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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勞教所與勞教人員調遣處暴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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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大陸報導)中共勞教制度是五十年代後期為了關押迫害所謂的「右派」分子而設立的,在過去十四年來又被中共用來迫害善良無辜的法輪功學員。

為了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各地勞教所無所不用其極,邪黨惡徒採用各種卑鄙的手段,用各種方式迫害堅持修煉的法輪功學員,如強制長期坐板凳、暴力毒打、電刑、關小號、戴械具(反背手銬和連體腳鐐)不讓上廁所、飯裏下毒、謾罵侮辱、拳打腳踢、性侵害、打毒針、用髒布堵嘴、強制體檢、強制抽血、不讓吃飽、脫光衣服搜身、捆綁、野蠻灌食、灌鹽水、剝奪睡眠等幾十種酷刑,手段殘忍、毒辣、陰損,使許多法輪功學員傷殘、精神失常,甚至失去生命。

惡警叫囂:你喊「法輪大法好」我就電你,捂你,打你,罵你,毒你,憋你,踢你,灌你,摁你,銬你,嚇你,凍你,熱你,等等;反正不讓你好過,折騰你,叫你活不成,也死不了,叫你生不如死。

北京團河勞教所有封閉式集訓隊,被稱為「獄中獄」、「牢中牢」,是最邪惡、最殘忍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地方。那裏非法關押著的法輪功學員都是從各大隊劫持來的堅持「真、善、忍」信仰而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團河勞教所的集訓隊在西側,裏面是兩排破平房,白天的時候鐵門緊閉,給人以陰森恐怖的感覺。裏面惡警雲集,專門酷刑迫害堅定的法輪功學員。那裏面專有一種人在裏面站不直、蹲不下的鐵籠子,還有小黑屋,包房,禁閉室。對於長期反迫害、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就送到這裏了,這個隊離其他隊較遠。一個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叫重點人)就有兩個或更多的大煙、猶大等包夾,這個隊人數較少,三十人左右,所以迫害勾當不為更多人知道。每個「重點人」到這裏以後,惡警們首先研究一番,然後安排包夾有計劃的迫害,然後經常開會討論迫害方法,迫害方法包括各種花樣翻新的體罰和酷刑,那些酷刑一般是在無人知道的地方和方式進行的,而且對人精神和人格的侮辱無所不用其極。

我所知道的只是北京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冰山一角,請看下面的片段:

一、打死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學員佟守忠,男,五十五歲左右。二零零八年五月在北京調遣處集訓隊被迫害致死。其實佟守忠僅僅是喊了幾句「法輪大法好」,用絕食反迫害,結果惡警就用毛巾堵他的嘴,然後用電擊等各種殘酷的手段對他進行人身迫害和精神摧殘,佟守忠最初的反應是大小便失禁。僅僅三天的時間就導致佟守忠的死亡。

彭光俊高喊「法輪大法好」,被惡警綁架到集訓隊折磨,於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六日被惡警劉金彪等人毒打致死,遺體有明顯傷痕,而團河勞教所對外則謊稱彭光俊是得心臟病而死。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六日,司法人員心虛地提著禮物,來到彭家謊稱:彭病死了。彭家感到其中有詐,後提出驗屍,承辦人答覆:只要你們不追究死因,你們可以給彭挑選骨灰盒及墓地,政府出一萬五千元喪葬費。在處理彭的遺體火化時,有人趁機查看遺體時發現,彭光俊頭部和身體都被打成黑紫色瘀血,臉上有被電棍灼傷痕跡,肢體有的骨頭已被折斷。面對冤死的彭,其家人認為人命關天,不能如此了結。但想起承辦人的恐嚇:如果不服從政府的安排,要叫你們全家全部失業破產,無以生存。迫於壓力,家人只好蒙冤妥協。

劉春被非法關押在大興新安勞教所,警察因他拒絕放棄「真善忍」信仰及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百般折磨迫害他,直至將他迫害致死。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九日,家屬得到當局通知後緊急趕到醫院時,見到的卻是劉春冰冷、乾瘦的遺體!劉春遺體的額頭、鼻樑上留下大面積的紅斑等異常情況。

