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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新民市於立鳳、曹陽、王靜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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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七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新民市法輪功學員於立鳳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六月五日被劫持到大連市第一監獄。另外,同日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曹陽被非法枉判五年;王靜被誣判三年半,現正上訴中;潘友發被迫害嚴重,兩度被看守所送醫搶救。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新民市國保大隊及各派出所警察與瀋陽市國保支隊瘋狂綁架了十多位法輪功學員,計有:於立鳳、曹陽、潘友發、胡寶寬、王靜、陳秀、於新、胡林、栢露春、楊桂鳳、李慧玲、李岩(李燕)、惠麗綦(慧麗琦)、段長合(段長河)等。其中大部份法輪功學員已先後回家,胡寶寬情況不明。

於立鳳被迫害情況

於立鳳,男,今年四十三歲,被綁架前靠開夜班出租車維持生計。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凌晨五點半左右,於立鳳在加氣站準備給出租車加氣,幾名便衣突然撲上來,將他綁架到新民市公安局。接著,新民市國保、西北街派出所警察闖到於立鳳家和他的車庫非法抄查,將他的私人物品、幾千元錢搶劫一空,就連剛到他家做客的朋友李慧玲身上幾年做小買賣攢下的一萬二千元錢也被搶劫,同時將他的妻子楊桂鳳綁架到瀋陽造化看守所。於立鳳八十歲的岳母親眼目睹警察的土匪行徑,萬分驚恐,在滿地狼藉的家裏呆坐一整天。(後來被大女兒接走)楊桂鳳後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才被放回家中。

法輪功學員於立鳳
法輪功學員於立鳳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檢察院對於立鳳非法起訴。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日,新民檢察院程旭川、新民法院王萌在不通知親屬的情況下對於立鳳秘密開庭,並於一月三十一日對於立鳳非法判刑七年。二月四日,於立鳳向中級法院上訴,中級法院由審判長沈瑩、審判員樊友明、張勇及書記員王冰組成的合議庭,於三月二十七日非法維持原判,並為終審裁定。六月五日,於立鳳被劫持到大連市第一監獄。

潘友發被迫害情況

年過六旬的瀋陽市法輪功學員潘友發,是團級轉業軍官,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到法輪功學員胡林家做客時遭綁架。

法輪功學員潘友發
法輪功學員潘友發

潘友發被綁架前身體健壯,由於遭受陳福洋等警察的暴力毆打和酷刑迫害,導致生命垂危,據悉他被打斷一根肋骨、腦部重傷,先後於四月九日、四月十二日被新民市看守所送醫搶救,醫生診斷結果為:「腦部因外傷所致」「右側腦部積液」。新民市看守所所長齊富春不讓家屬看病歷,欺騙家屬說沒事兒。

曹陽被迫害情況

瀋陽市雄獅美術學校老師曹陽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在學校準備新學年的工作時被綁架。遼寧新民市法院分別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九日、一月二十二日對曹陽非法開庭,最後罔顧法律、證據,強行非法判曹陽五年徒刑。

據悉在法庭上,律師為曹陽做無罪辯護,指控新民市公安局警察有意造假構陷,並將所謂的證據光盤當庭播放,經證實都是對人有益的宣傳品,沒有任何違法內容,並且律師當庭指證:根本不能作為定罪證據的物品還被公訴人偽造了數量;所謂的證人三次簽名,竟然還是三樣同音字、不同筆體。女陪審員王萌竟說,因為曹陽修煉法輪功曾被判了九年,這回即便沒查出那麼多數量,只要有這些東西就可以判刑。公訴人計興中叫囂說:現在數量不是問題,就是只要有一個字,也要判刑。

下圖為綁架於立鳳的主要責任人的照片:

新民國保大隊長蘇劍平
新民國保大隊長蘇劍平

原新民國保副隊長王炳園
原新民國保副隊長王炳園

西北街派出所所長蘇華林
西北街派出所所長蘇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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