抄家。

胡存蓮老人屢遭騷擾

今年七十七歲的胡存蓮老太太是普洱市瀾滄縣飲食服務公司的退休職工,家住瀾滄縣養護段職工宿舍。胡存蓮曾患有嚴重疾病:腦水腫、頭疼、骨質增生、胃下垂、子宮肌瘤,每個月都要住院,所以她被迫提前退休。一九九七年八月,她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上述所有的病全好了。

一九九九年7.20中共迫害法輪功後,瀾滄縣東朗鄉派出所警察、瀾滄縣「610」主任余世勇、副主任王雲鋒都曾闖到她家,逼迫胡存蓮放棄修煉法輪功。胡存蓮說:「我就是要煉,身體好,煉了就好!」

二零零零年,胡存蓮回老家元江,給當地村民講真相,瀾滄縣「610」主任余世勇逼她離開元江,不許她在那過年。

二零零四年六月,胡存蓮在瀾滄縣向當地民眾講真相,瀾滄縣公安局王進、李勇等二十多人闖到胡存蓮家非法抄家,錄像後還在思茅電視台播放。之後,瀾滄縣「610」副主任王雲峰和「610」辦事員李世開還到胡存蓮家騷擾和監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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