吳俊英,女,五十二歲,北京市大興區廡殿鎮大望莊村農民,吳俊英於一九九九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八月被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七日,大興區惡黨所謂的「國保」人員六人,再次綁架吳俊英,並送往北京女子勞教所迫害,吳俊英在北京女子勞教所,僅四十八小時內即被迫害致死。

吳垚,女,五十七歲,北京市海澱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九月十日教師節那天,原北醫附中退休英語教師吳垚在和老伴楊佔明向世人講真相時被綁架,後關押在北京市豐台區看守所。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一日被送往勞教所,吳垚被劫持到勞教所的當天,在調遣處還遭到了毒打,他們用肘部猛擊她的腰部,使她痛得站不起來。十天後吳垚被迫害致死。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二日家屬被告知吳垚已去世,說是「猝死」。

二、迫害成精神病

在這種強大的精神壓力和肉體摧殘下,還有一些人被迫害成了精神病。僅舉幾例:

林澄濤是協和醫科大學法輪功學員,曾被關押於北京團河勞教所,在一次點名時,林澄濤大聲喊出:「法輪大法是正法!」隨即被送到團河酷刑迫害中心──集訓隊,獄警用多根3萬伏電棍長時間電擊他,並施以其它慘無人道的酷刑。林澄濤被折磨致精神失常。

被非法關押於團河5大隊的東北法輪功學員趙新冬(音)因為堅持正信被送入集訓隊,在高壓下,他的精神失常了,生活無法自理。

法輪功學員朱志亮(畢業於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碩士),因為堅定修煉被送入集訓隊,也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北京密雲的王淑雲老人因為不承認強制「轉化」,李繼榮指使小隊長孫明月包庇她班上的打手在班裏對她進行毆打,誰不動手打人就被說成是法輪功的表現,以延長勞教期相威脅。後來又把她拖進了集訓隊,最終在集訓隊被迫害成精神病,保外就醫。

北京工業大學的講師章慧蓉在「轉化班」上不願「轉化」被迫害的精神失常。

胡淑華因為被警察發現兜裏有一張紙條,李繼榮、徐豔玲讓吸毒的人拉到隊部,被打得滿臉是血,在大廳裏連續罰蹲48天不讓睡覺,導致精神失常。

三、電擊酷刑

電擊酷刑是北京勞教所對堅定法輪功學員常用的酷刑。法輪功學員為了抵制邪黨無法無天的迫害好人就喊「法輪大法好」,那麼惡警以此為藉口就電擊法輪功學員,他們不是一人而是一群人,不是一根電棍而幾根電棍,不是一輪而是幾輪,有的拽左腿,有的拽右腿,有的拽左臂,有的拽右臂,有的踩腿,有的捂嘴,肆無忌憚的電擊法輪功學員,上下電,前後電,左右電,還電擊女性的陰部,電棍閃著藍光發出劈里啪啦的聲音,電得法輪功學員全身是傷,散發著焦糊味。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原清華大學博士研究生俞平,因為修煉法輪功,二零零八年四月被綁架,後被非法勞教,六月份劫持到北京市勞教人員調遣處。因為俞平不配合邪惡,下車後在廣場不蹲下,被拉到X光胸透室電,當時四五個警察拿著電棍,把俞平踩在腳底下,不斷的電。俞平不屈服,高呼「法輪大法好」,於是被惡警直接把他拖到調遣處的集訓隊。一進大門,上來幾個普教(非法輪功的教養人員)都是彪形大漢,把俞平摁倒,緊緊壓著四肢,成大字形壓在地上。然後上來七八個警察,手裏拿著一尺多長的大電棍,開始到處電,頸部、胸部、腹部、後背、腰部、胳膊、大腿、小腿、腳心……電完一面後,再翻一面,接著電。惡警管這叫「烙餅子」。當時充滿電的電棍被電的沒有電了,又換一批電棍,都電沒了,又從別的大隊調了一批電棍過來。滿屋子都是皮肉燒焦的味道,電的俞平腰部、背部、胸部身上都是拳頭大的血泡,最大的一個血泡有碗口大。直到電了一個小時左右,電得那幫警察累了才住手。

