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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樺川縣劉春梅自述被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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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日】我叫劉春梅,今年四十歲,家住黑龍江省樺川縣,我是一九九八年夏天喜得大法的。在煉功之前,健康總是與我無緣,整天與藥為伴,三天兩頭住醫院。活著真是太痛苦了,我被病魔折磨得曾想過自殺。

而我學大法不長時間,嚴重的胃病、胃脹、上下不通氣的症狀奇蹟般地好了,身上那些說不出的痛處也漸漸地好轉。從此,我的天空不再是灰濛濛的了,陽光是如此的溫暖,生活竟是這般美好,我心中充滿了對大法與師父的感激之情。

可是好景不長,一九九九年七月的一天,我和同修們照常在樺川縣笑笑樂園門前煉功,卻被一群上班的模樣的人驅趕著,拿去了放煉功音樂的錄音機,不讓煉了,還挨個的登記單位、姓名、住址、同修們都被迫終止了煉功。後來電視報紙鋪天蓋地的都是誣蔑大法的謠言,這麼好的強身健體,教人向善的功法為甚麼就不讓煉了呢?我百思不得其解。於是我想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八日,我和幾名同修踏上了開往省城的汽車,汽車站周圍都是便衣。我們行至中途時就被佳木斯市公安局劫持回到佳木斯,當晚又被轉到了樺川公安局,次日凌晨被非法關進了樺川縣拘留所,在這期間他們利用家人朋友逼迫我們寫保證書,說寫了就放我們回家,我們家世世代代都是遵紀守法的老實人,從來沒有人進過這種地方,這對我們家人來講像五雷轟頂一樣。我父親當著眾人的面讓我跪下,寫保證書,望著老淚縱橫的父親,回想著兩年來自己堅守對宇宙真理的追求,我的內心苦極了,禁不住淚眼汪汪。

這次我被關押了三天,回單位計生委上班後,我又被強行關進邪黨校辦的洗腦班,逼迫聽誣蔑大法的宣傳,逼迫寫「悔過書」。一個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的人到底何過之有?又悔的是哪門子過呢?荒謬至極。參與以上迫害的單位有樺川縣政府,公安局,610辦公室,國保大隊,拘留所,縣委宣傳部、縣政法委、計生委、縣委黨校。人員有陳冼、李明佳、孫萬真、王大慶、鄒德江、劉江、賈友、佳木斯四五名警察,樺川縣公安局局長張雲澤、魏佔文、王思武、郝長華,劉繼江、趙亞芹。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六日晚,我在樺川縣蘇家店鎮八家子村發放大法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當晚被蘇家店鎮派出所的警察持槍劫持到蘇家店派出所,我和趙志榮,劉麗娟還有劉麗娟的丈夫武志強(未修煉法輪功)同時被綁架了,蘇家店警察叫我們像犯人一樣靠牆根站著,劉麗娟同修不停的給他們講真相,他們不聽。警號是055713的警察對這個善良的、手無寸鐵的女同修大打出手。

然後他們分幾伙單獨的房間,同時審問我們,審問我的是那個警號是055713的警察,他走到我面前不懷好意地用手托我的下頜,我不配合他的詢問,他抬手就搧了我一個耳光。看得出來,打人對這個警察來講是再平常不過的事了。

劉麗娟同修大聲的反駁警察的提問,她說:我們做的沒有錯,堅持真理,不要向邪惡低頭!我還聽到隔壁的趙志榮同修被警察打的聲音,後來見面的時候才知道她的腿和頭被打傷了。樺川縣公安局的賈友和一個警察也跑來了,倆個人滿臉通紅,煞氣熏天,審訊未果之後連夜把我們關押到樺川縣拘留所。

我們三名女學員在拘留所裏絕食抗議,因為我們不是犯人,憲法規定信仰自由,我們沒有違反任何一條法律法規。十八日晚上,劉麗娟出現了腹部腫大,呼吸困難疼痛難忍的症狀,我望著痛苦的同修,一邊哭一邊大聲的喊拘留所的警察,他們把她弄去醫院了,我叫他們趕緊通知家屬。劉麗娟臨被抬走之前,在呼吸都很困難的情況下,斷斷續續地的給我們倆背著師父的經文,鼓勵我倆把路走正,我們哭著抱成了一團,大顆大顆的眼淚順著她的眼角流下來,她出去後就恢復了正常,再一次見證了大法的神奇。我的丈夫和我哥哥知道我出事後,想方設法救我出去,請客送禮和所謂的抵押金共損失了一萬餘元。後來我聽同修說我丈夫知道我被綁架後,見著人就是傻笑,精神壓力快到了極限,誰見了都會覺得很酸楚。家裏人在這場迫害中承受的這麼多痛苦,究竟誰的過?這一次我三天水米未進,人瘦了一圈,被關了大概七、八天左右才放我出來。

自從邪黨一九九九年7.20開始迫害法輪功至今,無論它怎麼邪,怎麼惡,都不會嚇倒堅修的大法弟子,大法弟子依然對世人講著真相,做著救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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