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掉內心對自我的執著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一日】一直以為自己沒有執著自我的心,每當看到師父有關這方面的講法就認為是說別人的,我不在其中。看到同修這方面的交流也認為與我無關,從不對照自己查找內心。今天在學法中,我意識到我有很強的執著自我的心,表現上就是:顯示心,歡喜心,爭鬥心,妒嫉心,愛聽好話的心,非常在乎別人怎麼看我、我的意見被否定了就很生氣、給人幫助得不到感激就很氣憤、講真相遇到不聽的就心生懊惱、文章不被發表就很沮喪,這都是執著自我的表現。

我悟到,在修煉中沒有任何偶然的事情,就是在講真相中,不管遇到接受真相的人,還是不聽真相的人,對我們來說都存在修煉的因素。以前我講真相時很順利,幾乎沒有拒絕的,都很認同大法,也同意三退(退出中共黨、團、隊),其實那是自己法學的好才出現的結果,是師尊在引領著有緣人來到我的面前聽真相得救度,是師尊的安排,是師尊成全我完成史前的誓約!當我面對那些明白了真相做了三退的人,我的心裏就會感到很神聖很榮耀,如果不帶任何執著心這種感受是正常的,而且內心的神聖感也會讓自己更精進。師尊也鼓勵我們:「大法弟子,你們是濁世的金光、世人的希望、助師的法徒、未來的法王。精進吧,世中的覺者,現在的一切就是未來的輝煌!」[1]

可是慢慢的,我就很在乎我講真相的結果,聽到常人明白真相後的感激和誇獎,我的心裏很愜意,心不在法上就會暴露出歡喜心,顯示心,於是講真相的效果就會大打折扣,聽真相的人就會受到干擾,起不到救人的作用,這都是我有了執著自我的心造成的。師尊說:「作為一個修煉者,在常人中所遇到的一切苦惱都是過關;所遇到的一切讚揚都是考驗。」[2]在這種讚揚聲中的考驗也是很不容易的,思想時時在法上才會經受住考驗,越執著自我越沒有正念。從另一方面講,在面對不聽真相的人,我的人心也會暴露的很徹底。

尤其在工作環境中給同事講真相,當他(她)們不認同或辯解時,我就會產生一個想法,認為他(她)們在蔑視我,輕視我,於是總想說服他(她)們,證明自己比他(她)們強。這是最典型的執著自我的表現,完全沒有了修煉人的慈悲和正念,就是爭鬥心、妒嫉心在作怪,這是我不斷的學法才意識到的,今天將它們曝光出來也是去掉它們的時刻。

在講真相中有著這麼多的修煉機緣,心不在法上就很難提高。感謝師尊給我們創造的這麼好的修煉環境,在常人的複雜環境中修煉自己,去執著心,還救度著有緣人,真是開天闢地沒有過的好事讓我們趕上了,我怎麼不精進努力呢!

在寫稿上也漸漸暴露出我的很強的自我心。從二零零六年開始上明慧網以來,我每天都閱讀明慧網上的修煉心得交流。明慧網上的文章每天被全世界的大法弟子閱讀,而且師尊也會看到,尤其是每年的大陸網上法會的文章,那些都將是留給未來的參照啊!那是多麼的神聖!多麼的榮耀啊!這也是對我們大陸大法弟子的一種促進和鼓勵,於是我也想著自己的文章有一天也會上明慧網的,這也是全體大法弟子的心聲吧。開始投稿的那幾年我的多篇文章真的被明慧網採納發表了,而且每年都有文章發表,我已連續八年參加明慧網舉辦的大陸大法弟子網上法會,而且去年的法會稿件被明慧網採納發表了,當時心裏很高興,但那時我沒有太多的執著,寫的時候心很純淨,沒有表現自我的成份,寫出的文章符合了大法對我那個層次的標準要求,才被發表了。

今年以來,我就很少有文章被發表了,究其原因,我開始注重我的文章被發表的結果,寫文章的時候心裏缺乏正念,不是為了證實法,而是追求文章被發表,心靜不下來,明知文章不在法上還投稿給明慧,帶著僥倖心理,這就是很強的執著自我的心在起作用,根本不是修煉人的狀態,怎麼會被發表呢?修煉是來不得半點虛假的,更不能含糊敷衍,必須紮紮實實達到標準才能展現大法的殊勝與美好,才能體現大法弟子的神聖與超常!而這一切都是師尊給予我們的,是為了救度我們,師尊才給予我們這麼方便的修煉形式;是為了救度宇宙眾生,師尊才賦予我們這麼超常的能力。做好了是大法的需要,師尊的期盼,是我們應具備的標準;做不好是我們自己的遺憾和損失,有甚麼可顯示的呢?

在幫助別人時,我很在意別人的感激和稱讚,其實還是執著自我感受。比如,在工作環境中,有時我看到遇到困難的同事,我會給予幫助和安慰,可是當她們走出困難時卻對我不知感激,沒有感謝話,我就會很不痛快,講真相也很少考慮她們;就是對自己的父母、姐姐、妹妹,我給予她們幫助也會很在意她們對我說的那些讚揚話,我意識到那是愛聽好話的心在起作用,「我」幫助了你們,就該得到你們的感激和稱讚,還是很強的執著自我的體現。師尊說:「因為度人是不講條件、不講代價、不計報酬、也不計名的,比常人中的模範人物可高的多,這完全是出於慈悲心。」[3]與大法對照,我的心性太差勁了,沒有慈悲,不符合大法的要求,必須糾正。我今天看到了自己的那些執著自我的表現,我會對照大法修掉的。

今天想到這些就寫出來了,目地是為了曝光執著,純淨自己,走好最後的修煉路,不再讓師尊為我操心,不給自己留遺憾。如有不在法上的地方,還請各位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三》〈賀詞〉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修者自在其中〉
[3]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