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善之心化飛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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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六日】

  • 致青島公檢法人員的一封信

  • 明白事實真相 拒絕操控犯罪

  • 給黑龍江肇源縣古龍鎮父老鄉親的公開信

  • 致十堰市及鄖縣政法委、610及國保警察的一封信

  • 致青島公檢法人員的一封信

    你好!請你了解一下的歷史:

    根據羅馬史學家塔西圖(Tacitus)的記述,公元54年至68年間,古羅馬皇帝尼祿(Nero)故意在羅馬城縱火,然後嫁禍於基督徒。為了煽動民眾的反基督教情緒,尼祿指使一些理論家編造了不少針對基督徒的謠言,把所有古羅馬社會的惡行都強加在基督徒身上。身為基督徒的政府官吏或被罰為奴隸,或被沒收家產;最堅定者被處死。尼祿還命令將不少基督徒投進競技場中,羅馬權貴們在大笑中看著這些人被猛獸活生生地撕裂咬死。

    公元125年,羅馬發生第一次大瘟疫(Plague of Orosius),奪走一百萬人的生命。 公元166年,羅馬發生第二次大瘟疫(Plague of Antoninus or Galen)。「每天死2000人,皇帝也未能倖免。羅馬人口被滅掉三分之一,首都君士坦丁堡死了一半。」 公元250年,羅馬開始第三次大瘟疫(Plague of Cyprian),每天約死5000人,波及整個羅馬,一直持續16年之久。

    公元303年,戴克里先皇帝又發出敕令,開始了「羅馬帝國政府發動的最大一場宗教迫害」,眾多摧毀教會、收繳聖經和屠殺教士的暴行發生。公元542年,羅馬開始第四次大瘟疫(Plague of Justinian),歷史學家伊瓦格瑞爾斯親身經歷了這次結束性的徹底懲罰。此次瘟疫之強大波及整個歐洲大陸。強大的羅馬帝國被徹底摧毀。

    兩千多年後,相似的對正信的殘暴鎮壓在中國上演。1999年7月20日,邪惡中共和江澤民流氓集團,出於妒嫉,發動了一場針對這個社會中最善良的民眾的迫害,所有迫害的藉口都是謊言和欺騙,所有迫害的手段都是殘忍和邪惡的,2001年,又搞出了所謂的「天安門自焚」 偽案,然後嫁禍於法輪功。千百萬的法輪功信仰者,就是因為堅持「真、善、忍」做好人,而被判刑、被勞教、被強制洗腦、被關進精神病院、被酷刑折磨致死、致殘,甚至被活著摘取器官,被國際社會認為「是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邪惡」。

    而今,在法輪功學員堅持不懈的講清真相的慈悲下,眾多的中國民眾明白了真相,許多的政府官員明白了真相,不再參與迫害,正義人士公開站出來為法輪功呼籲,正義律師積極為法輪功學員辯護。

    然而,在這樣的時局下,青島市某些被權欲沖昏了頭腦的政府官員,為了撈取政治資本,竟然在2013年5月2日又製造了一起冤案,並且公然在媒體上造謠欺騙民眾。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山東青島市公安局出動警察接近百人,包圍民宅,綁架了楊乃健、馮華、劉秀貞、袁韶華、陸雪琴、崔魯寧等多名法輪功學員。六月三日,CCTV13套節目,在《法治故事》中失實歪曲報導此事件,稱是「青島破獲法輪功人員偽造『酷刑迫害』圖片案」。

    但真實的情況是甚麼呢?

    法輪功學員這十四年來在中國遭受的慘無人道的迫害,包括種種酷刑折磨,在國內外早已經是不爭的事實,眾多的案例還被聯合國備案。 不久前,中國大陸媒體曝光了遼寧馬三家勞教所的酷刑「上大掛、坐老虎凳、綁死人床」等,讓聞者無不震驚,而馬三家正是中共重點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基地之一。

    自1999年迫害以來,青島市邪惡「六一零」積極配合邪惡的迫害,大肆抓捕善良的好人,迫害死多人,幾千人被非法關押,遭受酷刑折磨。這次被青島警方綁架的幾位法輪功學員陸雪琴、崔魯寧、劉秀貞、楊乃健,他們自己或者親友在5月2日被劫持之前,都被迫害過,而且還大都遭受過酷刑。

    二零零八年一至二月,陸雪琴在青島市北分局遼源路派出所,遭到惡警閔行和市北刑警三隊一個惡警毆打,並九天九夜不讓睡覺,多次昏死。在第二至第四天,惡警閔行踩住陸雪琴的腳部和腿部狠狠碾壓,猛踢她的腿部腹部,用拳頭猛搗其頭、眼、太陽穴,用手機砍其頭部,揪其頭髮把人提起來反覆摔到地上。惡警閔行說:「你知道為甚麼要給你檢查身體?檢查證明你有心臟病和高血壓,我打死你我沒有責任,你是死於心臟病、高血壓!」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晚八點多鐘,流亭邊防派出所的七、八個惡警、惡人在楊乃健的家門口綁架他和劉秀貞,將他拖到馬路上並當眾毆打,不顧生死,猛踢下身。在派出所,惡警當著劉秀貞的面毒打她的兒子楊乃健,當著楊乃健的面毒打其母劉秀貞。其中一惡警穿著皮鞋用腳猛踢劉秀貞的下巴和前胸。第二天凌晨,派出所司機白蒙豪用膝蓋猛頂楊乃健小腹部位,致使他當場大小便失禁。惡警袁喜道用橡膠棍瘋狂毒打他的後背、前胸、大腿,並用拖鞋狠抽臉部。袁喜道還毫無人性地問楊乃健:「我當著你的面把你媽打死了,你恨不恨我?」

