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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律師:迫害法輪功是個錯誤

——河南鶴壁市法輪功學員王礦生遭非法庭審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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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一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河南鶴壁市鶴山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王礦生。公訴人將中共與國家、政府的概念混為一談,稱王礦生勸人退黨是反國家。辯護律師駁斥道:如果這樣能幫助糾正了「迫害法輪功」這一錯誤,那這就愛國!

警察:法院門外如臨大敵

當日,警察在法院外面如臨大敵,將二礦路口救護隊到鶴山區政府門口這段路兩端用警車堵死,不讓車輛通過。

王礦生的家屬和律師的車被警察攔下不准進入,車上的人全要被非法檢查。律師嚴厲拒絕,並告訴他們要記下警號向河南省公安廳督查投訴。僵持二十多分鐘後,法院院長才出來讓律師開車進入。

奇怪:當事人妻子不能旁聽

王礦生妻子在庭外見到迫害王礦生的國保副隊長張滿倉,遂拿手機給張滿倉拍照,張滿倉揚言:「你還嫌你家裏的事兒少啊?」王妻子說:「我家不是你迫害能是現在這樣嗎?你調動了這麼多人來迫害我們。你說你叫甚麼名字?」張滿倉不敢說話了,轉身走了。

王礦生的妻子被法警無理阻攔進入庭審現場。王礦生的直系親屬帶了身份證也不准進入旁聽,最後,家屬和律師,總共只進去了七個人。

旁聽席只留下了七個位置,其他全都被佔滿了,法院院長、副院長也在場。

荒唐:警察自編鑑定書

開庭之後,律師發現,公訴人員沒有上報法庭的卷宗,提供的所謂證據,都沒有事實根據,也沒有證人,只有照片、和所謂書面證詞,以及一份由公安局國保警察自編自鑑的、證明王礦生家裏有多少東西的所謂鑑定書。

律師指出:這些都是不合法律規定的。公安及國保並不具備鑑定資質,只是他們自己主觀的認識,不能作為證據。公訴機關證據不到場是不對的,因為刑法相關規定,證據應當到場,證據並不是不可搬運,再有證據沒有甚麼國家機密,為何不到場讓大家都看看?

律師:能糾正「迫害法輪功」這個錯誤就是愛國

王礦生在法庭上講述了,自己因為修煉法輪功,得到了健康的身體,跟民眾講法輪功的真相是因為法輪功學員受到了不公的對待,鶴壁本地的法輪功學員受到嚴重迫害,有的被迫害致死,有的被非法判刑,王礦生質問道:「我為我的同修們鳴不平,難道有錯嗎?在不公的對待下,得允許人說話,這是人的基本權利。」

公訴人聲稱,王礦生勸人退黨就是反對國家、反對政府、反對共產黨。律師辯護駁斥道:如果這樣能幫助糾正了迫害法輪功這一錯誤,那這就愛國!

律師還明確的告訴公訴人:「你不要給我的當事人扣一個反黨、反國、反革命的大帽子。再有,反革命罪早就已經廢除了。」律師還指出:我的當事人沒有罪,因為是法輪功學員,所以家裏有法輪功的東西很正常。

在律師為王礦生進行無罪辯護過程中,只要一提及法輪功,審判長李桂紅就打斷,說這些與本案無關,在李桂紅一而再、再而三的打斷下,律師質問她:你為甚麼阻止我執行辯護權?你有甚麼權利阻止我?你為甚麼要一直打斷我?我回應公訴機關對我當事人的論述,是公訴人員提出的,我在辯護!你不可以這樣,我們辯護人與公訴人員都是平等的!」

惡警:被當庭指認後溜走

在非法庭審中,警察張滿倉也曾一度進入法庭。律師問王礦生為甚麼要在公安詢問筆錄上簽字「認罪」?王礦生說:「因為有個人威脅我說要把我老婆、孩子抓起來,甚至用他剛吸完的煙扔我臉上,簽字是在威脅壓力下是被迫的。」律師問:「這個人是誰?」王礦生說:「那個人叫張滿倉。」張滿倉一聽立即灰溜溜走了,沒敢再出現。

庭審結束後,王礦生的親屬們在門口對一群出來的法庭人員說:「法院不公平,這開的甚麼庭?這麼好的人你們就這樣對待!」門口的法警、公訴人員、法院院長都不則聲。親屬說,其實他們心裏都明白這個庭審是怎麼回事。親屬表示:要告法院的不公,哪怕傾家蕩產也要告法院、檢察院迫害我們的親人!

參與迫害人員信息:

河南鶴山市鶴山區法院:
庭長李桂紅 辦0392-2313151
院長高某、副院長嚴某

河南鶴壁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隊長張滿倉18939289293,其兄張滿囤,其弟張雙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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