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修甲和丈夫離婚後一人在國內居住,女兒在國外,她養了條狗,已經好幾年了,這個同修和那條狗親密無間就像一家人。同修們去她家學法,那個狗也趴在一邊;放師父講法錄像,狗也乖乖的趴著聽;同修甲打印真相資料,狗也在一邊看著……雖然也有同修當面指出修煉人不殺不養,但甲說她也知道法理,但就是不捨得送掉這狗。擔心送給別人,萬一別人對狗不好怎麼辦,看得出來她對狗的情已達到非常重的地步。前一段時間同修甲出現很嚴重的病業狀,但她還是沒有根本的悟到該是去掉這個最基本的執著心的時候了。
乙同修從小就喜歡寵物,小時候家裏還養過小貓,小貓死了的時候她痛哭不止。去年兒子帶了個貓回來,硬是要讓媽媽代他養,乙同修一開始還和兒子說要著把貓送掉,不養貓,覺得不能耽誤做三件事,但看看送不掉,就養兩天吧,一養就養了一年多了,每天給貓洗澡餵飯等,逐漸的和貓有了感情。漸漸認為每天也花不了多少時間在貓身上,隨其自然吧。前幾個月,好不容易送給別人了,但僅一天就又給送回來了,看來「請神容易送神難」[1]哪。同修們也和乙同修交流過這事,她非常的明白法理,也知道這是對她做三件事的干擾,但就是沒有真正的從中悟一悟,沒真正的去放一放自己的執著心。
師父講過:「可是我們這個宇宙中還有個理,就是不許動物修成。所以大家看到古書中寫著,幾百年要殺它一次,一大劫一小劫的。動物到一定時間要長功,就要消滅它,打雷劈它等等,不准許它修煉。因為它不具備人的本性,它是不能夠像人這樣去修煉的,沒有具備人的特點,它修成保證就是魔,也就不允許它修成,所以要招天殺的,它也知道這一點。」[1]
師父講過這樣一個故事:「在很早的時候,在印度有個婆羅門的弟子修煉,修的很精進,在山裏他自己獨修。有一天一個獵人追一隻鹿,把這個鹿給射傷了。這隻鹿跑到他這兒了,他就把鹿藏起來了,保護下來了。他在山裏一個人很寂寞,然後就養這隻鹿。人啊執著心不注意是很厲害的,這種常人的可憐心、人心對情的執著,都灌注在這只小鹿上,後來他對這隻鹿就很執著了,最後這隻鹿簡直成了他最親密的夥伴哪,結果他就把很多精力用在這鹿上,他打坐的時候思想也靜不下來,在想給鹿吃甚麼,放鬆了他的精進。」[2]
「過了些年,這個鹿有一天突然死掉了,他就非常痛苦。他總想這隻鹿,他就更不能精進了。這時他的年歲已經很大了,你不是修煉的人生命就不能延續,他不能修煉了,他生命就結束了。在他生命結束的時候他還沒有想他的佛法,他還在想這隻鹿,因此死後他就轉生成了鹿。人在臨死的時候執著的想甚麼他就可能會轉生成甚麼,所以他一下子就轉生成一隻鹿。這很可悲。一個修煉的人,修煉的很不錯,最後毀於一旦。修煉人最好還是不要執著動物。」[2]
希望還養著小動物的同修醒醒了,修煉是嚴肅的,好好的用大法來對照自己,好好的想想飼養小動物這件事是否在法上了,這麼做是否符合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稱號了。請相關的同修儘快放下對小動物的情和執著心,抓住這萬載難逢的修煉機緣,踏踏實實的實修,不要掉隊,不要給自己的修煉路上人為的再增加額外的障礙,不給自己修煉的路帶來遺憾,不使自己的修煉毀於一旦,不給舊勢力有空子可鑽繼而有迫害的藉口。
我們的路是留給未來人的,不走正走好每一步那能行嗎?能對得起師父嗎?同修啊,抓緊時間修好自己,證實法,救度眾生,真正的兌現自己的史前誓約吧。
合十
註﹕
[1]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李洪志師父著作:《休斯頓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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