    上述事實只是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的冰山之一角,同時也非常明確地說明,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受到的酷刑是非常殘酷的。大家也都了解,在中國,媒體、網絡都被官方控制,百姓所受的苦難沒有地方曝光,沒有地方說理,親歷過酷刑的人通過真人演示的方式還原事實真相,曝光這樣的惡行,不只是為自己討還公道,而是讓更多的人了解真相,不希望任何無辜的中國公民有可能被抓進暗無天日的黑牢,遭受奴役和酷刑折磨。這幾年曝光出來的「躲貓貓死」等看守所裏的離奇死亡,許許多多的冤假錯案、精神病院關押訪民、再到這兩年曝光的黑監獄,都是佐證!把這些酷刑以直觀的方式真實地曝光於天下,是制止酷刑,制止罪惡,是保護公民人身安全不受傷害的大善之舉。

    誣陷法輪功學員「偽造」酷刑圖片,正是佐證酷刑的存在。法輪功學員還原事實的行為, 司法機關沒去調查是不是真的存在酷刑,卻反而說「歪曲事實、散播謠言,抹黑中國形像」。到底是誰在歪曲事實、散播謠言、抹黑中國形像呢?作為掌握國家權力的公共機關,不履行職責保護公共安全,不去懲罰罪惡,卻甘願充當某些權力惡棍的工具和奴才,拿著納稅人的錢殘害善良,懂法犯法,正是青島警方以及製造這場迫害的江澤民團夥。所以在中國才會出現一個荒謬的現象:酷刑迫害大法弟子的沒有受到法律制裁,揭露犯罪的人反而是有罪的。

    現在,青島警方又非法任意亂扣罪名,如」顛覆國家政權罪」,使用各種非法手段阻止律師會見陸雪琴、袁紹華等人,正是表明了青島警方害怕其罪行被曝光的心虛表現。幾個老百姓手無寸鐵,演示自己所受到的不公正對待, 卻被扣上」顛覆國家政權罪」,其邏輯之錯亂貽笑大方。真是」欲加其罪,何患無辭」啊!這恰恰正是青島公安抹黑中國形像的具體表現。

    法輪大法是佛法,教導修煉者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做好人,修心向善,正如前人大委員長喬石所言,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大法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全世界只有中共在迫害法輪功,中共是在公然挑戰全人類的道德底線。

    對法輪功十四年的迫害中,面對誣陷、面對酷刑、面對各種非法的不公正的對待,法輪功學員一直是和平、理性的揭露謊言,傳播著法輪功的真相,沒有出現一起暴力抗爭事件。

    法律人士都知道:對一個無辜群體、特別是信仰群體的迫害,在國際法上叫作「反人類罪」或「群體滅絕罪」,這也是納粹法西斯犯下的罪名。聯合國於1948年12月10日通過並頒布的《世界人權宣言》表明,涉及「反人類罪」、「種族滅絕罪」等嚴重踐踏人權的指控,任何執行命令的託詞不能作為豁免的理由,所有參與者必須承擔個人責任。江澤民及其追隨者在國外已經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被起訴。

    中國的法律也堵死了參與迫害者的妄想逃脫的路。中國憲法有信仰自由、中國刑法中有侵犯信仰罪,瀆職罪,刑訊逼供罪,中國公務員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人不論做了甚麼事,最後都得為其承擔責任。前面古羅馬的歷史已證明了這一點。從人這一層理來說:2003年國際上成立了「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 在全球範圍內徹底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行天理,匡扶人間正義。「追查國際」旨在幫助和協調全球的社會正義力量及刑事機構,在全球範圍內追查一切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責任人,協助受害者將罪犯送上法庭,嚴懲兇手,警醒世人。其中包括利用各種形式誣蔑和誹謗法輪功者。可以這樣說:任何地方助紂為虐所做誣陷法輪大法的人和事件都已被一一記錄,在「追查國際」和「法網恢恢」網站備案,成為日後清算參與迫害大法者的罪證。與古羅馬相似的迫害後果即將上演,這決不是危言聳聽!而是直言相告。

    人在做,天在看,善惡必報是天理,因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的已多達兩萬多人,有的還殃及家人。善良的人啊,切莫讓古羅馬的教訓重演啊!機會真的不多了。對於遭惡報的人,大法弟子不是幸災樂禍,而是希望更多的人能吸取教訓。

    下面列舉幾例,以作警醒:

    ▲呂鴻儒,男,70來歲,鄭州大學哲學教授。1999年7.20以後,他賣力地配合邪惡的迫害,利用自己的身份,到處做報告攻擊法輪大法,並在河南電視台上大肆誣蔑法輪大法。2003年8月初一天,呂攜妻、女、女婿和十來歲的外孫女一行五人,開車回老家,自撞在一大貨車車尾,造成老兩口、小兩口當場死亡,小外孫女受傷的慘局。更驚人的是呂鴻儒本人面部嘴撞沒有了。知道此事的很多人議論:「這是他天天說法輪功的壞話,得的惡報呀!」

    ▲ 瀋陽市蘇家屯區官立村68中學美術教師張同興,曾組織學生在誹謗法輪功徵簽活動中簽名,且親自畫漫畫攻擊謾罵法輪功創始人。2003年8月11日,張同興在官立村一處廢棄魚塘釣魚。天忽降大雨,他便在一樹下避雨,忽然,五雷轟頂,張同興應聲倒地而亡。死者頭部有大洞、後腦流血,前胸、頭髮焦糊、合抱粗大樹劈開三米裂痕、樹皮烤焦裸露樹身

    ▲河南登封市公安局長任長霞:因積極迫害法輪功而獲中共「全國英模」的任長霞(40歲),2004年4月,在汽車追尾事故中坐在後排最安全位置卻在車禍中死亡,而車裏其他人都安然無恙。任長霞死後三天都閉不上眼,她妹妹都說她是迫害法輪功遭報了。 任長霞在死亡的前一天,還親自下令抓捕了二十多位法輪功學員。一人作惡,殃及家人。2008年10月29日,任長霞的丈夫衛春曉(45歲)也突發腦溢血死亡,家裏只剩下一個孩子。

