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福建七旬老婦冤獄記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福建報導)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法輪功學員王秀琴老人,年逾七旬,家庭婦女,無任何社會工作史。因堅修法輪大法,多次遭到中共邪黨人員的綁架、非法關押等迫害。2011年12月12日王秀琴老人再次被綁架到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天後,被劫持到福建女子監獄迫害近兩年,於2013年11月17日走出冤獄。

在監獄期間,王秀琴老人遭到邪惡的迫害,被「包夾頭」拉推致腰椎扭傷、還被強行灌藥,不讓上廁所;在所謂的「學習班」被五個「包夾」、兩個邪悟者每天24小時強制洗腦、不讓睡覺,站到天亮,折磨她七旬老太。王秀琴老人說:「每當回憶起這一切,我都感到心悸,說太可怕了,我說,我不會怨恨任何人,只是希望他們改邪歸正,不要再迫害好人。」

以下是王秀琴老人自述身陷冤獄遭迫害的部份經歷:

一、綁架、再綁架

2009年9月16日我被市國保大隊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近一年。在此期間,被法院一審非法判4年,被二審非法判「緩刑」,於2010年9月9日回到家中。福州倉山區政法委副書記「610」主任陳永康指使倉山對湖司法所、街道、社區不法人員一再強迫我要到社區接受「矯正」,威迫我要放棄信仰、簽字服從它們管理,我拒絕接受,陳永康多次威脅要綁架我。

2011年12月12日下午5點左右,我和女兒(同修)到超市買東西回來,我剛進自己家門,居委會主任陳潔敲門謊說要找我先生,騙開門後,隨後跟進福州中院法官梁慶榕、倉山區對湖派出所副所長葉煒琳、對湖街道綜治辦主任劉禧藩、還有居委會等一幫人馬。其中葉煒琳和劉禧藩兩位力氣大胳膊粗,親自動手把年近七旬的我半拉半拖的綁架到一個沒人的地方,也就是對湖崗亭邊,強行把我塞進一部事先等候在那兒的車裏,直接送往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當天晚上9點左右福州市國保大隊林文強等人還到我房間非法抄家,搜走了一些大法資料。

在看守所裏,我遇到一位好心的管教幹警,她把我當成長輩對待,看到我兩餐沒吃飯,在百忙中從她家開小灶,三餐帶飯菜來給我調理身體,苦口婆心地開導我:「要保重身體,才能實現你的願望。」在此我感謝她,善待大法弟子,希望她多了解真相,願她有個美好的未來。

二、「入監隊」艱難的三個月

三天後(15日),我被劫持到福建女子監獄迫害。在入監隊裏,醫護犯說甚麼量出我有高血壓,於是幾個犯人就把我抓住強行灌藥。有一天,我聲稱我沒病,拒絕服藥,「包夾頭」就把我拖拉到其它號房折磨,不讓上廁所,那天我從清晨5點多鐘上一次廁所後,直到下午5點多鐘與集體小洗為名才讓我上廁所。期間我午飯也沒吃、一滴水也沒喝,就是要求要上廁所,當班惡警就是不批准,用這種方式折磨我。

有一天,兩個當班惡警手持電棍,威脅、恐嚇要電我,還將我帶到八、九十個犯人面前威逼我認罪,多邪惡呀!不許我說「真善忍」,我一說,人高馬大的包夾犯人就從我身背後手伸過來用力把我的嘴巴扣住,使我痛得無法吭聲。包夾犯還把我帶到一間無人的「教室」裏,把桌椅搬開、電燈拉滅,企圖打我。正好來人了,那次才沒被挨打。

我還被逼洗廁所,洗大菜桶、大飯盤;年邁的我還被逼分集體飯菜,後看我實在拿不動飯、菜桶,就沒有再逼我做。在邪惡的黑窩裏,連睡覺時手腳該怎麼放都要受限制,更別想煉功了。每天清晨5點鐘左右就得起床疊被子,一遍一遍地疊。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在「包夾頭」的無理指揮下強迫執行。

這樣一直折磨我直到有一次被「包夾頭」拉推致腰椎扭傷,在劇痛中無法再疊被子,就配一個犯人跟我睡覺幫我疊被子。腰椎扭傷後,醫護犯用獄醫開的藥加在水杯中強迫我喝藥,不喝不讓上廁所。當傷痛好轉後,就強令我要自己疊被子,當時很多犯人都目睹我跪在地板上疊被子。就這樣我在「入監隊」裏艱難的度過了三個月。

