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河北省撫寧縣部份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迫害紀實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五日】以下是河北省撫寧縣部份法輪功學員自述被迫害經歷。

王秀花,女,撫寧縣駐操營南關人。

二零零零年臘月初一大集,派出所所長勝紀偉,帶領派出所潘強、苗會,李志國、張長青、楊印龍強行把我抓到派出所審訊,惡警張長青讓我戴手銬在椅子上坐一宿,第二天把我送撫寧縣拘留所拘留半個月。經勝紀偉和派出所任鳳思向我家人要押金三千元。惡警楊印龍先後三次把我家屬叫到派出所,並闖進我家一次,向我家人敲詐勒索現金三千五百元裝進自己的腰包 ,後來我多次告發、找派出所討公道,才要回兩千元,一千元至今未還。派出所還叫我家人冒著大雪打私家車把我接回,花車費兩百元。惡警楊印龍叫我家人請他吃飯花飯費一百六十元。撫寧縣拘留所所長張志民向我家屬要伙食費三百元。

二零零八年奧運會期間,駐操營派出所指導員宋良泉和撫寧縣國保大隊闖進我家想綁架我,我正念走脫。惡人從我家拿走煉功用的mp3一個、師父法像兩個和一個大筆記本。宋良泉和鎮政府賀王琴,侯凱亭奧運期間到我家騷擾三次。

二零零四年九月大概十二至十四日之間記不清哪天,我到程莊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程莊大隊書記舉報,派出所所長侯凱亭和楊印龍把我強行拽到警車上。因審訊口供為零,侯凱亭把我雙手銬在派出所走廊半天之後送撫寧縣拘留所拘留半個月,後被駐操營鎮王佔亮 ,申志寬強行送撫寧縣洗腦班。我在洗腦班絕食,患嚴重腎炎八個加號並尿血。撫寧縣「610」頭王景中,鄭曉軍向我家人要一千元治療費沒有任何手續,因治病根本沒花那麼多錢,還要兩千元押金至今未還,撫寧縣拘留所張志民向我家屬要飯費三百元。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日上午,在義院口大集花真相幣被義院口大隊書記王志山,霍會昌舉報。王志山和駐操營派出所指導員張洪勇還有十來個警察強行把我抬上警車,一名80026警號的警察把我上衣都拽扯了。到拘留所當天晚上高血壓180低壓160,後來就量不了了,高得量不出度數。撫寧縣國保大隊陳英利,宋澤民向我家屬要兩千元押金至今未還。撫寧縣拘留所向我家屬要伙食費三百元,這次我在拘留所待了8天。駐操營派出所指導員張洪勇扣留我真相幣206元。駐操營派出所和撫寧縣國保大隊從我家抄走師父法像一張和大概四、五盤神韻晚會光盤,還有六個護身符。

高英鳳,女。

第一次被迫害我當時只有十七歲。一九九九年底跟隨父母到北京為法輪功上訪被綁架被關進撫寧縣拘留所一個月,期間遭受過毒打、跪冰、坐鐵椅子、電棍等各種酷刑和辱罵,之後被轉入洋河水庫洗腦班四十多天,遭受過不給飯吃、從早上到晚上不停的運動,包括做體操、扭秧歌、跑步。跑步有時跑到深夜不讓睡覺, 不許休息。導致一名男學員連餓帶運動昏倒在地上不省人事。這次被關押共有七十多天。

第二次被迫害是在二零零一年底被撫寧縣政保科茹恭喜等人以散發法輪功資料為由從家中綁架共四十多天,期間遭受過各種凌辱。如被幾個標膀大漢摁住踩師父像,導致我精神失常哭笑不止臥床不起數天。

第三次是被石門寨鎮派出所惡警逼走流離失所半個多月。

總之,自一九九九年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除了被不法之徒綁架關押之外,還在家中遭受過無數次的威逼恐嚇。尤其是迫害法輪功的高潮期間,每隔幾天就遭受惡人抄家、恐嚇、實施抓捕行動,當時我只有十幾歲,導致我一聽到關車門聲,渾身就不由自主的抖動,縮成一團,隨之就控制不住的聯想到被邪惡關押期間那一幕幕恐怖、黑暗、生不如死的場景。不堪回首,總是生活在黑暗、恐怖,心理壓力極大的狀態中。