法輪功學員牛進平,男,原北京某鋼鐵公司職工,二零零八年被非法勞教兩年半,在北京勞教人員調遣處遭電擊的酷刑折磨。當時153064號惡警一聲「上」,集訓隊和護衛隊十幾個惡警和四個犯人一起上,四個犯人把扒的只剩一條內褲的他按倒。牛進平成大字被按在地上,十個惡警十個電棍同時上,電後背、電臀部、電腰、電手背、手指、腳心,電肛門,電頭部、電耳根後面,所有後背部份全電到了,而且用電棍杵,使勁戳。153064號惡警叫喊:「翻面。」幾個犯人把他翻成正面朝上,他就喊「法輪大法好!」警察往他下身用電棍電、用電棍杵,往小便上電,電心臟、電臉上、電兩側肋骨、往腳心電,電頭部和電嘴,惡警還叫喊著:「把電棍塞嘴裏。」電棍塞進嘴裏來回杵,長時間不拿出來,牛進平的舌頭、嗓子眼、上牙床馬上電的、杵的全是血泡。惡警往死裏下黑手,牙當時就掉下一個半,下牙全被戳鬆了。

十個電棍電用完,又換成大電棍,大電棍電頭上當時就起泡,直電得人喘不過氣來。大電棍電哪兒,哪兒就起泡,腦袋、腦門、後腦勺、耳根子後面被電的全是泡。他們連電帶杵,使勁往身上搗,得哪兒電哪兒,渾身被戳得哪兒都痛。153064號惡警又喊:「翻面,翻四面。」十個電棍十幾個惡警輪番換著上,使勁戳,用大電棍電腦袋,人當時就懵了,人直往起彈,一直電到人都不能動了,全身都木了,渾身全電的焦糊,最後終於昏過去。

然後惡警們就澆涼水,澆醒再接著電。十多個惡警不停地輪換著上,電完後面電前面,電完前面電兩側,用電棍使勁杵。四個犯人將他的衣服扒光後,十個惡警十根電棍同時向他全身攻擊,包括嘴、肛門及生殖器。後來還加上一根大電棍,直到把他電昏過去。

大電棍電完,一層泡,結的痂掉下去以後,是一層白,痕跡就像白癜風病人。一年多以後,顏色才變過來。

四 、關進小黑屋

女所集訓隊有一個後院從表面根本看不出來,只有從惡警監控室穿過才能看到,那裏有十幾間小黑屋,小黑屋不足兩米四面牆壁都是用海綿墊鋪設,只有一張床也是用海綿包製成的,還有一個便池;沒有暖氣,沒有窗戶,冬天很冷,夏天極熱。長期關在這裏,臉色從紅潤變成慘白,直至發青,月經失調,面色蒼老、頭髮變白,骨瘦如柴,皮包著骨,長期關在小黑屋就會出現病症,頭暈,胸悶,心慌,浮腫,喘不上氣,頭重腳輕,四肢無力,行走困難。有一個不知姓名的法輪功學員關在小黑屋幾個月。那裏面專有一種人在裏面站不直、蹲不下,上下左右前後都安裝著電針的鐵籠子。

法輪功學員甲,女,32歲,自2001年7月被綁架入北京女子勞教所,抵制邪惡勢力的安排,拒絕穿勞教服2個月,一直被戴手銬,關進裏屋(審訊室),每天被四人看管。惡警李繼榮不讓她睡覺,不讓洗澡、洗漱,不讓上廁所,每頓吃窩頭、鹹菜,每天派人毒打她,打得鼻子經常噴血,雙眼青腫,身上青一塊紫一塊。就是這樣,一有出去放風的機會,她就在操場上高喊「法輪大法好」,響徹雲霄,震撼人心。兩個月之後,惡警李繼榮將她押往「集訓隊」。關押她的小裏屋,不但四壁無光,冬天開門,屋裏溫度極低,而且這小黑窩裏,她戴著手銬在裏面站不直,蹲不下,上下左右前後都安裝著電針,身體傾斜一點,就被電針電。由於長期不能睡覺,她睏乏之時就經常被電針電,被人毒打,身上被電得如篩子狀。