三、「學習班」的無恥、無人性

三個月後,我被關禁閉在名曰「學習班」實質就是「洗腦班」裏,迎來的是入監隊「電教室」五名罪犯(其中一名相當邪惡,半夜放音樂,只要我坐在長椅上,她一來就將椅連人把我撬翻,不怕我摔倒,該惡犯隨時都能使人顫抖),和兩位「邪悟者」:一位是姓官的省高院法官、一位自稱大學畢業會背《轉法輪》和師父「經文」姓許的商貿經理。兩位「邪悟者」四、五十歲左右,都是因被迫害導致家庭破裂的離婚者,怪罪法輪功,站在邪惡一邊加重迫害同修,手段相當毒辣。特別是許某,在獄警陳磊(音)的授權下,肆無忌憚地充當迫害我的惡首,許某還顯示說:「你甚麼時候下中隊是由我定的。」

在所謂的「學習班」裏,不准我與家人通信,不准購物,連日用品、衛生紙都沒有,周獄警送我一些日用品,暫時解決一下困境。將近五個月,家裏沒見到我的音信,很著急,我還未修煉的大兒子跑到監獄門口強烈要求見我,值班獄警不肯讓他接見。事後,獄警和那些邪惡幫教向我施壓,威逼我要寫信叫家裏寄錢,並告訴兒子不要到監獄來鬧,不然要綁架他、還有你修煉法輪功的女兒。期間,我被五個「包夾」、兩個「邪悟者」每天24小時強制洗腦、強迫觀看惡毒誣陷「法輪功」和「大法師父」 的電視,逼我天天觀看,還強迫觀看其它法門(如:佛教)的東西。並強迫寫觀後感,限時間天天寫,寫不出來就別想睡覺,許某甚至把我睡的床墊被子全部拿掉,不讓睡覺,連坐都不行,必須站到天亮。就這樣折磨我七旬老太直到我神智不清,兩個「邪悟者」找來了一些以前被迫害同修寫的所謂「四書」和「揭批書」強迫我抄寫並簽字。還企圖把黑手伸向獄外,逼我把邪惡材料寄給家人,寄給(同修)女兒,干擾女兒修煉,給她施加精神壓力。這些人多沒有人性呀!

四、殺人刑事犯中隊

2012年7月9日,我被下到福建女子監獄當時的十二中隊後,這裏的獄警們同樣用邪黨在文革時期的手段整我:獄警陳慧(音)強迫我每天必須寫一篇思想彙報,半個月寫一篇小總結,一個月寫一篇大總結,我說我不會寫,陳慧就喝斥著重複問我:聽明白了沒有,聽明白了沒有。獄警黃教官、還有其他獄警紛紛向我施壓,下令我必須背監規、弟子規、唱獄園歌曲,還有看電視教育篇要寫討論、心得體會等等,哪一樣沒達到惡警的要求,就要扣分受處罰。

我呆的這個中隊都是些殺人刑事犯,獄警們利用這些凶犯有意整我、百般刁難我,製造恐怖氣氛,只要不符合凶犯意,隨時被整,我甚至連飯碗都被凶犯林珍甩破,曬衣架也被她甩壞過;有一次,輪到我分飯,事後我邊吃飯、邊擦台,被凶犯黃麗環連碗帶飯搶起來甩在飯台上,我揀起來再吃。每當回憶起這一切,我都感到心悸,說太可怕了,我說,我不會怨恨任何人,只是希望他們改邪歸正,不要再迫害好人。

我原來的心臟病因修煉法輪功而痊癒,十幾年來沒有吃過一粒藥,無病一身輕。歷經一年多恐怖高壓下的各種迫害,我已經受不了時間緊、事務忙的折磨了,於2013年2月份的一天中午收工後,那天安排老人洗澡、洗衣服,然後還罰我要做號房衛生、洗公用飯盤,吃飯得快,致使我心悸、胸悶病復發,強制看醫生,打針服藥,打點滴。

2013年3月份,天氣還很冷。我呆的這個號房名次排倒數第一,全號房的犯人被懲罰每週日洗廁所,那個月有5個星期日,年邁的我除了和她們一起幹活外,有時還被凶犯黃幼粉欺負加長勞動時間。由於勞累過度、長時間泡水,導致我受涼,4月份得了重感冒,強制看醫生,一次服藥就要12粒,一把一把的服藥;接著拉起肚子來了,再服藥。當時感冒是好了,可是感覺全身沒力氣,很愛睡,肚子又餓。這就是邪黨迫害我、強迫我放棄修煉法輪功、用各種方式折磨我導致的。我自98年得法修煉法輪功身心健康,十幾年來沒看過病、沒服過藥啊!