    稍有理性的人觀察一下都不難明白,近幾年來遭到清算的,恰恰全是參與迫害的各級官員,王立軍、薄熙來、周永康是江澤民集團的代表人物,都是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薄、王的紛紛落馬更都是作惡多端的報應,今年政法系統的人上吊、跳樓不斷。原政法委某位高官最近向中央遞交報告,內容是,各級政法委官員被雙規、逮捕人數多達453人,其中公安局系統392人,檢察院系統19人,法院系統27人,司法廳(局)5人,非公檢法司系統的有10人。另外,還有12名政法高官自殺身亡。

    希望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人員及青島「六一零」非法組織的頭目:停止犯罪,釋放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給自己和家人留一個未來。


    明白事實真相 拒絕操控犯罪

    ──致新疆塔城公檢法司工作人員的公開信

    在公檢法司工作崗位上的朋友們,你們好!

    眾所周知,法輪功在大陸受中共迫害已經十四年了,這是一個千古奇冤,塔城廣大民眾有不少人明白法輪功是被冤枉的。

    然而,時至今日,塔城市法院追隨中共迫害政策,以傳播法輪功書籍為由,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九日對三名女性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其中李淑娟被非法判刑七年,王茂芬、米建芳分別被非法判刑四年、三年。判決書通篇是造謠、誣蔑、構陷,沒有法律,也沒有事實。

    一、判決書說三位被告「明知法輪功是國家明令取締的×教組織。」此話有五點不實。
    (一)國家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認定法輪功是邪教。在中國修煉法輪功一直是合法的。
    (二)因為信仰自由,思想本身不構成犯罪。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用法律來懲處思想信仰的,法律只懲處行為。
    (三)法輪功提倡對人真誠、善良、謙遜、忍讓,這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根本不是邪教。
    (四)法輪功沒有組織,是一個鬆散的修煉群體,沒有登記,沒有名冊,每個人從內心要求自己做個好人。
    (五)既然事實不存在,也更談不上「明知」這個事實。

    二、判決書誣蔑法輪功學員「侵害了正常的社會管理秩序」。理由是法輪功「提倡煉功治病,不打針吃藥」,這完全是顛倒黑白的欺世謊言。

    所謂的「提倡煉功治病,不打針吃藥」是中共一手編造的謊言,根本不是法輪功著作中的原文。這是中共為了煽動仇恨,故意歪曲事實編造的謊言。事實是,法輪功教人向善,要求修煉者從做好人做起,努力按照「真善忍」標準提升道德水平。修煉法輪功不但能祛病健身,還能使人變得誠實,善良,寬容。

    請看這一組數據:

    ◇1997年5月17日《大連日報》報導「無名老者默默奉獻」,講一位古稀老人盛禮劍為村民修了4條路,約1100米,別人問他:「你要多少錢?」他答:「我是煉法輪功的,為大夥做點好事不要錢。」
    ◇1998年7月10日《中國經濟時報》刊登「我站起來了」,講一個叫謝秀蓉的人被北京301醫院診斷為脊椎損傷半截癱,臥床16年,修煉法輪功後恢復行走。
    ◇1992年,法輪功在北京東方健康博覽會上被評為「明星功派」,主要著作《轉法輪》被列為1997年北京10大暢銷書之一。中央高層領導人人皆知法輪功,7個常委的家屬都煉。
    ◇1998年體育總局調查結論:法輪功祛病健身有效率達97.9%,為國家節約了上千億元的醫藥費。
    ◇1998 年下半年,前人大老幹部對法輪功進行了數月的調查,得出「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結論,並於年底向中央政治局提交了調查報告。
    ◇法輪功至今已弘傳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法輪功的書籍被譯成30 多種語言出版發行,並可在互聯網上免費下載。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大法獲得各國政府各類褒獎、支持決議案和信函超過3000 項。「真善忍」的信仰得到了各族裔民眾的愛戴和尊敬,卻在中國大陸一地受到殘酷迫害。

    而誣判書中所謂的「侵害了正常的社會管理秩序」更是無稽之談。法輪功修煉者重德行善,不做壞事,怎麼可能「侵害了正常的社會管理秩序」?這是「欲加其罪,何患無辭」。

    由於法輪功教人修心向善,同時祛病健身效果明顯,很得人心,僅中國大陸就有一億多人修煉法輪功。江澤民妒火中燒,冒天下之大不韙,悍然發動了對善良民眾的迫害。迫害中,中共專門成立「六一零辦公室」(一個凌駕於法律之上、類似於蓋世太保的非法組織)進行系統的迫害。「六一零」貫徹江氏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時,往往自己不出面,指使公檢法司人員出面犯罪。據不完全統計,至二零一三年七月,因修煉法輪功,全國有3679人被迫害致死,其中新疆就有45人,還有大量未查出姓名的受害者。這是全民族的災難。

    為了栽贓法輪功、煽動仇恨、為迫害升級找藉口,中共導演了震驚世界的「天安門自焚偽案」。該案已在聯合國曝光備案,中共代表無言可答。民眾中流傳的順口溜「放慢點,仔細瞧,暗器擊中後腦勺」,就是講在央視焦點訪談錄像中可以看出劉春玲是當場被警察打死的。

    目前30多個迫害元凶在15個國家以「反人類罪」被告上法庭。各級「六一零」也在紛紛銷毀罪證,參與迫害的各級中共官員都在找退路。

    你們同行中識時務的也很多,有一個主管刑事的副院長說:「我把所有法輪功案件都以取保候審拖著。」石家莊中院對法輪功學員宋某的二審裁定是:「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唐山市路北區法院開庭審理法輪功學員的案件前,主審法官拒絕出庭審理。還有的在審理過程中被正義律師無罪辯護警醒,推諉不辦了。他們是明白了真相的,用自己的良知選擇了美好的未來。

    此時,誰還願受指使再迫害法輪功?那不是睜著眼睛往火坑裏跳嗎?那不是在給「六一零」當墊背嗎?當法輪功沉冤昭雪、真相大白之時;當正義審判來臨之時,參與者將如何面對自己的未來?