法輪功學員乙,女,58歲,北京人,自2001年6月被綁架入北京新安勞教所之後,抵制洗腦,並在班裏、隊裏公開洪揚大法,寫的認識都是修煉體會。這樣,惡警李繼榮派人毒打她,一個月之後押往集訓隊,也是被關進上下左右前後都安裝著電針的黑窩裏,被毒打、被電針電。

法輪功學員丙,女,48歲,北京延慶縣人,自2001年4月被綁架入北京新安勞教所四隊以後,抵制洗腦,惡警李繼榮讓她站在通道牆角,不讓洗澡、洗漱,不讓上廁所,派人毒打她,讓她蹲著、跪著、「飛著」 2個月之後,她在運動會上高喊「法輪大法是正法」,隨即被惡警李繼榮戴手銬押往小黑屋審訊,嚴刑拷打,並在電話裏威脅、謾罵她家屬,揚言給她延期半年。

酷刑演示:「飛著
酷刑演示:「飛著」

五、野蠻灌食

關進集訓隊後,惡警用各種方式折磨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反迫害絕食,他們就野蠻灌食折磨。灌食每天兩次,如果不去他們就抬。有時把法輪功學員五花大綁在椅子上,有時幾個人摁住,把一米長的皮管從鼻子插進胃裏,又抽出來重插,有時反覆幾次,學員被灌食時,食道被捅破,噴了很多血,灌食的橡皮管直徑比醫院粗。惡警們在食物中下藥,學員被灌食後拉稀,肚子痛。這些酷刑的執行者、在折磨人時竟輕鬆的談笑風生,以折磨人取樂,真是禽獸不如。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法輪功學員劉桂敏,密雲縣東邵渠鄉石峨村,後又被強行關進北京大興女子勞教所勞教。劉桂敏為反迫害一直絕食。勞教所獄警給她灌濃度鹽水,劉桂敏抵制迫害,獄警們強按住她實施暴力灌食。在灌鹽水過程中,鹽水嗆入肺氣管,造成肺氣管和肺部嚴重感染。勞教所在劉桂敏生命危險時,才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六日放她出獄。劉桂敏拖著嚴重的病體,一個人從勞教所出來,穿著很單薄的衣服和一雙薄薄的地板鞋,在臘月的寒冷中艱難地往家趕。當她到家時已經是晚上九點鐘了。聽了劉桂敏的講述,劉桂敏的丈夫才知道妻子的不幸。丈夫怕劉桂敏出事,於第二天上午將她送到密雲縣醫院,並通知了劉桂敏在的娘家人。娘家人趕到縣醫院一看,非常辛酸,劉桂敏曾是那麼一個健康快樂的婦女,現被折磨得內外傷嚴重,奄奄一息。二零零一年一月七日上午十一點,劉桂敏在縣醫院重症監護室停止了呼吸。

李京生二零零一年六月底遭惡警綁架,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一日被劫持到團河勞教所五大隊。在那裏,李京生被多次劫持至集訓隊並遭受嚴重迫害。二零零二年六月,李京生被轉移到一大隊(普教隊),該隊包括李京生在內當時共有四名大法學員。剛到那兒不久,李京生因抗議非法關押而開始絕食,幾天後被綁架至集訓隊折磨,在集訓隊被迫害幾個月之後李京生又被轉回了一大隊。後來李京生再次絕食,幾天後的一個傍晚被劫持往集訓隊,到集訓隊後,李京生才被告知已被所謂的「延長勞教期」十個月。就這樣,李京生又一次遭受嚴重迫害,直到二零零三年十月底才獲得自由。李京生曾患有先天性疾病,後因修煉法輪大法而擁有了健康的身體;但飽受團河勞教所的嚴重迫害後,使本因修大法而恢復的身體變得極度虛弱。於二零零四年最終被奪去生命。

