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大學女教師的故事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七日】在快要離開監獄的時候,一天在工場我去打開水的地方接開水,有一個因為販毒被判了死緩的年輕女孩也在接水,她見是我,嘆了口氣說:「在這兒這麼久了,人都學壞了,就只剩你一個好人了。」後來,那個因為我不報番號而懲罰我的中隊長對我說:「說真的,我挺佩服你的。」

一、得法 明白人生意義

我是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七日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我常想那一天真的是改變了我一生的一天,十多年了,歷歷在目。那時我是重點大學的一名講師,研究自然科學。

從兒時起,我就很喜歡看各種各樣的書,喜歡天馬行空的幻想, 甚麼事都喜歡刨根問底。記得在中學學習進化論時,我不信,我就想,如果人是因為基因變異加上環境適應產生的,那變異有各種可能性,適應環境也有不同的適應方法,世界各地環境也不同,那為甚麼世界上的人長得都是人樣,有相似的道德倫理,有類同的語言結構,爸爸都叫爸爸,媽媽都叫媽媽,進化論根本不能讓我信服。因此心裏就一直在探索人是從哪裏來的,人活著到底是為了甚麼,這些問題。後來參加高考時,發揮得極為超常, 以我所在地區第一名的成績考取國內排名前幾名的名校,接著又以很好的成績考取本校研究生,取得碩士學位,畢業後來到另一所重點大學擔任講師的工作。可以說親朋好友無不羨慕我,但是在我內心卻時時覺得不快樂,在名利情的追逐中痛苦而迷茫, 覺得人世間的一切似乎擁有和失去都沒有甚麼太多的意義。

一直在問自己,人為甚麼活著,思考中去過基督教的教堂,看過聖經。去過寺廟,拜過佛教中的師父,受過戒。學過心理學,研究過禪學哲學, 甚至探索中讀過部份的馬列原著,都無法找到我想要的。

很偶然的一天,我同寢室的一名計算機學院的教師路過學校食堂前的報刊欄,看到一張海報:法輪功,義務教功。她同我一樣,那時對佛教的東西很感興趣,一看是佛家功啊,就記住了時間地點,去了之後,有一個學生給她簡單介紹了一下,借給她一本《轉法輪》,拿回來她看了一半,就激動的不得了,告訴我,這書太好了,你看看吧。我拿過書,第一頁《論語》,讀完,我就想是佛法啊,講得多好啊。

看完第一遍《轉法輪》,我知道,我一直在找尋的終於找到了,看到書中說到人生命的來源,人活著的意義,我感動的落淚,從此大法在心裏紮下了根。

我們有一個很好的學法小組,都是學校裏的年輕的學生和老師,大家一起讀法,交流,大家都有比較高的學歷,都是覺得大法好走進大法的,對法理的理解比較快,比學比修,經常一起說說自己遇到的事情,自己是怎麼放下執著心的,遇到利益上的衝突了,又是如何按照修煉人的標準做到為他人著想的。在這樣一個祥和純淨的環境中,大家心性提高的很快。我在內心裏看淡了對名利的追逐後,生活的簡單充實而幸福。踏踏實實認真工作,敬業,為別人著想,一九九八年那一年被評為了學校的優秀骨幹青年教師。

二、為大法鳴冤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我和千千萬萬的法輪功修煉者一樣,走上了為大法鳴冤的道路。先去了市政府想上訪,可是等待我們的是警車和學校裏的高壓強制洗腦,根本沒有人聽我們說甚麼。我們就想要想改變對大法的迫害,一定要從根本上解決,一定要讓決策者知道大法好,了解大法修煉者,我們都是要做一個好人,一個越來越好的人,最後做一個超常的人,不參加政治,不會做任何不好的事,對任何的國家和社會都是有好處的,於是和同修一起走上了去北京上訪的路。到了北京情況更糟,走出火車站時,出站口兩側排了兩行軍人,還有各地來截訪的人,不時就會衝過來幾個人和當兵的,從出站的人群中拽走幾個。上訪處的外面是荷槍實彈的武警,遍布整個城市的便衣警察,看到像法輪功修煉者的,不問緣由直接上來拖走,我和同修們面對這樣的情況不禁困惑,政府怎麼了,為甚麼不能聽聽老百姓說甚麼呢?向政府反映情況不是每個公民的合法權利嗎?憲法不是說公民有信仰自由嗎?為甚麼我們現在是申冤無門呢?我們是法輪功的修煉者,法輪功怎麼樣,修煉者應該最具有發言權,聽聽我們的心聲,聽聽我們真實的感受,客觀的衡量一下,有甚麼必要鎮壓呢?

