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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被毒打致死 兒子申冤遭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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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李志勤的孩子失聲哭訴,抹不去的那一幕:「冰櫃裏那麼冷,爸爸竟光著上身、光著腳丫,就穿著一條單褲子,前胸後背腿腳上都有傷……」

河北寧晉縣法輪功學員李志勤,二零零七年九月被寧晉縣公安局警察綁架後,僅僅三小時就被毆打致死。五年多來,家人在申告的路上舉步維艱。二零一三年七月五日,家屬再向河北省高級法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的立案要求。不料三天後,李志勤的兒子李光被警察綁架。

經多方打聽,李光現被非法關押在邢台市洗腦班迫害。

毆打致死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晚,李志勤正在趙縣租住的房子裏睡覺,寧晉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申建中帶領十三名警察突然翻牆而入,闖進屋裏。幾個人抓住李志勤就打,他兒子問「你們憑甚麼打人!」

李志勤很快就被打的動不了,接著被兩個人架了出來,頭耷拉著,戴著手銬,惡警還叫囂:「別裝樣,今天抬也得把你抓走。」(中共警察把抓法輪功學員當首要任務)

當李志勤被惡警架至院子中央時,家人聽見他大出了一口氣,就再也沒有聲息了。

李志勤被毆打致死後,寧晉縣邪黨惡警沒有立即通知家屬,而是兩天以後才通知。對李志勤的家屬稱李是「心臟病」突發而死,只讓家屬匆匆看了一眼遺體,就匆匆拉到邢台市火葬場火化。

李志勤
李志勤

左:醫院死亡證明死因一欄寫著--呼吸心跳驟停。

右:依據死亡證明填寫的火化介紹信死因,卻赫然寫成:因心臟病突發死亡。
右:依據死亡證明填寫的火化介紹信死因,卻赫然寫成:因心臟病突發死亡。

李志勤被打死後,五年來,家屬頂著壓力,奔波於有關部門,進行申訴。

互相推諉

對家屬的追責,寧晉縣檢察院說:「你去找公安局,誰辦的案,有信訪局、有紀檢……」家屬先後找到寧晉縣政府部門、信訪局、政法委,都說:你們到公安局去問。

家屬多次去公安局,公安局說:「你們去找六一零、政法委,六一零是主要處理機構。」轉了一圈,家屬又找到政法委,對方說:「你們可以到市公安局審核。」 又推給公安局。

統一謊言

李志勤生前身體非常健康,無任何心臟病表現,也沒有心臟檢查認定。寧晉縣公安局、寧晉檢察院統一口徑,硬稱李志勤是死於心臟病突發。

寧晉縣公安局方說,是檢察院做的法醫鑑定。寧晉縣檢察院方說,是公安局出的法醫鑑定、屍檢證明,還說人家(公安)有省級和市級的證明。但拿不出任何證明,現在這些所謂的證明也沒拿出來。

二零一一年,家屬找到邢台火葬場,獲得當時的火化介紹信,上有公安局的章,上面寫的是「心臟病死亡」。而對照趙縣醫院當時出具的死亡證明是:「心跳呼吸驟停,經搶救無效死亡。」這是明顯不同的說法。

寧晉縣政法委書記常某曾堅稱:「李志勤是到趙縣才犯的病,當時趙縣醫院做的結果,要看結果到趙縣醫院。」而趙縣醫院的醫生確定說:「人來的時候就死了,急診室是做例行搶救。」

威脅恐嚇

二零一一年,家屬請了一個律師。結果公安局警察把律師叫去單獨談話。律師出來就對李志勤的家人說:「不敢再為你們這事跑了,再為你們這事跑,這個事幹不成,我就進去了。」

可是人命關天,總得還死者一個公道。於是李志勤妻子受到警察威脅:「別老帶你兒子來,對你兒子沒好處!」 「再找就把你們都抓起來!」

對這樣草菅人命的案子,寧晉縣一國保警察還沒人性的說:「一個犯罪嫌疑犯,死了就死了。」

報復陷害

李志勤的家人堅持著艱難的申訴,事情也舉步維艱的進展著,豈料黑手又伸出來了。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七日下午,寧晉縣和鄉派出所警察突然闖到李志勤的家裏,還帶著攝像機,便裝的陌生人守在他家門口。當時家裏沒有人。大隊幹部對村民說,因為李志勤的家人寫了申訴信,上邊派人來了解情況。

接連兩天,村民們都見有陌生人在李家門口轉悠。八月二十七日,派出所警察又要去他家,大隊幹部說:孩子們不煉,別去家裏了。警察就沒去,但揚言說,監控了他們家三個人的電話,如果發現有甚麼行動,就抓他們去勞教。十二月,村裏大隊幹部又收到指令,一個勁的往李志勤家裏跑。

二零一三年一月,李志勤的家屬和律師去寧晉縣公安局,遞交要求國家賠償書。過了幾天,接到公安局電話,說讓家屬、律師過來商談申請國家賠償的事。一月二十三日,家屬、律師到公安局,徐姓政委和一個叫顏潤普的人出面接待,本來是說給答覆,卻成了詢問筆錄。並且叫來警察,要單獨給李志勤的兒子李光做筆錄,還不要律師在場,警察詢問李光是否給各部門寄信了,問信裏的內容來源是從哪裏弄的?還說採取甚麼措施。

面對各部門都推諉、撒謊、恐嚇而根本不予解決的情況下,家屬只能向河北省高級法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立案。三天後,二零一三年七月八日晚十一點多,當地警察突然闖到小棗村李志勤家,家人沒敢開門。到九日凌晨,他們就翻牆跳入,砸開他家的大門,強行綁架了李志勤的兒子李光,還搶走了他家的兩台電腦。李光的伯伯聽到消息悲憤交加,當即昏了過去。

附李志勤小傳

李志勤,五十歲左右,河北省邢台市寧晉縣鳳凰鎮小棗村人,他上有年過七旬的父母雙親,下有一子兩女,以賣布維生。在修煉前曾患有嚴重肺結核病,二零零四年修煉大法後,身體康復,親身證實了法輪大法在祛病健身方面的神奇功效。從此無半點疾病,每天樂呵呵的。

他為人真誠實在,做生意不佔便宜,誰家有事都主動幫忙。村裏的路哪兒不平了,他主動去修平了,村裏還在喇叭裏表揚過他。一次,他在路上撿到一款高檔手機,一直等在路邊,直到一個三十來歲的小伙子來找回手機。

二零零六年四月份,李志勤被寧晉縣國保大隊和「六一零」迫害的流離失所,輾轉到了石家莊市趙縣,以打工為生,在趙縣城中租了一套民房為暫時棲身之處。

李志勤平時都是幹一些體力活,有時騎自行車跑五十里路。事發(被毆打致死)當天,他還提著水泥桶上房修煙囪,當天下午還往樓上抬井泵。邪黨警察企圖以「心臟病發」來逃脫草菅人命的罪責,是絕對不能得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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