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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檢所職工煉功受益 受中共迫害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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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八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衛生局藥檢所職工、法輪功學員包豔,五十五歲,修煉前患嚴重的神經衰弱有五、六年的時間了,身體被折磨的只有七十來斤。九七年喜得寶書《轉法輪》,只看幾頁,長期因神經衰弱而失眠的她就睡著了,從此身心健康、家庭和睦。二零零二年,清原鎮三環社區王晶等人跟隨中共參與迫害,包豔被迫離家,流離失所在外三年多,期間婆婆、丈夫離世。

一、一人煉功全家受益

包豔結婚後和公婆一起生活,家庭由婆婆主持,丈夫對母親的吩咐言聽計從,包豔生長在父母多加關愛的家庭,很難適應婆家的生活,因此夫妻、婆媳之間矛盾重重,甚至鬧到了婚姻崩潰的邊緣。後來包豔身體患有嚴重的神經衰弱,整夜整夜不能入睡。家中供的東西附到包豔身上,要包豔做甚麼甚麼……,達不到要求說捉誰,誰就來病,說去捉弄孩子,孩子就下不了地,到醫院X光檢查就是膝蓋有骨刺,附體的要求達到了,第二天孩子就能走了,再檢查骨刺沒了,這些現象現代醫學確實解釋不了。

後來包豔被病(附體)折磨得身體極度消瘦,那時每頓能吃一大碗乾飯、五個雞蛋、一斤牛奶,外加菜,可是身體只有七十來斤。整夜不能入睡痛苦萬分,聽說的氣功也都練過,也沒解決問題;藥物基本不起作用,民間配的藥別人吃了能睡幾天,她吃了一點作用不起。身體上的痛苦、家庭的矛盾折磨的她想離開人世解脫痛苦。

一九九六年,心力交瘁的包豔遇到了法輪大法,得到了《轉法輪》,剛看書就有了睏意,多少年了第一次睡了個好覺。此後每天晚上都看幾頁,就這樣不知不覺中神經衰弱就好了,身體漸漸的也恢復了健康。很多人看到了包豔身體修煉前後的巨大變化,因此也開始煉法輪功。

包豔通過學習《轉法輪》解開了很多人生中的疑惑,不再記恨婆婆以往對丈夫的挑撥、對自己的謾罵,對兒子說:我現在修煉了,應該對你奶奶好。婆婆生病時她請假護理、精心調理三餐,她丈夫跟人說:包豔對我媽比親生兒女都好。

包豔的婆婆和丈夫都看到了她修煉法輪功以後身心的巨大變化,給他們家庭帶來的諸多益處,因此他們一家人都跟著聽法、煉功,老人的心臟病漸漸好轉,眼睛看東西比以前清楚了很多,她丈夫的高血壓病也開始好轉了,真是一人煉功全家受益。全家人都支持包豔修煉法輪功。

二、中共迫害家破人亡

▲在單位受到的迫害

九九年七.二零以後,中共江澤民團夥發動迫害法輪功,前任衛生局長陳貴生迫害本單位的法輪功學員包豔、郝英俊。

二零零零年底,包豔依法去北京上訪,被劫持回當地後送到撫順吳家堡勞動教養院迫害三個多月。二零零一年下半年,回來後被單位勒索三千元;交衛生局「保證金」二萬元(還有五千元沒返還),否則不讓上班。上班後每月只給二百元生活費,扣除其它費用每月只剩三十至六十元。一到邪黨的「恐懼日」,衛生局局長陳貴生、書記王忠武按照邪黨下達的指令看管法輪功學員(怕去北京),指使藥檢所對法輪功學員包豔、郝英俊實施迫害,藥檢所的人看到包豔修煉法輪功前後的變化,都知道法輪功是祛病健身的好功法,單位的人說:包豔煉法輪功真是受益了,一看現在的包豔就知道法輪功是好的。單位人不願參與迫害,有時只好全單位外出旅遊躲過這幾天。

二零零二年,包豔被迫流離失所以後,時任衛生局長王淑燕、衛生局人事股長李廣春參與迫害,先是要開除公職,報到縣裏沒批;後把包豔的編制挪給別人,至今,包豔還屬於編外人員,工資由衛生局防疫站支付。

▲三環社區王晶參與迫害,包豔被迫流離失所三年多

在正常的社會中,政府機構中沒有社區。中國在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前,社區(街辦)只有一兩個老年婦女坐班。中共迫害法輪功以後,社區成為中共迫害善良人的幫兇,是中共監控民眾的機構,用蠅頭小利誘引閒人參與迫害法輪功,致使這些人犯下滔天大罪。就是社區人員參與迫害造成了包豔三年多有家不能回,丈夫早年離世。

二零零二年八月一天,包豔到居民家發真相材料,一個老太太(黃曉晨的母親)經常看到包豔從家裏出去,惡意的告訴了社區的人,三環社區的主任金嚴、王晶和另一個人跟蹤包豔,把包豔劫持到三環社區,金嚴和另一人到另一個屋裏去了,王晶給公安打電話構陷她,包豔走脫後被迫流離失所在外。包豔離家給家人造成極大傷害。假如當初社區的王晶不構陷她,包豔不會流離失所,他們一家人也許正在過著平淡的生活。

▲撫順公安一處的迫害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在外流離失所的清原法輪功學員包豔、王勇被吉林省梅河市國安局、梅河市山城鎮派出所警察綁架,王勇胳膊當時被突然上來的四、五個警察慌亂中掰斷。三天後的晚上撫順公安一處處長郝世福、警察張濤等人把包豔、王勇劫持到撫順公安一處,她倆被戴上手銬、腳鐐在沙發上呆一夜,第二天王勇的胳膊剛接好經過這樣顛簸又斷開了,撫順公安一處勒索家人二萬五千元錢,王勇被家人送到醫院手術。包豔被送到戒毒所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包豔娘家被勒索一萬元錢才放回家中。回家不長時間,撫順公安一處又來要綁架包豔,她只好離開家,再次被迫在外流離失所。

三、家人遭受的迫害

包豔被迫在外流離失所期間,經歷了婆婆故去、丈夫早逝,兒子歷經初三、高中、高考關鍵時期。公安警察和社區人員迫害法輪功,給法輪功學員和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包豔的家就是其中一例。

包豔離家在外近三年多,她婆婆、丈夫、兒子身心所承受的極大的壓力。丈夫既要上班還要照管老母親、兒子生活。雖然這樣丈夫真心不想和她分開,但是那時他覺得包豔很難再回到家中,在別人的勸說下包豔丈夫曾三次想和包豔離婚。第一次在法院當領導的戰友主動要幫助他離婚,已經說好了第二天去法院辦離婚手續,可是當天這位戰友就發生了嚴重的車禍,身體受傷很重。過了一段時間,他又想離婚,就在要去法院的當天,老母親去世了(老人的傳統觀念是不同意兒子離婚的),又沒辦成。第三次,要過年的時候,包豔回到家想和家人一起過年,她丈夫當面說了不想這樣下去了,包豔尊重丈夫的意見同意了,第二天包豔就離開了家,不到半個月她的丈夫得了腦出血過早離開了人世,這是中共迫害法輪功造成的家庭悲劇。

包豔一人在外流離失所,沒有經濟來源、沒有住房、還要躲避中共的迫害,三年多的時間,期間所經歷的艱辛和痛苦用語言都無法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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