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親人明白我們的良苦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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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前日,妻子突然問我:往錢上印字違不違法。我知道她是衝著法輪功學員往錢上印真相短語的事來問的。因為以前她跟我說過,她同事對此做法很不滿的,妻子也不理解。直接回答真的很難,說不違法,妻子肯定不認同,會說法律上有規定。怎麼讓她明白我們的良苦用心呢?這時,我的腦海裏出現一句話:「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是啊,共產黨這些年迫害法輪功學員,抹黑法輪功。電視、報紙、各種媒體鋪天蓋地。甚至真放了一把「自焚」之火,栽贓陷害,煽風點火,挑起仇恨,法輪功學員為澄清事實,講清真相,發點傳單、印點字,這不相當於百姓點燈嗎?為了照亮暗夜,給世人帶來光明,正常合理的舉動啊!

為甚麼很多同胞就不解呢,後來我想明白了,原因就是共產黨竊政這些年給國人灌輸的認識,不能逆著中共說話,誰一公開說,不管說的對不對,是不是事實,國人腦子裏馬上跳出「反動」「反黨」等詞,很危險,很可怕。而在外國呢,法輪功學員把真相講給一個外國人,外國人明白真相後,會說:「謝謝你把真相告訴了我,讓我不被謊言欺騙。」這才是正常人的心理反應啊!了解了真相,不被煽動著去仇恨,不被利用著去協同迫害無辜的人,真該謝謝告知自己真相的人啊,是不?

其實,往錢上打字也很麻煩呢,為了不損傷打印頭,不夾紙,需要把舊錢清洗,晾乾,熨平,才能打印。還得冒著一定危險在做、去花出去,自己出錢買墨,買打印機。如果公平環境下,法輪功學員也願意在電視、媒體上去講述,但是國內不行啊!你懂的。

我比較理性地回答了妻子的問話,我很慶幸我有智慧能把這事說清楚,如果我說不清,自己憋的慌,也不能使妻子從謊言中解脫出來,那真是太可悲了。還好,我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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