六、灌水折磨

不知姓名的女孩,有法輪功學員見證了,二零零二年她遭受的更加殘酷的灌水酷刑迫害:警察找了幾個吸毒犯人,把她綁在床上成「大」字狀,幾個犯人坐在她的肚子、胸、腿、胳膊上,往她鼻子裏插管子灌鹽水,當時灌了兩盆子鹽水,眼看著她的肚子像鼓一樣大,就要撐破似的,再把她鬆開。她當時起不來,警察叫犯人把她拉起來,並暗示犯人把她的身體靠在牆上,另一個犯人從對面猛踹過來,用腳猛踩她的肚子,頓時從她的嘴裏、鼻子裏往出噴水。當女孩肚子不鼓時,惡徒馬上又開始灌,然後又踩。反覆折磨幾回後,警察叫犯人把女孩綁在床上兩天兩夜。其間又灌了一次,大小便都在床上;第三天再見到她的時候,她已經精神失常了,不說話,問甚麼都不說,只是呆呆地望著牆,臉全是青的,布滿了大瘡;到第四天,惡人又把她轉到一個圓樓二層上,進行更加殘酷的折磨;到十一天,聽犯人說她死了,惡警欺騙家屬說她是絕食不吃飯,胃出血死的。

北京平谷法輪功學員楊樹強,2001年初被送入團河勞教所,在那裏邪惡的猶大在惡警岳清金的唆使下,把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拖到廁所裏,強行讓他們喝下一臉盆的涼水,甚至有時喝髒水,然後不准許他們上廁所小便,用此種卑鄙手段折磨法輪功學員。受過此種酷刑折磨的法輪功學員除楊樹強以外還有胡長安、路樹銘等。一次,惡徒們用涼水往楊樹強的耳朵裏灌,一直到把他的耳朵灌得往外冒血才收手。第二天楊樹強的耳朵塞著棉花,而他的腳和腿幾乎被打斷。經醫務室人員檢查已造成他聽力嚴重下降,但所裏為了隱瞞這起暴力「轉化」傷人事件,費盡心機地查閱了他過去所有的醫療病歷,妄想證明他的耳朵以前就有問題,以此來掩蓋他們害怕讓人知道的暴行真相,但終究沒有得逞,真實情況還是逐漸讓所裏的勞教人員知道了,後來他又被調入二大隊。在那裏,惡警對他和幾名未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施行變相體罰,如站軍姿,踢正步(單腿站立,另一條腿前抬一尺高不放,保持一個小時才讓休息一會),連續訓練很長時間,包括休息時間在內也要「訓練」,惡警還揚言:「你們不是堅定嗎?誰挺不住了就給我「轉化」,否則就給我天天練!」楊樹強由於家裏生活很困難,愛人帶著兩個很小的孩子生活很艱苦。惡警還以它們那套臭名昭著的惡人邏輯呵斥他:「你不轉化,你家人受苦,你就是沒善心!看我好好整整你!」後來,他又被送入五大隊、集訓隊,同樣遭受了殘酷的折磨。他又被非法延期了10個月。

北京市延慶區延慶鎮上水磨村農婦郎東月,因堅定修煉法輪功,二零零二年被劫持到北京勞教人員調遣處。她自述道:「把我和一個叫劉春華的法輪功學員關在一起,五、六個惡犯人把她按在地上。在大隊長張冬梅的指使下,有人站在她的兩隻胳膊上,有人站在她的兩條腿上,還有一個大胖子跪在她的胸部上,用牙刷把撬開她的嘴,把倒在半桶水裏的一大碗飯、一大碗菜灌到她的肚子裏,灌完後,讓她站在距離牆有半尺的地方,張冬梅指使惡犯們輪番的跑向劉春華去踹她的肚子,那被灌的鼓鼓的肚子裏的飯菜,又都被踹的從嘴裏吐出來,踹了很長時間後讓她站在一塊方磚上。」

北京法輪功學員趙玉敏(女)二零零八年六月在調遣處受到灌水折磨。當時警察讓四個吸毒的女勞教人員分別死死地摁住她的四肢,然後,一個姓付的女大隊長騎在她的胸口,摳開她的嘴,玩命給她灌水,直到灌得肚子撐滿不能再灌為止,然後控制不讓上廁所。

七、毒打法輪功學員

惡警在單獨的房間裏對大法學員進行毆打,酷刑折磨,時常聽到慘叫聲、呼喊聲。為了掩飾罪行,惡警指使勞教人員,專門打擊隱蔽部位,造成傷害也不准求醫。他們專門踢學員小腿中部,致使小腿血管破裂,血液下流至腳部,使腳部鐵青浮腫,惡警卻推說沒有踢打腳部。他們還用拳頭擊打長著頭髮的部位及胸腹部造成大法學員內傷,致使學員整個前胸後背、腹部青紫,呼吸困難。

