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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退休職工譚美瓊屢遭騷擾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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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警察證」一晃,甚麼都沒看清,就隨便進家亂翻,這是甚麼行為?然而這樣的事情就發生在七旬法輪功學員譚美瓊的身上。

2013年9月9日早上9點30分左右,三個不明身份的人躲在雲南省水利局機械廠退休職工、七旬法輪功學員譚美瓊的家門口,把正要出門上街的譚美瓊和家人推回屋裏,蠻橫無理地查看其家人的證件。當譚美瓊質問他們是甚麼人、並要求來人出示證件時,其中一人拿出一個警察證晃了一下隨即收起,譚美瓊甚麼也沒看清,這三個人就在屋裏一陣亂翻,並用相機拍照,期間惡語恐嚇譚美瓊,最後揚長而去。至今,譚美瓊也不知道這三個人到底是警察、還是土匪……

譚美瓊,今年69歲,是雲南省水利局機械廠退休職工,家住昆明市青年路376號6棟1單元104號。

去年就遭到類似迫害

譚美瓊老人遇到的類似事件,去年就已經發生過。2012年6月5日早上八點多鐘,雲南省水利水電院保衛科的趙敏將四男一女帶進譚美瓊家。譚美瓊開門後,趙敏指著帶來的人說:「他們是五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說完就走了。這個幾個人中,其中一人拿出一張搜查證對譚美瓊說:「要對你家進行搜查!」說完就開始到處亂翻,譚美瓊問他們:「我犯甚麼法,你們亂翻我的家?」他們說:「犯甚麼,你們不知道嗎?」譚美瓊說:「我不知道,你們對那些殺人放火、販毒賣毒的不去管,專來整好人!」其中一人說:「國家不准煉法輪功,你為甚麼還煉?」譚美瓊說:「煉法輪功沒有犯法,祛病健身效果好,做好人,修的是真善忍,錯在哪?國家也沒有法律規定不准煉法輪功!」他們到處亂翻,把翻出來的《轉法輪》、《明慧週刊》等照了像拿走了。走的時候搜查證、搜查物品清單都沒有留下。

還曾被非法拘留、判刑迫害

2002年5月14日早上昆明市經濟保衛局的曾林和華山西路派出所的一個警察來到譚美瓊家叫譚美瓊和他們去核實一個情況,把譚美瓊騙到華山西路派出所,曾林對譚美瓊非法審訊,當天晚上不叫譚美瓊回家。到第二天下午兩點多鐘曾林將譚美瓊送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十一天又給譚美瓊轉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到第二看守所譚美瓊每天被強迫揀辣子,手指都揀破了,在看守所三個月的時候譚美瓊就癱瘓了,生活都不能自理,連警察來提審她都是監室的犯人將譚美瓊背下來的。到第八個月時,昆明市中級法院對譚美瓊非法開庭,譚美瓊被判刑三年。

2003年2月譚美瓊被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專管組,之後轉到四監區揀咖啡豆,高強度的奴役勞動使譚美瓊的身體更差了:腹脹、胃脹、胸悶、呼吸困難。在二監十個月的一天深夜兩點,譚美瓊出現心絞痛的症狀,說不出話來。被犯人發現,將譚美瓊背到監獄醫院搶救,四、五十分鐘後才會說話,醫生說如果再晚幾分鐘送來就沒命了。譚美瓊在監獄醫院住了四天之後,回到監區照樣幹活。

2004年9月16日譚美瓊從監獄回家。回家後譚美瓊被醫院檢查出腹部囊腫,監獄醫院怕承擔責任沒有告訴譚美瓊,譚美瓊回家後在醫院做手術切除的囊腫竟有兩公斤半。2005年初譚美瓊又做了膽結石手術。這些都是譚美瓊在監獄被迫害導致的。

回家後譚美瓊照常修煉法輪功,身體很快恢復了,之後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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