李玉梅,女。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晚同修張有英、蔣桂茹在我家學法撫寧縣國保大隊惡警夥同石門寨鎮派出所惡警約十七、八人私自翻牆闖入我家非法搶走大法書和師父法像,把我們綁架到撫寧縣拘留所迫害十五天。

張有英,女。以下是張有英的自述。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晚,我和同修蔣桂茹在李玉梅家學法,九點左右撫寧縣國保大隊惡警夥同石門寨鎮派出所惡警約十五、六人私自翻牆入室非法搶走師父法像和大法書,並把我們三人綁架去撫寧縣拘留所迫害十五天。一九九九年臘月二十三去北京上訪,被石門寨鎮派出所惡警截回送撫寧縣拘留所迫害一個月又轉送洗腦班迫害二十八天,回家後被勒索五百元錢。一九九九年農曆七月二十三,石門寨鎮派出所惡警去我家非法搶走大法書和師父法像。

蔣桂茹,女。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晚我和同修張有英在李玉梅家學法九點左右撫寧縣國保大隊惡警夥同石門寨鎮派出所惡警闖入李玉梅家,然後去我家非法搶走師父法像和所有大法書並把我們三人綁架到撫寧縣拘留所迫害十五天。

高榮娟,女。

二零零三年臘月二十三,我去趕集,順便到娘家看一看,聽妹妹同修說,前天晚上做真相,被惡人舉報,部份同修被綁架,妹妹是其中一位,從派出所走脫。聽完後,我說發正念解體邪惡,正當我發正念時,七、八個邪警闖了進來,不由分說,強行將我抬到屋外,由於我強力抗爭,我的上身衣服被扯掉,上身全部裸露,他們這樣將我抬上警車,帶到派出所,非法審訊、筆錄,後送撫寧縣拘留所迫害15天。在撫寧縣拘留期間,我絕食抗議。他們夜間審訊,聽誹謗大法的東西,不讓睡覺,三九寒天,沒有任何取暖的東西,光人睡板,強行洗腦,我不配合。到十五時,家人將我接回。

李素華,女。

第一次一九九九年底進京上訪被抓,在京停留一天一夜,遭搜身、用手銬把幾個學員連在一起銬在床腿上不能睡覺。之後由當地政府人員接回關進拘留所一個月,期間受過各種酷刑和辱罵,如跪冰坐鐵椅子,不許穿鞋襪不許穿大衣、不給被褥等等。有一次被政保科提審至深夜,被罰站:前腳著地後腳跟抬起,雙手舉起,胳膊上掛上一個大木椅子,不許動。只要後腳跟兒一著地就被拿大木棍子狠打,從七點至深夜十一點回拘留所,是同修把我扶回來的,打得大腿和腳全是黑的。這是能看到的,因天氣太冷不能脫衣服別處看不到。一個月後又送洋河水庫迫害,不給吃飯,從早到晚不停走大圈、做操、扭秧歌,又被迫害四十天。還被交錢,記不清多少了,第一次被迫害共七十天左右。第二次是從家被石門寨鎮派出所惡警綁架到撫寧縣拘留所迫害四十多天,過年又沒讓回家。

朱豔芬,女。

河北省撫寧縣駐操營鎮西關村人。我於一九九九年正月初八喜得大法,在二零零零年臘月十八去北京上訪,到北京之後,北京警察讓我罵李洪志師父。我想師父叫我們做一個好人,好人怎麼能罵人呢?由於我們不罵,他們就把我們拽上了警車,把我們拉到公安分局,把好多法輪功學員都關在那裏。我們向他們講真相,他們不聽,還給我們扣帽子,說我們擾亂交通秩序,把我們押回撫寧縣拘留所。在審訊期間,百般毒打我們法輪功學員,邪惡獄警茹宏喜就是其中一個,把我身上僅有的七百元錢搶走。在關押期間,不給吃飽飯,被關押了兩個月零八天,被罰五千元和飯費兩千多元。

第二次是我在同修家呆著,突然駐操營派出所惡警三、四個人,闖入同修家說我們非法集會,被綁架到撫寧縣拘留所十五天,被勒索飯費三百元,以上是他們犯罪事實。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