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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不要講法律!律師:難道講笑話?

——目擊遼寧撫順市望花區法院對五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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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三年七月九日,遼寧撫順市望花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張德豔、孫海峰、穆國棟、王玉梅、汪桂華進行非法庭審。家人為張德豔請了辯護律師。律師辯護要點是:信仰「真善忍」無罪。

非法庭審在看守所進行

七月九日那天早晨,天陰得很厲害,不時地下起雨來。在撫順市南溝的看守所處幾輛巡警的警車,虎視眈眈著。上午的九時許,望花區法院、檢察院的車陸續來到撫順市看守所前。一些法輪功學員也來到撫順市看守所前,給他們受迫害的同修堅定的支持。

上午九點,法庭開始放人進去旁聽。旁聽的人裏有家屬、法輪功學員、世人。法庭對旁聽者有限制,進入法庭的大門口,法警檢查旁聽證,並用儀器檢查身體。法警稱法輪功學員王曉明戴的手錶有錄音功能,於是一國保警察在法警的地盤上將王曉明帶走了。

法官叫律師別講法律遭反譏

當法官宣布開庭後,法輪功學員張德豔、孫海峰、穆國棟、王玉梅、汪桂華被帶到庭審法庭,有三位法輪功學員拒絕穿號服,顯示他們在用行動抵制中共的迫害。

在開庭時,主審法官與張德豔的律師先有一段對話,女法官說:「不要跟我講法律。」律師表詫異,反問:「不講法律講笑話嗎?」本來法輪功學員就沒有違法,但卻被非法庭審,而庭審還不讓講法律,真是充份暴露中共對法輪功學員根本是不講法律的。

在開庭庭審時,張德豔被排到第一位。法官問張德豔是否認罪,張德豔堅定地回答:「不認罪!」張德豔在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被綁架時,是一頭烏髮,美麗漂亮,一年後的現在,她竟是滿頭白髮,完全變成一位老太婆。家屬席上的一位女孩見此情景不禁失聲哭了。

律師:信仰「真善忍」無罪

律師為張德豔做了無罪辯護,有理有據:1、信仰無罪。法輪功不是邪教(法輪功的教導是「真善忍」,中共教人「假惡暴」是真正的邪教),中國法律沒有講不讓信仰法輪功。2、法輪功學員沒有違反國家的法律和法規,而國家的哪條法律和法規也不能對法輪功學員定罪。信仰「真善忍」無罪。3、從張德豔家拿的電腦和手機應還給張德豔。

法官辯稱,從張德豔家中發現的手機有十幾個,裏面有法輪功的內容。律師說,他本人就有二十部手機,裏面有法輪功的內容,問用不用拿法庭上來看看?法官無語。

張德豔的律師還講了法輪功學員王玉梅的一個故事:王玉梅曾被人刺傷三刀,對方應該賠償十五萬元。但王玉梅只收了對方三萬元醫療費。律師反問:這樣人能犯罪嗎?法官打斷律師的話不讓講:你是張德豔的律師。律師堅持:這是連案。

簡評非法庭審中其他法輪功學員的情況:

孫海峰,檢方稱他有三百張神韻光盤。神韻光盤是反映中華五千年傳統文化的,呈現給人們的是中華文明的歷史。難道中共要審判五千年的中華文明歷史嗎?

王玉梅,她是到孫海峰那借錢進貨,因為也修煉法輪功,所以被警察一起綁架。

穆國棟,檢方稱從其家中翻出大法的書籍,mp3等物品。這些都是信仰中的東西,不是傷害他人的工具,把這也當成犯罪。律師講了,修煉的人都為別人著想的人,能犯罪嗎?中共的法院,不按法律辦事,是在禍亂法庭。

汪桂華,修煉法輪功以前直腸瘤患者,修煉後無病一身輕。法官問她認不認罪,汪桂華回答不認罪。一個人修煉所患疾病不翼而飛,而用自己親身的感受來證實法輪功的美好,怎麼是犯罪。

法庭對上述法輪功學員一律扣上「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法輪功教人「真善忍」,「假惡鬥」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但是在整個庭審中,公訴人和法官都說不出法輪功學員破壞哪條法律和法規的實施。如果沒有,沒有又如何的定罪呢?僅此就足說明法庭對法輪功學員的審判完全是違法的。

法庭外,法輪功學員王曉明被綁架到古城子派出所,被警察非法搜身,褲腰帶都被拽下來。最後被無條件釋放,然後王曉明又回到法院外的人群中……人們在看守所門外等待著,希望那些還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法庭人員,能良知甦醒,無條件釋放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

撫順南溝看守所的法庭
撫順南溝看守所的法庭

庭審法輪功學員用的警車
庭審法輪功學員用的警車

庭審法輪功學員用的警車
庭審法輪功學員用的警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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