有一次黃獄警把我叫去談話,偽善的問我:「你身體好嗎?」我說:「胸悶有點不舒服。」她說:「你家人好不好?」我說:「很好。」她又問:「你愛人好不好?」我說:「好啊!」她又重複問我:「你愛人好不好?」我說:「他很好,他個人獨立生活很強,不用我操心。」她加重語氣:「你還說他好。」又說:「你想好過點嗎?」當時我不知何意?後來才明白原來監獄有預謀的流傳我是被丈夫告進監獄的謠言,為綁架迫害我的惡人推卸責任而找理由作準備。

在冬春寒冷季節,中隊發給我的是一條偏小的空調被和一條破洞多處,幾乎大半邊都是破洞的棉絮,我蓋不暖和,想多穿一件絨衣睡覺,被值班犯人發現,報告獄警就要被扣分受處罰;棉衣、棉襖放在被窩邊保暖,半夜被值班犯人李丹發現就給拖拉走;有時還被凶犯吳美麗誣陷說我把棉襖棉衣墊在身下睡覺,被扣分,被懲罰做衛生,故意不讓我睡好。就這樣有意迫害我。冷啊!真是冷啊!時常冷的睡不著覺。

這還不算甚麼,要把那條破棉絮、破被子疊成「軍用被」那樣美觀、有菱角、很整齊實在太難了,因達不到標準常被扣分,被林獄警懲罰做衛生、抄寫行為規範、還遭犯人辱罵等等。直到過了幾個月後,有一天,全中隊「被單」都要脫下來洗,號房組長發現我的棉被確實太差,就幫我向姓范的指導員報告,經過林獄警察看,值班組犯人陳楚花同意,范指導員批准給我換了一床好的棉絮被,還批准我可以穿絨衣睡覺了,從此我才不再受寒冷的煎熬。

五、奴役

年近七旬的我也被迫做奴工,每天上午半天要到車間裏「後道」成品區參加手工勞動,比如:翻褲口袋蓋、排扣、定位、串褲腰帶、套標誌牌等等手工活。在車間裏,我每天被逼坐在一張小凳子上,在嘈雜的音箱底下一個很窄的角落裏幹活,拿貨送貨人多,必須及時讓路,否則後果可想而知。獄警陳磊(音)指示幹活必須記賬,可是「後道」組長郭林如說:「你報帳我也不給你記。」她還時常刁難我做的手工活,叫犯人不要給我活幹。小組長周玉英趁機逼我天天給她義務搬貨,我力氣不夠,常被她辱罵、報告扣分。

每天下午我還是被逼坐在嘈雜的音箱底下那個角落裏學習指定的書。獄警還設難,「學習書」必須交到獄警值班台,幾步路之遙,每天下午上下班時,讓三個或五個犯人組成一組跟我一起去取還書,她們都有勞動任務在身,時間很緊,因此犯人頭周玉英常發脾氣,辱罵我。周玉英因很能幹活,是獄警的好幫手,獄警為她撐腰,她有點權力,趾高氣揚的任意欺負人,犯人們稱她是中隊管家婆,多厲害啊!我時常被她用粗野的話侮辱、報告、扣分等,而被懲罰做了不少衛生。為了不影響他人的勞動時間,有一天下午出工進車間,我一個人站在值班台邊,等奴工犯人都走完後,再向值班獄警領書。獄警楊隊長發現我一個人領書,被她扣分一次就被懲罰做了17天號房衛生。

儘管如此,我仍不忘自己是個修煉人,善心對待每個人,包括那些曾迫害過我的人,我從不怨恨他們,犯人們都說我整天笑瞇瞇的。迫害過我的人無論是犯人還是惡警見到我都會問我:你恨我嗎?我都樂呵呵的一笑了之。她們都覺得法輪功學員確實和一般人不一樣。有一次我被欺負得很厲害,獄警過問我時,我也不會說一句別人的不是,犯人說我太老實太善良了。

我的先生是一位退休副教授,當他從我嘴裏了解到了我在福建女子監獄所遭受的迫害時,他說:這和文革時期整人有甚麼兩樣。他還說:「你被綁架,我心裏很難受,也無能力把你救回來。作為家屬還受到很大的牽連,他們把你的東西沒收走,還把我帶到司法所簽字。」我在監獄裏,從獄警到犯人,一直流傳說,我是被先生告進監獄坐牢的。我先生聽了很生氣,殊不知,這都是迫害我的惡人們為了推卸責任,通過監獄散布謠言想嫁禍於我先生,我這次遭冤獄始作俑者完全就是陳永康「610」幕後操縱者幹的。

六、610賊心不死

2013年11月17日上午,當我走出福建省女子監獄門口時,見到我倆個兒子已在那兒等我,同時我還看到倉山區610主任陳永康、對湖街道綜治辦主任劉禧藩和倆個女人。陳永康一見我出來就當頭扔給我一句話:「王秀琴,我還要找你。」當場遭到我倆個兒子的嚴厲抵制,否則他還不死心,帶人來還想怎樣?