在那樣無處申冤的情形下,我和同修們一起走上了天安門廣場,在那裏煉起了法輪功,我們想用自己的行為,自己的切身體會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好。從北京被警察劫持回來後, 在學校裏面臨了極大的壓力,一直威脅我要開除教職,很多人勸我說寫個不煉功的保證,交上去糊弄一下,回家去煉沒人管的。我說:沒修煉以前我說過假話,但修煉了,師父告訴我們弟子:「說真話,辦真事,做真人」[1],我們就要按照師父的要求做,不能說假話,不能做壞事,更何況是在大法中,法輪大法好,是真真切切的,我們弟子都要做到的。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在向不明真相的群眾散發大法真相資料時,我被警察跟蹤後綁架,關進了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在看守所度過了一年八個月,那裏不管是在押人員還是警察都公認法輪功是好人(她們把我們煉法輪功的都統稱「法輪功」),知道大法好,有不少在押人員跟著我們煉功、學法。但是她們就不理解,寫一篇保證書就出去了,幹嗎不寫啊?上訴到中級法院時,家人為我請了律師,律師和法官溝通時,法官明確表示,寫個不煉的保證和悔過書,就可以不判。荒唐啊,由此可見法官都明白大法弟子是沒有罪的,如果真的有罪,寫一萬份保證書又能有甚麼用呢?法官和警察已經淪為打壓善良民眾的工具了,對法輪功學員根本就沒有法律可言。

三、在監獄遭受迫害

二零零一年七月,被送到了女子監獄,度過了兩年十個月。在那裏從一進門就開始受到特殊「關照」。先讓其他的犯人先檢查完身體帶走,然後讓我進到一間檢查身體的醫療間,說醫生常規檢查身體,讓把衣服脫了,我剛脫掉外衣,就衝進來四個警察,把我的衣服拿跑了,拿出一套囚服往我身上套,我總不能光著身子呀!我才明白一定是以前有大法弟子不承認自己的犯人身份不穿囚衣,她們想出來的損招。我知道上當了。無奈只能穿著這個讓我倍感屈辱的「囚衣」,走進監獄。來到專門關押大法弟子的專管隊:五大隊。

第一件事,先關禁閉,長寬各一點五米的方形房間,房頂上一個監控器,門口兩個犯人(他們叫「三連號」,意思她們和我是實行連坐制度)看著我。我的一舉一動她們都要記錄下來,她們還有一張紙,上面寫著甚麼時候要幹甚麼事,每天一睜眼就開始站著,房間裏根本沒有凳子,從早上站到晚上,期間還用錄音機放一些誣蔑大法的東西強迫往我耳朵裏灌,而且宣稱我一天不轉化,就每天給那兩個看我的犯人扣分(她們把分看得很重,因為分數積累到一定程度,她們才可以減刑),那兩個人就在我耳邊說一些亂七八糟的話。為了抗議這種迫害,我開始絕食,過了三天,那些警察覺得不可能轉化了,就把我轉到了專門關押重刑犯的大隊:四大隊,其他的犯人很害怕去四大隊,因為那裏非常苦,做苦工,甚至幾天幾夜都不能閤眼休息,關押的都是殺人搶劫和販毒的。大多都是刑期在十年以上的,看我的犯人聽到我要去四大隊,臉上都露出了不忍的表情。

