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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經濟迫害(圖)

——北京地區系列報導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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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大陸綜合報導)中共多年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一直是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性政策。其中經濟上的迫害涉及的面很大很廣,很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開除工作,被剝奪就業的權利,被沒收財產、房屋,被無理罰款,被剝奪晉級權利、被停發工資,被剝奪養老金……

第一例:主管藥師被剝奪生存權

吳引倡,男,年齡四十多歲,畢業於上海中醫學院,中藥專業。在北京西苑醫院工作,主管藥師。二零零一年一月,因到中央黨校散發傳單被綁架勞教一年;二零零二年,因發、郵寄真相光盤,被順義沙嶺郵局舉報被綁架,判刑八年。

吳引倡自從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勞教後,單位就停發了工資,沒有了任何經濟收入。按當時每月二千元計算(最低工資數字),十五年的時間,共計三十六萬元。

吳引倡父子
吳引倡父子

第二例:昔日新華社編輯成為五無人員

高維平,女,四十多歲,原中國新聞社研究部採編。被非法勞教二次,二零一零年非法判刑三年。

高維平
高維平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高維平因向單位領導,信訪部門以及中央有關領導寫信,上訪反映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被僑辦、中新社全社通報處分,扣發工資和獎金。二零零三年九月,第一次非法勞教回到單位後,單位要求高維平寫保證書,高維平拒絕。因此被下放到中新社地下室的印刷車間勞動,剝奪作為國家公民的應有的一切福利權益,甚至選舉權;還扣押她住房款十幾萬元。她只在車間幹活,由中新社人事部門發放臨時工資,並不斷要求寫保證,表態等。

二零零四年五月八日,單位領導威脅高維平若不放棄修煉法輪功還要把她弄到公安部門,高維平只得離開單位,被迫流離失所。直到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高偉平被綁架非法判刑三年,被單位開除,成為五無人員。從二零零一年至今沒有任何生活來源,找臨時工作來維持生活。

高維平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中新社人事部門多次停發、減發工資,還扣押她的住房款十幾萬元,最後因非法判刑被單位開除,成為五無人員。

第三例:國家公務員被辭退

王友群,男,五十歲左右,大學,原中紀委尉健行的撰稿人。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判刑五年。

王友群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辭退。二零零一年失業一年多,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八年,這五年在監獄被迫害,至今,經濟損失約100多萬元。

第四例:博士後被單位開除強行從單位住房中趕出家私堆在大街上

王永謙,物理博士後,三十多歲,在中國科學院物理研究所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從事尖端研究,是優秀的青年科學家,科研骨幹。王永謙博士被多次非法關押、洗腦,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勞教二年零六個月。被中國科學院物理研究所開除,並強行從單位住房中趕出,家具及家私被放在大街上。其妻周湘元非法判刑五年。王永謙夫妻二人均被原單位開除,不得不重新謀職。

第五例:昔日研究院的會計師今成五無人員

苑雯,女,五十多歲,中國計量研究院會計師,被非法勞教二次。

二零零一年九月,苑雯被安貞街道辦事處610綁架被非法勞教一年零六個月。勞教回來後,被中國計量研究院開除。現為五無人員。

第六例:中國傳媒大學教工無原因減發工資

歐陽燕,女,六十多歲,中國傳媒大學國際傳播學院公務員。

二零零零年,因去天安門證實法,當年的年終考核被無故定為不合格,停發年終獎,人事處處長說:「沒辦法,上面就這樣規定的。」 從此歐陽燕被降職,工資基數隨之被降低,一直延續到退休,這十幾年。

第七例:北京外國語學院教師在校多次被綁架並減發、停發工資

胡傳林
胡傳林

胡傳林,男,四十多歲,畢業於中國傳媒大學,新聞學碩士。在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教務處工作。一九九九年七月以來,胡傳林四次被綁架、二次非法勞教。

二零零九年三月,胡傳林第一次被非法勞教回校後,被學校邊緣化到後勤處工作。因為胡傳林多次被中共迫害,他的所在單位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的年終考核,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年份定的是不合格處理,這種不合格是跟經濟利益直接掛鉤的。胡傳林第一次被非法勞教期間(二零零七年九月至二零零九年三月),學校沒發一分錢工資,違反了國家相關規定。

在二零零二年九月至二零零四年十一月期間,在胡傳林的妻子被非法勞教時,胡傳林也被非法的所謂「取保候審」對待,之後無罪解除。可是在這兩年多期間,單位只發給基本生活費,當時的單位人事處說是根據學校的相關規定發放的,可是政策明明規定的是當「取保候審」無罪解除的時候,扣發的工資和崗位津貼要補發,但當時的人事主管領導卻始終推諉不予補發。