    那些參與迫害的人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哪!有人會說「我是執行命令。」須知《公務員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早已把迫害者的後路堵死,中共早已把你拋出。誰幹壞事誰承擔責任。

    我們相信,在事實真相面前,你一定能作出明智的選擇,智慧的在你的職權之內保護法輪功學員,解救他們出來,就是在做最大的善事。塔城三位被誣判的法輪功學員,她們是真正的好人,應當受到保護。一審或二審的合議庭成員完全可以拿出勇氣對「六一零」說一個「不」字!這是為你們真正負責!拒絕操控,拒絕犯罪,保全自己啊!

    祝你們及全家人明真相得福報

    一個真正關心你們的人


    給黑龍江肇源縣古龍鎮父老鄉親的公開信

    古龍鎮父老鄉親:你們好!

    咱們可能從未見過面,也可能見過面,彼此之間還可能有親戚連帶關係。為了你和他的身心健康,為了一生平安,為了幸福美滿,為了我們在這同一塊土地上和諧的生活,為了我們大家都能順利度過人類的大劫難,

    幾天前,2013年7月10日上午,咱們古龍鎮居民翟鳳賢、翟鳳靜、李秀雲、韓鳳英四位婦女,頂著炎炎烈日,到古龍中學大門前,向即將放暑假的學生發放《晨熙》等有關法輪功真相的資料,因為資料的內容都是教人向善的,願所有的父老鄉親共享。可是卻被受中共謊言矇騙、中毒很深、不敢公開姓名的人打電話報告,四位善良的婦女被古龍派出所警察綁架,後又被肇源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劫持到縣拘留所非法關押。

    一、惡告害己害人

    法輪功學員翟鳳賢、翟鳳靜、韓鳳英、李鳳雲向世人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世人看了只能受益,內容都是純善純美的文字和圖片,教人怎樣做好人,沒有黃賭毒和暴力的內容,對人沒有一點傷害。

    打惡告電話的人給四位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在精神上、肉體上和經濟上都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損失和很大的傷害,同時也促使古龍派出所警察和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對佛法和佛法修煉人犯了罪。更主要的是耽誤了法輪功學員在人類大劫難來臨之前救度世人,害了自己和家人,使自己和家人面臨被大劫難淘汰的危險。

    打舉報電話的人啊,怎麼就不動動腦筋好好想一想啊?法輪功學員為啥自己掏腰包做資料無償送給世人,教人摒棄假、惡、鬥,選擇真、善、忍,這是為了誰?又是為了甚麼?對你有傷害嗎?現在天災人禍頻頻發生,難道你還不相信擺在眼前的現實嗎?我們出自於良心,出自於大善,真正為你的生命負責,誠懇的勸你一句:不要再被中共的謊言迷惑了,擦亮自己的雙眼看看吧,別再稀裏糊塗的跟著中共走了,做著害己害人昧良心的事兒了,趕快為自己和家人選擇幸福美好的未來吧。法輪功學員不會怪罪你的,希望你在善惡之間重新做出善的選擇,給家人帶來安寧和生的希望。

    二、請了解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也叫法輪佛法。

    法輪功是由李洪志先生於一九九二年五月從長春傳出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以「真、善、忍」為準則指導人修煉,包含五套緩慢優美的功法動作,也是性命雙修的功法。法輪功教人向善,要求修煉者從做好人做起,努力按照「真、善、忍」標準提升道德和思想境界。修煉法輪功不但能祛病健身,還能使人變得誠實、善良、寬容、平和。

    《三字經》開篇說:「人之初,性本善」。「善」是人的先天之所有,「善」是人的根本。「善」能使人身心健康,能使家庭和睦,能使社會穩定。鄉親們都知道人類社會有出家修道的,有出家修行的,還有佛教居士。法輪功是在家修行,您聽說過嗎?過去釋迦牟尼說:給出家人一碗飯吃都是功德無量的事情。善待法輪功學員將會得到更大的福報。法輪功學員不辭辛苦,甘冒風險,放下生死給鄉親們送小冊子,講真相,勸「三退」,是為了鄉親能在人類大劫難來臨之前懂得自救的辦法,對鄉親只有百利而無一害。

    三、中共迫害法輪功是利用國家公權力實施違法犯罪

    修煉法輪功是屬於公民的信仰。我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江氏流氓集團利用全部國家機器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無視國法,嚴重違反憲法,強迫公民放棄信仰權利,有的地方政法委書記和六一零主任就在洗腦班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說:「你吃喝嫖賭都行,就是不能煉法輪功。」《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八條規定:「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權利;此項權利包括改變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單獨或集體、公開或秘密地以教義、實踐、禮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九條規定:「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遞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規定:「一、人人有權持有主張,不受干涉。二、人人有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此項權利包括尋求、接受和傳遞各種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論國界,也不論口頭的、書寫的、印刷的、採取藝術形式的、或通過他所選擇的任何其它媒介。」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是聯合國在《世界人權宣言》的基礎上通過的一項公約。一九九八年十月五日中國代表在聯合國總部代表中國政府簽署了該公約,中國政府應該認真遵守和履行。可是江氏流氓集團根本就不把法律、人權放在眼裏,為所欲為,一意孤行,貪腐治國,邪惡至極,其目的就是要毀滅人類的普世價值,把中華民族推向毀滅。

    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江氏流氓集團利用國家公權力大肆迫害公民修煉法輪功不但嚴重違憲,而且嚴重觸犯刑律,構成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鄉親們可以用上述法律衡量一下,看一看到底是誰在犯罪?

