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十一年來,我在常人的大染缸裏越陷越深,越沉。偶爾想起大法,有想回到大法修煉的念頭,就又被常人間的現實利益假相迷住了,沖淡了這種正念。
我家裏有脾氣暴躁的公公,癱瘓的婆婆、有病的丈夫。我每天照顧婆婆穿衣、洗臉、吃藥、上廁所,打理丈夫、孩子的一切瑣事,公公心情差的時候就罵人,家中每天都差不多上演一回吵架、互相指責的戲碼。我修煉大法的時候,發生這事能夠在法上看問題,會理解他們的苦。不在法上看問題了,家裏的這些事就用常人心看了,所有的不滿、委屈、怨恨心都上來了。每天都是吵鬧,各說各的理,最後我身心疲憊,在二零一零年離婚了,一個人在外打工混日子。
直到二零一二年初的一天,孩子給我打電話,說有一個同學的媽媽認識我。我知道孩子說的是一位同修,我當時想:是不是師父沒有放棄我,通過這種方式點化我讓我回去。我就讓孩子把我的電話號碼告訴同修,過了幾天同修來電話說,快到最後了。我聽出同修的關心著急。我也著急了,想儘快走回修煉。可是一回到常人的圈子,又沒了正念,又耽誤了時間。
一直到二零一二年底的一天晚上,我睡覺做個夢,夢中聽到了大法的音樂,思想中有個意念:快結束了,再不回來,就來不及了。我哭了。醒了之後知道自己明白的那面在哭、在著急,師父又在拽我了,我不能再等了。
年底我回家,見到了同修,她們都哭了,都為我著急,也為我回來高興。同修們給我帶來了MP3 電子書、大法的資料。我知道她們希望我快點跟上助師正法的進程。我感謝同修的無私幫助,我在心裏說;師父,弟子錯了,現在弟子回來了,我一定加倍精進實修,做好三件事,不辜負師父給弟子的這次機會。最後又和同修交流了一會,才回家。
第二天,我回到了打工的城市,如飢似渴的讀《轉法輪》和師父的各地講法、煉功,身心發生著變化,明顯的感覺自己在昇華。
第六天,我突然悟到,我應該回到前夫的家去,那家的人如果是因為我沒修好,沒給他們講真相,從而在思想中對大法有不好的念頭,而將來被淘汰,那不就是我的過錯嗎?所以我決定回去,讓他們都明白大法好,得到救度。
這個決定說出來後,同修們都支持我,說我做的對。但是常人就反對,親人、朋友說:當初你是受罪才離婚的,他家那種狀況回去不是給自己找罪受嗎?你傻啊,放著清閒日子不過。如果你回去時間長了,他們又像以前那樣對你,你怎麼辦?我說:當初我是因為脫離了法,受不了才離婚的,現在我又修煉了,明白了道理,我會改變他們的。親人朋友看我態度那麼堅決,就不再阻攔了。我相信他們將來會明白。
這樣我聯繫前夫,說要回來,他很高興,和家裏人說了。我首先和他們說明:我是修煉了大法,才決定回來的,師父讓我們做好人,救人,我才回來的。前夫說:我得謝謝你師父啊!要不你不會回來的。他的父母也表示支持大法。我為他們高興。鄰居也說:你回來呀,可把他們家給救了。我說:這是師父教我的,要為別人著想。通過這件事,鄰居們對大法的態度也改變了,我給他們講真相、勸三退都很順利。
我們村有四個同修,我的年齡小一些,每週的《明慧週刊》就由我去取了。我每次都是借別人的自行車,總借也不方便,心裏就想:要是自己有車就好了,就不用麻煩別人了,還可以做更多證實法的事。有一天,婆婆對我說,你每次去都得借車,不方便,我拿錢讓你小妹給你買了台電動車。我謝了婆婆。其實我知道,是師父看到了我這一念不是為私的,就給弟子做了安排。師父甚麼都為弟子著想。有了車,取資料、打真相電話、發真相傳單真是方便多了。
我以前有頸椎痛症,疼得抬不起頭,學法之後都好了。婆婆看到我的變化,也想聽法。我就用MP3給她放師父講法。婆婆雖然不能自理,但是頭腦清醒,隨著不斷聽法,身體也在變化,我相信她堅持下去一定會改變。
現在,我家裏的修煉環境好多了,我可以公開做很多大法的事。回到大法中修煉半年多來,我珍惜師父用巨大承受為眾生延續來的每一天,要抓緊救度眾生。我知道不要放鬆,要做到師父說的「修煉如初」 [1]。
註﹕
[1]李洪志師父經文:《各地講法九》〈二零零九年大紐約國際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