胡傳林的數次被綁架都是在單位發生的。多年來,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人事處、保衛處等有關部門,一直遵照上級命令,實施「轉化」胡傳林的計劃,並部署監控、「轉化」胡傳林,最後一步就是若胡傳林拒絕「轉化」就將他劫持到洗腦班、開除工職。

第八例:中國傳媒大學教師無原因減發工資

黃玲,女,四十多歲,工科碩士,畢業於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在中國傳媒大學理學院任教師,是胡傳林的妻子。非法勞教二次。中國傳媒大學保衛處多次參與綁架管理學院教師黃玲。

胡傳林、黃玲夫婦被迫害期間遭受直接經濟損失約五十萬元。

第九例:原國保公務員成為五無人員

馬紅軍,男,四十多歲,大學,原在北京市國保工作。被非法勞教二次。

馬紅軍,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工作單位北京市國保開除,從此沒有了任何經濟收入,靠打工維持生活。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八年。

第十例: 工程師被非法勞教後竟被開除工職強制將人事關係轉入街道

程宇欣,男, 六十四歲,大學,華北電力設計院工程師。被非法勞教一次。在二零零二勞教期間被單位非法開除工職。後來家屬給單位送了相關文件,申訴說明因勞教開除工職是不符合規定的。首先勞教本身就是非法的,又被開除工職,既違法又違規。華北電力設計院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公然做出了這樣的無理處理決定。程宇欣非法勞教回來後,拒絕在決定書上簽字。但是,單位還是堅持這樣的處理,華北電力設計院最後將程宇欣的人事關係強行轉送街道。

第十一例:昔日工程師只因拒絕去洗腦班被開除

袁世傑,男,原北京電視機廠,工程師。被非法勞教二次。因拒絕去洗腦班被開除。後被非法勞教一年零六個月,出來後,自己找工作維持生活。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七日,再次被非法勞教二年零六個月,沒有了生活來源。

第十二例:清華大學講師只能去私企打工

褚彤
褚彤

褚彤,女,清華大學畢業,原清華大學微電子研究所講師。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一二年間,非法判刑二次,被迫害時間總計約:十二年零六個月。

一九九九年十月因上天安門城樓打「法輪大法好」橫幅,被以「非法示威罪」判刑一年零六個月,假釋出獄後因在明慧網上揭露邪惡,遭「通緝」報復,二零零二年再次被綁架,同時警察抄走了她們家所有的現金二萬八千多元,二零零四年被再次判重刑十一年。

二零一二年回家後,清華不但沒有給她解決工作問題,人事關係在褚彤第一次被迫害時就被強送到街道,由教師降為工人待遇。褚彤後來只能在私企打工,不得不自己交納三險費用。

第十三例: 國家員工被脅迫辭職離奇死亡

田世臣
田世臣

田世臣,男,二十多歲,北京福田汽車貿易有限公司員工。二零一零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田世臣在尼日利亞工作期間,在中國城對朋友講法輪功被迫害真相,被中共駐尼日利亞大使館監視調查。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底,田世臣從國外回京,從機場被劫持到福田公司副書記孟凡義辦公室談話四小時,被脅迫辭職並要求二十四小時內離開北京,田世臣回家後十六天突然死亡。他是運動員身體非常強壯,從不用去醫院打針吃藥。他回家後十六天早上突然離世,火化後發現骨頭紅色,特別是上半身比下半身骨頭要紅的多,一個健康的人的骨頭怎麼能發紅呢?有經驗的人說只有中毒才會出現這種情況。

第十四例:昔日中央電視台體育部工作現在一賣場當搬運工

李關花,女,五十多歲,北京郵電學院畢業,原中央電視台體育部工作。二零零一年被綁架非法判刑七年。李關花在二零零八年出監後,已被中央電視台開除,失去一切生活來源,成為五無人員,後來在北京的一大賣場當搬運工,維持生活。

第十五例:因拒絕去洗腦班竟被開除公職

苑霜,女,五十三歲,原北京紅都集團職工,被非法勞教二次。

二零零零年因拒絕去洗腦班,被單位開除公職,失去工作,沒有了任何經濟收入的來源。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勞教二年。出來後生活無著落。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三年再次被非法勞教二年零六個月。

苑霜在二零一三年被迫辦理了不正常退休,沒有任何醫保等。每月只給一千三百元錢。如果按正常退休規定,苑霜有三十年工齡,退休醫保等費用就不應該是這個數字了。而苑霜在二零零零年至二零一三年八月,十四年間沒有任何經濟來源。如果按每月一千元的工資計算,合計約為:十幾萬元。