八月我到了四大隊的一中隊四組,中隊長姓王一見面先讓我稱自己是犯人,報犯人的番號,我不承認自己是犯人,我告訴她我沒有犯罪,不是犯人,她很兇的樣子,把我叫出犯人做活的工場間,在樓道裏強迫我靠著牆蹲下,還要把雙手抱著頭,這種姿勢非常折磨人,時間一長頭頸脊背會由酸到痛,然後到麻木失去知覺。我在心裏默默背著法,沒有太多想甚麼,一直背著法,幾個小時過去了,我的身體幾乎已經完全失去知覺,過了很久才漸漸有感覺,頸部和脊背一直很痛,這種感覺持續了很久,幾個月後才完全消失。王姓中隊長走過來,讓我站起來,我幾乎是扶著身後的牆一點一點站起來,有一個犯人帶我到了一間監室,靠牆兩邊各有四張上下鋪,加我一共十六人。原來吃飯時間到了,我吃完飯。其他人立刻排隊返回工場間幹活去了,我也來到工場間,王中隊長過來讓我繼續蹲著,我蹲了一會兒實在蹲不住了,就站起來,旁邊有兩個女警察衝過來,把我按著蹲下去,又蹲了很久,雙腳已經麻木的沒感覺了。這時過來一個警察,自稱是大隊長,姓戴,她讓我站起來,說你要想站就站一會兒,要是站累了就蹲一會兒,我說好的,我真的蹲的好累了。

就這樣我被關押在四大隊。同樣先關在禁閉室,稍大點,大約十個平方的樣子,看我的兩個人是販毒的,因為身體有病,不能幹太多的活,所以派來看我。從早站到晚上十二點,中間不時穿插著和警察的談話,下午兩點到外面的太陽底下軍訓,站軍姿,操正步,等等此類的。後來她們沒招了,談話談思想,她們說不動我,身體上受苦我也不怕,關了三週的禁閉。就把我放到工場間做苦工了,我想她們是想讓我幹活受苦吧,等吃不了苦了,她們就可以達到目地了。

在工場間做工很苦,有時從早上四點,做到半夜一兩點,甚至連做幾個通宵,有一個星期,我只睡了四個小時。因為是做服裝的,犯人太累了,經常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有時幹著活就睡著了,手伸到縫紉機的針頭下,累到了站著都能睡著的地步。為了獲得一些基本的生存條件,休息的好一些,吃的好一些,少幹一些活,那些犯人真的是甚麼壞事都幹,從表面文明一點的拍馬屁,拉關係,給老犯人送東西,到打架,吵架,打小報告,告惡狀,真是無所不用其極。

而且在監獄裏,犯人是不被當人看的,基本的生活都無法保證,如犯人只能在上午上兩次廁所,喝兩次水(廁所和放水的保溫桶,都在工場的最前端,而犯人是不能離開幹活的地方隨意走動的),下午只能上兩次廁所,晚上只能上一次廁所,而且還要排隊,有嚴格的時間限制,一個小組三十二個人,每個小組上廁所喝水的時間只有二十五分鐘,廁所只有兩個廁位。可想而知,犯人的基本生活都是無法保證的,又在非常大的壓力下,很多犯人都有了很嚴重的病,心理都不正常,發生了扭曲。我覺得她們好可憐,力所能及的幫她們一些。

有時也會利用警察找我談話的時候,和她們講一些善惡有報的道理,以惡制惡不能改變人心,只有讓人明白道理了,知道一個人不能做壞事才能真正改變一個人,用惡的手段懲罰人,只能讓人學到惡的東西,就會越變越壞。有些警察能聽進去,不再過份的使用暴力的手段懲罰犯人了,也不再利用限制犯人的基本生理需求來控制犯人,在保證生產進度的情況下,也開始注意犯人的休息保證,慢慢的環境有所改變,上廁所喝水不限制時間了,自由開放,有需要就可以去,活基本在工場間完成,保證大家的晚上休息時間,一週都會安排一天的休息時間,讓大家放鬆一下。管制放鬆了,效益卻變好了,原來累死累活也做不了多少,現在一年下來的產值翻了一番。後來,開始實行有償報酬,雖然很少,但對於服刑很長時間的犯人來說也是很可貴的,因為有些殺人販毒的,根本沒有家人來看望,沒有經濟來源,基本生活用品都沒有,衛生紙牙膏牙刷長期靠別人施捨,有些惡的就成了牢頭獄霸,有了經濟來源,生活方便很多,做人也有尊嚴了。

二零零五年五月,我堂堂正正離開監獄回家那天,警察和其他的犯人都為我高興。


註﹕

[1]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