    四、迫害法輪功違背天理

    善惡有報是天理,迫害善良,天理不容。自一九九九年中共殘酷迫害法輪功以來,在它的欺世謊言毒害之下,有多少不明真相的人糊裏糊塗的參與了對修煉人的迫害,其中又有多少人遭了惡報?請看下面的實例:

    1、遼寧朝陽柳城派出所所長潘石,不聽勸善良言,追隨中共積極迫害法輪功,他當所長七年來,他把地痞、黑社會的作惡手段用於對待法輪功學員身上,並親自迫害恐嚇,迫害法輪功學員,使受害的學員有冤無處訴。為此,他被中共當成典型到各地作了二十多場巡迴報告,公然聲稱他不怕遭報,「某某黨我跟定了!」結果做完報告不久,突發腦幹出血暴死大連,死時年僅四十一歲,留下可憐的妻兒。

    2、遼寧義縣高台子鎮桑土營子村村民肖雨青,二零零四年舉報來村裏發真相資料的四名法輪功學員,使兩名法輪功學員被抓,一名被非法判刑七年半,一名被非法勞教三年。肖還在村內外到處炫耀:我抓了兩個法輪功,另兩個讓他跑了。正在他得意之時,一種怪病就找到了他的頭上:渾身的肉一塊一塊的爛,花了不少錢也治不好,整天躺在炕上,疼痛難忍,結果妻子離開了他,由八十多歲老母護理他,真是生不如死。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九日,肖雨青在痛苦中死在了炕上,年僅四十歲。3、二零零二年五月初,大慶「610」組織各單位迫害法輪功的骨幹份子近三十人,到四川成都學習迫害法輪功的「經驗」,途中該車突然自行立起,完全失控,翻到幾十米深的山澗裏。帶隊的主要負責人,林甸縣政法委副書記隋某當場死亡,其餘人都不同程度受傷,其中多人受重傷,被送往當地醫院搶救。

    4、肇源縣公安局尚岩、羅大五子(羅保民)、張孝春都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尚岩在一次車禍中造成高位截癱,生不如死;羅大五子(羅保民)突然死在籃球場上,張孝春因煉油造成人員傷亡入獄,出獄後暴病死亡。

    這些惡報的事例是我們不願看到的。我們只是在告訴父老鄉親善惡有報的天理。不要一味聽信中共的謊言宣傳,不要因為眼前的一點蠅頭小利就喪失了自己的良知與道德,葬送了自己的前程,甚至殃及家人。

    父老鄉親,我們每個人來到這個世上都不容易,人生苦短,功名利祿如過眼煙雲。儘管我們每個人的人生境遇不同,但匡扶正義、呵護善良是我們共同的心願!老百姓都知道:「三尺頭上有神靈」,人的一舉一動都看在神的眼中,每個人都不例外,所以就會「善惡有報」。

    在此奉勸那些至今還被中共邪黨迷住了心竅之人,趕快醒醒吧,神佛在呼喚,蒼天在流淚,誰能站出來說句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誰能支持法輪功學員,誰就是在選擇善,誰就是在選擇未來,誰就一定會得大福報!在人類大劫難來時誰就能留下來。
    各位父老鄉親,現在法輪大法已經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有上億人在修煉,全社會各界各階層各個領域的人都有,有博士、碩士、教授、科學家等等社會精英。天滅中共已成定局,退出中共邪黨黨、團、隊,保命保平安。請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祝願古龍鎮的父老鄉親們都有個美好的未來!

    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二日


    致十堰市及鄖縣政法委、610及國保警察的一封信

    從明慧網上近期曝光的迫害真相了解到自今年2月份以來十堰市及鄖縣再次發生了多起不法警察出於眼前私利、討好中共邪黨而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進行迫害的事件。

    2013年2月26日,鄖縣國保大隊隊長靳方吉帶領馮文會、齊兵、王俊等6名警察將有家不能歸,有班不能上,孩子有學不能上,一直在外面到處流離失的法輪功學員徐旭東從武漢市漢陽區綁架到十堰市鄖縣看守所。

    3月20日,十堰市四位大法弟子羅啟華、嚴修萍、陳緒雲、程桂榮在鄖縣講真相被鄖縣公安人員綁架。

    5月31日,十堰市大法弟子李忠學因講法輪功受迫害真相遭惡人舉報,在工作單位被十堰市公安人員綁架,並非法抄了李忠學及其兒子的家,導致其家人被迫流離失所。

    6月18日,鄖縣公安人員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趙嘉莉家,綁架了趙嘉莉及到她家串門的曾海榮,並對兩人進行非法抄家,瘋狂的搶走她們的電腦和打印機及私人用品。

    看到這些消息讓我深感痛心,我覺得我有責任給你們寫這封信。在這十四年的迫害當中,你們作為十堰市公安局610及鄖縣公安局610一直充當迫害大法弟子的急先鋒,重判、非法關押、洗腦迫害大法弟子,給大法弟子的親朋好友帶來了巨大的傷痛,造下了無數的罪業,其實你們也是被共產黨欺騙的受害者,善良的大法弟子一次又一次的不厭其煩的跟你們講真相,真心的不願看到你們可怕的結局,希望你們能明辨是非,選擇美好的未來!

    一、多行不義必自斃

    全國各地已出現許多破壞大法遭惡報的事例。僅在十堰市你們的同行遭到惡報的在網上曝光的比比皆是,希望你們看到這些能夠鄭重三思!

