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遭遼寧女監「轉化」迫害 劉品彤體弱出血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丹東法輪功學員劉品彤現在遼寧女子監獄被迫害的身體虛弱,時有出血現象。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劉品彤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獄警為逼迫她放棄信仰,對她進行各種「轉化」迫害,包括罰站、罰坐小凳、不讓洗漱、如廁,不讓睡覺……

劉品彤二零一二年三月三日在給民眾講法輪大法真相時被警察綁架,遭刑訊逼供,同年八月被丹東振興區法院非法判刑八年。以下是劉品彤在遼寧省女子監獄中遭迫害的一些情況:

劉品彤被劫持入獄的第二天,就被叫到隊長辦公室,一個戴眼鏡的女警問她為甚麼煉法輪功,又問劉品彤認不認罪。劉品彤說自己無罪。女警就惡狠狠地說:「那你就等著吧。」

當天下午兩點多鐘,劉品彤被關到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所謂「矯治大隊」。刑事犯李曉芳、徐迎梅被獄警派去專門折磨劉品彤。李曉芳威脅劉品彤說:「老實點,我是殺人犯!」徐迎梅一旁幫腔:「她可甚麼事都能幹出來。」兩犯人逼讓劉品彤罰站,劉品彤的鞋底出水,在寒冷冰涼的水泥地上站的腿都腫了,加上便血,當日又來了月經,兩惡犯不讓她上廁所,李曉芳說:「你就順褲子流吧。」劉品彤洗漱的權利也被剝奪。她們不許任何人和劉品彤說話,嚴密監控。這樣迫害到十四日晚上八九點鐘,劉品彤在這種無休止的迫害下,違心地抄寫了她們事先寫好的「五書」。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六日,劉品彤被帶到教育科三樓接受省局的所謂「驗收」,劉品彤對省局的人說:我是違心「轉化」的,她們不讓我上廁所、罰站,每天只讓我睡很少的覺。隊長李涵聞之大怒,把劉品彤帶回矯治大隊,換了刑事犯孫羅豔、李晶春繼續迫害她。孫羅豔、李晶春逼劉品彤整天坐在一個小塑料凳上,凳子上有針狀的突起,兩惡犯強迫劉品彤腰挺直,腿並攏,雙手放在兩腿上,從早上五點坐到晚上十點,有時更晚,還逼劉品彤看誣蔑法輪功的錄像。

到了一月底,獄警見劉品彤還不肯「轉化」,又換了刑事犯劉偉、郭淑梅迫害劉品彤。郭淑梅是劉品彤的撫順老鄉,還是大學生,她們軟硬兼施試圖逼劉品彤放棄「真善忍」信仰。從一月十七日開始,惡警隊長李涵每天都到監舍來「轉化」劉品彤,並說:你一天不「轉化」,我就要每天來,你八年不「轉化」,我就陪你八年。李涵又威脅說要抓劉品彤的兒子。二月二十日,劉品彤在精神與肉體的雙重殘酷迫害下違心地「轉化」,惡警張磊逼劉品彤每天寫一份所謂的「思想彙報」,以這種方式對劉品彤進行更為殘酷的精神迫害。

四月十二日,劉品彤被轉到一監區,她被禁止與其他法輪功學員說話,不許給家裏人打電話,家人去探監室有兩個隊長在旁邊監聽。劉品彤現在被迫害的身體虛弱,時有出血現象。

參與迫害的惡警:
郭曉瑞,50歲,職務,科長
張磊,43歲,職務,教導員,迫害法輪功學員已多年。
隊長李涵、馬一丁、謝琳等,都是二十幾歲,剛從警校畢業。

參與迫害的刑事犯:
李曉芳,32歲,四川宜賓人,因販毒獲罪,刑期十五年
徐迎梅,45歲,大連人,因打虛假廣告騙婚騙錢獲罪,刑期十五年
李晶春,50歲,大連人,詐騙犯
孫羅豔,33歲,大連人,殺人獲罪,其夫是黑社會的殺手,現在也在監獄,被判無期
郭淑梅,52歲,撫順人,原撫順新屯街道書記,因貪污獲罪,刑期十四年
劉 偉,33歲,瀋陽人,組織賣淫罪,刑期六年
李秀蘭,50歲,葫蘆島人,詐騙犯,刑期無期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