中共酷刑示意圖:毒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毒打

原經貿部法輪功學員張亦潔遭中共迫害記錄中講:「惡警又指使三個吸毒妓女和一個刑事犯,對我再下最後通牒,威逼我當場寫下「悔過書」或「認罪認錯書」,但我依舊拒絕給他們寫任何東西,我被四個人踢打得遍體鱗傷,「寫不寫?」的喝問聲不絕於耳。那一次,我被打得昏倒,被邪惡封閉起來養傷17天。」 「兩年零四個月的殘酷折磨,我靠對師對法理的正信正念,靠大善大忍,頑強的走過無數非人的磨難。與人隔絕的封閉關押,常年飢渴的虐待,常年限制大小便的折磨,常年「熬鷹」的苦刑,無數次的毒打和精神摧殘,使我腰腿受傷,雙眼幾乎失明,語言遲鈍,黑髮變白,顏面全非。但是,我寧死也絕不屈服於中共的這種毫無人性的、無視生命、無視人權、無視法律的暴行。」

張楠,因抵制邪惡迫害,先後被關進小號。惡警唆使包夾日夜輪流迫害折磨,他們強行把張楠的腿伸直摁在床板上,腳踝至腳掌懸空在床板外沿,然後把凳子壓在腳踝上面,包夾身體坐到凳子上,使腳踝關節受到壓迫而產生劇痛,同時不停地拳打腳踹,打耳光,穿著鞋子惡狠狠踹踏法輪功學員的臉,胳膊,腳等處。雖然小號封閉很嚴,仍偶爾能聽到法輪功學員的慘叫聲。張楠本來身體很健康的,剛被關小號兩天,張楠走路一腳就一拐一瘸的,張楠的左腳跟腱神經斷裂,控制左腳掌的肌肉的神經失效,左腳掌不能抬起,左腳就瘸了。直到快兩年後從勞教所出去,張楠左腳還是瘸的,就這樣一個健健康康的人成了一個瘸子殘疾人。

孫淑傑(女),一九五六年生,曾是雙鴨山礦業集團公司林業處森保站站長兼任生產技術科副科長。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孫淑傑被綁架到北京勞教人員調遣處。調遣處惡警拽住孫淑傑的頭髮,拖到一個單獨的房間,拳打腳踢,強迫她穿統一的制服,不穿就輪流搧耳光,用腳踢。眼鏡被打碎,她自己的衣服扣子被惡警一個個割掉,鞋上的拉鎖被硬拽壞了。惡警用擦地抹布捂她的嘴,不讓喊「法輪大法好」,她的嘴、牙齦被惡警、吸毒者摳破,流了很多血,臉腫得變形,全身青一塊、紫一塊。

2001年年初黑龍江法輪功學員魯長軍被北京團河勞教所毆打它們將他捆在雙層床的梯子上,施以毒打,致使他的脊椎骨尾骨部份嚴重受損,經醫院診斷一節尾椎骨有裂縫,導致癱瘓,長期臥床。

八、單獨在禁閉室

集訓隊把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單獨關押在禁閉室,房間內有五張上下床,法輪功學員安排在下鋪中間的鋪位上,那是正對電腦監控器的位置。「包夾」陪護。有時是兩個,有時是四個,和法輪功學員形影不離,門上玻璃用白紙糊上,右下部留有約五×十五釐米的空白處,小哨和隊長能看到屋裏的情況,但法輪功學員看不到外面情況。房間只准放臉盆、牙刷、毛巾和一卷衛生紙和現用衣物,其餘物品均存到儲藏室。儲藏室不讓法輪功學員去,存取物品都由包夾來幹。打飯,打水,刷盤,涮碗,做衛生都由包夾來幹。剝奪一切自由連最基本的生活條件都沒有,不許與家人通信,不許與家人通電話,不許和任何人說話,也不許任何人和他們說話,不許任何人給他們物品,不許參加任何群體活動。長期不許洗澡、洗衣服。不許採購任何食品,上廁所不許拿手紙,甚至不讓上廁所,只能在房間裏臉盆大小便。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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