    ◆十堰市漢江派出所惡警馮長根追隨江澤民一夥,妄圖藉機向上爬,結果難逃惡報。「7.20」後不久,在十堰市東風集貿市場,馮長根當著眾人誹謗法輪大法師父。第二天上午上班後,他又急於去迫害法輪功學員,別人給他根煙抽,叫他坐下說句話,他不幹,他說:「我要趕緊去整法輪功。」結果剛走出派出所大門一會,就被汽車碾死,碾得腦漿飛濺滿地,當場暴死。

    ◆白士舉,男,49歲,湖北省十堰市供銷社書記兼主任,1999年7.20以來,他配合十堰市610和公安局惡警瘋狂迫害本單位大法弟子,他安排人員長期監控、騷擾大法弟子,將本單位大法弟子吳衛軍迫害致精神失常。李幫國、崔學萍、商君秀被分別綁架到十堰市夏家店「法教基地」進行迫害,(商君秀已被迫害致死)善惡有報是天理,2004年4月白士舉感到身體不適,到醫院一檢查即為肺癌晚期,於2004年4月18日死亡。

    ◆十堰供電局原局長劉旭東,自1999年「7.20」之後,追隨江澤民邪惡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本單位大法弟子,多次誹謗法輪功創始人。2000年-2001年間,將本單位3位大法弟子送洗腦班進行迫害,造成一人被關洗腦班半年之多,一人被開除局籍,一人被送勞教。劉旭東並扣發了大法弟子的工資。2001年5月,劉調任襄樊供電局局長,因繼續損害職工利益,上任不久便遭職工多次毒打,腿被打斷。此後他患上絕症─直腸癌,醫治無救,於2002年8月在十堰身亡。死時年紀輕輕,才四十二、三歲。

    ◆十堰通達集團陳輝迎合江氏流氓集團、參與迫害大法弟子,有位大法弟子與陳妻是同學,曾給陳妻寫了封勸善信,並寄了些真相資料,陳為了邀功,將勸善信和真相資料上交給本單位邪惡頭目,陳輝夫婦因此得到獎賞,而那位大法弟子卻遭到殘酷迫害,幾次被抓捕關押,現失去工作,生活無著落。陳春風得意,但好景不長,於2004年「十一」期間駕駛自己的轎車外出旅遊時,車毀人亡,遭到惡報。

    ◆被中共謊言包裝成全面英模的女公安局長任長霞,在發狠迫害4個法輪功學員不久,即遭車禍慘死,同車五人中就她一個死亡,任的親妹妹都說她是遭報應了。不久她的丈夫也遭報死亡。真是一人作惡,禍及全家啊!

    我們寫出這些事實,絕非為了報復,更不是幸災樂禍。修煉人心中沒有仇恨,只有慈悲。古人普遍的敬仰佛法,相信善惡報應,給僧人一口飯功德無量,而如今有些人竟然無所顧忌的迫害、誣蔑大法和修煉「真、善、忍」的大法弟子。

    法輪大法是佛法,慈悲與威嚴同在,在此我們真心奉勸那些還在迫害、誣蔑大法和大法弟子的人,不要跟隨專搞「假、惡、鬥」的共產惡黨利用手中的權力控制國家,製造出如此多的人間慘劇!停止其罪惡行為並將功贖罪,不然你們真的沒有重生的希望還會殃及家人,請千萬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和前程當兒戲!

    二、法輪功弘傳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

    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是性命雙修的上乘佛家功法,也是中華傳統文化。法輪功自一九九二年傳出至一九九九年被迫害,在全國已有七千萬至上億人修煉;一九九五年開始,大法師父開始在國外傳法傳功,至今法輪大法已經傳播到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

    法輪功以其祛病健身的獨特效果,教人修「真、善、忍」做好人的高尚道德要求,贏得了世界善良人的敬佩和愛戴,已榮獲世界各國各界三千多項褒獎和支持議案、信函;大法書籍已被翻譯成三十多種語言文字在世界各地發行。法輪功在我國港、澳、台地區也備受歡迎,僅台灣一地就已有超過60萬人學煉。在台灣和北美、澳洲等國家還出現了明慧學校,利用週末學習中國傳統文化,學、煉法輪功,特別是教育學生按「真、善、忍」修習品行。在印度,有的學校以法輪功的五套功法作為學生的體育鍛煉內容。是凡按「真善忍」作為教育準則的學校和班級,學生更加自律、誠實、寬容、更有修養,因此受到家長和社會廣泛讚譽。

    值得一提的是,台灣監獄犯人都有人在學煉法輪功!據網上報導,每週有法輪功學員去監獄指導學法、煉功。犯人學了大法,身心變化很大。這個政府太聰明了!用心法約束人,人人都按「真、善、忍」自覺約束自己,省去政府多少麻煩啊!

    在1999年7月之前,法輪大法在十堰洪傳,早晨隨著美妙的音樂響起,公園裏到處可見煉功的人群,大法使人們身體健康、道德回升、家庭和睦,越來越多的人走入修煉的行列。

    然而1999年7月共產邪黨的頭子江澤民一意孤行,動用了整部國家機器來迫害法輪大法,十四年來,中共與江澤民互相利用迫害法輪功,欲「在三個月內消滅法輪功」。欲置所有法輪功修煉者於死地而後快,採用「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等滅絕政策。法輪功學員做好人的權利被強權剝奪,一個「煉」字即可判刑入監。

    其實你們在這麼多年與法輪功學員的接觸中也知道,法輪功學員都是這世上難得的好人,他們只是為了自己的信仰,心靈道德的提升,只是為了坦坦蕩蕩的做個好人。在這些好人面前,不知你們是否曾有過愧疚之意在心裏掠過。你們口口聲聲的說法輪功學員破壞國家法律實施,你們所說的法律就那麼不堪一擊嗎?說了一句「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真話就把你們所謂的法律給破壞了,那麼,那個所謂的「法律」還值得你去維護嗎?你還能維護的住嗎?