回家後幾天的一個晚上,我先生接到一個電話,要我去簽字,我沒去。26日傍晚,對湖派出所段警和居委會一行三人又找上門來,他們站在門外,拿著兩個本子和一支水筆,遞給我要我簽字,我沒簽還給他們,水筆忘記還,他們走了。

第二天,我到居委會還水筆。居委會治安主任又拿本子要我簽字,並邪惡的說還要監管我五年。我不理她,轉身就走。居委會另一主任跟出來,我跟她大意談了如下幾點(她表示說要幫我向上反映):

一、我是外地人,原本是一位農村婦女,因農轉非隨夫來到福州居住,沒認識幾個人,天天在我丈夫身邊,我因修煉法輪功,法院強行判我「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我被迫簽字認罪,但我心裏不服,我是冤枉的。我組織了誰?破壞了甚麼?國家哪一部法律說「法輪功」是邪教?沒有吧!甚麼時候實施?我在監獄也學了法律,《憲法》是國家的最高法律,裏面都沒有講法輪功的事。

二、我在監獄裏,從獄警到犯人,一直流傳說,我是被先生告進監獄坐牢的。我丈夫不會這樣做的,他是六十年代高校一名善良的教師,我跟他結婚51週年,年輕時代他在上海某大學教學,我在農村,他都沒有想和我分手重新結婚。現在迫害我的惡人為了推卸責任,散布謠言把責任推在我丈夫頭頂上,想破壞我家庭和睦,太惡毒了。你們非要把我搞得家破才情願是不是?在監獄裏,福州高院一位法官親口對我說,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判刑入冤獄,丈夫帶著律師進監獄跟她辦離婚,她父親過世也不讓回去見一面,太沒人性了。她淚水流出來,還說她兒子二十來歲了,遺憾不能給兒子一個完整的家,把她迫害得家破人亡。中共惡黨迫害信仰「真善忍」不擇手段,一個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就這樣被整得支離破碎的,簡直太殘忍了。

三.我女兒葉巧明原是福建師大職工,將近三十年工齡。她丈夫早逝,因公犧牲,留下一個不滿15個月的兒子,含辛茹苦好不容易把兒子拉扯大,兒子正在上大學時,她只因堅修法輪大法,中共邪黨不法之徒無故於2009年9月16日把她從單位綁架到派出所非法審訊和搜身,還拿走她家鑰匙,私自打開她家門,在她和親屬均不在場的情況下,入室非法抄家劫走大量私人物品,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一年。出來後,她拒絕認罪、妥協,拒絕簽任何字,陳永康「610」聯合福建師大不法之徒喪盡天良強行開除她的工作,連公民最基本的「社會保障費」都給她停繳。孤兒寡母的,生活本來就很拮据,就這樣強行剝奪公民最起碼的生存權,還動不動威脅、恐嚇要綁架她。中共政府官員就邪惡到這種成度,簡直不讓人活。俗話說:孤兒寡母不可欺。古時連皇帝對孤兒寡母都會敬三分。陳永康之流代表中共惡黨迫害信仰「真善忍」修心向善的好人,置人死地,人性道德何在?

希望有緣看到這篇文章的人們都能明白真相,分清善與惡、正與邪,認清中共的邪惡本質,退出中共的一切邪惡組織。善待大法弟子,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給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部份相關單位及責任人:區號:0591
福建省女子監獄:83635068(辦);
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 梁慶榕 87073292(辦);
福州市國保大隊 林文強87623013、87623352(辦);
福州倉山區「610」主任 陳永康:83460610(辦)83504277(宅)13506996858(手機);
福州倉山區對湖派出所 副所長 葉煒琳 13509374530(手機);
福州倉山區對湖街道綜治辦 副書記 王俊88251672、88252106(辦);15859027032(手機);
福州倉山區對湖街道綜治辦 主任 劉禧藩86398160、86398159(辦);15359019451(手機);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