第十六例:因勞教被開除工職

朱志亮,男,四十多歲,大學,在航天企業工作。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勞教。朱志亮被非法勞教後,因此被單位開除,沒有了任何經濟來源。

第十七例:本份人被開除並遭搶劫性抄家

張青山,男,五十多歲,原是北京市暖瓶廠工人。非法勞教二次,非法判刑一次。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北京市暖瓶廠開除工職。二零一零年九月五日早晨,張青山在街上講真相時被當地「六一零」勾結派出所綁架。以查戶口的名義欺騙了張青山的妻子,闖進了他們家,非法抄家,非法從張青山的家裏搶劫走了大量的私人財物。

第十八例:青年才俊工作前程屢遭迫害

曹東
曹東

曹東,男,四十多歲,畢業於北京外國語大學法語系,旅遊公司職員。非法勞教一次,非法判刑二次。

曹東畢業於北京外國語大學法語系。畢業後任職北京一家旅遊公司。他能力強,淡泊名利,善待同事,深得公司信任。一九九九年中共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這個善良、有為、充滿活力的年輕人,持續遭受邪黨的迫害。曹東於二零零五年回北京家中,為謀生,曹東在北京與朋友合開了一家汽車修理廠,經營理想。後北京國安二處以他接受採訪為由,再次將他綁架,搜查車廠,並對車廠人員進行監視,終使車廠關閉,導致他負債累累。

第十九例:高級技工被開除

賈彥茹,女,五十多歲,原北京鋼鐵設計院高級技工。非法判刑二次,非法勞教二次。二零零一年,賈彥茹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北京鋼鐵設計院無理開除。

第二十例:國家公務員被除名

吳嵐嵐,女,四十歲左右,畢業於南京大學。原在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工作。非法勞教一次,非法判刑一次。二零零二年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單位除名。

第二十一例:兒子上學的學費和生活費被偷走了

張芳
張芳

張芳,女,五十多歲,初中。二零零四年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八年非法勞教二年零六個月。自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八年被綁架七次,七次被非法抄家。

在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九日早六點多鐘,丈夫剛上班。過了約十分鐘,就被太陽宮派出所及610人員劫回,把張芳和丈夫一同綁架,並強行搶走了她們家的鑰匙。610的人說:「多配幾把鑰匙,想甚麼時候來就甚麼時候來」。就這樣朝陽區太陽宮派出所及610的人員,在沒有任何家人及第三方在場的情況下,將她們放在家裏的,給大兒子上大學的生活費,給二兒子準備考大學的錢,當時放在床鋪被子下面的一萬元,被偷走了一半,五千元。張芳的丈夫是個老實人,甚麼也沒敢說,張芳卻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被非法判刑三年。

張芳遭到多次非法搶劫式抄家,丟失人民幣五千元。

第二十二例:私企老闆沒有了任何經濟來源

王雙利,男,六十多歲,原來自己經營一家企業,被非法判刑一次。王雙利的妻子熊善富,五十多歲,被非法判刑一次。

王雙利、熊善富,他們夫妻倆共同經營服裝企業。二零零一年,因拒絕去洗腦班,從此流離失所,沒有了任何經濟來源。二零零五年夫妻雙雙被同時綁架,分別非法判刑五年。

第二十三例: 原國保公務員成為五無人員

原軍,男,四十多歲,原在北京市國保工作。被非法勞教二次。

原軍,二零零零年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工作單位北京市國保強迫辭職。當初單位說:辭職後給三萬至五萬元的補償費。辭職後,單位又說:「因為你是煉法輪功的,補償費不能給你」。從此沒有了任何經濟收入,靠打工維持生活。

第二十四例:因拒絕去洗腦班被停發工資

陳軍傑
陳軍傑

陳軍傑,女,五十七歲,北京鋁製品廠職工。二零零四年非法判刑三年,後又被非法勞教二年零六個月。

陳軍傑,二零零一年因拒絕去洗腦班被單位停發工資七年,約合人民幣十萬元左右。於二零零七年才允許辦理退休手續。其丈夫因受牽連,被非法勞教二年。二零零三年因勞教被可口可樂公司開除工職,從此後沒有了任何收入,靠打工維持生活,自己繳納各種保險。

第二十五例: 法院法官就這樣失去了公務員身份

王崇明,男,四十多歲,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原密雲縣法院法官。二零零六年被非法勞教。

一九九九年法輪功被邪黨迫害後,王崇明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密雲縣法院負責人非法要求王崇明在法輪功和工作之間做出選擇。王崇明毅然選擇了法輪功。從此,他便失去了自己的工作。二零零八年遭非法勞教回家後,為了謀生與妻子共同經營一家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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