    三、煉法輪功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

    我國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民有信仰、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趙嘉莉和曾海榮有電腦和打印機都是合法的,你們搶劫她們的東西,是你們在犯罪,是搶劫罪。憲法是國家的母法,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於憲法之上,而「610辦公室」本身就是非法成立的組織,其強調的所謂的鎮壓依據,無非就是人大有決定,《刑法》有第300條,公安部有六條通告,民政部有取締,江澤民有講話,《人民日報》有評論員文章等等但是只要查閱一下1999年10月30日的人大決定,就會發現通篇未提法輪功,就是說國家的立法機關並沒有給法輪功定性。兩高的司法解釋中也沒有提到法輪功,民政部、公安部的決定通告,他們不是法律,因為他們沒有立法權。而江澤民的甚麼講話、《人民日報》的文章更不是法律,他們定誰為「邪教」,不僅無效,其本身就是嚴重的違法。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將無罪的人抓起來是你們在執法犯法,如果你們繼續執迷不悟,我們會利用法律途徑控告你涉嫌非法拘禁罪、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你們將要承擔法律責任和刑事責任。

    你們可能想:好你就在家煉,為甚麼到處發傳單,叫人退黨、團、隊,這不是反黨嗎?這樣認識就大錯特錯了。你們知道,面對江澤民和中共利用它所壟斷強大的國家宣傳機器造成的強大聲勢面前,法輪功學員不但沒有任何宣傳工具,且被非法剝奪了上訪的權利,同時遭受著殘酷的迫害。假如允許他們公開講話,他們就不必使用送傳單、貼標語和面對面的這些講真相方式了。在法輪功學員被剝奪了一切說話的權利的不公對待下,面對被欺騙的世人,我們只有採取這種形式。你們知道嗎?法輪功的真相資料都是眾多法輪功學員在艱苦的環境下利用自己省吃儉用積攢下來的錢製作的,那是出於大法修煉人的良知、善心和對他人無私的關注。只希望世人能夠了解「真善忍好」和「法輪大法」好,知道大法真相,不再被謊言矇蔽。

    法輪功學員不顧個人安危,在中共嚴酷打壓、迫害中走出來,告訴世人共產黨因作惡太多將遭上天懲罰,不是要打倒誰、推翻誰,而是要挽救迷途中的世人。他們無論製作發放多少真相資料,目的是一個:告訴人們快快在心中脫離中共,脫離黨團隊,抹去當初對著那面血旗發出的毒誓,認同「真、善、忍」,從而躲過此劫!這是在做真正的大善事。

    《憲法》、《世界人權宣言》、《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及《刑法》都對人享有思想、良心與宗教自由有明確規定,而非法剝奪這些權利反而有罪。信仰及製作、散發法輪功真相宣傳品的行為都屬於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和思想自由的範疇,過程中不損及任何組織和個人的利益,不涉及破壞社會秩序,沒有任何社會危害性,符合憲法規定,符合信仰自由的普世價值,符合人權宣言和國際公約,是完全合法的行為。在中國大陸已經有超過三十多位正義律師為法輪功作了無罪辯護,有些律師辯護詞題目就是「憲法至上,信仰法輪功無罪」。幾乎所有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在辯護詞中,都明確指出,沒有任何一部法律及其條款規定法輪功是×教,從法律上講清了修煉法輪功、傳播法輪功都是合法的。而恰恰對法輪功學員的打壓是非法的,所有參與的警察和公職人員都在捲入犯罪之中,面對未來法律健全社會時,這些人罪責難逃啊!

    四、歷史的教訓

    當年,納粹德國在希特勒的獨裁統治下,動用整個國家機器,對猶太民族實施慘絕人寰的種族滅絕和大屠殺。在當時的德國,這一切似乎是合法的,都是在執行元首的指令。戰後,涉及的被告人數超過百名,審判不僅僅是針對納粹頭目、秘密警察和黨衛隊成員等,被告中還包括如工業家、軍事人員、集中營看守等。值得一提的是,有四名德國法官也站到了被告席上,因為在納粹德國期間,法庭也是希特勒的幫兇之一,許多種族清洗的裁判,就是由法庭以裁定或判決的形式做出的。艾希曼聲明他本人對猶太人沒有仇恨,也沒有親手實施屠殺,就像所有納粹為自己辯解的內容一樣:作為一個軍人,執行法律和服從命令是天職,何罪之有?但因為他組織並參與了對猶太人的屠殺,是反人類罪行,是滅絕人性的。的確,這已經是舉世的共識。

    你們想過沒有,當年納粹對猶太人的屠殺,和今天中共對法輪功的群體滅絕性的迫害是何等相似啊!同樣是冠以國家的名義;對猶太人的屠殺源自於希特勒的瘋狂,對法輪功的迫害是因為江澤民的變態和妒忌,不顧大多數常委的反對,一意孤行的要迫害;為了挑起人民的仇恨,方便屠殺,當時的德國媒體把猶太人描述成一個骯髒、貪婪、好逸惡勞、沒有理想的劣等民族,中共的宣傳機器更是像歷次運動中一樣,開足馬力造謠誣陷,給法輪功潑髒水,不遺餘力的實施妖魔化;為掩人耳目,納粹建造了臭名昭著的集中營,在暗中秘密進行屠殺。而在中國大陸的監獄、看守所、勞教所這些現代集中營裏,中共不僅對法輪功學員施以各種酷刑,進行精神和肉體上的折磨,而且更加令人髮指的是,為了牟取暴利,中共軍隊、武警和部份醫院竟然有組織地、系統地活體摘取他們的器官(目前有足夠證據表明中共活摘器官,這個罪行正在國際上被廣泛揭露)。這前所未聞的罪行超越人類良知的底線,是對人類文明的公然踐踏。犯下了如此滔天罪行的中共的結局註定同納粹一樣,而那些在此期間的行惡者、協從者也必將面臨著一場前所未有的大審判。

    1992年2月,統一後的德國柏林法庭審判了一起槍殺案。被告是統一前東德的一名名叫英格•亨里奇守牆的衛兵,此前兩年,他在守護柏林牆時,槍殺了一名企圖越牆逃往西德的名叫克里斯的青年。他的辯護律師稱,他當時只是執行命令(東德當局命令守護柏林牆的士兵對企圖逃往西德的東德人格殺勿論),他根本沒有選擇的餘地,所以他是無罪的。不過這樣的辯護最終沒有得到法官的認可。當時各國政府的立場不約相同:不道德的行為不能藉口他們是奉政府的命令幹出來的而求得寬恕。任何人都不能以服從命令為藉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倫理界限。

