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上「法輪大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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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五日】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上午,我到城郊區貼法輪功真相標語,剛貼了二十來張,遭人惡意舉報,就被派出所警察綁架,並抄了我的家,將我劫持到派出所。在路上,我請師父加持,讓我發出強大的正念,解體派出所各層空間的邪惡生命與因素,解體操控警察妄圖迫害大法弟子的黑手、爛鬼。一路上正念不停。

在派出所的審訊室,警察問我叫甚麼名字?此時師父的法「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1]清楚的顯現在我的腦中,我沒有回答。警察發火了:「我問你名字為甚麼不回答?」我心想:我是不會配合你們的,我要利用這個機會給你們講真相。並發出一念:讓警察閉嘴,聽我講真相。這一念發出,警察就像是在等著我講真相一樣不說話了。我就說:我是煉法輪功的,師父教導我們要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淡泊名利,處處為別人著想,遇到矛盾找自己的不足,不斷提高自己的心性,做一個好人、做一個更好的人,對家庭、對社會都有好處,這沒有錯吧?警察靜靜的聽著。我又從自己煉功前後身體的巨大變化,說明法輪功祛病健身的奇效,又講到天安門自焚偽火,對大法的栽贓陷害,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違法犯罪,再講到貴州「藏字石」,天要滅中共,退黨保平安。

我一口氣講到這裏,警察回過神來,兇神惡煞的說:「這是公安機關,你還敢給我們說這些,憑從你家搜出的東西和貼的真相標語的數量就可以判你十年徒刑。」

我心想:你說了不算,我是李洪志師父的弟子,我在按照師父要求在救人,在做宇宙中最正最善的事,誰也動不了我。我接著說:法律是懲治壞人的,好人是應該受到保護的,法輪功教人做好人難道錯了嗎?對好人判刑是哪家的法律?自古以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全都要報」,常言道:「人在做,神在看」,人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逃不過神明的眼睛,迫害大法弟子絕不會有好下場!相反善待法輪功,退出中共,就會有好的未來,望你們三思。

這番話震懾了邪惡,看得出警察是怕遭惡報的,對我的態度來了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對我友善起來。中午時,這個警察從派出所的食堂給我端來一盒米飯、一盒菜,叫我慢慢吃,說菜下面還有肉。「審訊」結束後,警察拿出一張打印好字的紙叫我簽字。我想了想:一定要他們(警察)明白和記住「法輪大法好」,不要再對大法犯罪。於是我拿起筆在所謂的「審訊記錄」上端端正正的寫上「法輪大法好」五個字。警察看了後,自言自語:「法輪大法好」,我們不好處理,乾脆交局裏處理。

於是我被送到公安局局長辦公室,坐定後,局長問:叫你簽你的名字,你怎麼寫「法輪大法好」?我利用局長說話的時間發正念清除其背後的邪惡生命與因素。我非常平和的說:我原來身體不好,患有十二指腸潰瘍、肺氣腫、腎盂腎炎、胸膜炎、老年性白內障等多種疾病,經常感冒,是名副其實的藥罐子,成天有氣無力。修煉法輪功後所有疾病不治而癒,身體健康,精力充沛,十幾年來沒有進過醫院,沒有吃過一粒藥。我今年85歲了,頭髮黑油油的,身體還這樣硬朗,這是你親眼看到的,你說法輪大法好不好?局長說:好,就在家裏煉嘛。我說:我之所以寫「法輪大法好」,是因為我在法輪大法中受益無窮,我們法輪功弟子希望局長你及世上所有的人都能夠受益於法輪大法。你看現在天災人禍頻發,人們的生命安全隨時都受到威脅,讓你們看到「法輪大法好」,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就能遠離災難,就能幸福平安。局長,我是真心為你們好啊。局長說:謝謝你,本來要拘留你至少15天,你太善良了,免於刑事拘留,現在你回家吧。

真是「慈悲能溶天地春 正念可救世中人」[2],我為這個生命的正確選擇感到欣慰。當天下午5點鐘我堂堂正正回到了自己的家。

在此感謝師尊的慈悲呵護!感謝同修的正念加持!

註﹕
[1]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2]李洪志師父著作:《洪吟二》<法正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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