    柏林法庭最終的判決是:判處開槍射殺克里斯的衛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法官賽德爾當庭指出:「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權(即只開槍而故意不打中),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任何人都不能以服從命令為藉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倫理底線。」法官這樣對被告解釋他的判決:「東德的法律要你殺人,可是你明明知道這些唾棄暴政而逃亡的人是無辜的,明知他是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當法律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原則;反正義的立法就是「實在法的非法」,依這種「法」去執法,也是犯罪;開槍可以說是奉命,不由自己,可射中,就是蓄意殺人嘛!」

    柏林牆衛兵殺人案的例子,就是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那些人的一個前車之鑑。即使柏林牆衛兵手裏有上面開槍殺人的正式命令,都沒有夠逃脫法律和正義的制裁,而只靠口頭指令就去具體執行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這些人,又會面臨怎樣的結局呢?英格﹒亨里奇的故事雖然是發生在德國的昨天,但類似的審判,一定會發生在中國的明天!

    聯合國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表明,涉及「反人類罪」、「種族滅絕罪」等嚴重踐踏人權的指控,行為人以所謂「執行上級命令」、「當時的法律」或者以自己特殊的職業身份作為自我免責的辯護理由,將不被現代法庭所認可!中國《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條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各級行政人員推脫罪責、逃避懲罰的後路。

    以上這些既嚴肅認真又心懇意切的提醒和警示,足以振聾發聵,值得十堰每一個政法工作者警覺和深思:在長達十四年對法輪功的迫害中,我們每個人究竟扮演了一個甚麼樣的角色呢?扮演的這個角色會給自己帶來甚麼樣的後果呢?

    五、歷史大審判

    從古到今,迫害好人、殘害百姓的人,沒有一個有好下場的!中共也同樣逃脫不了這個歷史規律,善惡報應終有時,烏雲遮日可以一時,決不會長久!當年羅馬帝國迫害基督徒,放火燃燒城池嫁禍基督徒,挑起民眾的仇恨。後來上天降罪,四次大瘟疫把強大的羅馬帝國毀滅了。共產黨迫害法輪功,製造「天安門自焚」偽案嫁禍法輪功,歷史驚人的相似。迫害法輪佛法,神佛不會饒恕。

    二零零二年六月,在貴州省平塘縣掌布鄉發現了2.7億歲的「藏字石」,五百年前崩裂的巨石斷面內驚現六個排列整齊的大字「中國共產黨亡」,其中那個「亡」字特別的大。經地質專家實地考察後一致認為,這「藏字石」上未發現任何人工雕鑿的痕跡,國內一百多家報紙、電視、網站轉發了這消息,但都隱去那個「亡」字。「藏字石」的圖片還被赫然印在貴州「藏字石」風景區的門票上。中共惡貫滿盈,壞事幹盡,天真要滅中共了。2004年11月,《九評共產黨》一書橫空出世,隨即掀起了退黨大潮,這正是天意在人間的展現。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追查國際(全稱: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成立,協調國際社會正義力量及刑事機構,在全球範圍內徹底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他們的宗旨:對於迫害法輪功的罪行,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協助受害者將罪犯送上法庭,嚴懲兇手,警醒世人。

    為了即將到來的歷史性審判,追查國際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四日發表了《關於收集中共法庭系統迫害法輪功的罪證的公告》。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六日,又向全世界發布:《全面收集中共對法輪功迫害罪證的公告》,對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罪惡進行全面追查,收集一切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罪證!由追查國際協調建立的「全球監視追蹤系統」,是分布於七十多個國家近三百個城市的網絡系統,有效地監視、追蹤在中國大陸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各級黨政官員,特別是那些涉嫌部署、抓捕、洗腦、非法判刑、酷刑謀殺法輪功學員的兇手和直接參與封鎖信息真相、輿論煽動的責任人。總之,不管是誰,只要是欠了人民血債,總有一天他要償還的。不管是誰給他下的指令都沒有用,他都要承擔他的那一部份。這就是天理。

    2012年10月30日,「清算江澤民迫害法輪大法國際組織」成立,誓言徹底清算江澤民流氓集團、「610辦公室」(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以及直接實行迫害的公、檢、法組織、和在勞教所、洗腦班、監獄的管教人員與惡警,以及喪盡天良的活摘大法弟子器官的所謂醫生等相關人員。

    歷史的審判真的不遠了。根據全球起訴江澤民律師團公布的數據,法輪功學員在全球三十個國家,已經分別控告了迫害法輪功的首惡江澤民及其幫兇羅幹、周永康、薄熙來、吳官正、夏德仁、趙致真、黃華華等三十多名中共高官,如今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一到自由世界,隨時都可能面臨法輪功學員的法律控告。

    你們都是懂法律的人,你們比我們更清楚,你們的行為是在犯法,希望你們不要再把無罪的人再關押,如果立即釋放這也是你們在積功德,如果還要跟隨中共迫害好人,可能就如前紅色高棉監獄長康克由,以嚴刑逼供手段虐待一萬五千人致死,於二零一零年被判處三十五年監禁。江羅劉周及其跟隨者的下場要比柬共頭目的今天慘得多,因為這不僅殺人害命,而且迫害佛法,淪喪道德良心,他們所面臨的,不僅僅是在人間被繩之以法,而且還要受到天譴。

    所以希望你們立即無罪釋放大法弟子!希望仍在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人,搞清其中的利害關係,能夠懸崖勒馬,以行動來彌補自己所犯下的罪惡,不要再為中共充當炮灰,去欺壓樸實善良的人民,為自己和家人選擇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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